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伐不日,此何以日?据郑人伐卫不日。

  [疏]注“据郑人伐卫不日”。○解云:在隐二年冬。按彼文虽在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下,不蒙其日月,故得据之。

  至之日也。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曰以起其暴也。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至日便伐,明暴故举伐。

  [疏]“战不”至“伐何”。○解云:正以上十年传云“战不言伐”云云,书其重者,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春秋》伐者为客,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伐者为客,何云“读伐长言之”,伐人者也。

  [疏]“《春秋》伐者为客”。○解云:谓伐人者,必理直而兵强,故引声唱伐,长言之,喻其无畏矣。

  伐者为主。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伐者为主,何云“读伐短言之”,见伐者也。

  [疏]“伐者为主”。○解云:谓被伐主,必理曲而寡援,恐得罪於邻国,故促声短言之,喻其恐惧也。公羊子齐人,因其俗可以见长短,故言此。

  故使卫主之也。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曷为使卫主之?据宋襄公伐齐,宋主齐。

  [疏]注“据宋”至“主齐”。○解云:即僖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夏,“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也。

  卫未有罪尔。盖为幽之会,服父丧未终而不至故。○盖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至“至故”。○解云:上二十七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是也。按上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至二十七年六月幽之会时,始二十六月未尽。今传复以为无罪,故知正为父丧未终,是以不至,则幽之会不至之卫侯,惠公朔之子,盖懿公也。

  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也。

  [疏]注“据桓”至“称师也”。解云:即彼经云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

  未得乎师也。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不地者,因都主国也。○见直,贤遍反。

  [疏]注“诈战不言战”。解云:通例如此。

  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琐,素果反。

  [疏]注“日者”至“行进”。○解云:欲决上十六年冬十二月,“邾娄子克卒”不书日故也。正以行进而书日,故知附从霸者朝天子,贤於会霸者於北杏而已。但外相如例所不书,故无其文,何氏以理知之,故如此解。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邾娄人救郑。书者,善中国能相救。

  冬,筑微。○筑微,《左氏》作“麋”。大无麦禾。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推秋无麦禾,使若冬水所伤者,但言无麦禾,则嫌秋自不成,不能起秋水,因疾庄公行类同,故加大,明有秋水也。此夫人淫泆之所致。

  [疏]注“此盖”至“秋水”。○解云:既言无麦,是建未之前事,故知秋水所伤也。若其经云冬筑微大水无麦禾,即大水在冬下,嫌是冬水矣,则嫌推寻此秋无麦禾之事,若使冬水伤杀之者矣。若不言大而但言无麦禾,则嫌此秋但地气不养而麦禾不成,不能起见此秋实有水矣。因欲疾庄公之行,不制夫人,令其阴盛,类同於水,故加大以见之。

  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籴者何?请籴也。买穀曰籴。

  [疏]“告籴者何”。○解云:欲言买穀,不见将物之文;欲言非买穀,而经书籴者,改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使?据上大无麦禾,知以国事行,当言如也。

  [疏]注“当言如也”。○解云:正以如者,内称使文故也。

  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曷为以臧孙辰之私行?据国事也。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古者三年耕,必馀一年之储;九年耕,必有三年之积,虽遇凶灾,民不饥乏。庄公享国二十八年,而无一年之畜,危亡切近,故讳,使若国家不匮,大夫自私行籴也。○委,於鬼反。诸,直鱼反。畜,敕六反。匮,其位反。

  [疏]注“危亡切近,故讳”。○解云:谓危亡之事,切於国家,理应不远矣。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厩。新延厩者何?脩旧也。旧,故也。缮故曰新,有所增益曰作,始造曰筑。○厩,九又反。

  [疏]“新延厩者何”。○解云:欲言新造,不见作名;欲言修旧,修旧不书,故执不知问。○注“缮故曰新”。○解云:即此是也。○注“有所增益曰作”。○解云:即僖二十年“新作南门”是也。○注“造曰筑”。○解云:即止“筑微”,传云“凶年不造邑也”之属是也。

  脩旧不书,此何以书?据新宫灾后修不书。

  [疏]注“据新”至“不书”。○解云:即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於此以后,不见修作之文是也。

