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你知道,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值价。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至于这位寡妇,谁也没有否认过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么个说法,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色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点儿血色。每天早上,总把那瘦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辈子,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式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白得简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气息,丝毫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声说话。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动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举止,——不论他在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有规有矩的。谁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象个好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乌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可吓人啦;而一旦来了这下子,那就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当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拿着,等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掺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调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掺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喝下了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黑黑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样。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然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个子高高的,骄傲而挺有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挺和气的。可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时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不过她是另一种类型。她又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况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给杀死了。还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进行得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致是这么久以前吧。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斗,把胜诉的一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哪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是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一开头,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有的是。不过嘛,也并非总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不过他可并不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岁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也没有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快赶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到树丛里,反倒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人赛开了,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朝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膛。你知道吧,老头儿赶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祝自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准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个懦夫。怎么说也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也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三对一干了一仗,干了半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打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朝着他们猛击。他和他的那匹马淌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般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尽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①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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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赫克把长老会的两种教义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缘说,一是天意决定论,这是以逗笑的文笔表现了边疆人故意把两个词合并起来,从而制造出新的词汇的特色这样的语言风尚。

  吃过中饭以后一个小时,大家一个个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之,气氛挺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熟。我往我们那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她卧室的门口。她的卧室就在我们那一间的紧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肯不肯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的人。我说我愿意。她就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带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位子上了,这位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问我能不能一声不响地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带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愿意。于是我一溜烟似地走出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只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①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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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这种地板用一面刨平的圆木铺成,刨平的一面朝上。

    我自己寻思,总是出了什么事吧——一个姑娘家对一本《圣经》?于是我把书在手里抖了一抖,一小片纸抖了下来,上面用铅笔写着“两点半”。我找了个遍,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找到。这意味着什么,我也搞不清,于是我把它放回书里。我回了家,上了楼,苏菲亚小姐正在门口等着我。她把我一把拉了进去,关上了门,然后往《圣经》里找,终于找到了那片纸。她看到了上面写的,就显得很高兴。她冷不防一下就抱住了我,紧紧地搂了搂,还说我是世上最好的孩子,还要我不跟任何人说。一时间,她满脸红通通的,眼睛闪着亮光,看起来可真是绝色美人。我倒是吃了一惊。不过,我喘过气来,便问她纸片是怎么一回事。她问我看了没有,我说没有。她问我认得不认得写的字。我告诉她,“不,只认得印刷字体。”她说,这片纸只是起个书签的作用,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后说,我可以走了,可以玩儿去了。
  我走到了河边,把这件事思量了一番。一会儿注意到我那个黑奴跟在我的后面。我们走到了后面那间大屋子里的人看不到我们身影的地方,他往后、往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走过来说:“左(乔)治少爷,你要是到下边泥水塘那里去,我指给你看,那么一大堆黑水蛇。”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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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美国南方特有的一种类似响尾蛇的毒蛇。

  我想,这好怪啊,他昨天也这么说过啊。照理他应该知道人家不会那么喜爱黑水蛇,不会到处去寻觅啊。他究竟是什么个意思呢?所以我说——
  “好吧,你头里走吧。”
  我跟在后面有半英里多路,他就蹚着泥水塘,泥水没到膝盖骨。又走了半英里路,我们就走到了一小片平地,地势干燥,密密长满了大树、矮树丛和藤萝。他说:“左(乔)治少爷,你往前走,只要几步路,就可以看见黑水蛇啦。我以前看过,不想再看了。”
  随后,他蹚着泥水马上走开了,才不一会儿,树木把他给遮住,看不见他人了。我摸索着往里走,到了一小块开阔地段,才只象一间卧室那么大,四周满是青藤,有一个人正在那里睡着了——天啊,这正是我那老杰姆啊!
