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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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现已完成,我已尽我之所能说明了美国民主的法制,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可以就此停笔,但读者可能觉得我还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整的民主制度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值得研究。比如,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我在讲述的过程中,话题常引致我谈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我一直无暇说明这两个种族在我所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所占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是根据什么精神和法律组成联邦的;我对威胁这个联邦存在的危险,只是随带说明了一下,而且说得很不全面。除了美国的法制和民情以外,我对这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条件,也未能做详尽的叙述。在叙述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我从未对这个制度能否在新大陆长期存在的问题做过随意的臆测;而在经常提及联邦盛行的商业活动时,我也未能预测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的未来。

  这些问题虽然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我并没有对它们做深入的研究。它们虽然都与美国人有关,但与民主无涉。我要研究的,主要是美国的民主。我最初要把这些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但现在当我要结束本书的论述时,我应当回过头来谈一谈这些问题。

  现在为美国联邦所占有的或被宣称为它所拥有的领土,从大西洋海岸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海岸。因此,它的边界,无论是东面还是西面,都是大陆本身的边界。往南,它几乎伸进热带;往北,它到达北部的冰原。

  分布在这个广大空间的人,不象在欧洲那样,形成为同一种族的数个分支。一眼看去,就可以在他们中间发现有三个体形面貌不同,而且几乎可以说互相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血统、甚至外貌特征,在他们之间筑起了一道几乎无法逾越的屏障。命运虽把他们集合在同一块土地上,但未能把他们混合起来形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各自按照本身的条件向前发展。

  在这个差别如此巨大的人群中,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在知识、力量、生活享受上均属第一的白人,即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杰出的人。在他们之下,则是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族源、外貌、语言和民情上均不相同;他们的唯一相同之处,就是他们都不幸。他们在其所住的地区,均处于低卑地位;两者都受暴政的摧残。虽然两者所受的虐待不同,但虐待却来自同样一些人。

  从世界的既往情况来看,岂不可以说欧洲人之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之对待动物吗?他们奴役其他种族,而当其他种族不肯服从时,他们就加以消灭之。

  欧洲人的压迫,一下子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几乎全部夺走。美国的黑人,现在连自己原来的祖国都不知道了。

  他们不再讲他们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放弃了原来的宗教,忘记了原来的民情。他们离开了非洲,但未能享受到欧洲人那样生活的权利。他们居于两个社会之间,过着不同于另外两个种族的生活,被一个人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转卖出去。普天之下,只有主人为他们安排的住所,可以为他们留下关于故土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女人只是男人寻欢作乐的暂时伴侣。他们的孩子从出生之日期,就与他们处于同样的地位。

  我应当把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无动于衷,甚至往往对这种不幸的根源采取一种可鄙的大方态度的心灵状态,称做是上帝对人们的慈悲还是上帝对人们的最严厉怒斥呢?陷进这种灾难深渊的黑人,对他们的不幸处境只是刚刚有所感觉;暴力使他们变成了奴隶,而受人役使的习惯又使他们养成了奴隶的思想和一种奴隶的奢望。他们对他们的残暴主人的羡慕甚于憎恨,并以卑躬屈膝地仿效他们的压迫者为得意和骄傲。

  黑人的智力下降到与他们的心灵同样低的水平。

  黑人一生下就是奴隶。我还能再说些什么呢?他们往往在娘胎里就被人出卖,可以说在出世之前就成了奴隶。

  他们既没有需要,又没有享受,这些对他们均无用处。他们从出生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是别人的财产,应当为这个人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生。他们认为,照料自己的生活,不必由自己操心。甚至用头脑思考问题,在他们看来都是上苍的无用恩赐。他们对于自己处于卑贱的地位,感到心安理得。

  即使在他们获得解放以后,也往往把独立看做倒比奴役还要沉重的枷锁,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只学会万事均应当服从,唯独没有学会服从理性,并当理性要来指引他们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听理性的呼声。许许多多新的要求向他们袭来,但他们没有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抵制它们。这些要求来自他们本应当反对的主人,可是他们只知道屈从和顺服主人。因此,他们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这个深渊里,奴役使他们失去理性,放任自由使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但后果有所不同。

  在白人来到新大陆以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居于林野之中。他们饱经野人生活的沧桑,仍然保留着未开化人的恶习和德行。欧洲人把印第安诸部赶进深山老林以后,迫使他们去过痛苦得无法形容的漂泊不定生活。

  野蛮民族只受舆论和民情的支配。

  欧洲人的暴虐使北美的印第安人失去了对故土的观念,拆散了他们的家庭,使他们忘记了传统,打断了他们的记忆的链子,改变了他们的一切习惯,并大大加快了他们的贫困化过程,从而使他们比以前更加杂乱无章和不文明了。这些部落的身心状况不断恶化,他们随着苦难的加重而日益野蛮。

  尽管如此,欧洲人并未能完全改变印第安人的习性,甚至他们用国家权力来摧残印第安人,也一直未能制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奴役到不能再奴役的地步,而印第安人则被放任自由到极限。奴役对黑人造成的后果,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后果更为致命。

  黑人没有任何财产,连自己的人身都不属于自己。他们要是出卖自己的人身,就等于侵犯他人的财产。

  但是,野蛮人只要能行动,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家长权,从来没有使自己的意志屈服于族长权,谁也教不会他们区分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甚至法律这个词汇在他们那里都没有。在他们看来,自由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不受任何束缚。他们满足于这种野蛮的独立,宁愿因喜爱独立而毁掉自己,也不肯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文明对这样的人,作用不大。

  黑人为进入那个始终在排斥他们的社会,做了许许多多徒劳无功的努力。他们屈从自己的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观点,企图仿效压迫者的一举一动,以便同他们混为一体。从幼年时代起,别人就告诉他们是天生不如白人的种族,而且他们也推翻不了这种说法,因而他们自愧不如白人。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真愿意丢掉这一切。

  印第安人与此相反,他们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

  他们的生和死,都寄于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梦幻。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我们欧洲人的民情。他们把野蛮生活当做自己种族的独特标志加以热爱。他们拒绝接受文明,而且拒绝的原因,主要的不是出于仇恨文明,而是出于害怕自己变得与欧洲人一模一样。

  他们只能以原始的弓箭来对付我们的精良武器,以没有纪律的野蛮来对付我们的战术,以野蛮人的自发本能来对付我们的老谋深算。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他们只能接连失败。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成为一体,但他们没有能够办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做此种打算。一个是奴性使自己注定为奴,另一个是傲慢使自己必然灭亡。

  我还记得,在我途经至今仍覆盖着亚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来到一个拓荒者的木房前边。我不想进美国人的住宅,而停在离这所木房不远的一个水池旁边休息一会儿。我刚在那里坐下,来了一个印第安女人(这里离克里克部的居住区不远),手里拉着一个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是拓荒者的女儿。一个黑人女人跟在她们后面。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集尽了野蛮人华丽装饰之大成:鼻孔和耳垂挂着铜环,头发缀着玻璃珠披散在肩上。我看得出她还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惯,她要是新娘,该把它放在新婚的床上。那个黑人女人,穿着一身褴褛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个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抱起小姑娘,象母亲一般对她爱抚备至。坐在旁边的黑人女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逗弄小混血儿高兴。而这个小混血儿,却在她那慢条斯理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优越感,这与她的幼小年龄形成了使人惊异的对照,好象是她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在小主人的面前,想尽办法迎合她的愿望,好象既分享着一种母爱,又怀着一种唯恐得罪小主人的奴性心理。而那个印第安女人,则在她的温柔的表情中,流露出一种自由自在、有点骄傲和近乎愤世的神气。

  我向他们走去,默默地看着这个场面。我的好奇心显然引起印第安女人的讨厌,因为她霍地站立起来,粗暴地把孩子推到一边,怒视了我一眼以后,便走进丛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这三大种族混合集会在同一地点的场面。我曾通过多次的不同观察,看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在我方才描述的这幅图景中,却有一种特别动人的情景:一种感情上的联系,在这里把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结合在一起了,而大自然为了使两者接近而进行努力时,却使偏见和法制在两者之间所设的鸿沟更加触目了。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土著部落的逐渐消失——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的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有两条可以逃避灭亡之路:不是进行战斗,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无力进行战斗——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而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了——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例子——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在世世代代居住在新英格兰境内的印第安诸部中,纳拉干部、莫希干部和佩科特部,除了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不复存在了;而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欢迎佩恩的勒纳普部,现今也不存在了。我见到过几个仅存的易洛魁人,他们都在以讨饭维持生活。我方才提到的诸部,昔日曾满布于北美各地,甚至发展到海岸。现在,只有深入到内陆100多里约,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向内陆逃离,而且正在逐渐灭亡。随着印第安人的远徙和死亡,便不断迁来大量的居民而把他们的地盘住满。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见过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消失得又如此迅速的民族。

  至于这种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并不难解释。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料,他们用兽皮做衣服,用兽肉做食物。

  欧洲人把火器、铁器和酒带到了北美的土著居民中间。他们教会了印第安人改穿纺织品制成的服装,把原先只能满足于简朴需要的野蛮人服装丢掉。印第安人在沾染上新的嗜好后,并没有学到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所以他们只得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换取自己不能制造的这些物品,野蛮人除了森林里还可出产的毛皮财富外,再也拿不出来什么东西。这样,狩猎便不仅为维持生活所需要,而且为满足欧洲人的奢望所需要。印第安人不再单纯地为了获取食物,而且还要为了取得以物易物的物资而打猎了。

  土著的需要如此日益增加,但他们的资源却又不断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的附近定居以后,飞禽走兽都吓得逃进森林,而对漂泊在森林里的没有固定住所的数千名野蛮人,它们并不害怕。但是,一旦从某个地方传来欧洲人的不断劳动声音,它们便开始逃走,退藏到西部。它们的本能,指引它们能在西部找到仍然是无边无际的荒野。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他们的1829年2月4日报告中说道:“成群的野牛不断地后退,几年以前它们还经常出没在阿勒格尼山麓。但数年之后,在沿着落基山脉伸展的广阔原野上,也难以见到它们的踪影了。”有人以坚信不移的口气向我指出,白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离他们住区200里约以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到。他们也对他们刚刚知道族名的一些部落发生了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以前,早就尝到掠夺的痛苦。

  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很快就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

  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20里约,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他们没有遇到困难,因为狩猎民族的领地边界是不明确的。何况狩猎的领地是属于全民族的,而不是个别人的财产,所以保护领地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

  一些欧洲人全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在那里建立起一些相隔很远的据点,不久便把据点之间的一切野兽吓走而不再回来。原来在那里过得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要获得他们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也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其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不久以后,他们的生活手段几乎完全丧失。这些到处漂泊的不幸人,就象徘徊在荒山野林里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区,但他们在那里只有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心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逃退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选定新的家园。因此,有人竟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而是饥荒。这真是以往的硕学之士都没有找到的而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的高论。

  随着这种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时,他们已经筋疲力竭,衰败不堪;而在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区,又早已住有只会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他们的背后是饥荒,而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到处受苦受难。为了避开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一个人默默地去寻找谋生的手段。就象文明社会里的无家可归的人那样,漂泊生活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并且很快就将不再成为一个部族。家庭已经难保,共同的族名正在失去,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行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或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读者不会不信我在这里所述的一切。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局面描述出来,把我看到的苦难尽可能再现出来。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个欧洲人称做孟菲斯的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来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称他们为夏克塔部。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却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最后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剥夺,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进行。

  当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一般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同他们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能干出来什么?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来生活。你们居住的这块土地怎么就比别的地方好?难道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除了你们这里就没有可住的地方了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有一大片还奔驰着许多野兽的土地。请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去过幸福生活吧。”讲完这一番话后,他们就在印第安人面前,陈列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假如印第安人看到这些宝贵物品后还不动心,可以慢慢说服他们不要拒绝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印第安人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凉地区住下,但白人也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美国人就这样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大片的土地。

  我已描述了这些深重苦难,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些困难是无法挽救的。我相信,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要灭亡。我也无法使自己不认为,一旦欧洲人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亦将不复存在。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有两条得救的出路:不是对白人开战,就是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他们本来可以联合起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大陆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他们曾不止一次地试图这样做过并接近成功。今天,力量的对比悬殊,以致他们都不能产生这种想法了。但在印第安人中间,仍有些杰出人士预见到蛮族的未来厄运,而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然而,他们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邻近白人的部落,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其他一些部落,则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对于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只等待厄运来临,而不采取对策。其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有的部落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想开始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使文明最难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换住地,但在迁徙的过程中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又回到原处。而狩猎部落的住处,则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场所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耶稣会士在加拿大试图这样做过,清教徒试图在新英格兰这样做过。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未能长期工作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了,但到森林里又枯死了。这些在印第安人中间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不懂:要想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应当先让印第安人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不可缺少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猎人的到处游荡的冒险生活,就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有一种几乎不可克服的厌恶感。

  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文明人的社会;但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的习惯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也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社会的原因。我在前面已谈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应在这里再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认为劳动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们的傲慢之对抗文明,与他们的懒惰之对抗文明,几乎同样顽固。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认为在自己的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失去了个人的尊严和因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活动,将种田的人比做耕田的牛,把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看成是奴隶的劳作。他们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的勤劳的成果时,却又瞧不起我们获得这种成果的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却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打仗是值得人干的唯一工作。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同中世纪在古堡里生活的贵族一模一样。

  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一件怪事!今天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所在新大陆林野。

  我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在我看来,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请允许我再补充几句。

  当我察觉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看到塔西佗当年描写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习惯和我有时可以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之间存有相似之点时,我不禁在想: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末,要想在纷繁不一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并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一定能在我们所称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去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但现实的需要有时也逼得他们非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不可。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现已被欧洲人所包围。这些欧洲人有的来自大西洋沿岸,有的顺俄亥俄河而下,有的溯密西西比河而上,一起蜂拥来到他们的周边。这些部落没有象北部的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撵到另一个地方,而是在各自所在地区,被逐渐围缩在一块很小的土地上,就象猎物被猎人围住,只待就擒了。

  这样被置于文明和死亡之间的印第安人,只好依靠白人那样的劳动糊口了。于是,他们开始种田,但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来的习惯和民情,只是为了生存而做了不可不做的牺牲。

  柴罗基部比其他部落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文字,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同时,由于新大陆里的一切都是发展得很快的,所以他们在全体还过着裸体生活的时候就出了一份报纸。