  讥。何讥尔?凶年不脩。不讳者,缮故功费差轻於造邑。延厩,马厩也。○费,芳味反。差,初卖反。

  [疏]注“不讳”至“造邑”。○解云:上二十八年“筑微”之事,实在大无麦禾后,而在前言之者,讳以凶年造邑故也。然则去年无麦禾,今兹凶岁而修厩,不讳者,正以功费轻也。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何以书?记异也。蜚者,臭恶之蟲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言有者,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蜚,扶味反,臭蟲也。行,下孟反。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国灭卒者,从夫人行,待之以初也。

  [疏]注“国灭”至“以初也”。○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然则今此叔姬,其国已灭而书卒,正以本贵为夫人,今虽国灭,犹以夫人之礼待之而书其卒,故云待之以初也。案隐七年,则此叔姬乃是伯姬之媵,而言从夫人行者,正以十二年春“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然则初去之时,虽为媵妾,至庄四年三月“伯姬卒”之后,纪国未灭之前,纪侯立之为夫人,其言夏“纪侯大去其国”,叔姬乃归于鲁,至十二年春归于酅之时为夫人,故曰从夫人行也。

  城诸及防。诸,君邑。防,臣邑。言及,别君臣之义。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矣。○别,彼列反。

  [疏]注“诸君”至“臣邑”。○解云:知如比者,正以昭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彼注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然则都邑言及别公私,故知此言城诸及防者,是君臣邑故也。○注“言及”至“定矣”。○解云:所以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可以为王者之法矣。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秋,七月,齐人降鄣。鄣者何?纪之遗邑也。降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桓公讳也。时霸功足以除恶,故为讳。言降者,能以德见归,自来服者可也。○降鄣,户江反,下注同。鄣,音章。为桓,于伪反,注同。

  [疏]“鄣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春秋》未有;欲言非国,复无所系,故执不知问。○“降之者何”。○解云:欲言自服,文道齐人;欲言兵加,而文又言降,故执不知问。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尽也。襄公服纪以过,而复尽取其邑,恶其不仁之甚也。月者,重於取邑”。○复,扶又反。恶其,乌路反,下同。

  [疏]注“月者,重於取邑”。○解云:以取邑例时,即隐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鲁比弑二君,狄灭邢、卫。○比杀,申志反。

  [疏]“徒葬乎叔尔”。解云:谓不得与夫合葬,故言徒。徒者,空也。案上四年“齐侯葬纪伯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徒葬于齐尔”。而此重发之者,正以彼则于齐,此则于叔,故重言之。○注“是后鲁比弑二君”。○解云:谓下三十二年“子般卒”,闵二年“公薨”是也。○注“狄灭邢、卫”。○解云:谓僖元年“次聂北,救邢”,僖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济,子礼反。

  齐人伐山戎。此齐侯也,其称人何?据下言齐侯来献戎捷。

  [疏]注“据下”至“戎捷”。○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是也。

  贬。曷为贬?据齐侯伐北戎不贬。

  [疏]注“据齐”至“不贬”。○解云:即僖十年“夏,齐侯、许男伐北戎”是也。若然,而此注不道许男者,正以其解齐人伐山戎之故,省文。

  子司马子曰:“盖以操之为已蹙矣。”操,迫也。已,甚也。蹙,痛也。迫杀之甚痛。○以操,七刀反,迫也,注同。蹙,子六反。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据得捷也。《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与戎狄,驱之尔。时桓公力但可驱逐之而已,戎亦天地之所生,而乃迫杀之甚痛,故去战贬见其事,恶不仁也。山戎者,戎中之别名,行进故录之。○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春秋》敌者言战”。解云:谓军人众寡相敌者,不谓将之尊卑等,是以僖二十八年“晋侯”已下,“及楚人战于城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之属,虽君与大夫亦言战矣。○注“故去”至“不仁也”。○解云:谓贬去其战,以见力不得等,恶齐侯之不仁也。○注“行进故录之”。○解云:谓言山,详录之耳。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无垢加功曰漱,去垢曰浣,齐人语也。讥者,为渎下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帷,士帘,所以防泄慢之渐也。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登高远望,人情所乐,动而无益於民者,虽乐不为也。四方而高曰台。○漱,素口反。浣,户管反。垢,古口反。去,起吕反。为渎,于伪反,下“为威”同。