  我把他叫醒了。我原以为,又见到了我,他准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并非如此。他差点儿哭了起来,他高兴得非同一般,不过并没有吃惊。他说,那天晚上落水以后,他跟在我后边泅水。我每喊一声,他都听到了的,不过没有回答,因为他不想让人家把他逮住,再一次沦为奴隶。他说:“我受了点儿双(伤),游不快了,到最后,我掉在你后边相当一段路了。你上岸的时候,我原想,我能赶上来。我正想朝你叫喊,但是我看到了那座大屋子,我便放慢了。我离你离得远了些,人家对你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我害怕那些勾(狗)——不过,当一切静了下来,我知道你是进了屋里去了,我便走到了树林子里,等候白天来到。拂晓时分,你们家的几个黑奴走过来,到田里去干活。他们把我领到这儿来,指点给我这个地方,因为有水,勾(狗)追踪不到我。每晚上,他们给我东西吃。说说看,你过得怎么样。”
  “啊,你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叫我的杰克把我带到这儿来呢,杰姆?”
  “唉,赫克,在我们还没有想好办法之前,去打搅你有什么用呢?——不过,如今我们一切太平了。一有机会,我总去买些盆、碗、口粮,晚上我就修补木伐(筏)。”
  “什么木筏,杰姆?”
  “我们原来那个木伐(筏)啊。”
  “你是说我们原来那个木筏没有给撞成碎片片?”
  “没有,没有撞成碎片片。撞还(坏)了不少——有一头损还(坏)得可厉害——不过还碍不了大事,只是我们那些东西可全完了。要不是我们往水里扎得那么深,泅得又那么远,加上天又那么黑,我们又给下(吓)得那么晕头转向,我们原本是可以看到我们的木伐(筏)的。不过,看到也好,没有看到也好,如今是无所谓了,因为如今木伐(筏)已经整修得跟原来那个样子差不多了,原来损失掉的东西也给布(补)上了。”
  “啊,你究竟怎样又把那个木筏给弄回来的呢——是你一把抓住了它的么?”
  “我已经躲到那边林子里了,怎么能张(抓)住?是这儿几个黑人发现木伐(筏)给一块礁石当(挡)住了,就在这儿河湾里,他们就把它藏在小河浜里,在柳树的深处。他们为了争木伐(筏)归谁所有,争得不可开焦(交),很快就给我听到了。我跟他们说,木伐(筏)本不是他们中间哪一个人的,原本属于你和我的。我还说,你们难道是想从一个白人少爷手里,把他的财产给夺过去,藏起来?这样,才把他们间的纠葛给解决了。我还给他们每人一角全(钱),他们这才欢添(天)喜地,但愿以后还有木伐(筏)漂来,好叫他们伐(发)财。他们对待我可好哩。凡是我要他们为我干些什么,从来不需要我说第二匹(遍),老弟。那个杰克可是个很好的黑人,为人挺鸡(机)灵。”
  “是啊,他挺机灵。他没有对我说你在这里。他要我到这儿来,说是要给我看黑水蛇。要是出了什么事啊,与他可毫不相关。他可以说他自己从没有看见我们两个在一起,这倒也是实情。”
  关于第二天的事,我简直不愿意多说啦。我看还是长话短说吧。我清早醒来,本想翻个身,再睡一会儿,发现一片寂静——没有任何人走动的声音,这可是异常的事。第二件事我注意到的,是勃克也已经起了身,人不在了。好,我马上起了身,心里疑疑惑惑的,一边走下楼梯——四周寂无一人,四下里一片静悄悄。门外边呢,也是一样。我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到了堆木场那儿,我遇到了杰克,我说:“怎么一回事啊?”
  他说:“你不知道么,左(乔)治少爷?”