  混血儿的出现,明显地加速了欧洲人的生活习惯在印第安人中间的传播。混血儿从父方学来了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人习惯,他们是文明和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多的地方,野蛮人就逐渐在改变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民情。

  因此,柴罗基部的成就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决不证明他们能够成功。

  印第安人之难于在接受文明化方面获得成功,来自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仔细地阅读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一般说来,野蛮民族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逐渐地自行文明起来的。

  当他们主动去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他们在这个异族面前,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象罗马帝国被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象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蛮族的权力足以使他们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能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变成他们的对手的时候。一个凭借武力,另一个依靠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的优势时,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灭亡。

  总之,可以说野蛮人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现今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当初如凭借自己的力量,十分坚定地设法使自己开化,它们也许可以成功。当时,它们已比周围的部族优越,满可以逐步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和取得经验;而后来当欧洲人出现于它们的边界时,它们即使保持不了独立,至少也能让欧洲人承认它们的土地所有权和融合于征服者的行列。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则来自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加上一句,地球上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自己还处在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的不幸,来自他们找到的教员要做他们的主人,来自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就接受了压迫。

  在北美的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在任何人面前都没有自卑感。自从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梯后,他们总是感到自己处于最下层,因为他们在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自己既无知识又一文不名。他们在经历了一段动荡不安、充满灾难和危险、但又觉得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以后,只好去煎熬单调无味的和浑浑噩噩的一生。在他们看来,在遭别人白眼的条件下用辛苦的劳动赚钱购买面包糊口,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的唯一成果!而且,就连这一点点成果,也不是他们总有把握取得的。

  当印第安人着手仿效他们的邻居欧洲人种田的时候,他们立即受到了激烈的竞争给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学习他们所不懂的技术。前者毫不费事就可获得丰收,而后者千辛万苦才能使土地长出庄稼。

  欧洲人居住在生活需要与自己相同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对这种需要也了如指掌。

  野蛮人孤立于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他们不了解白人的习俗、语言和法律,但事实上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与白人交换自己的产品,才能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族已不再能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很少的援助。

  因此,印第安人在打算出售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并不是总能象白人农户那样找到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高额的费用,才能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印第安人刚刚走出野蛮民族的生活苦海,又陷入了走向开化的民族的更加悲痛的深渊。他们觉得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其困难并不亚于他们在森林里生活时期。

  他们的漂泊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丢掉。他们的传统没有失去作用,而狩猎的爱好也依然如故。昔日在森林里享受的蛮族欢乐,现在只是在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在他们看来,在森林里忍受的贫苦,反而不可怕了;而以前在森林里面临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们中间享有的独立,与他们现今在文明社会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另一方面,曾长期使他们和平生活的荒野,仍然近在咫尺;只消走几个小时,就能重回旧地。如果他们的那块赖以勉强糊口的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邻居白人用一笔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不小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的这笔钱可使他们远离白人而去过幸福安宁的生活,那末,他们便要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回到荒野中去。

  我已提到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情况,就可以证明这幅悲惨的图景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表现的天才,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表现的天才不相上下。但是,一个民族同一个人一样,不管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在学习上也是需要时间的。

  在野蛮人致力于开化期间,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会,并直接接触了。印第安人已经比他们的野蛮祖先进步,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物力和知识,很快就把土著因占有土地而能得到的好处大部分据为己有。他们在土著的居住地区定居下来,用武力强占土著的土地,或以低价购买他们的土地,并通过他们毫无办法对付的竞争使他们破产。孤立于自己土地上的印第安人,被一个人数众多和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所包围,而这个民族又把他们的所在地区看成了不够安分守己的异族殖民地。

  华盛顿在他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说过:“我们比印第安诸部文明和强大;而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必须对他们和善,甚至宽容。”但是,这一高尚而合乎道德的政策,并没有被遵守。

  移民们的巧取豪夺,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在欧洲人没有来到以前就已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而且美国人往往象对待外来的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一直不愿意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从森林里走出来定居的人服从本州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QH。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了文明,而压迫现在又把他们赶回到野蛮。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放弃了半开垦的土地,而恢复其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只要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暴虐措施,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确信: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曾是这些州的全部措施所要一致达到的最终目的。住在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以贪婪的眼光注视着仍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放弃野蛮人生活的传统,所以拟在文明使这些人安心定居以前,就让他们破产而绝望,并逼着他们离开。

  受到所在州压迫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到中央政府去告状。中央政府没有对他们的不幸置之不理,衷心希望拯救这些残存的土著,愿意保护它曾给予他们的占有土地的自由QJ。但当中央政府着手实施这项计划时,那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不使美国联邦陷入危机,也就只好把心一横,听任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死半活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消自灭。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后来又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这个目的,它决定由政府出钱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他处。

  在北纬33度和37度之间,有一片广大的空旷地区,因流经域内的一条大河的河名,而得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接壤,还有一侧濒临密西西比河。境内许多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壤肥沃,只有几个野蛮部落流动于其上。联邦政府就想把南部的残余土著,迁到这个同墨西哥毗邻而离美国白人居民点较远的地区。

  到1831年末,据说已有一万多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两岸,而且每天都陆续有新人前来。但是,国会对把命运交由它支配的人,尚未做出意见完全一致的决定。结果,有一些印第安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白人肆虐的地区;但是,已经开化的印第安人,却不肯放弃他们的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刚刚建造起来的新房。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永远无法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会在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务农人的生活做好任何准备的地区,失而不可复得。他们知道,他们到了新的荒凉地区,将会遇到一些敌对部落,而为了抵抗敌人,他们既没有野蛮人那样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那样的智力。此外,印第安人到了新地点后立即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担保他们在新的住区可以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答应到那里后保护他们,但对他们现在所在的地区,美国政府也曾信誓旦旦地做过这样的保证。不错,美国政府现在不是抢占他们的土地,但它却听任别人去侵占。毫无疑问,再过几年,现在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这伙白人,也会把脚插到阿肯色的荒原,再来挤压他们。那时,他们将会遭到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法补救。土地迟早要从他们手中夺走,而他们本人只有等待死亡。

  联邦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措施,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行的政策那样贪婪和暴虐。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不守信用。

  这些州在把它们所谓的法律恩典施于印第安人时,就已预料到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受这些法律的束缚;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住所时,也不是不知道它不能保证他们永久住下去。

  因此,这些州全是靠暴力把野蛮人撵走的;而联邦政府则利用它的许诺和财力,帮助了这些州驱逐野蛮人。这些措施虽有不同,但它们所追求的目的是一致的。

  柴罗基部在它提交国会的请愿书中说道:“奉统治宇宙的我们的在天祖先之旨意,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和出名了。“当你们的先人登上我们的海岸时,红色人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当时无知和野蛮,但以和善的态度接待了他们,并让出干爽的土地供他们的疲劳的双脚休息。我们的先人和你们的先人,当时握手言欢,和平相处。“凡白人提出的要求,印第安人无不欣然允诺,并予以满足。当时,印第安人是施主,而白人是乞者。今天,局面改变了:红色人的力量削弱了。随着邻居人数的增加,红色人的权力越来越小了。昔日布满你们称谓的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而今免于大灾大难的只有几个了。往昔在我们当中以强大著称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已几尽灭绝。这就是美洲红色人至今的遭遇。“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难道也得同样去死吗?“从无法追忆的远古起,我们共同的在天祖先,就把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给了我们的先人,我们先人又把它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先人的遗骨。我们什么时候让出或放弃了这块遗产?请允许我们不揣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可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国土呢?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合众国总统现在硬说我们已经丧失了这项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武断。我们在什么时候丧失了它?我们犯了什么可使我们丧失这项权利的罪行?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国王的旗帜下同你们打过仗吗?假如你们说这就是罪行,那末,为什么在这次战争后签定的第一个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对我们土地的所有权呢?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在这项条约中加进‘合众国愿意同柴罗基部媾和,但为了惩罚它曾参加战争,兹宣布:今后只把柴罗基部视为土地的佃户,当与柴罗基部接壤的州要求它撤走时,它必须服从而离开’这样的条款呢?那时是你们可以这样说的时候,但当时你们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点,而且我们的先人也未曾同意会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的土地的条约。”〔实际上,托克维尔是节译的。全文见第二十一届国会(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311号报告第7页及以下几页〕这就是印第安人说的,而且他们说的都是实情。他们所预见的事,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了。

  无论从哪一方面去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他们的灾难好象都是无法补救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则白人会一面前进一面驱赶他们;如果他们想要自己开化,则与比他们开化得多的人接触后,就要受到压迫和使自己贫困;如果继续从一块荒野漂泊到另一块荒野,则会灭亡;如果设法定居下来,也还得灭亡。他们只有依靠欧洲人的帮助方能开化,但欧洲人的来临,却使他们的处境更坏了,又把他们驱回到野蛮生活中去。而只要让他们继续在荒野里生活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当他们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已为时晚矣。

  当年,西班牙人曾用他们的猎犬象追逐野兽那样去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毫无怜悯地象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了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把印第安人杀光灭绝,而且疯狂也总有一个限度。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印第安人,最后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生活方式。

  与西班牙人相反,美国人对待土著的态度,还有点讲究规矩和法制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愿意保持他们的野蛮状态,美国人决不干预他们,而以独立的民族对待他们。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续购买以前,决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当某一印第安部落因不幸事故而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时,美国人会向他们伸出兄弟的手,把他们送到远离故土的一个地方去,让他们在那里自消自灭。

  西班牙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使自己遭到奇耻大辱,以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也未能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未能阻止印第安人最后分享了他们的权利。而美国人用十分巧妙的手段,不慌不忙,通过合法手续,以慈善为怀,不流血,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就达到了双重目的。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办法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

  黑色人种在美国的处境和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危险为什么废除蓄奴制和消除起一切痕迹在现代比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似随蓄奴制的废除而日益加深——黑人在北方和南方各州的地位——美国人为什么要废除蓄奴制——使奴隶致蠢的奴役不再能使奴隶主发财政富——俄亥俄河左岸和右岸之间出现的差异——这种差异应归因于什么——随黑色人种向南方退却蓄奴制也向南方转移——怎样解释这一现象——在南方废除蓄奴制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为什么南方的美国人在厌恶蓄奴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印第安人在孤立状态中生存,并将在孤立状态中消灭。但是,黑人的命运却几乎总要与白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这两个种族互有联系,却不混为一体。它们既不能完全分开,又不能完全结合。

  在威胁美国的未来一切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是黑人在这个国土上的出现。一些观察家虽然出发点不同,但他们在考察美国的目前困境和未来危险的原因时,几乎总是归结于这一主要事实。

  一般说来,人们好高鹜远和拼命追求,常会造成长期的灾难。但是,有一种灾难却是悄悄地降临于世界上的:最初,它以人们刚能察觉的形式出现于一般的权力滥用之中,肇始于一个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人之手;随后,它象一种可怕的病菌被撒在大地的某些点上,经过自身的繁殖,不费力地向四外蔓延,并随着它所在社会的发展自然地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蓄奴制。

  最初的基督教废除了奴役,而16世纪的基督教徒又把它恢复。但是,他们决不是把它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的,而是针对整整一个种族实施的。他们又使人类受到一次创伤,这次创伤的规模虽然不大,但要治愈它却要困难得多了。

  要对蓄奴制本身和蓄奴制后果这两件事加以区分。

  蓄奴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大致一样;但这种灾难的后果,在现代就与古代大不相同。在古代,奴隶与其主人属于同一种族,而且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高于他的主人。有无自由,是他们之间的唯一差别。一旦赋予奴隶以自由,奴隶就与奴隶主容易混为一体。因此,古代人取消蓄奴制的办法很简单。这个办法就是给予奴隶以自由,而且只要他们普遍采取这个办法,就会获得成功。

  但在古代,取消奴役以后,奴役的痕迹还继续存在一个时期。

  有一种天生的偏见使人看不起比自己地位低的人,而当这些人已与自己平等以后,他也会长期看不起人家。继财富或法律造成的不平等之后,总是产生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的不平等。但在古代,奴役的这种第二次效果有一个极限。奴隶一旦获得自由,就将与生来自由的人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无法把他与那些自由人区别开来。

  古代人的最大困难在于改革法制,现代人的最大困难在于改变民情;而我们现代人的真正困难,又与古代人所要解决的困难有联系。

  这是因为现代人把蓄奴制的无形的和短期的压迫与种族差别的有形的和长期的压迫极其有害地结合在一起来了。一回忆起蓄奴制,就使某些种族感到耻辱,而这些种族又总浮起这种回忆。

  没有一个非洲人是自由来到新大陆的海岸的。因此,今天居住于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仍为奴隶,便是已经解放了的奴隶。于是,黑人一出生就将其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后代。法律可以废除奴役,而能够抹去奴役的痕迹的唯有上帝。

  现代的奴隶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族源上,都与奴隶主不同。你可以使黑人获得自由,但你无法使欧洲人把他们看成是自己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他们生下来就低人一等,是以奴隶身分进入我们社会的异类,我们只勉强承认他们具有人类的一般特点。我们认为他们的面貌可憎,他们的智力有限,他们的趣味低下,而且几乎把他们视为介于人兽之间的生物。

  因此,现代人在废除蓄奴制以后,还要破除三个比蓄奴制还要不好对付的顽固偏见。这就是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肤色的偏见。

  我们有幸生在大自然使我们都一样和法制使我们都平等的人们中间,但这一情况也给我们造成一个极大的困难。而我所说的这个困难,就是这一情况使我们很难理解把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那条鸿沟。但是,我们可以用类比推理的办法,得出一个大致不会离谱的看法。

  在我们国家,曾经有过一些主要是立法所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纯由法律规定的尊卑,是人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大虚构!在分明是同类的人之间建立的永恒差别,是对人性的最大违反!但是,这种差别却存在了许多世纪,而且现在仍然存在于许多地方,并到处留有只有时间才能把它抹去的想象中存在的痕迹。既然纯由法律规定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于根除,那末,怎样才能消除那种看来其本身还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至于我,当我想起一些贵族团体,不管它们的性质如何,怎么不肯同人民群众混合时;当我想起这些贵族团体,为保护把它们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而一连许多世纪煞费心机时,我觉得要想看到一个举着鲜明而光辉的旗帜的贵族制度自消自灭,恐怕是没有希望的。