  [疏]“临民之所漱浣也”。○解云:谓郎台近泉台,故知如此。是以文十六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彼注云“既成更以所置名之”者,即其近泉之证也。○注“无垢加功曰漱”。○解云:谓但用手矣。既无垢而加功者,盖亦少有,但无多垢,故谓之无,非全无也。又取其斗漱耳,若以里语曰斗漱也。注“去垢曰浣”者。盖用足物,是以旧说云用足曰浣是也。故《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尝”,郑注云“手曰漱,足曰浣,和,渍也”是也。○注“礼天”至“士帘”。○解云:《礼说》文也。○注“天子”至“四时”。○解云:皆是《礼说》文也。文王受命之后,乃筑灵台,亦是天子曰灵台之义。正以候天地,故以灵言之;诸侯候四时,故谓之时台。○注“四方而高曰台”。○解云:《尔雅·释宫》文。

  夏,四月,薛伯卒。卒者,薛与滕俱朝隐公,桓弑隐而立,滕朝桓公,薛独不朝,知去就也。○桓杀,申志反。

  [疏]“卒者”至“去就也”。○解云:所传闻之世,小国卒例不合书,而今书之,故解之耳。言薛与滕俱朝隐公者,即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是也。言滕朝桓公者,即桓二年滕子来朝是也。言知去就者,谓知去恶就善矣。

  筑台于薛。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礼,诸侯之观不过郊。○观,工唤反。

  [疏]注“礼诸”至“过郊”。解云:正以郎为近邑而在郊内,乡者上传不讥其远,今此云薛,传云“远也”,故知礼法不得过郊矣。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战所获物曰捷。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捷?据齐未尝朝鲁。威我也。以威恐怖鲁也。如上难知为威鲁书之。○恐怖,丘勇反;下普故反。其威我奈何?旗获而过我也。旗,军帜名,各有色,与金鼓俱举,使士卒望而为陈者。旗获,建旗县所获得以过鲁也。不书威鲁者,耻不能为齐所忌难,见轻侮也。言献捷系戎者,《春秋》王鲁,因见王义,古者方伯征伐不道,诸侯交格而战者,诛绝其国,献捷於王者。楚献捷时,此月者,刺齐桓忄乔慢恃盈,非所以就霸功也。○帜,音志,又申志反,又尺志反,本又作“织”,同。难,乃旦反。因见,贤遍反。

  [疏]注“旗军”至“有色”。○解云:即礼大帛以即戎之属是也。○注“与金鼓俱举”。○解云:谓以金錞和鼓,金铎通鼓之时而建之。○注“旗获”至“过鲁也”。○解云:凡言过者,谓道所经过之称。今齐侯伐山戎而得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可知。盖戎之别种,居于诸夏之山,故谓之山戎耳。○注“言献捷系戎”至“不道”。○解云:正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所系矣。○注“诸侯交”至“於王者”。○解云:格,犹距也。谓与交战而距王。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注“楚献”至“此月”。○解云: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是也。而云持盈者,谓自持盈满之道而侮诸侯,失谦虚之义,故月之。

  秋,筑台于秦。何以书?讥。何讥尔?临国也。言国者,社稷、宗庙、朝廷皆为国,明皆不当临也。临社稷、宗庙则不敬,临朝廷则泄慢也。冬,不雨。何以书?记异也。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施,申豉反。

  [疏]注“先是比筑三台”。○解云:即上文于郎、于薛、于秦之属是也。○注“庆牙专政”。○解云:即上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下三十二年传云“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然则上既言二子胁公,季友不得为政,下文始言授季子国政,即於是时庆牙为政明矣。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称弟?据公弟叔肹卒。○肹,许乙反。

  [疏]“城小穀”。○解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夏宋公”至“梁丘”。○解云:隐八年注云“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然则今宋公序上,亦为齐侯所要故也。○注“据公弟叔肹卒”。解云:即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肹”是也。

  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据公子买有罪杀之,言刺不言卒。

  [疏]注“据公”至“言卒”。○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传云“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乱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是也。

  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据叔孙得臣卒不日者,恶不发扬公子遂弑也。○为季,于伪反,下“为季”、“而为”,注“故为”同。

  [疏]注“据叔”至“遂弑也”。○解云:即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也。然则季子若其发扬牙之罪恶诛之,正是臣人之道。今而讳杀,故难之云。