  “不,”我说,“不知道。”
  “啊,苏菲亚小姐出走啦!她确实出走啦。她是晚上什么一个时候出走的——究竟是什么一个时间,谁也不知道——是出走去和年轻的哈尼·歇佛逊结昏(婚)去的,知道吧——至少人家是这么个说法,是家里给发现的,大约是在半个钟头以前——也许还更早一些——我告诉你吧,他们可真是没有耽误一点儿时间。那么样急急忙忙立刻带抢(枪)上马,真是恐怕你从来也没有见识过。那些妇女也出动了去孤同(鼓动)她们的亲戚们。骚尔老爷和儿辈们拿了抢(枪),上了马,沿着河边大道追,要想方设法在那个年轻人带着苏菲亚小姐过河以前抓住他,打死他。我看啊,前途可是匈(凶)多吉少啊。”
  “勃克没有叫醒我就出去了?”
  “是啊,我料想他是没有叫醒你。他们不想把你绢(卷)进去。勃克少爷把抢(枪)装好子弹,说要淡(逮)住一个歇佛逊家的人押回家来,要不然,就是他自个儿玩淡(完蛋)。我看啊,歇佛逊家的人在那边有的是,他只要有机会,准会谈(逮)一个回来。”
  我沿着河边的路拼命往上游赶去。一会儿听到稍远处传来了枪声。等到我能望见堆木场和轮船停靠的木材堆那边,我拨开树枝和灌木丛使劲往前走,后来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处所。我爬上了一棵白杨树,躲在树杈那儿。子弹打不到那里,我就在那里张望。不远处,在这棵大树的前边,有一排四英尺高的木头堆在那里。我本想躲到木垛后边去的,后来没有去,这也许是我的运气好。
  有四五个人在木场前一片空地上骑着马来回转动,一边咒骂吼叫,想要把沿轮船码头木垛后边的一对年轻人打死——可就是不能得手。他们这伙人中,每次有人在河边木垛那儿一露面,就会遭到枪击。那一对年轻人在木垛后边背靠着背,因此对两边都把守得牢牢的。
  隔了一会儿,那些人不再骑着马一边转游一边吼叫了。他们骑着马往木场冲过来。就有一个孩子站了起来,把枪搁在木头上面瞄准,一枪,就有一人翻身落马。其他的人纷纷跳下了马,抓住受伤的人,抬着往木场那边走过去。正是在这一个时刻,那两个孩子撒腿就跑。他们跑到了离我这棵树有一半路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发现。等到他们一发现,就立刻跳上马在后紧追。眼看着越追越近,可是仍然无济于事,因为那两个孩子起步早,这时已经赶到木垛后边躲了起来,又占了对方的上风。这木垛就在我那棵树的前边。两个孩子中,有一个就是勃克,另一个是细挑个儿的年轻人,大约有十九岁左右。
  这些马上的人乱闯了一阵,然后骑着马走开了。等到望不见他们的影子了,我便朝勃克大叫一声,告诉他我在这里。他起初还弄不清楚我是从树上发出的声音,被吓了一大跳。他叮嘱我仔细瞭望,一见那些人重新出现,立刻告诉他。还说他们准定是在玩弄鬼花招——不会走远的。我原来想要从树上爬下来,可是没有下去。这时勃克就一边大哭、一边跳脚,说他和他的堂兄乔(就是那另一个年轻人)发誓要报今日之仇。说他父亲和两个哥哥给打死了;敌人方面,也死了两三个人。说歇佛逊家的人设了埋伏。勃克说,他的父亲和他的哥哥们本应等候他们的亲属来增援以后再行动的——歇佛逊家的人的力量,远远胜过他们。我问他,那个年轻的哈尼和苏菲亚小姐的情况怎么样。他说,他们已经过了河,平安无事。听到这么说,我是高兴的。可是勃克是另一个样子。他又气又恨,因为这一天他朝哈尼开了枪,可是没有打死他——
  象这样的事,我还闻所未闻哩。
  突然之间,砰!砰!砰!响起了三四响枪声。那边的人没有骑马,偷偷穿过林子,绕到他们后边,冲了过来。那两个孩子往河里跳——两人都受了伤——他们往下水划,对方在岸上对着他们一边射击,一边大叫,“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我当时是多么难受啊!几乎从树上栽下来。这种种全部的经过,我也不想叙说了,——要是这样做的话,只会叫我更难受。我但愿,当初那个夜晚,我根本没有爬上岸来,以致亲眼目击这次的惨祸。我的脑子里,将永远赶不掉这种种的一切——有好多回,我在梦里还梦见了这种种的一切啊。