  所以我认为,那些希望有一天欧洲人会与黑人混为一体的人,是在异想天开。我的理性告诉我,不会有这一天的到来;而且我在观察事实时,也没有见到此种形迹。

  迄今为止,凡是白人强大的地方,白人都使黑人处于屈卑和被奴役的地位;凡是黑人强大的地方,黑人就消灭白人。

  这是两个种族之间向来如此的唯一结局。

  现在来看今天的美国。我清楚地看到,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把两个种族隔开的法律屏障正在消除,但民情方面的谱障并未消除。我发现,蓄奴制衰弱了,但它所造成的偏见却依然故我。

  在美国的黑人已经不再是奴隶的地区,他们是不是与白人更接近了呢?凡在美国待过的人都会看到,情况适得其反。

  我觉得,种族偏见在已经废除蓄奴制的州,反而比在尚保存蓄奴制的州强烈;而且,没有一个地方的种族偏见,象在从来不知蓄奴制为何物的州那样不能令人容忍。

  不错,在联邦的北部,法律准许黑人与白人合法结婚,但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人结婚的白人男人,而且也难以见到这种婚配的例子。

  凡是废除了蓄奴制的州,差不多都授予了黑人以选举权;但他们如果去投票,生命就会遭到危险。他们受到迫害时可以去告状,但当法官的都是白人。法律准许黑人充当陪审员,但偏见却排斥他们出任陪审员。黑人的子女进不了为欧洲人子女开设的学校。在剧院里,黑人有钱也买不到同曾经是他们主人的白人并排坐在一起的票。在医院里,他们要与白人分开。虽然也让黑人礼拜白人所礼拜的上帝,但不能在同一教堂祈祷。黑人有自己的教士和教堂。天堂的大门虽然未对他们关闭,但不平等的地位只能使他们停在来世的墙外。当黑人死去时,他们的骨头就被抛到一旁,身分的差别都造成了死后的不平等。

  可见,黑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他们并未分享向他们宣布大家都已平等的那些人享有的同样的权利、苦乐和劳动机会,甚至死后都进不了同一墓地。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都不能与那些人在一起。

  在仍然保存蓄奴制的南方,黑人与白人的隔离还不如此严格。黑人有时还能与白人一起劳动和一起娱乐,白人也同意在一定范围内与黑人混在一起。立法对待黑人很严,但人们的习惯却有比较宽容和同情的精神。

  在南方,奴隶主不怕把奴隶的能力提高到与自己相等的水平,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可以随意把奴隶投进垃圾堆里。在北方,白人虽然不再把自己与劣等种族之间的壁垒看得那样森严,但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同黑人接触,唯恐有一天会同黑人混为一体。

  在南方的美国人中间,造物主有时收回它的权力,使白人与黑人之间暂时恢复平等。在北方,骄傲感已经达到使人不敢流露真实感情的地涉。如果北方的立法者宣布黑人女人无权与白人男人同床共枕,北方的白人男人倒可能找一个黑人女人做为临时伴侣行乐;但在北方,法律允许她可以成为他的妻子,所以他出于一种害怕的心理而不敢接近她。

  因此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仿佛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而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则随着法律废除不平等反而加强。

  但是,既然居住在美国的这两个种族的地位对比有如上述,那末,美国人为什么在北方废除了蓄奴制,而在南方却保留着蓄奴制呢?他们又为什么使蓄奴制的残酷性加剧了呢?答案容易找到。这是因为美国废除蓄奴制是出于白人的利益,而非出于黑人的利益。

  第一批黑人被输入弗吉尼亚,系在1621年左右。因此,在美国也象在世界其他地方一样,蓄奴制始于南方。然后,从南方逐渐向其他地方发展。但是,奴隶的人数仍是越往北越。因此,在新英格兰一般很少见到黑人。

  一些殖民地相继建立起来,时间已经过去100多年,一个奇怪的现象开始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即几乎完全没有奴隶的地区,在人口、财富和福利方面,都比拥有奴隶的地区发展迅速。

  但在没有奴隶的地区,居民要自己种地或雇人种地;而在使用奴隶的地区,居民却有不必付酬的人手供自己使用。虽然前者要自己出力出钱,后者可以安闲自在并把钱省下,但前者却总比后者有更多的收益。

  这样的结果似乎很难解释,因为南北的移民都同样是欧洲人,有同样的习惯、同样的文明和同样的法制,只在一些不甚明显的细节上略有不同。

  时间继续前进。一些英裔美国人离开大西洋沿岸,越来越多地开进西部的荒野。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新的土地,适应了新的气候,克服了各种性质的障碍。在那里,各方的人混在一起:有的人是从南北上,有的人是从北南下。所有的这些因素,同步地产生了相同的结果。一般说来,没有奴隶的殖民地,要比盛行蓄奴制的殖民地越来越人多和越来越繁荣。

  随着各殖民地的发展,人们开始隐约地发觉:如此残酷地奴役奴隶,正在对奴隶主造成致命的后果。

  而当你在俄亥俄河两岸视察时,会发现这个真理最为确实。

  被印第安人亲切地称为俄亥俄河即“美丽的河”的这条河,流经有史以来人们居住过的最好河谷之一。起伏不平的土地延展在俄亥俄河的两岸,每天都在为人们提供用之不竭的财富。在河的两岸,空气同样有益于健康,气候同样温和宜人。河的每一岸,各是一个土地辽阔的大州的边界。在左岸的,以蜿蜒曲折的俄亥俄河水为界,名为肯塔基州;在另一岸的,州以河名为名。这两个州的唯一差别,就是肯塔基州允许蓄奴,而俄亥俄州不准境内有奴隶。

  因此,一个人乘船顺俄亥俄河而下,一直旅行到该河注入密西西比河的河口,简直就象在自由和奴役之间航行。他只要放眼看一下两岸,立刻就可以断定哪一岸对人类更为有利。

  在河的左岸,人烟稀少,偶而见到一群奴隶无精打采地在半垦半荒的土地上游荡,被砍伐的原始森林又长出新树。可以说社会已经入睡,人们懒散,唯独大自然还呈现出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色。

  相反,从这条河的右岸,则可听到机器的轰鸣,表明在远方有工厂。田里长着茂盛的庄稼,雅致的房舍显示着农场主的爱好和兴趣,到处是一片富庶景象。看来,这里的人们都很有钱,并感到满意,因为这是自己的劳动成果。

  肯塔基州建于1775年,俄亥俄州比它晚建12年。但是,美洲的12年胜过欧洲的50年。现在,俄亥俄州的人口已比肯塔基州多25万人。

  蓄奴制和自由造成的这种不同后果是不难理解的,并足以说明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之差异。

  在俄亥俄河左岸,人们把劳动与奴役混为一谈;而在这条河的右岸,人们则把劳动与致富和进步联系在一起。在左岸,劳动是下贱的;而在右岸,劳动是光荣的。在河的左岸,见不到白人劳工,因为白人害怕与奴隶混在一起,一切苦活都由黑人去做。而在河的右岸,很难找一个懒汉,白人把他们的精力和智慧都用于各种劳动。

  因此,在肯塔基州生产物质财富的人,既没有热情又没有文化;而能够有这两种东西的人,不是什么也不干,便是渡过俄亥俄河,到那岸去发挥自己的才智和不受侮辱地运用才智。

  当然,在肯塔基州,奴隶主使用他们的奴隶不必付酬,但奴隶劳动的成果不大;而他们付给自由工人的工钱,却使他们能够得到大大高于工人劳动价值的收益。

  对自由工人要付酬,但他们的工作效率高于奴隶,而工作迅速则是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白人出卖他们的劳动力,但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力有用时才有人购买。黑人不要求对他们的劳动付酬,但奴隶主得养活他们一辈子,即在他们的老年和壮年,在他们不能创造收益的童年和精力旺盛的青年,在他们生病和健康时期,都得同样养活他们。因此,要让这两种人劳动,结果同样都得付酬。自由工人所得的是工资,而花在奴隶身上的钱,则是教育费、生活费、扶育费和服装费。奴隶主为养活奴隶支付的费用,是长期的和零星的,所以不容易被人注目。而自由工人的工资,则要整笔支付,好象得到钱的人发了财。但最后算起来,使用奴隶的花费要高于雇用自由工人的花费,而且奴隶的劳动效益不大。

  蓄奴制的影响扩大得比这还远。它甚至触及奴隶主的心灵,特别是左右了他们的思想和爱好。

  在俄亥俄河两岸,造物主虽使人们具有大胆敢干和坚定不移的性格,但河两岸在发挥这个共同气质时却有不同。

  右岸的白人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生活,并以追求物质福利为人生的主要目的。由于他们居住的土地有取之不尽的资源供他们使用,有不断更新的迷人前景吸引他们去争取,所以他们的进取精神超过了人类贪心的一般界限,时时都想致富的欲望使他们大胆地踏上了幸运为他们开辟的每一条道路。他们不管是去当水手还是去开荒,不管是去做工还是去种地,都有坚定不拔的毅力在支持他们的劳动和克服这些不同行业可能遭到的风险。他们的聪明才智有一些不可思议的地方,他们争取胜利的决心有一种英雄主义的气概。

  左岸的美国人不仅轻视劳动,而且看不起劳动所成就的一切事业。他们的生活悠闲自在,他们的志趣是懒汉的志趣。在他们眼里,金钱失去了它的一部分价值;他们之追求财富,远远不如他们之追求放荡与游乐;他们用于这方面的精力,不亚于他们的邻居用于其他方面的精力。他们热爱打猎和打仗,喜欢疯狂地使用体力。玩枪动刀,是他们的家常便饭。他们从很小的年纪开始,就学会在单人的搏斗中玩命。因此,蓄奴制不但未使白人发财致富,反而使他们消失了发财致富的愿望。

  这些同样的原因,200年来一直在北美的英国殖民地发生各自不同的作用。最后,在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经商能力之间出现了惊人的差别。今天,只有北方有航运业、制造业、铁路和运河。

  这些差别,不仅在对比南北方时可以见到,而且在对比南方各地的居民时也可以发现。在联邦最南的几个州里经营商业和试图从蓄奴制中得到好处的人,差不多都来自北方。现在,每天都有北方人前来美国的这一地区,因为在这里不必担心竞争。他们发现这里的资源还未被当地人注意,于是利用他们本来并不赞成的制度,去汲取比建立这个制度后仍在维护这个制度的人获得的好处还要多的好处。

  假如我愿意再对比下去,我将不难证明:美国南方人和北方人在性格上表现的差异,几乎都来自蓄奴制。但这会使我离题,因为我现在所要考察的不是奴役已造成的一切后果,而是奴役将对赞同奴役的那些人或地区产生什么后果。

  蓄奴制对财物生产的这种影响,在古代不能为人们所充分理解。当时,奴隶普遍存在于整个文明世界,不知道奴隶为何物的民族都是蛮族。

  而且,基督教之废除蓄奴制,不过是替奴隶伸张了权利而已。现在,人们可以用奴隶主的名义去攻击蓄奴制,因而利益和道德在这一点上调和起来了。

  随着这个真理在美国变得日益明显,蓄奴制也就在经验的光照之下节节败退。

  蓄奴制始于南方,随后又发展到北方,而今天正在败退。自由发轫于北方,然后不断向南方推进。在一些大州当中,宾夕法尼亚州现在是蓄奴制的北限;但在这个州里,蓄奴制也已摇摇欲坠。紧挨着宾夕法尼亚州南界的马里兰州,时时都在准备废除蓄奴制。马里兰州下方的弗吉尼亚州,已在讨论蓄奴制的功用和危险了。

  人类的各项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没有一个不涉及继承法的。

  当长子继承制通行于南方时,每个家庭都有一个不需劳动而且也不想劳动的富人为其代表。他的那些依法不能与他同样继承遗产的家属,象寄生植物攀缘在一棵大树上那样,围着他过同样生活。当时美国南方一切富裕家庭中的情景,仍可见于今天欧洲某些国家的贵族家庭。在这些贵族家庭中,弟弟妹妹虽然不如哥哥姐姐富有,但与哥哥姐姐同样游手好闲。这个相同的后果,仿佛是由于一些完全类似的原因,而产生于美洲和欧洲的。在美国南方,全体白人形成了一个贵族集团,由一定数目的特权人物领导。这些特权人物的财产是世袭的,而他们的悠闲生活也是辈辈相传的。美国贵族的这些领袖,使白色人种的传统偏见继续活在他们所代表的集团之中,并体面地保持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在这个贵族集团内部也可见到一些穷人,但他们并不是劳动者。他们宁可受穷,也不肯找点活干。因此,黑人工人和奴隶不会遇到任何竞争,而且不管白人对他们的劳动效果持有什么看法,都非得雇用他们不可,因为只有他们能够替白人干活。

  长子继承法废除以后,各种财产便开始分散化小,而所有的家庭也因此下降到必须依靠劳动来维持生计的地步。有一些家庭现已消失,而且所有的家庭都预感到,必须自食其力的日子即将到来。今天,虽然还有一些富人,但他们已经不再能够形成一个紧密结合的世袭集团了。他们也不能再有使自己强大和影响社会各阶层的精神力量了。于是,大家首先开始一致放弃轻视劳动的偏见。穷人的数目增加了,但他们可以自食其力而不感到脸红了。因此,财产分配平等的最直接成果之一,就是创造了一个自由工人阶级。自由工人同奴隶竞争以后,奴隶的劣势便暴露出来,而蓄奴制也在它的本身原则上,即要维护奴隶主利益这个原则上,受到了打击。

  随着蓄奴制的败退,黑色人种便跟着蓄奴制的退路,同蓄奴制一起回到他们当初离开的热带地区。

  这个现象,乍一看来令人觉得奇怪,但不久就被人们理解了。

  美国人在废除奴役的原则上,并未让奴隶自由。

  我如不举出一个例子,读者恐怕很难理解我以后的叙述。我现在举纽约州为例。1788年,纽约州禁止在境内买卖奴隶。这是以间接办法禁止输入奴隶。从那以后,黑人的人数只是依靠自然繁殖而增加。8年以后,该州采取了一项果断的措施,即以法令宣布:从1799年7月4日以后,凡父母均为奴隶的新生婴儿,一律获得自由。于是,使奴隶人数增加的一切途径均被堵死。虽然还有奴隶,但可以说蓄奴制不复存在了。

