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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鲁迅的"费厄泼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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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流行重读,如果此风大长,而又不限于十几年前作品的话,也许有朝一日会形成"逢五逢十"重读一下的不成文法,就像逢五逢十纪念什么人一样。
1995年12月29日是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写作七十周年,我就先取逢五逢十法把来重读一遍,不然也真没由头:大家都知道此文讨论的是打狗问题,而北京限制养犬一年有余,有人专司其事,还用你为打狗操心吗?
当年林语堂论"语丝"文体,立论我认为是很不错的,只是提到大概中国人的"忠厚"就略有"费厄泼赖"之意的时候,提倡"对于失败者便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鲁迅概括为不"打落水狗",从而引出有关咬人的狗,不管落水没有,都在可打之列等一系列精彩之论,说"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革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云云,使人不能不佩服先生的明察。
旧本的《鲁迅全集》于此等处是不放过加注揭露林语堂"反动思想的本质"的。然而我们只要翻翻书,就知道林语堂确实表现了从善如流的风度,他在1926年3月10日为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所写的《泛论赤化与丧家之狗》,于段(祺瑞)政府、安福系之外,对"认军阀做'娘',或者正在对帝国主义作揖,替帝国主义骂革命为赤化"的"丧家狗"大张挞伐,与鲁迅的"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相呼应。
几天之后,发生"三一八"惨案,段祺瑞在执政府门前开枪屠杀青年学生,死四十八人。那天早晨八时许,林语堂还亲接了刘和珍的电话,以学生自治会名义请准停课一天,因开会游行怕下午一点赶不回来。下午两点林语堂听说出事,即时同许寿裳先生到国务院,进门开棺头一个已是刘和珍的尸身。他写下了可与鲁迅《纪念刘和珍君》一同传世的《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还有《闲话与谣言》、《讨狗檄文》、《打狗释疑》、《"发微"与"告密"》诸篇。他说,"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从而打之'之话。"又说,"由这回惨案后'丧家狗'之举动与言论,已经更可看得显著了。岂明先生谓这回老段所以敢杀人,实由于他知道知识界的身份并不比官僚清高,是可以用威吓利诱的,或是讲情面,或是用大洋,'舆论界'一定有一部分人替他掩护,所以他才敢这样。这个话可以使我们深省。"鲁迅看问题论是非,或较林语堂更深刻,而在当时林语堂与鲁迅是声息相通的。
后来人们长期读不到林语堂的文章(甚至90年代编林语堂的文选,有的也还不敢收其《论语丝文体》,或是为贤者讳的好意吧),而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则因选入课本而广泛流传。
课本之功以外,还得感谢文革中的报刊和各个写作班子,那时不但全文重发过这篇文章,且在"大批判"文章中到处引用,以给"宜将剩勇追穷寇"的舆论作后盾。鲁迅的思想遗产转化成了文革的思想资源。但对鲁迅的误读导致对鲁迅的误解也就从那时遍及文革的参加者直至青少年。好像鲁迅也在六七十年代参与号召"打落水狗"了似的。当时被文革打手们喊作"落水狗"的人,翻过身来以后,有的对鲁迅犹有余恨,这不正说明当时受到误导吗?
文革打手对鲁迅文章的"活学活用",生吞活剥,带有"狗喊打狗"的性质。恶人先告状,恶狗先咬人,当它祭起"打落水狗"的法宝时,正是它要咬住不放了的意思。他们接过"'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的口号,真有"除恶务尽"的执著,以致多少回还须毛泽东出面,为各类挨打者缓颊;即使如此,那网开一面的政策要落实也是颇不容易的。
相形之下,在文革结束后,对于在文革中把包括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在内的千百万人都当做"落水狗"狠狠打过的家伙,却似乎颇有点"费厄泼赖"之嫌:或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或惺惺相惜,高抬贵手;一时握手言欢,一团和气,相逢一笑,恩仇尽泯。曾经甚嚣尘上的"痛打落水狗"之说,再也无人提起;曾被当做狗打落过水中的人,被当做落水狗痛打过的人,有的已死了,活过来的记忆犹新,然放眼看去,却不见有狗落水,时见鸡犬升天了。
文革发动,即届三十年,"四人帮"垮台,也将二十年。时过境迁,世事纷繁,人间万象,日新又新。然而六畜兴旺,狗在其间,只是有咬人与不咬人之别,或再加上传病与不传病之别。将狗拟人或将人拟狗,都会有人"吃心",还是就此打住为好。
199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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