  季子之遏恶也。遏,止。○遏,於葛反,止也。不以为国狱,不就致狱其刑,故言卒。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过在亲亲,疑於非正,故为之讳,所以别嫌明疑。○别,彼列反。

  [疏]注“季子”至“明疑”。○解云:季子仁者,不忍用刑其兄,是失事君之道。然则季子之过,在於亲其亲者,故曰过在亲亲。《春秋》以掩遏牙之恶,与周公行诛于兄异,是以疑其非正礼耳,故为之讳刺文。所以别嫌者,谓讳刺别於亲亲,失臣道之嫌。明疑者,明於掩恶,非正礼之疑耳。

  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召之於陈。

  [疏]注“召之於陈”。○解云:正以上二十七年传云“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之文故也。

  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

  [疏]注“至不”至“两书”。○解云:谓通例如此。宣八年“夏,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书其乃复者,彼传云“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彼注云“丧尚不当反,况於疾乎”是也。宣十八年秋,“公孙归父如晋”,冬,“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书其还者,彼传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反命乎介,自是走之齐”,彼注云“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遂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于柽”是也。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又昭二十四年春,“叔孙舍至自晋”,皆书至者,正由被执而得归,是以重而书至,犹非正归当书之例也。闵二年秋,“季子来归”书者,初出亦不书,不得难此也。

  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致,与也。○焉,於虔反。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庸,犹佣佣无节目之辞。○般,音班。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言隐公生,桓公及,今君生,庆父亦当及,是鲁国之常也。庆父也存。”时庄公以为牙欲立庆父。

  [疏]“庆父也存”者,解云:庄公辞。

  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再言夫何敢者,反覆思惟,且欲以安病人也。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夫何,音扶,下及注同。覆,芳服反。思难,乃旦反。

  [疏]注“再言”至“病人也”。○解云:谓反覆思惟踟蹰之间,故再告此。言夫何敢,使病者意安耳。○注“孔子曰”至“思义”。○解云:引之者,欲言季子反覆思惟,合於君子之道。言见得思义者,得谓利禄也。

  俄而牙弑械成。是时牙实欲自弑君,兵械巳成,但事未行尔。有攻守之器曰械。○俄,五多反。牙杀,申志反,注及下“亲弑”同。械,户戒反。季子和药而饮之,药者,酖毒也,传曰“酖之”是也。时季子亦有械,故能饮之。传不道者,从可知。○饮,於鸩反,注同。酖毒,本亦作“鸩”,直荫反,下文同。

  [疏]注“药者”至“是也”。○解云:即下云“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云云者是。

  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时世大夫,诛不宣扬,子当继体如故。

  [疏]“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解云:言不为天下所共戮,不为天下所共笑矣。○注“时世大夫”。○解云:欲道古礼大夫不世矣。

  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於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将尔,今将欲杀无傫。○无,本又作“巫”。傫,音力委反,又力追反。堤,丁兮反。

  [疏]“饮之无傫氏”。○解云:或是大夫家,或是地名。言饮酖毒之药于无傫氏矣。旧云饮之无傫氏者,言饮此毒不累其子孙,谓当立其氏族也者,非也。○“至乎王堤而死”。○解云:王堤,盖地名。

  辞曷为与亲弑者同?辞,传序经辞。亲,躬亲也。

  [疏]注“辞,传序经辞”。○解云:知如此者,正以经书“公子牙卒”,无诛杀之文。传云“曷为不言刺之”,云是将为乱乎?故知此辞与亲弑者同,但是传序经辞,非为经也。

  君亲无将,将而诛焉。亲,谓父母。○无将,如字,闵公“本将不诛”、“将而”皆同;或子匠反,非也。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以臣事君之义也。唯人君然后得申亲亲之恩。○与,音馀。

  [疏]“杀世子母弟”至“之也”。○解云:即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座”之属者,是杀世子直称君之经也。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襄三十年夏,“天王杀其弟年夫”之属者,是杀母弟直称君之经也。○注“唯人”至“之恩”。○解云:欲道杀世子母弟,所以直称君甚之之义。言得申亲亲之恩而不申之,故甚其恶耳。

  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行诛乎兄,隐而逃之,使讬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明当以亲亲原而与之,於治乱当赏疑从重,於平世当罚疑从轻。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书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遏恶也。行诛亲亲,虽酖之犹有恩也。