  在北方的一个州这样禁止输入奴隶以后,便没有人再从南方向北方贩卖黑人了。

  从北方的一个州不准买卖黑人开始,持有这种不再是得心应手的财产的人虽无法在北方出售奴隶,但他们只要向南方输送奴隶,还是可以获利的。

  在北方的一个州宣布奴隶的子女出生后即获得自由的时候,奴隶虽因其后代不再进入市场而失去被人出售赚钱的大部分价值,但把他们输往南方,还能赚一笔大钱。

  因此,同样的一条法令,虽防止了南方的奴隶来到北方,但又把北方的奴隶赶到了南方。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比我说过的一切原因还要强而有力。

  随着一个州的奴隶人数的减少,该州便日益感觉需要自由工人。随着自由工人进入工矿企业,奴隶劳动的生产效益便日趋降低。于是,奴隶便成了价值不大或用处不大的财产。

  但在南方使用奴隶,还能得到很大收益,因为那里的竞争不会使人担心。

  因此,废除蓄奴制并未能使奴隶都自由了,而只是改换了奴隶的主人,即把奴隶从北方送到了南方。

  至于已经获得自由的黑人和在废除蓄奴制后出生的黑人,他们虽然没有离开北方去南方,但他们在欧洲人中间的处境,与土著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两样。在远比他们有钱和有知识的白人中间,他们是半开化和没有权利的人。他们既是法律的肆虐对象,又受民情的排挤。在某些方面,他们比印第安人还值得可怜。他们一想起奴役就不能自抑,他们不能象印第安人那样提出某块土地原来是自己的。他们有许多人都在饥寒交其中死去,而其余的人则聚居在一些城市里,做一些粗活,过着朝不保夕的悲惨生活。

  而且,虽然黑人的人数仍按照他们未获自由时期的速度增长,但白人的人数却在废除蓄奴制后以两倍于前的速度增长,所以不久以后,黑人就将淹没在白人的人海之中。

  奴隶居住的农业地区,一般比白人聚居的农业地区人口稀少。另外,由于美国是一个新的国家,所以一个州在废除蓄奴制的时候,多半尚有一半的土地没有人居住。一个州刚刚取消奴隶身分之后,便立即感到缺乏自由工人,于是成群结队的大胆冒险家,便从四面八方涌了进来。他们赶来的目的,是想从刚刚对实业开放的新资源中牟利。土地被分给他们,在分得的每块土地上建立起白人的家园。欧洲的移民就这样不断开进了废除蓄奴制的各州。漂洋过海到新大陆来寻找安乐和幸福的欧洲穷人,如果停在视劳动为下贱事的地区,他们能干什么呢?

  这样,白人的人口就由于自然繁殖,同时也由于大量移民,而迅速增加起来;而黑人的人口却没有得到移民的补充,并日渐减少。于是,两种人口之间的比例,不久便颠倒过来。黑人变成了一群可怜的破落户,成了一个居无定所的小小的穷困部族,而消失在人口众多和拥有土地的白色人种之中。现在,他们只有忍受不公正的和严酷的待遇,而别无任何办法。

  在西部的大部分州里,至今尚无黑人;在北方的所有州里,黑人日渐减少。因此,黑人未来的重大问题,是他们将要日益被挤到一个狭小的地区。这个问题虽然不那么令人担忧,但也并非容易解决。

  随着黑人的南下,有效地废除蓄奴制便日益困难。这个结果来自几个必须加以阐述的自然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气候。大家知道,欧洲人越靠近热带,劳动对他们就感到困难。大多数美国人甚至断言,在那样的纬度下干活,最后只有死亡。而黑人在那里却能忍受而无危险。但是,我不认为这个只能促使南方人懒惰的想法,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联邦的南方并不比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南方热。为什么欧洲人不能象在西班牙和意大利那样在那里劳动呢?既然意大利和西班牙废除奴隶制度后奴隶主并没有死亡,那末,联邦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呢?我不相信大自然由于怕佐治亚和佛罗里达的欧洲人累死而不让他们在那里靠自己的土地谋生,但他们在那里劳动肯定要比新英格兰的居民辛苦,而且收益不如人家。自由的劳动者也在南方失去他们对奴隶的一部分优势,所以延缓了蓄奴制的废除。

  欧洲的作物全都能在联邦的北方生长,但南方却有其独特的产品。

  人们发现,利用奴隶种植谷物,是一种花费太贵的经营方式。在没有蓄奴制地区种植小麦的农户,一般习惯于少雇长工,只在播种和收割季节多雇一些短工,并临时供给他们食宿。

  在实行蓄奴制的州经营农业的人,为了完成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完成的播种和收割工作,也得一年到头养活一大批奴隶,因为奴隶不能象自由工人那样一方面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一方面等待别人来雇他们。为了使用奴隶,就必须把他们买下来。

  除了这些不利因素以外,田间作业的性质,也使蓄奴制在种植谷物的地方不如在种植其他作物的地方适用。

  种植烟草、棉花、特别是甘蔗,就与种植小麦不同,它要求不断地进行田间管理。这时,妇女儿童都有用场,而种植小麦就不是如此。因此,从田间作业的性质来说,蓄奴制更适于种植我方才提到的那几种作物的地区。

  烟草、棉花和甘蔗只适于在南方生长,它们是当地的主要财源。废除蓄奴制,南方就面临如下的抉择:不是必须改变原来的耕种制度,同北方人在工作和经验上开展激烈的竞争;就是仍然种植原来的作物而不使用奴隶,同仍然保留蓄奴制的南方其他州开展竞争。

  由此可见,南方有其在北方并不存在的保留蓄奴制的特殊原因。

  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个比其他一切理由都更加有力的理由。其实,南方本来也是可以废除蓄奴制的。但是,那将怎样安置黑人呢?在北方,废除蓄奴制和解放奴隶是同时进行的。在南方,就没有希望同时获得这个双重结果。

  为了证明蓄奴制在南方比北方更合乎自然和有利,我只指出南方的奴隶人数非常多就足够了。输入第一批非洲人的正是南方,使奴隶人数日益增加的也正是南方。

  我们越往南去,越觉得以悠闲自在为高尚的偏见越强。在离热带最近的几个州里,就没有一个白人从事体力劳动。

  因此,南方的黑人人数自然多于北方。正如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这种趋势还在日益加强,因为联邦的北方一带一废除蓄奴制,黑人就向南方一带汇集。因此,南方黑人的增加原因,不仅有人口的自然繁殖,而且有北方黑人的被迫南迁。非洲人种在美国南方的激增原因,与欧洲人种在北方的迅速增加原因类似。

  在缅因州,每300个居民中有一个黑人。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比例数为100∶1.在纽约州为100∶2,在宾夕法尼亚州为100∶3,在马里兰州为100∶34,在弗吉尼亚州为100∶42,而在南卡罗来纳竟达100∶55SL。这是1830年黑人人口与白人人口的比例。但是,这个比例后来又不断在改变:在北方,黑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在南方则越来越大。

  显而易见,联邦最南的各州如象北方各州那样去废除蓄奴制,一定会遇到北方各州不必担忧的一些严重危险。

  我们已经看到北方各州是怎样废除蓄奴制和解放奴隶的。它们用使当时活着的黑人一代仍然为奴,而只解放他们的新出生子女的办法,将黑人逐渐吸收到社会里来;而且对那些解除其奴隶身分后有可能滥用他们获得的自由的人,要事先教育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并学会享用自由的技能,而后才解放他们。

  在南方,使用这种办法就有困难。当南方宣布从某年某月开始准许黑人的新出生子女获得自由时,自由的原则和思想就会进入奴隶们的心里,使按立法规定身为奴隶的黑人看到自己的子女获得自由后,而对他们之间出现的不平等命运表示惊讶,并要焦急和气愤。于是,蓄奴制便在他们的眼目中失去历史和习惯为它创造的道德力量,而变为一种一目了然的暴力的滥用。北方就不担心黑人进行这样的对比,因为北方的黑人为数极少,白人为数甚多。但在南方,自由的这个曙光一旦普照200多万黑人,压迫者必定发抖。

  南方的欧洲人在把奴隶的子女解放以后,很快就将被迫将同样的好处普及于全体黑色人种。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在美国的北方,自废除蓄奴制以后,甚至在预计即将废除蓄奴制的时候,就开始了一种双重运动:奴隶们离开北方被运往南方;由北方各州的白人和欧洲的移民来补他们的位置。

  这两种情况就不能同样地出现于最南面的几个州。一方面,那里的奴隶人数太多,使人们不能设想把他们迁走;另一方面,欧洲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也不肯到劳动尚未恢复其荣誉的地区去定居。另外,他们还有理由认为,在黑人的人数超过或等于白人的州里,容易遇到极大的不幸,所以他们怀有戒心,不敢到那里去创业。

  因此,南方人在废除蓄奴制后,无法象他们北方同胞那样逐渐使黑人获得自由。他们不但没有使黑人人口大量减少,而且继续容纳黑人。这样下去以后,只消几年工夫,便将在一个国家之中出现与白人几乎平等的庞大的自由黑人民族。

  现在的这种以滥用权力维持蓄奴制的办法,那时就将成为使白人胆战心惊的严重危险的根源。现在,拥有土地的只是欧洲人的后裔,他们是一切实业的绝对主人,而且只有他们有钱、有知识和有军队。黑人在这些方面一无所有,但他们没有这些东西也能活下去,因为他们是奴隶。如果他们自由了,需要自食其力了,他们没有这些东西还能维持生活吗?白人在蓄奴制存在时期所做的一切,在废除蓄奴制后就有遭到破坏的许多危险。

  让黑人继续处于奴隶地位,就能使他们保持近乎野蛮的状态。而如果让他们自由了,就不能阻止他们增长知识,从而使他们知道自己的不幸的严重程度和找到根除不幸的办法。而且,还有一个关于相对公正的重要原则,牢固地扎根于人心之中。人们有感于同一阶级内部存在的不平等,大大甚于不同阶级之间出现的不平等。人们可以看到蓄奴制的存在,但他们怎么能理解几百万公民长期以来忍受的耻辱和世世代代遭到的苦难呢?在北方,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仍在忍受这种苦难和遭到不公正待遇,但他们的力量很小,而且人数日在减少。在南方,黑人的人数很多,而且力量也大。

  如使白人与被解放的黑人同住在一块土地上,并彼此视为异族,则不难预见将来会出现两种可能:不是黑人与白人将要完全混为一体,就是两者将要永远分离。

  我在前面已经表示我对第一种可能是怎样看的。我不认为白人和黑人将来会有一天在某个地方以平等资格一道生活。

  而且我相信,这方面的困难在美国要比别处大得多。一个人抛弃宗教偏见、国家偏见和种族偏见倒是可能的,而如果他是一个国王,他还会在社会上引起一场惊人的革命;但是,整个民族恐怕不可能如此超脱。

  一个强权的铁腕人物如把美国人和他们先前的奴隶置于同一轭下,也许会使他们混合起来。但是,只要美国的民主是决定国家大事的主人,谁也不敢做这样的设想,而且可以预见,美国的白人如果越来越自由,这样的人也将越来越孤立。

  我在前面说过,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真正纽带是混血儿。同样地,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真正桥梁,也是他们之间的混血儿。凡是黑白人混血儿多的地方,两个种族的混合就不是不可能的。

  在美洲有些地区,欧洲人与黑人的混血已经达到很难遇到一个纯粹白人或纯粹黑人的地步,即真可以说是达到两个种族混合的地步,或者不如说是出现了一个两者结合的与原来的任何一方都不相同的第三种族。

  在所有的欧洲人中,英国人是最少与黑人结婚的。联邦南方的白黑人混血儿多于北方,但又大大少于欧洲人在美洲其他地区建立的殖民地。美国的黑白人混血儿很少,他们本身毫无力量,在种族纠纷中一般都站在白人一边。这正如在欧洲常见的那种大贵族的仆人以贵族自居而轻视一般人民的情况。

  这种被英国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种族骄傲,在美国人身上又因民主自由所造成的个人骄傲而特别加强。美国的白人既以其种族自负,又以其为美国人自负。

  另外,为什么白人和黑人未在联邦的北方混合而却在南方混合呢?可以姑且认为一直生活在身心均占有优势的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南方白人会想与黑人结合吗?南方的美国人有两种担心的情感使他们永远保持超然孤立的状态:第一,害怕自己掉价儿而与原来的奴隶黑人平等;第二,害怕自己降格而处于邻居的白人之下。

  如果让我对未来做绝对的预测,则我将说:从事物的一般发展来看,南方废除蓄奴制后,会加深白人对黑人的反感。

  我产生这个看法,有我以前对北方做过的类似论断为根据。我说过,随着立法机构逐渐废除种族之间的法律屏障,北方的白人越来越倍加小心不与黑人接触。这种情况为什么不会发生于南方呢?在北方,白人之不敢与黑人混合,是出于害怕想象中的危险。而在南方,这个危险不是想象的,而是现实存在的,所以我不认为害怕的程度会降低。

  既然一方面已经看到(事实也无可怀疑)黑人日益向南聚集,而且繁殖的速度快于白人;另一方面又确信不能预见黑人何时可与白人混合和何时可从社会现况中取得同样好处,难道就不能由此推论黑人和白人迟早要在南方各州发生冲突吗?这场冲突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呢?不难理解,对于这个问题只能做个大致的推测。人的头脑对于未来只能勉强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但在这个轮廓内,偶然的因素还会影响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在为未来画出的蓝图上,偶然的因素就象一些黑点,使智慧之眼不能看清画面。但有一点是可以预见的,即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似乎注定要屈服;而在大陆,则黑人注定要屈服。

  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孤立于不计其数的黑人之中。在大陆上,黑人处于一个不可胜数的民族海洋当中。这个民族,从加拿大的冰原到弗吉尼亚的南缘,从密西西比河岸边到大西洋海岸,已结成一个紧密的集团,而凌驾于黑人之上。如果北美的白人保持团结,则很难相信黑人能够逃脱正在威胁着他们的灭亡:他们不是屈服于枪炮,就是毁灭于灾难。但是,如果两个种族间的斗争刚一开始,而美国联邦竟然解体,那末,聚居在墨西哥湾一带的黑人就有机会得救。联邦的纽带一旦断裂,南方的白人就不要指望他们的北方同胞能对他们进行持久的支援。北方的白人十分清楚,危险永远不会临到他们的头上。如果承担的义务迫使他们前往南方支援,则可以预言:种族的同情心也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不管斗争爆发于何时,得不到北方同胞支援的南方白人,仍可以依靠知识和武器的巨大优势投入战场,而黑人则全凭人多势众和不怕死的精神同他们斗争。但是,一旦黑人手中掌握了武器,这种东西就会变成巨大的战斗力。那时,南方的白人也许要遭到西班牙摩尔人那样的命运。在那里占据数个世纪之后,他们也许被迫逐步退回到祖先迁来前的地点,把上苍似乎注定要给黑人的这块土地还给黑人,因为黑人在这里便于生活,而且劳动起来也比白人觉得轻松。