  我躲在树上,一直躲到天黑,害怕爬下树来。我间或听到远处林子里有枪声。有两回,我看到有一小伙的人骑着马、带着枪,驰过木材场,因此我估摸着冲突还没有完。我心里万分沉重,因此打定了主意,从此决不再走近那座房子。因为我寻思,这全是我闯的祸啊!我推想,那张纸片是苏菲亚小姐要和哈尼·歇佛逊在晚上两点半钟一起出奔。我寻思起来,我原本应该把这张纸片的事以及她行动的怪异之处告诉她父亲的。这样,他父亲也许会把她关在房间里不许出来。这么一来,这多么可怕的灾祸就根本不会发生。
  我一下了树,就沿着河岸下游偷偷走了一段路。我发现河边躺着两具尸体。我把他们一步步拖上岸来,然后盖住了他们的脸。随后我就赶快离开。把勃克的脸盖起来的时候,我不禁哭了一会儿,因为他对我多么好啊。
  这时天刚黑。从此以后,我从未走近那座房子。我穿过林子,往泥水塘那边走。杰姆不在他那片小岛上。我急忙往小河浜那边赶,一路拨开了柳树丛,火烧火燎地只想跳上木筏,远离这片可怕的土地——可是木筏不见了!我的天啊!我多么惊慌啊!我几乎有一分钟时间喘不过气来。我使劲吼叫了一声。离我二十五英尺,响起了一个声音:“天啊,难到(道)是你么,老弟?别作申(声)。”
  是杰姆的声音——这样美妙的声音,过去可从来没有听到过啊。我在岸边跑了一段路,登上了木筏,杰姆一把抱住了我。见了我,他真是异常高兴。他说:“上帝保佑你,乖乖。我断定你又丝(死)啦。杰克来过。他说他料想你已经中蛋(弹)丝(死)了,因为你再也没有回家。所以我这会儿正要把木伐(筏)划到小河浜口口去。我已经做好准备工作,只要杰克回来告诉我你肯定已丝(死),我就把木伐(筏)划出去。天啊,见你又回来了,我多么高兴啊,乖乖。”
  我说:“好——好极啦。他们再也找不到我啦。他们会以为我已经打死了,尸体往下游漂走了——那边确实有些东西会叫他们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杰姆啊,别再耽误时间了,赶快朝大河划去,越快越好。”
  木筏向下游走了两英里多路,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河中间了,我这才放下了心。然后我们悬挂起了信号灯,断定我们如今又自由、又平安无事了。从昨天起,我一口东西也没有吃过,因此,杰姆拿出一些玉米饼、酪乳、猪肉、白菜和青菜——味道又烧得可口,世上没有更好吃的了——我一边吃晚饭,一边和他谈起来,高兴得什么似的。能够离打冤家远远的,我十分高兴。杰姆呢,能离开那片泥水塘,也十分高兴。我们说,说来说去全世界没有一个家能赶得上木筏子的。别的地方总是那么别扭、那么憋死人,只有木筏子是另一个天地。在一只木筏子上啊,你感觉到的,就是自由,就是舒坦,就是轻松愉快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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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有关格伦基福特事件的两章把有关这家人家诗情画意的描写和“打冤家”的野蛮、不人道、令人生厌的虚骄,形成鲜明对比。并且马克·吐温始终以河上风光与陆上生活作对比,以淳朴的自然与人性作对比。这章末了一句话,是赫克带有总结性质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