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弃官寻母

  原文:宋朱寿昌,年七岁,生母刘氏,为嫡母所妒,出嫁。母子不相见者五十年。神宗朝,弃官入秦,与家人决,誓不见母不复还。后行次同州,得之。时母年七十余矣。

  诗赞:七岁生离母,参商五十年。一朝相见面,喜气动皇天。

  译文:宋代天长人朱寿昌,七岁的时候,生身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于是不改嫁他人。母子不能相见已经五十年了。神宗时,朱寿昌(得到线索后)辞官不做,赶赴陕西(寻找生母),与家人告别时发誓不见到母亲绝不返回。后来,寻访到在陕西同州,终于找到了生母,母子欢聚。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