  联邦南方白人与黑人发生冲突的危险尽管还很遥远,但迟早是不可避免的。它象一场恶梦,经常萦绕于美国人的脑际。尽管这种危险对北方居民并无直接威胁,但还是他们的日常话题。他们想找到一种办法来防止他们所预料的不幸,但始终没有成功。

  在南方各州,人们对此保持沉默。南方人向来不对外来人谈论未来,即使对亲友也回避此事,每个人都把话藏在自己的心里。南方人的这种沉默,有些地方比北方的惊喊更为可怕。

  他们的这种普遍忧虑,使他们办起了一项迄今鲜为人知的事业。这项事业可能改变人类一部分人的命运。

  由于害怕我方才谈到的危险,一些美国人组织了一个协会,其目的是由他们自己出资,把愿意摆脱暴政压迫的自由黑人,送到几内亚海岸去居住。

  1820年,我所说的这个协会在非洲北纬七度附近建立了一个居民点,取名为利比里亚。据最近的消息称,已有2500多名黑人聚居于此处。他们把美国的各项制度带回到自己祖先的国土。利比里亚实行代议制,有黑人陪审员、黑人行政官和黑人教士,也建有教堂和出版报纸。这些历经沧桑的人奇迹般地回到故地后,不准白人到他们那里定居。

  这真是一场异想天开的运动!自从欧洲人强迫黑人背井离乡把他们运到北美海岸出卖以来,已经过去200多年了。现在,欧洲人又把这些黑人的后代装在船上,漂过大西洋,送回他们祖先被掠走的地方。这些野蛮人已在被奴役时期吸取了文明人的知识,并在实行蓄奴制的地方学到了享用自由的办法。

  迄今为止,非洲一直对白人的技术和科学采取闭关自守的态度。被这些非洲人带回来的欧洲文明,也许能在这里开花结果。因此,在建立利比里亚时,人们是怀有一种美好而崇高的理想的。但是,这种在旧大陆可能产生丰硕成果的理想,并未对新大陆带来好处。

  12年来,黑人移民协会向非洲运去了2500名黑人。但在这个期间,美国又约有70万黑人婴儿出世。

  即使利比里亚殖民地每年准备接受数千名新居民;即使新居民能在那里过上好日子;即使联邦政府包办协会的一切,年年由国库出钱支援协会,用国家的船向非洲运送黑人,也抵消不了美国黑人只因自然繁殖而造成的人数增加。于是,由于每年新出世的黑人人数多于每年运出的黑人人数,所以也就阻止不了每天都在加深的黑人苦难的加剧。

  黑色人种永远不会从美洲大陆的海岸消失,只要有新大陆存在,就会有黑色人种,并在那里受欧洲人的贪欲和恶习的影响而堕落。美国的居民可以推迟他们所担心的灾难的来临,但他们现在还未消除造成灾难的根源。

  我愿意直言不讳,我并不认为废除蓄奴制是在南方各州推迟两个种族斗争的手段。

  黑人可能长期继续为奴而不抱怨;但在他们进入自由人的行列以后,很快就会因为被剥夺几乎所有的公民权而发怒,而且由于不能成为与白人平等的人,也会立即以白人的敌人面目出现。

  在北方,一切条件都有利于解放奴隶,废除蓄奴制后不必担心自由黑人闹事。他们的人数很少,以致永远不能伸张自己的权利。而在南方,情况却非如此。

  蓄奴制问题,在北方,对于奴隶主来说,只是一个商业和工业问题;而在南方,对他们来说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在蓄奴制问题上,不能拿北方与南方相提并论。

  上帝不允许我象某些美国作者那样为奴役黑人的原则辩护。我只是说,凡是曾经赞同这个可憎原则的人,现在也不会轻易放弃它而已。

  我坦白承认,在我考察南方诸州时,我发现这个地区的白色人种只有两条出路:不是解放黑人并与他们混合,就是仍让他们孤立并尽量长期处于奴隶地位。折衷的办法,在我看来,不久即将导致十分可怕的内战,而且两个种族必有一个由此毁灭。

  南方的美国白人就是从这个观点来看待问题的,并且据此而行动。他们不想与黑人混合,所以也不想让黑人自由。

  这并不说南方的居民都认为蓄奴制是奴隶主发财致富的必要手段。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在这一点上与北方人见解一致,并与北方人一样,愿意承认奴役黑人是一种罪恶。但他们又认为,为了生活,又得让这种罪恶继续下去。

  随着教育在南方的普及和提高,这一地区的居民日益认识到蓄奴制对奴隶主并不都有好处。但是,这种教育也更清楚地向他们表明,他们暂时还不可能废除蓄奴制。于是,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南北对照:在南方,随着蓄奴制越来越受到质疑,而它在法律上却日益得到加强;在北方,蓄奴制的原则逐渐被废除,而同样的原则却在南方产生越来越严酷的后果。

  今天,南方各州对奴隶的立法,具有一种史无前例的残酷性,简直是对人类法律的一种严重滥用。只要看一下南方各州的立法,就足以断定居住在那里的两个种族是十分敌对的。

  这并不是说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只顾加强奴役的残酷性。另一方面,他们也改善了奴隶的物质生活条件。古代人只知道用铁和死来维护奴隶制度;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发现了一些保证他们的权力可以持久的更聪明的办法。如果让我来说,我说他们已把专制和暴力宿命论化,并使奴隶们从心灵上接受了。在古代,奴隶主是想方防止奴隶打碎枷锁;而现代,奴隶主是设法不让奴隶产生这种思想。

  古代人给奴隶身上戴上链子,但让他们思想自由,允许他们学习知识。奴隶主也言行一致,遵守他们所定的原则。在古代,受奴役的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奴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获得自由而与主人平等。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从来没有想过黑人会有一天与他们混为一体,严禁奴隶学习识字和写字。他们不希望把黑人提高到与自己相等的水平,所以尽可能使奴隶保持原始生活状态。

  自古以来,奴隶都憧憬自由,以使自己的悲惨处境得到改善。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十分清楚,只要获得解放的奴隶达不到与其主人同化的地步,解放黑奴的运动终究要带来危险。给予一个人以自由,同时又让他留于苦难和屈辱之中,这不是为奴隶的造反提供一个未来的领袖而又能是什么呢?而且,很早就有人指出,出现一个自由的黑人,就会在还没有获得自由的黑人心中种下一个隐患,使他们的脑海里出现一线微光,即产生关于他们的权利的观念。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把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都剥夺了。

  我在联邦的南方遇见过一老头,他曾同他的一个女黑奴长期非法同居。他们生了几个孩子,这几个孩子出世后就成了父亲的奴隶。这位老人曾多次想把自己的权利传给他的孩子,至少让他们获得自由,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一直未能克服立法机构为解救黑奴所设的障碍。在这个期间,他已经年老,行将离开人世。当时,他主动向我叙述了他的几个儿子怎样从一个市场被拖到另一个市场,怎样离开母亲的爱抚被送到一个陌生人手下鞭笞的情景。这一派可怕的情景,使老人的已经衰竭的想象力又活跃起来。我看到他在受着绝望的痛苦的折磨,而我也领悟了大自然真会雪洗法律使它蒙受的耻辱。

  这种灾难无疑是可怕的,但这也是蓄奴制的同一原则在现代注定要产生的必然结果吗?

  当欧洲人从一个与他们不同的种族中掠取奴隶时,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种族比人类的其他种族低劣,唯恐将来与它融合在一起,预想蓄奴制可以永久长存,因为他们认为,在奴役所制造的极端不平等与独立在人们当中所自然产生的完全平等之间,决不会有能够持久的中间状态。欧洲人觉得这似乎是真理,但又始终未能使自己确信,所以从他们与黑人打交道以来,其行为时而受他们的利益和高傲偏见所支配,时而受他们的怜悯心所左右。他们先在对待黑人上侵犯了一切人权,可是后来他们又教会黑人明白了这些权利的珍贵性和不可侵犯性。他们对自己的奴隶开放了他们的社会,但当奴隶试图进入这个社会时,他们又狠心地把奴隶赶出去。他们一方面希望奴役黑人,另一方面又身不由己地或不知不觉地使自己受自由思想的支配。他们既不想丧尽天良,又没有勇气完全伸张正义。

  既然无法预测南方的美国人何时会使自己的血与黑人的血混合起来,难道他们能够甘冒自己毁灭的危险而允许黑人自由吗?而且,既然他们为了拯救自己的种族曾不得不用铁去对付黑人,难道他们现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一些更有效的手段就不可原谅吗?

  在我看来,联邦南方所发生的一切,既是蓄奴制的最可怕结果,又是蓄奴制的极其自然的结果。当我看到自然秩序被人推翻,听到人性在与法律做徒劳的斗争而呼叫时,我觉得我不该怒斥制造这些罪恶的我们这一代人,而要完全憎恨那些享受了一千多年的平等之后又使奴隶制度重现于世界的人。

  另外,不管南方的美国人尽了多大努力去保存蓄奴制,他们也永远达不到目的。曾被基督教斥为不义和被政治经济学指为有害的而今仅存于地球上一角的蓄奴制,在现代的民主自由和文明中决不是一种能够持久存在的制度。它不是将被奴隶所推翻,就是将被奴隶主所取消。但在这种情况下,预料都将发生一些严重的不幸。

  如果拒绝给予南方黑人以自由,他们终将自己以暴力去取得;而如果同意给予他们以自由,则他们很快又要滥用自由。

  美国联邦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和威胁着它存在的危险是什么优越权力的来源存在于各州,而不存在于联邦——构成联邦的各州愿意属于联邦一天,联邦就会存在一天——促使各州继续联合下去的原因——联邦的存在对于抵抗外敌和不使外敌入侵美洲的功用——上帝未在各州之间设立天然屏障——没有使各州分裂的物质利益——北方可以从发展和联合南方与西部当中得到好处,南方可以由此从北方和西部得到好处,西部可以由此从其他两方得到好处——使美国人联合起来的非物质利益——舆论的一致——联邦的危险来自联邦各地居民的性格和感情的不同——南方人的性格和北方人的性格——联邦的迅速扩大是其主要危险之一——人口向西北移动——势力向这方面发展——形势的这种快速发展引起的激情——联邦这样存在下去会使它的政府强大还是软弱——联邦政府软弱的一些不同迹象——政府内部的改革——荒地——印第安人——银行业——关税——杰克逊将军联邦各州现况之得以维持,一部分有赖于联邦的存在。因此,首先必须探讨联邦的未来命运将会如何。但在做这项探讨之前,我愿意先肯定一点:即现存的联邦如果解体,我认为组成联邦的现在各州也不会恢复最初的各自独立的状态,则将是毫无疑问的。那时,将会出现几个联邦来代替现在的一个联邦。我不想研究这些新联邦将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建立,而只愿指出可能导致现存联邦解体的一些原因。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不得不折回老路的几个路段,再谈一下已经叙述过的几个问题。我知道,读者可能指责我重复。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尚有待于研究,这又可使我得到原谅。我宁愿多说几次,也不让读者读后不解其意。我宁愿让自己挨骂,也不放过一个问题。

  制定1789年宪法的立法者们,曾一再努力使联邦政权除了具有独立性以外,还欲赋予它以一种优越权力。

  但是,他们受到了他们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条件本身的限制。当时,他们的任务不是组建一个单一国家的政府,而是安排几个各自享有主权的州联合起来。另外,不管他们愿意与否,都得使这些州分享国家的主权。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这样分享国家主权所造成的后果,必须简略地区分一下主权的内容。

  有些事务,依其本身的性质来说是全国性的,即只归做为一个整体的国家管辖,只能委托全权代表整个国家的某几个人或某个集体行使。我把战争和外交方面的工作列为这种事务。

  另有一些事务,依其本身的性质来说是地方性的,即只归各地方政府管辖,只能由该地方政府相应处理。编制地方的预算,就属于这种事务。

  最后,还有一些事务,依其本身的性质来说是混合性的,即从它们涉及全国各地的个人或单位方面来说,它们是全国性的,而从不必由国家本身出面处理方面来说,它们又是地方性的。例如,调整公民的民事活动权利和政治活动权利的问题,就是这种事务。任何社会体制都得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因此,这些权利与全国公民有同样的利害关系,但并非出于国家的生存和繁荣之需要,因而不是非由中央政府规定不可。

  因此,只有两项必要的事务,即战争和外交,是属于国家的主权管辖的。凡是组织得健全的国家,不管其社会契约建立于什么基础之上,都得有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这两大类事务。

  一些虽有普遍性但非全国性的事务,象一堆游浮不定的东西漂移在最高的主权和最低的主权之间。我把这些事务称为混合性的。这些事务既不完全属于国家,又不完全属于地方,而是根据联合成国家的各省或州达成的协议,在不损害联合的目的的条件下,分别交给全国政府或地方政府去处理。

  最常见的情况是:由几个单人联合组成最高权力当局,再由最高权力当局建立国家。这时,在最高权力当局设立的全国政府之下,只能有个体的或集体的权力分别代行最小一点主权。因此,全国政府也就理所当然地不仅要主管本质上属于全国的事务,而且要主管我方才所说的大部分混合性事务。

  地方政府只拥有一小部分为维护本地方的福利所不可缺少的主权。

  有时,由于联合之前的既成事实,最高权力当局系由几个早已存在的政治团体所组成。这时,地方政府就不仅管辖在性质上完全属于地方的事务,而且要管理全部或部分尚有待明确规定的混合性事务。这是因为联合起来的几个国家或地区还拥有联合前的自己主权,或继续行使其主权的最重要部分,而只是同意让联合的总政府行使联合政府所不可缺少的职权。

  当全国政府除了本身性质所固有的特权外,还被授予规定主权中的混合性权限时,它就具有了一种优越权力。这时,它不仅有广泛的权力,而且可以干预本非它所有的一切权力,所以人们担心它会剥夺地方政府固有的必要的特权。

  反之,如果授予地方政府以规定混合性事务的权力,则在社会上会出现一种反对中央政府的趋势。这样,优越权力便留给了地方政府,而不存在于全国政府,所以人们害怕全国政府会因失去维持其存在所必要的特权而垮台。