  [疏]“隐而逃之”。○解云:言隐匿辟杀,是以不直诛而酖之矣。○注“明当”至“与之”。○解云:明《春秋》之道,当亲其亲,而原季子之心而与之,故善之耳。○注“於治”至“从轻”。○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者,拨乱之书,是以原其亲亲而赏季氏即赏疑从重也。当所传闻之世天下未平是以升平疑狱不得不诛,故云於平世乃可罚疑从轻矣。○注“庄不”至“弑君”。○解云:上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传云“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是也。今牙书卒者,本以当国将弑君故也。○注“书日”至“遏恶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於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无罪,皆不书日以略之,因示其恩浅,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隐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解之。言录季子遏恶也者,正以为季子遏其恶之故,是以详录之耳。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者何?正寝也。公之正居也。天子诸侯皆有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父居高寝,子居路寝,孙从王父母,妻从夫寝,夫人居小寝。在寝地者,加录内也。夫人不地者,外夫人不卒,内书薨已录之矣,故出乃地。

  [疏]“路寝者何”。○解云:欲言正寝,公存之时,经文无路寝之名;欲言非正寝,而公薨於内,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诸侯”至“人居小寝”。○解云:皆时王之礼矣。若《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寝”;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之属是也。然则诸侯有三寝,而薨其内者是正矣。而文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襄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之属,皆为失处,而无讥文者,盖以不在三寝,非礼自见故也。而云父居高寝者,盖以寝中最尊,若父子并薨之时,父殡于高寝矣。其嗣君亦薨,乃居於路寝。若其孙又薨,则从王父母小寝。所以不再言母者,妻从夫寝故也。其夫人若存,定居于寝内之三宫矣。若非有并丧,则从寝之中科薨其一。而谓路寝为公之正居者,以其始正之常处也。○注“在寝地加录,内也”。○解云:正决外诸侯之卒不地故也。○注“故出乃地”。○解云:即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是也。

  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据子赤不言子赤卒。

  [疏]“据子赤不言子赤卒”。○解云: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是也。

  君存称世子,明当世父位为君。

  [疏]“君存称世子”。○解云:内外同矣。而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不言世子者,彼注云“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是也。

  君薨称子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称子某,明继父也。名者,尸柩尚存,犹以君前臣名也。

  [疏]注“缘民臣”至“名也”。○解云:子者,嗣君之称,是以称子某,明其嗣父也。既不可无君,令之继父而书名者,正以尸柩尚存,犹君前臣名故也。其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者,文九年传文。

  既葬称子,不名者,无所屈也。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称子也。

  [疏]注“不名”至“子也”。○解云:正以先君既葬,更无所屈,所以不称爵而言子者,一年不二君矣。其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者,文九年传文。

  逾年称公。不可旷年无君。

  [疏]注“不可旷年无君”。解云:文九年传文。

  子般卒,何以不书葬?据定姒俱称卒书葬。

  [疏]注“据定”至“书葬”。○解云:即定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九月,“辛巳,葬定姒”。然则定姒称卒而书葬,今子般称卒不书葬,故难之。

  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则立庙也。庙则书葬。录子恩也。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未逾年之君,礼,臣下无服,故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示一年不二君也。称卒不地者,降成君也。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未逾”至“二君也”。○解云:《案丧服·不杖期章》,之内有为君之长子,臣下犹服之,况为嗣君而言无服者,正以为长子之时,其臣下从君而服之;若其为嗣君,则无从服之义,是以知其无服矣。不但如此,作君长子之时,其臣皆吉,故得为之服期;若作未逾年之君,臣下皆为前君服斩,宁得更为之服乎?若还服期,即是废重服轻;若为斩衰三年,即违一年不二君之义故也。○注“称卒不”至“之也”。○解云:案隐公、闵公,皆是成君而亦不地,故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故彼注云“不忍言其僵尸之处”。今子般亦杀死,正合不书地,而言降成君者,欲道好死者亦不书地,所以降成君故也。其好死者即襄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是也。○注“杀不”至“子赤也”。○解云: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彼注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然则子般犹是所传闻之世,恩降于子赤,是以忍言日也。

  公子庆父如齐。如齐者,奔也。是时季子新酖牙,庆父虽归狱邓扈乐,犹不自信於季子,故出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乐,音洛。暴,步卜反。