  因此,单一的国家便有自然走向集权的趋势,而联邦国家则有自然走向分裂的趋势。

  现在,我们就用这些通行观点来评述美国的联邦。

  在美国,把决定纯属地方事务的权力全部留给了各州。

  此外,各州还把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行为能力的权力,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权力,对公民进行审判的权力,保留下来。这些权力,按性质来说是全国性的,但不一定非属于全国政府不可。

  我们已经说过,联邦政府在国家以一个单一的独立体行动时,才被授予以全国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权力。它对外代表国家,并领导全国力量共同对敌。简而言之,它主管我所说的纯属全国性权限的事务。

  主权的这种分享,使人乍一看来联邦分享的主权好象大于各州分享的主权。但稍微深入考察一下就可以发现:事实上,联邦分享的主权是较小的。

  联邦政府主管的工作虽然非常广泛,但很少见到它去办理。地方政府办理的事务虽然很小,但它从来不停止工作,使人每时每刻都感到它的存在。

  联邦政府关心全国的普遍利益,但一个国家的普遍利益,对个人的幸福只有无法确定结果的影响。

  反之,地方政府对本地居民的福利,会发生立竿见影的影响。

  联邦政府负责保障国家的独立和强大,但这与个人没有直接影响。各州负责维护全州公民的自由,调整他们的权利,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保障他们的整个未来。

  联邦政府远离它的百姓,地方政府与人民直接接触。地方政府只要一声令下,人民就可立即行动。中央政府依靠少数几个希望领导它的优秀人物的热情,而地方政府则依靠一些二流人物的关心。这些人只希望在本州掌权;他们靠近人民,对人民有很大的权威性影响。

  因此,美国人期待于和恐惧于州的地方多于联邦;从人心的自然趋势来看,美国人依附于前者之处显然多于后者。

  在这方面,美国人的习惯和感情是与他们的利益一致的。

  当一个整体的国家实行主权分享和联邦制度时,遗风、习俗和惯例将长期与法律进行斗争,并给予中央政府以法律所不容许的压力。而当人民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单一的主权国家时,这几个因素就将发生相反的作用了。我毫不怀疑,假如法国变成美国那样的联邦共和国,它的政府一开始就会比美国的联邦政府强而有力;而如果美国把它的政体改成我们法国这样的君主政体,则我认为美国政府将要长期比法国政府软弱无力。当英裔美国人建立国家时,地方政府的存在已是既成事实,乡镇和所在州之间也已建立起必要的关系,人民已经习惯于用共同的观点去考察一些问题和象代表一项特殊利益似地专心于某项事业。

  美国联邦是一个只能给爱国主义提供一个捉摸不定的对象的庞大联合体;而各州则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范围明确的地域,负责执行居民们都知道和重视的一些工作。州之所想,就是它那块土地上的人民之所想,它要象珍视自己那样珍惜州内人民的财产、家庭、遗风、现在的工作和未来的理想。因此,往往不过是个人自私心的外延的爱国主义,只存在于州,而且几乎可以说不会及于联邦。

  因此,人们的利益、习惯和感情,都趋于将真正的政治生活集中于州,而不集中于联邦。

  只要考察一下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各自在其职权范围内如何行使职权,便可十分容易看出两种权力的差异。

  每当州政府与一个人或一群人对话时,它的语言都是明确的和命令式的。联邦政府与个人对话时也是如此,但它与一个州有交涉时,就得改用谈判的口气解释它的动机和辩解它的作法,即要讨论和商量,而不能下命令。如果两个政府在宪法规定的权限上发生争执,州政府总是敢于提出自己的权利要求,并立刻采取坚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期间,联邦政府要以理喻,并求助于全国人民的良知、国家的利益和荣誉。它要伺机行事,同争执的州进行谈判,不到迫不得已,决不采取行动。乍看上去,人们可能以为掌握国家大权的是州政府,而国会只是代表一个州了。

  因此,尽管建立联邦的立法者们做了种种努力,但联邦政府仍如我以前所述,从本身的性质来说是一个软弱无力的政府,比其他任何政府都需要被治者的自动支持来维护它的存在。

  不难看出,联邦政府的目的,是要顺利实现各州继续联合的愿望。这个起码条件已被履行,这表明联邦政府是明智的、有力的和灵活的。当时,立法者们是要把联邦政府组织得既能象一般政府那样打击个人的反抗,又能容易战胜人们对公共决定的有意抵制,但他们没有预先想到联邦可能解体或几个州可能自愿退出联邦。

  既然联邦的主权今天常与各州分享的主权发生纠纷,因而可以不难预见联邦会有支持不下去的时候。我甚至认为,两者的斗争难保不采用激烈的形式。每逢联邦政府受到顽强的抵制时,总是联邦政府作出让步。经验已经表明:迄今为止,只要一个州坚持一项主张,并要求得到满意的答复,它没有不坚持成功的;而它要完全拒绝执行联邦的命令,也只好听任它自由行动。

  虽然联邦政府拥有自己的权力,但国家的现实条件却很难使它行使。

  美国的领土辽阔,许多州相距甚远,而人口又分布在仍有一半是荒野的国土上。如果联邦政府用武力去使加盟的各州屈服,它就会陷于类似英国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所处的境地。

  再说,一个政府无论多么强大,它也难以回避当初它所同意的一项原则对它的约束。这项原则就是它必须服从公权。

  联邦是根据各州的自愿原则建立的,各州在联合的时候并没有放弃自己的主权,也没有组成一个单一的和民族相同的国家。如果有一个州现在要想把自己的名字从盟约中取消,那也很难证明它不能这样做。联邦政府要想反对它,也显然没有力量和权利去制止。

  为了使联邦政府容易战胜某个州对它的反抗,就必须象世界联邦制度史上常见的那样,使一个州或几个州的利益同联邦的存在紧密地联系起来。

  假如联邦中有一个州要独享联邦的主要好处,或者要使它的繁荣完全依赖于联邦的存在,则显而易见,它会大力支持中央政权去迫使其他州服从。但在这时,中央政权的力量并非来自本身,而是基于一项与它的本性相反的原则。各州。

  的人民所以要结成联邦,只是为了从联邦中获得同等的好处;而在方才所说的那种情况上,却是在联合起来的各州之间制造不平等,而使联邦政府强大的。

  再假如联邦中有一个州拥有大得足以垄断中央政权的优势,它就会把其他的州视为下属,并在自己的主权得到其他州的尊重后,便要觊觎联邦的主权。这时,一些大事虽然名义上还是出自联邦政府,但这个政府早已名存实亡了。

  在这两种情况下,以联邦名义行事的政权变得越强,就越要不顾联邦的原来政体和公认原则。

  在美国,目前的联邦对所有的州虽然都是有利的,但并非决不可少。即使有几个州要割断与联邦的纽带,也不会危害其他州的继续联合,但它们的繁荣富强的总成果会有所减少。由于没有一个州的存在和繁荣完全依靠于目前的联邦,所以也没有一个州会为维护联邦而自己甘愿付出重大的牺牲。

  另一方面,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一个州怀有极大的野心想控制今天的联邦。当然,各州对联邦的立法、司法、行政的影响并不完全一样,但没有一个州能对其他州作威作福,把它们当做不如自己的州或下属来对待。

  所以我确信,如果联邦的某一部分真要与其他州脱离关系,不仅没有可能去阻止,而且也无人想去阻止。因此,只要组成联邦的各州愿意联合下去,目前的联邦就能存在下去。

  这个问题既已解决,我现在就感到更轻松了,因为我们的目的不是研究目前结成联邦的各州是否能够分离,而是要研究它们是否愿意继续联合下去。

  在使目前的联邦能给美国人带来好处的所有原因当中,有两个主要原因最容易为所有的观察者注目。

  虽然美国人几乎是独处于他们的大陆,但贸易却使同他们有往来的一切国家成为他们的邻国。因此,尽管美国人表面上似乎处于孤立状态,但他们却必须强大才行,而他们要能强大起来,就只有完全留在联邦之内。

  如果各州分裂,各自独立,它们不仅要减弱现有的一致对敌的力量,而且有可能招致外敌侵入他们的国土。分裂以后,就要另建一套内陆关税制度,瓜分山川大地,用一切办法去折磨上帝赐给他们治理的这片大好河山。

  今天,美国人没有外敌入侵之忧,所以他们既不必养兵,又不必为此征税;而一旦联邦解体,这一切事情可能很快就使他们感到必要了。

  因此,继续维持联邦,对美国人具有重大的利益。

  另一方面,就目前情况而言,也没有什么物质利益在使联邦的某一部分想要脱离其他部分而独立。

  当我们铺开美国的地图,看到阿勒格尼山脉从东北走向西南穿过400里约〔1000英里〕国土时,我们情不自禁地认为上帝的安排是要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和大西洋海岸之间建立一道天然屏障,以遮断人们的往来和好象要为不同的民族划出必要的界线。

  但是,阿勒格尼山脉的平均高度还不到800米。它的一些圆形山巅,以及山间的宽敞谷地,便于人们从四面八方进去。而且,注入大西洋的几条大河,即赫德森河、萨斯奎哈纳河、波托马克河,都发源于阿勒格尼山脉上的一片与密西西比河流域接壤的高原。这些河流从这个地区淌出后,再钻过仿佛要逼着它们向西流的屏峦,在它们流经的山区里为人们开辟出数条容易通行的天然道路。

  因此,在现今英裔美国人居住的各个地区之间,没有任何天然屏障阻止他们往来。阿勒格尼山脉非但没有把他们隔离开,而且也没有阻碍各州的往来。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把这条山脉围了起来,并向它的西面和东面延展。

  现在,美国24个州以及虽已住有居民但尚未取得州的地位的三个大区共拥有领土131144平方里约,大约相当于法国领土面积的五倍。在它的领土范围内,土质不同,气候条件各异,物产也多种多样。

  英裔美国人所建各州的土地辽阔,以致有人怀疑它们的联邦能否维持下去。对此要做分析。在一个领土辽阔的帝国内,各省或州之间的利益对立,最后可能导致彼此冲突。这时,国土的辽阔可能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害。但是,如果居住在这样广大国土的人民没有彼此对立的利益,国土的辽阔本身却有利于国家的繁荣,因为政府的统一特别有利于国内不同产品的交换,便于产品的流通,使产品增加价值。

  我确实见到美国的不同地区各有自己的不同利益,但我从未发现它们之间有彼此对立的利益。

  南方各州几乎都以农业为主,北方各州专门从事制造业和商业,西部各州兼营制造业和农业。在南方,种植烟草、水稻、棉花和甘蔗。在北方和西部,种植玉米和小麦。这些财源虽然不同,但联邦却能为人人提供取得这些财源的机会均等条件。

  北方把英裔美国人的产品运到世界各地,又把世界其他地方的产品运回联邦;而为使它所服务的美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数尽量保持最高水平,它最希望使联邦按目前状况维持下去。北方一方面是联邦南方与西部的天然联络者,另一方面又是联邦与世界其余各地的天然中间人。因此,北方必然希望南方和西部继续留在联邦里和进一步繁荣,以便向它的制造业提供原料和租用它的船舶。

  在南方和西部,也有它们更为直接的利益愿意保留联邦和使北方繁荣。南方的产品一般都要经由海上出口,所以南方和西部需要北方商业的支援。它们必定希望联邦拥有一支强大的舰队,以便有效地保护它们。南方和西部虽然自己没有船舶,但也一定愿意出钱建设海上力量,因为欧洲的舰队一旦封锁南方的港口和密西西比河三角洲,那将怎么处理南北卡罗来纳两州出产的大米,弗吉尼亚州出产的烟草,以及密西西比河流域生产的糖和棉花呢?因此,联邦预算的每一部分,都有利于保护联邦所有各州的共同物质利益。

  除了这种商业利益之外,联邦的南方和西部还能从它们彼此继续结盟和与北方继续结盟当中取得重大的政治好处。

  南方境内有大量的奴隶,这部分人口正在威胁着现在,而且对未来的威胁更大。

  西部各州地处一条大河的流域。流经这些州的河流,发源于落基山脉和阿勒格尼山脉,汇入密西西比河后流入墨西哥湾。西部各州,由于它们的地理位置,而与欧洲的传统和旧大陆的文明呈隔离状态。

  因此,南方居民之所以愿意保持联邦,是为了自己不在黑人面前孤立;而西部居民之所以原意保持联邦,则是出于使自己不被封闭在美国的中部,不与世界其他各地断绝自由来往。

  最后,北方之所以不希望联邦分裂,是因为它要把联邦作为纽带,以使这片广大的国土与世界其余部分保持联系。

  由此可见,在联邦的各部分之间,有着紧密的物质利益联系。

  我们认为,由这种联系当中产生的观点和感情,也能引起人们之间的非物质利益联系。

  美国的居民对他们的爱国精神谈得很多;但我也愿意直言不讳,我并不相信这是理智的爱国主义,因为它是建立在利害关系之上的,而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利害关系也将随之大变。

  我对于美国人经常表示他们要把祖先采用的联邦制度维护下去时提出的论点,并不怎样看重。

  他们的那种要把人数众多的公民置同于一政府的保护之下的论点,主要的不是出于人民自愿联合的理智,而是出于本能的同意,或者说是出于一种非自愿的同意。这种同意是感情上的类似和看法上的接近之结果。

  我决不认为人们只是由于承认同一个领袖和服从同样的一些法律而就组成了社会。只有当人们从同一个观点去考虑绝大多数问题时,只有他们对绝大多数问题具有同样看法时,只有同样的一些事件给他们留下同样的印象和使他们产生同样的思想时,社会才能存在。

  用这个观点研究问题和考察美国现况的人,都不难发现美国的居民虽分别居于24个拥有主权的州,但仍能象一个统一的民族继续生活下去。这样的观察家甚至可能认为,英裔美国人联邦的社会情况,比一些只有一个立法机构和只服从于一个人的欧洲国家的社会情况还显得合理。

  英裔美国人虽然有数个教派,但对所有教派都一视同仁。

  他们并不总是采用同样的方法治理国家,而是时常改变方式使其适应政府的工作,但他们对待治理人类社会所必要的普遍原则却是意见一致的。从缅因州到佛罗里达州,从密苏里州到大西洋沿岸,一切依法成立的机关的权力都来源于人民。在所有的州,对自由、平等、出版、结社权、陪审制和公务人员责任,都有一致的看法或观点。