  [疏]注“庆父”至“扈乐”。○解云:其归狱邓扈乐之事,在闵元年传也。

  狄伐邢。

  ◎闵公起元年,尽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弑,申志反。

  [疏]注“复发”至“如一”。解云:则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逾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案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孰继?据子般弑不见。○见,贤遍反。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论季子当从议亲之辟,犹律亲亲得相首匿,当与叔孙得臣有差。○探,他南反。辟,婢亦反。匿,女亦反。

  [疏]注“论季子”至“首匿”。○解云:谓季子缓纵庆父之事,当从《周礼·小司寇》议亲之法,非其罪也。○注“当与”至“有差”。○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据师还也。○恶,音乌。扈乐,音洛,或如字。

  [疏]注“据师还也”。○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杀邓扈乐不书者,微也。○曾,才能反。盍,户腊反。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季子至而不变也。至者,闻君弑,从家至朝,季子知乐势不能独弑,而不变正其真伪。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时庆父内则素得权重,外则出奔彊齐,恐为国家祸乱,故季子如齐闻之,奉闵公讬齐桓为此盟。下书归者,使与君致同。主书者,起讬君也。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注“书君”至“致同”。○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注主书者,起讬君也。○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季子来归。其称季子何?据如陈名不称季,卒不称子。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注“不称子”。○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贤也。嫌季子不探诛庆父有甚恶,故复於讬君安国贤之。所以轻归狱,显所当任,达其功。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洛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令,力呈反。

  [疏]注“嫌季”至“贤之”。○解云:嫌有赵盾不诛赵穿而获弑君之恶,故曰甚恶也。○注“所以”至“其功”。○解云:所以轻归狱者,欲轻季子往前纵庆父归狱之过矣。言显所当任者,谓书曰季子来归,明讬君而还,欲显当存国之任矣。言达其功者,欲达其存国之功矣。○注“不称”至“其事”。○解云:以僖十六年卒时称季友,故决之。但当称季,足得起其贤,而称子者,见义故也,何者?案下二年“冬,齐高子来盟”,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巳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尢望高子也”。然则齐侯所以遣高子存鲁而立君继之者,由此洛姑之讬,故令季子与高子同称子,起见其事矣。

  其言来归何?据召归不书,隐如言至。

  [疏]注“据召归不书”。○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庄三十二年传云“庄公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彼注云“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是也。○注“隐如言至”。○解云:即昭十四年“隐如至自晋”是也。

  喜之也。季子来归则国安,故喜之。而变至加录云尔,盖与贤相起。言归者,主为喜出。言来者,起从齐自外来。盟不日,公不致者,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主为,于伪反,下文注皆同。

  [疏]注“盖与贤相起”。○解云:谓称字所以贤之,亦见其喜矣。变至言归,所以喜之,亦起其贤,故云与贤相起耳。○注“桓之盟不日”至“之也”。○解云:庄十三年传文。

  冬,齐仲孙来。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据栾盈出奔楚,还不系楚。

  [疏]“齐仲孙者何”。○解云:欲道齐人,经不言使;欲言己臣,而继于齐,故执不知问。○注“据栾”至“不系楚”。○解云:即襄二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至襄二十三年夏,“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是也。

  外之也。曷为外之?据俱出奔远也。《春秋》为尊者讳,为闵公讳受贼人也。为亲者讳,为季子亲亲而受之,故讳也。

  [疏]注“为季”至“讳也”。解云:谓季子是闵公之亲亲,而反受其贼,故为讳耳。

  为贤者讳。以季子有遏牙不杀庆父之贤,故为讳之。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言古谓史记为“春秋”。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解云:谓以史记人之氏族而为《春秋》。○注“言古”至“春秋”。○解云:夫子脩史记为《春秋》。今言以“春秋”为《春秋》,则史记旧有“春秋”之名,是言古者谓史记为“春秋”矣。

  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齐有高国崔,鲁有仲孙氏,亦足以知鲁仲孙。言仲孙者,以后所氏起其事明。主书者,贼不宜来,因以起上如齐,实杀君出奔。○子女子,音汝。