  如果我们从政治和宗教观点,转而去看制约他们的日常生活行动和指导他们的全部活动的哲学和道德思想,我们依然会发现同样的一致性。

  英裔美国人象他们承认全体公民是政治权威一样,也承认公认的道理是道德权威。而且他们认为,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必须由公意来判断。他们大多数人都相信,只要真正认清自己的利益,就能使自己走向公正和至善。他们确信,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逼着他人去追求幸福。他们都一致相信,人生可以达到至善。他们断言,知识的传播必然产生有益的结果,而无知将导致可悲的致命后果。他们都把社会视为一个不断进步的机体,把人生视为一幅画面不断变化的图画,其中没有一件东西是永久不变的和应当永久不变的。他们承认,今天在他们看来是良好的东西,明天就可能被比它更好的东西所取代。

  我并不是说这一切观点都是正确的,而只是说美国人是那样认识的而已。

  英裔美国人一方面因这些共同的观点使他们互相团结起来,另一方面又因一种感情即骄傲而使自己与其他民族隔离开。

  50多年以来,有些人曾不断向美国居民宣告,说他们正在成为世界上最虔信宗教、最有知识和最自由的民族。他们认为,民主制度至今只在他们那里得到兴旺发展,而在世界其他地方则遭到失败。因此,他们自视甚高,甚至确信自己是人类中的一个突出人种。

  所以我们认为,威胁美国联邦的危险,将不是来自他们的意见分歧或利害冲突,而是要到美国人的性格变化和激情中去寻找。

  居住在美国广大领土上的人,几乎都是出于同一种族。但是,久而久之,气候,尤其是蓄奴制,使美国南方的英裔与北方的英裔在性格上出现了显著的差别。

  我们中间有一些人都认为,蓄奴制给美国的一部分地区带来了与另一部分地方对立的利益。我没有发现这种情况。蓄奴制并没有在南方产生与北方对立的利益,但它却改变了南方居民的性格,并在南方使人养成了与北方不同的习惯。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蓄奴制对南方美国人的经商能力发生了什么影响。这种影响也波及了南方的民情。

  奴隶是百依百顺和不敢吭声的仆人。他们虽然可以暗杀他们的主人,但他们从来不公开反抗主人。在南方,没有一个家庭穷得没有奴隶。南方的美国人,从小就获得了一种家庭小霸王的权力。他们在人生中获得的首批观念中,就有他们生来就是发号施令者这个观念。他们养成的第一个习惯,就是叫奴隶百依百顺地听他们指挥。因此,教育便成功地把南方的美国人培养成高傲、狂暴、易怒、急躁的人。他们穷奢极欲,遇到障碍便不耐烦,而且一遭到失败还易于泄气。

  北方的美国人,在摇篮里就没有见过奴隶在他们的周围转来转去。他们甚至没有被雇用的仆人服侍过,因为他们通常都得自食其力。他们一进入社会,匮乏的观念就从四面八方向他们的脑际袭来。因此,他们很早就得学会准确地判断自己权利的天然界限,实行自力更生。他们决不想屈服于强加于他们身上的命令;而且他们知道,要想得到他人的支持,就得赢得他人的信任。因此,他们办事有耐心,思想缜密,对人宽容,行动从容不迫,定出计划就坚持到底。

  在南方的各州,人们的各种迫切需要总能得到满足。因此,南方的美国人不必为物质生活担心,因为有另一些人在为他们操劳。由于在这方面可以无忧无虑,所以他们的想象力便用于另一些场面可观但无实用价值的活动方面。南方的美国人喜欢讲究排场和生活奢侈,爱好沽名钓誉、高谈阔论和寻欢作乐,尤其是愿意悠闲自在。没有什么事情会使他们去为生活操劳,并由于他们不必亲自劳动,所以整天睡大觉,对一些有益的事情连想都不想。

  在北方,机遇的平等促使人们去奋斗,蓄奴制已不复存在,所以人们在那里整天在为南方的白人所瞧不起的实务活动而操劳。他们在少年时期就为生活而奔波,并学会把奋斗致富放在一切精神和心灵的享乐之上。他们的想象力都集中于生活的琐事,他们的思想不够丰富和广泛,但却比较切合实际和清晰明确。由于致富是他们的唯一目标,所以人人都绞尽脑汁全力以赴,并必欲尽早达到目的。他们令人钦佩地知道利用自然和人力去创造财富,使人赞叹地了解使社会走向人人幸福和从个人自力奋斗中去汲取一切好东西的方法。

  北方人不仅有实际经验,而且有学识。但他们并未把学习科学视为消遣,而认为科学是一种手段,并渴望科学早日得到有效的应用。

  南方的美国人易于冲动,喜欢诙谐,性格坦率,比较大方,也很有才华。

  北方的美国人积极主动,办事依其理智,但更有才干。

  前者的兴趣、偏见、弱点和优点都是属于贵族阶级的。

  后者的长处和短处是中产阶级的特点。

  假如让两个人实行联合,并使他们的利益相同,也让他们的见解一致,但要他们的性格、知识水平和文明程度保持不同。这时,他们十之八九不会同意联合。这个看法也适用于国家或民族的联合。

  因此,蓄奴制并未因利害关系而直接打击了美国的联邦。

  1790年在联邦公约上签字的州共有13个。今天,联邦已有24个州。1790年人口将近400万,经过40年增加了两倍多,即在1830年已达1300万人。

  这样的巨大变化,不可能不伴随危险。

  由数个国家或地方组成的社会,同由一些个人组成的团体一样,也有三个使它能够持久存在的主要机缘。这就是:每个成员要有理智,成员个体的力量要小,成员的数目要少。

  离开大西洋海岸深入西部地区的美国人,都是一些冒险家。他们忍受不了各种束缚,极欲发财,而且往往是被他们的出生州驱逐出去的。他们到达荒地时,都是彼此初次见面,互不认识。既无传统和家庭感情束缚他们,又无范例供他们仿效。对他们来说,法制的作用不大,民情的作用更小。因此,不断迁到密西西比河流域落户的人,在各个方面都不如居住在原来的13个州内的美国人。但是,他们在西部却对所在的乡镇发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在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之前,就着手建立起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了。

  成员的数目越多,成员个体的力量就越小;国家或社会的力量越大,持久存在的机缘就越强,因为各个成员的安全这时全都依赖于它们的联合。1790年,美国各州的人口,那一个也没有超过50万人。当时,每个州都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成为独立的国家,而这种思想便使它们更容易服从联邦当局了。但当联邦的某个州,比如纽约这个面积相当于四分之一法国的州,人口达到200万时,就会自恃强大;而如果它想要继续留在联邦里是出于自私自利,就不再会认为联邦的存在有其必要了,并在它同意留在联邦里的期间,很快就会要求占有优势地位。

  只是美国联邦成员数目的加增,就将会拉紧已经够强的破坏联邦纽带的力量。持有同样观点的人,并不一定用同样的方法去观察同样的问题。如果观点不同,当然更要如此了。

  因此,随着美国联邦成员数目的增加,成员之间在法制上联合一致的机缘将会越来越少。

  今天,美国各州之间的利益虽然不是彼此对立的;但是,对一个每天都有新的城市建立,每五年就有一个新州加入的国家,谁能预见到它的不远未来的各种变化呢?从英国人在这里建立殖民地以来,居民人数大约每22年就翻一番。我还没有发现有什么因素会在今后100年里阻止英裔美国人人口的这种激增运动。我认为,在这100年还没有过完,美国的领土或属地将会住有一亿多居民,划为40多个州。

  我看这一亿人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利益。相反,我认为他们继续联合会得到同等的好处。但我还是要说,正因为他们有一亿人口,并将划为40多个情况不同和力量不等的州,所以联邦政府的继续存在,只能是一个幸运的偶然事件。

  我虽然一再强调我坚信人的向善性,但只要人们不改造自己的性格,不彻底转变,我仍将拒绝承认一个以管理面积相当于大半个欧洲的40多个州为己任的政府能够长期存在下去。这个政府将要设法避免这些州之间出现对抗和斗争,防止它们互怀野心,联合它们各自的自主行动去完成共同的事业。

  但是,联邦因日益扩大而出现的最大危险,却来自在其内部活动的势力的不断迁移。从苏必利尔湖畔到墨西哥湾,直线距离约有400里约。美国的边疆就以这条长线为轴蜿蜒;它在有些地方缩回一点,但在更多的地方是远远越过这条线而深入到荒地。有人统计过,白人每年平均向这片荒地全线挺进7里约。他们常常碰到诸如不毛之地、湖泊和突然出现在途中的印第安人之类的障碍。这时,前进中的人马暂时停下来,等到后续的人马跟上来聚拢以后,又开始前进。欧洲人种向落基山的这种节节不停的推进,好象出于一种神意:人象潮水,后浪推前浪,在神的引导下不断前进。

  在这第一线上的征服者的身后,一些城市相继建立起来,几个规模巨大的州也随之成立。1790年,在密西西比河流域才只有几千名拓荒者星罗棋布于其上;而在今天,这个流域的居民人数,已与1790年全联邦的人口接近,即将达到400万人。华盛顿市建于1800年,当时它还算是地处美国联邦的中心;而现在,它已座落在联邦的四极之中的一极了。西部最远几个州的议员,为了出席国会,已不得不走一段相当于由维也纳到巴黎这样长的路程。

  联邦的各州同时在走向富强,但无法以同样的速度成长和繁荣。

  在联邦的北方,阿勒格尼山脉的几个支脉伸进大西洋,形成多处宽敞的停泊所和港口可以经常容纳巨大的船舶。但是,从波托马克河口开始,然后沿美洲沿岸南下,一直到密西西比河河口,海岸则是平坦的沙质土地。在联邦的这一部分,几乎所有河流的河口都被泥沙壅塞,而稀稀拉拉分布在这条浅水海岸线上的港口,又不能为船舶提供北方港口那样的深度,所以为商业提供的便利条件也就大大不如北方港口。

  除了这个因自然条件造成的主要劣势之外,还有一个因法制原因而造成的劣势。

  我们已经说过,已在北方废除的蓄奴制,至今还存在于南方。关于蓄奴制对奴隶主本身的福利造成的致命影响,我也在前面叙述过了。

  因此,北方在商业上和在工业上,都必定比南方强大;因而1829年,弗吉尼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南方四大州)拥有的大小商船,总吨位只有5243吨。

  北方的人口和财富比南方增长迅速,也是理所当然的。

  地处大西洋沿岸的各州,人口已达半饱和状态,大部分土地都已有了主人。因此,它们不能象大片土地尚待开发的西部各州那样接受大量移民。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土地比大西洋沿岸肥沃。这项理由再加上另外一些理由,强而有力地驱使欧洲人奔向西部。有一些数字可以证明这个事实。

  就全美国计算,40年来人口增加了两倍多。而只算密西西比河流域,则其人口在同期却增加了30倍。

  联邦的权势中心一直在不断移动。40年前,联邦的居民大部分住在沿海,即在今天的华盛顿周围地区。现在,大部分居民向内地和更北的地方移动。毫无疑问,在今后20年内,大部分居民将住在阿勒格尼山西侧。只要联邦存在下去,密西西比河流域就必将因其土地肥沃和辽阔,而成为联邦权势的永久中心。在今后三、四十年内,密西西比河流域将会取得其应有的地位。不难推算出来,到那时候,这里的人口与大西洋沿岸各州的人口之比,将接近40∶11.因此,再过几年,早先建立的各州将完全失去它们对联邦的控制能力,而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人口则将对联邦的议会发生重大影响。

  联邦的力量和影响的这种逐渐向西北移动的趋势,每隔10年就可显示出一次,因为在每10年进行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之后,要重新规定各州应选入国会的众议员人数。

  1790年,弗吉尼亚州有19名众议员。这个名额后来续有增加,1813年达到23名。从此以后,名额开始下降,1833年只有21名了VK。但在同期,纽约州的众议员人数一直在增加:1790年为10人,1813年为27人,1823年为34人,1833年为40人。俄亥俄州1803年只有一名众议员,1833年达到19人。

  很难想象一个贫弱的国家能与一个富强的国家长期结成联邦;即使在联合之初已经知道前者的贫弱并非后者的富强所致,这样的联邦也不能持久。当一方因联合而失去主权时,或另一方因联合而获得权力时,这样的联邦更难持久。

  几个州的这种迅速而异常的发展,正威胁着其他州的独立。拥有200万人口和40名众议员的纽约州欲使国会通过某项法令,或许可以办到。不过,即使较强的州不想压迫较弱的州,危险依然存在,因为压迫的可能性与其现实性几乎是同等的。

  弱者很少相信强者主张的正义和理由。因此,发展速度不如他州的州,总以猜疑和忌妒的眼光看待得益于幸运的州结果,在联邦的一部分地区表现的这种沉重的苦恼和莫名其妙的不安,便与另一部地区显示的惬意和自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认为,南方最近之所以采取敌对态度,其原因就在于此。

  在全体美国人中南方人最需要维持联邦,因为让南方诸州各自独立,他们保管吃亏最大。然而,对联邦的团结最有破坏作用的,也正是南方各州。为什么这样呢?这很容易回答。因为南方以前出过4名联邦总统,而现在南方在联邦政府里已经失势,其在国会里的众议员人数逐年下降,而北方和西部的众议员人数却逐年增加;而且南方人性格急躁,容易发怒,见火就着,不够冷静。他们正以忧虑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现在,以怀旧的心情回顾自己的过去。他们每天都在自问是不是受了压迫。如果他们发现联邦的某项法令不是显然对他们有利,马上就会大喊大叫,提出抗议,说这是对他们滥用职权。如果他们的意见未被采纳,他们就会大发雷霆,以退出联邦来威胁,说联邦只让他们承担义务,而不给他们好处。

  加罗来纳的居民们在1832年声称:“关税法使北方发了大财,使南方沦于破产,因为如其不然,怎么能想象气候寒冷和土地瘠薄的北方会不断增加财富和权势,而堪称美洲花园的南方会如此迅速衰落呢?”