  [疏]注“齐有高国崔”。○解云:即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属是矣。○注“鲁有仲孙氏”。○解云:即仲孙蔑仲孙羯之属是也。○注“主书”至“出奔”。○解云:正以经书其来,见不宜来,则知上如齐者,是其犯罪而去矣。庄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者,即上如齐之经矣。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不为桓公讳者,功未足以覆比灭人之恶也。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解云: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彼注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然则《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小国书时,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九年春,“许迁千夷”之属是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注“不为”至“恶也”。○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其言吉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吉。○吉禘,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禘”至“言吉”。○解云:即僖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言吉者,未可以吉也。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禘于大庙,嫌独庄公不当禘,于大庙可禘者,故加吉,明大庙皆不当。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当禘,大庙便可禘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曷为未可以吉?据三年也。

  [疏]注“据三年也”。○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未三年也。礼,禘祫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祫则祫。○君数,所主反,下同。祫,音洽。

  [疏]“未三年也”。○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注“礼,禘祫从先君数”。○解云:谓为禘祫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禘则禘,遭祫即祫耳。○注“朝聘从今君数”。○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时庄公薨至是適二十二月,所以必二十五月者,取期再期,恩倍,渐三年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礼·士虞》记曰:“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常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传言二十五月者,在二十五月外可不讥。○取期,音基,下同。禫,大感反。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解云:二十五月,是再期矣,故曰取期再期矣。父母之丧,倍於期者之恩,正当其礼数,故曰其恩倍矣。言渐三年也者,谓二十五月渐得三年之竟,故云渐三年也。义如得渐二君之遗教。○注“礼士”至“常事”。○解云:彼注云“小祥,祭名。祥,吉也”,“古文期皆作基”;“常者,期而祭礼。古文常为祥”。○注“又期”至“祥事”。○解云:亦彼文。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解云:亦彼文。彼注云“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为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是禫月。当四时之祭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忘也”。

  其言于庄公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周公,祫僖公不言僖宫。

  [疏]注“据禘”至“周公”。○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注“祫僖”至“僖宫”。○解云:祫僖公不言僖宫,定八年“从祀先公”,传云“从祀者何?顺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顺祀,叛者五人”,彼注云“谏不以礼而去曰叛”,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是其祫僖公不言僖公者,即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者是也。

  未可以称宫庙也。时闵公以庄公在三年之中,未可入大庙,禘之于新宫,故不称宫庙,明皆非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据言禘也。

  [疏]注“据言禘也”。○解云:正以禘是吉祭之称,既得言禘,何故不得称宫庙?故难之。

  在三年之中矣。当思慕悲哀,未可以鬼神事之。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解云:正言以宫庙者,鬼神居之之称故也。

  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与讬始同义。

  [疏]注“与讬始同义”。○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讬始同义矣。而传不言讬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与不探其情同义。不书葬者,贼未讨。○弑,音试,下及注同。

  [疏]“公薨何以不地”。○解云: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注云“据庄公薨于路寝”。然则此传云“公薨何以不地”者,亦据庄公,但从彼注省文故也。○注“与不”至“同义”。○解云:即上元年传云“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注“不书葬贼未讨”。○解云:即隐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传云“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是也。而言未者,欲道於后讨得之。即僖元年传“於是杭辀经而死”者是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为淫二叔、杀二嗣子出奔。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解云: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是於出时贬之之文也。为内臣了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正谓此处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注“凡公”至“有罪”。○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公子庆父出奔莒。庆父弑二君,不当复见。所以复见者,起季子缓追逸贼也。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外大夫奔例皆时。○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注“不日者”至“皆时”。○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以有高傒也。

  [疏]“高子者何”。○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注“以有高傒也”。○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何以不称使?据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我无君也。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然则何以不名?据国佐盟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设时势然。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南阳,齐下邑。甲,革,皆铠胄也。○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久阔思相见者,引此为喻,美谈至今不绝也。立僖公城鲁不书者,讳微弱。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齐桓继绝于鲁,故尊其使,起其功,明得子续父之道。○鹿门,鲁南城东门也。○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郑弃其师者何?连国者,并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恶其将也。以言弃师。○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伯素恶高克,欲去之无由,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因将师而去。其本虽逐高克,实弃师之道,故不书逐高克,举弃师为重,犹赵盾加杀也。不解国者,重众从国体录可知。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传曰“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盾,徒本反。

  [疏]注“犹赵盾加弑”。○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注“子未三年”。○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注“传曰”至“忍当也”。○解云:文九年传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