  如果我所说的变化是缓慢而逐渐的,使每一代人看不出他们目睹的现实秩序对他们有多大影响,危险是会减少一些的。但是,在美国社会的进展过程中,有些事情是突如起来的,而且我可以说是具有革命性的。一个公民在他的一生中,就能看到本州以前在联邦中领先,后来又在联邦的议会里失势。英裔美国人建立的州,有几个成长得极其迅速,就象一个人从出生,经青年和成年一样,只用了30来年。

  但是,不要以为失去势力的州就要人口减少或一蹶不振。

  它们仍会继续繁荣下去,而且发展的速度甚至会高于欧洲的任何一个王国。但是,它们自己却会觉得自己穷了,因为它们的财富增加速度没有邻州那样快;它们也会感到自己失势了,因为它们突然碰到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力量。这样,它们在感情和欲望上所受的挫伤,要比在利益上受到的损失更大。

  但是,这对联邦的继续存在是不是有很大危险呢?假如从开天辟地以来,各国的人民和国王只注重真正的利益,人类几乎是可以避免战争的。

  可见,威胁美国的最大危险来自它的繁荣本身,因为繁荣会使联邦的某些州因自己的财富迅速增长而陶醉,并引起另些州对它们心怀忌妒和猜疑以及因自己的财富不断受到损失而觉得难堪。

  美国人以静观的态度看待这种奇异的运动,并且感到欣慰;但我觉得,他们应当以遗憾和恐惧的心情来看待它。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情,美国人终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民族之一,使其后代分布于几乎整个北美。他们现在所居住的大陆已是他们的领土,而且将来也不会从他们的手中丢掉。那么,今后是什么东西在促使他们继续占有这块土地呢?财富、权势和荣誉,在他们看来是一天也不能缺少的;他们争先恐后地扑向这大堆宝物,好象去晚了一分钟就抢不到了似的。

  我以为我已证明,目前联邦的存在完全依存于各州都同意继续留在联邦里。而且,我根据这个论点,又探讨了哪些因素可能使某些州要求脱离联邦。但是,破坏联邦的方式只有两种。第一,某一加盟州可能要求退出联盟公约,并由此粗暴地割断共同的纽带;我在这以前所指出的,大部分属于这种情况。第二,联邦政府可能因加盟的各州同时要求恢复原来的独立地位,而失去其权威。逐渐失去一切特权的政府,终将默认自己无能,无力去实现自己的目的。于是,这第二次联盟也将象第一次联盟那样,由于衰败无力而灭亡。

  联邦纽带的逐渐削弱,最后可能导致联邦解体,并在联邦解体之前,还可能造成许多其他的次要结果。即使联邦政府的软弱无力已使国家瘫痪,造成无政府状态,阻碍全国的普遍繁荣,联邦也依然可以存在。

  研究可能引起英裔美国人分裂的各种原因以后,就要探讨一下联邦如果继续存在下去,它的政府是会扩大还是会缩小其活动领域,是会更加强大有力还是会更加软弱无力。

  美国人显然十分担心他们的未来。他们看到,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最高主权的行使,都容易被少数几个人所垄断。因此,他们一想到本国最终也会如此,便感到惶恐。甚至一些国务活动家也有这种恐怖感,或者至少装做有此恐怖感。他们所以要装做如此,是因为在美国,中央集权不得民心时,出面攻击中央政府而抓权,是向多数讨好的最妙手法。美国人没有发觉,凡是出现他们所害怕的中央集权趋势的国家,都是住着单一的民族,而美国则是由数个不同民族组成的联邦。这一事实,足以推翻从类比做出的一切预测。

  我坦白承认,我把许许多多美国人的这种恐惧看成纯粹的假想。我不象美国人那样害怕联邦的主权加强,而是认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分明在减弱。

  为了证明我的这个论断,我不必求助于古代的事例,而只用我目睹的事例或当代发生的事例就可以了。

  仔细考察美国的现况,不难发现这个国家有两个彼此相反的趋势,它们就象一个河床里有两股水流,一股往东流,一股往西流。

  联邦现已存在45年,时间使最初反对联邦的许多地方偏见趋于消失。美国人依恋本州的乡土观念,已经减少了它的排外性。联邦的不同地区,也随着彼此日益熟悉,而更加亲密了。邮政是人们用来彼此联系的伟大工具,它现已深入到荒漠的腹地。轮船每天往来于各口岸之间,各种货物以空前未有的速度被运往内河的上游和下游。除了自然和人工提供的这些便利条件,还有孜孜不息的追求、急于实现的愿望和喜欢发财的心理,也在不断驱使美国人离开家乡,而投入与他们的同胞广泛交往的洪流。他们走遍了全国各地,接触到国内居住的各类居民。法国没有一个省分的居民,能象美国1300万居民那样彼此熟悉。

  美国人一方面在混合,一方面在同化。因气候、原籍和制度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异,正在他们之间减少。他们越来越接近于同一类型。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北方人,迁往联邦的其他各地落户。这些北方人带来了他们的信仰、观点和民情,并由于他们的文化高于新落户地区的居民,而很快就主管起当地的事务,把社会改造得适合于自己的利益。从北向南的这种不断移民,对于把不同的地方特点融合为全国统一的特点,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北方的文明,看来注定要成为其他各地总有一天向它看齐的共同标准。

  随着美国工业的发展,联结联邦各州的商业纽带也日益加强,而联邦也由最初的见解一致的联合变成现实需要的联合。时间在前进,并终于将1789年萦回在人们头脑中的假想的恐惧一扫而光。联邦政府没有变成压迫者,它也没有损害各州的独立,没有使联合的各州去服从君主制度。小州参加联邦后,也没有使自己依附于大州。联邦在人口、财富和势力方面均不断增加。

  所以我认为,阻碍美国人结成联邦的自然条件困难,已没有1789年时那样强大,而且联邦的敌人也没有那时多了。

  然而,仔细研究一下美国45年来的历史,也不难使我们确信,联邦的权力却有所下降。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也不难找到。

  当公布1789年宪法时,全国正处于无政府状态。紧跟着这种混乱状态而成立的联邦,激起了很大的恐惧和憎恨,但也得到了热心的支持,因为联邦表达了一种巨大的需要。尽管联邦政权那时受到的打击大于今天,但它很快就象一个政府因奋力斗争而获胜时通常所做的那样,使自己的权力达到了高峰。在这个时期,对宪法的解释似乎更多是扩大联邦的主权,而不是约束联邦的主权,所以联邦在许多方面都呈现出是一个对内对外均由一个政府领导的单一国家的样子。

  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点,也把人民抬高到几乎凌驾于联邦之上的地位。

  宪法并没有消除各州的个性,而且所有的州,不管其性质如何,都有一种趋向独立的内在本能。在美国这样的每个乡镇都象是一个习惯于自己管理自己的共和国的国家,这种本能更容易表露出来。

  因此,必须做出一番努力使各州服从联邦的绝对权威。即使这种努力能够取得很大成就,也不能不随着产生这种努力的原因的消逝而减弱。

  随着联邦政府巩固了自己的权力,美国便恢复了它的国际地位,使边界重新出现和平局面,再次获得公众的信任。于是,稳定的秩序取代了混乱,使个人的勤奋走上正常轨道和自由发展。

  然而,使人们开始忘却这个繁荣之来因的,也是这个繁荣本身。危险一经过去,美国人便把当初协助他们克服危险的那种毅力和爱国精神丢得一干二净。解除曾经使他们困惑的恐惧之后,他们便驾轻就熟地回到原来习惯的老路,任凭自己的爱好而为所欲为。一个强大的政府一旦被人认为不再需要时,人们就会开始感到它碍事了。当大家跟着联邦一起繁荣起来时,谁也不愿意放弃联邦,但却希望代表联邦的当局尽量少管事情。一般说来,各州都愿意继续联合,但在有关本州的每项事务上,又都希望恢复原来的独立。联邦的原则任何时候都容易被人接受,但却很少被人应用。因此,联邦政府一方面在建立秩序与和平,一方面又在导致自己衰落。

  人们开始暴露这种情绪之后,专靠人民激情吃饭的政党领袖们,便会兴风作浪而为自己谋利。

  这样一来,联邦政府的地位就要岌岌可危了;而它的敌手们却得到了人民的好感,并且正在盼望它垮台,以便取得主持政府的权限。

  一进入这样的时期,联邦政府总是要与各州政府发生争执,而且几乎总得节节退让。当问题涉及联邦宪法的解释时,解释的结果经常是不利于联邦,而有利于州。

  宪法授权联邦政府关心全国性利益。当时政府认为,这是让联邦在国内去做或促进那些旨在增进全联邦繁荣的重大事业或工程,比如开凿运河。

  当各州看到另一个权力当局由此而支配它们的一部分领土时,不免产生惶恐思想。它们害怕中央政府通过这种办法喧宾夺主,在自己境内发号施令,把它们专为本州人员保留的权力抢走。

  因此,一直反对扩大联邦政府权力的民主党站出来说话了。它指责国会滥用职权,说国家元首怀有野心。被这种叫嚣吓倒的中央政府,终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将来把自己的势力限制在所定的范围之内。

  宪法授予联邦政府以同外国交涉的特权。联邦政府一般也以这种立场对待与其毗邻的印第安部落。只要这些野蛮部落同意向文明让步,把地盘让给移民,联邦政权从不表示异议;但当一个印第安部落试图定居于某个地点时,紧靠着这个地点的州便要声言自己对这块土地拥有所有权,并对居住其上的人行使主权。中央政府也很快会承认该州的这种做法,并在把印第安部落当作一个独立共和国同它签定条约之后,而听任该州的立法机构对印第安人实施暴政。

  在大西洋沿岸建立的某些州,便向西部无限扩张,渗进欧洲人尚未深入的荒野。那些边界已经定好而不能再改的州,对其邻州的这种无可限量的未来表示忌妒。于是,这些得到好处的邻州,出于和解的目的,并便于联邦行事,而同意划定自己的州界,把本州以外的土地全部交给联邦。

  从此以后,联邦政府便成了最初组成联邦的13个州境外的全部未开发土地的主人。这就是说,联邦政府有权分配和出售这些土地,并将售地收入全部纳入国库。联邦政府又利用这笔收入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修建通向新荒地的道路,从而便利了它行使加速发展社会的权力。

  在各州让出的荒地上住进由大西洋沿岸迁来的居民以后,便随着时间的进展而相继成立了几个新州。国会为了全国的利益,仍继续出售已被划入新州界内的荒地。但在这时,一个新州成立之后,都要求独享出售土地的收入,以供自己使用。由于它们的这些要求日益具有威胁性,国会便觉得莫如让联邦放弃它迄今享有的这项特权。于是,在1832年末通过一项法案,规定西部新成立的各州境内的未开垦荒地虽然仍不属各该州所有,但准许各该州扣留大部分售地收入供自己使用。

  只要对美国稍做考察,就可以看到银行制度给该国带来的好处。这种好处很多,但有一项最引人注目。即合众国银行的纸币可以流通全国,其在边远地区的价值与银行所在地的费城完全相同。

  但是,合众国银行却是主要的憎恨目标。它的董事们表示反对总统,但他们也被不无根据地指控滥用自己的影响阻挠过总统的当选。因此,总统以其个人的敌意全力攻击这些人所代表的银行。以前支持总统的人,也在附和总统的报复行动,这使总统觉得他受到多数的由衷的支持。

  犹如国会是最大的立法纽带,该银行是最大的金融纽带。而打算建立拥有中央政权机能的独立州的激情,也想使银行垮台。

  合众国银行经常持有各地方银行发行的大量流通券,可以随时拿它们去逼使地方银行兑换硬币。但对合众国银行来说,却不害怕这样的威胁。它的巨额流动资金,使它可以应付一切提款要求。生存受到这种威胁的地方银行,不能运用自如地使用自己的存款余额,而只能按其资本的一定比例发行流通券。地方银行只有不耐烦地忍受这种有益于货币流通的控制。因此,被地方银行所收买的报刊,以及由于自身利益而变成它们工具的总统,便猛烈地攻击合众国银行。这些报刊在全国各地煽动地方激情和盲目的民主本能去反对合众国银行。在它们看来,该行的董事们简直是一个贵族集团,无孔不入地对政府施加影响,迟早要破坏美国社会所依据的平等原则。

  这家银行与其对手的斗争,不过是美国各州与中央政府之间、民主独立精神与等级服从精神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斗争中的一个偶然事件。我决不认为合众国银行的敌人,同那些在另一些问题上攻击中央政府的人完全一样;但我要说前者对合众国银行的攻击,与后者对联邦政府的抵制,都出于同样的本性,而且合众国银行的反对者众多,正是联邦政府的力量衰落的一个可悲征兆。

  但是,联邦从未象在有名的关税问题上表现得那样软弱无力。

  法国革命的战争和1812年的美英战争,切断了美国与欧洲的自由往来,促使联邦北方建立起制造业。当和平恢复,欧洲产品运往新大陆的航路再开时,美国人觉得应当建立关税制度,以便既能保护本国刚刚发展起来的制造业,又能以关税收入偿还在战争时期举借的债款。

  南方各州没有可以受益的制造业,只有农业,所以很快对这项措施表示报怨。

  我决不想在这里考察它们的报怨是出于想象还是有根有据,而只想说明事实。

  早在1820年,南卡罗来纳州就在致国会的一份请愿书中声称,关税法案是违宪的、暴虐的和不公正的。接着,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相继对关税法案提出程度不同的猛烈抗议。

  国会对这些怨言置之不理,在1824和1828年又提高了税率,并再次肯定征收关税的原则。

  于是,在南方提出了或者勿宁说是恢复了一个名为“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著名主张。

  我在叙述联邦宪法的时候已经指出,联邦宪法的目的不是建立一个联盟,而是组建一个全国政府。根据美国宪法,美国人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算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也只是在这些条件下,才象在一切立宪国家里那样,通过多数来表达全国的意志。一旦多数的意见获得通过,少数就只有服从的义务。

  这是合法的学说,只有这个学说才符合宪法的条文和宪法制定者们的公认意图。

  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与此相反,他们声称美国人联合起来的用意不在于建立单一民族的国家,而只在于结成几个独立州的联盟,所以每个州即使不是在行动上,但至少在原则上均保持完整的主权,并有权解释国会颁布的法令,有权在本州内停止执行在它看来是违宪和不公正的国会法令。“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整个主张,可用这一派的公认领袖卡尔霍恩1833年向参议院发表的演说中的一段话来概括。

  他说:“宪法是一项契约,各州在其中均以主权者的身分出现。而一旦缔约的各方对契约的解释发生分歧时,每一方均有权自行判断其履约的范围。”显然,这项主张从原则上破坏了联邦的纽带,使美国人依据1789年宪法而摆脱的无政府状态又将再现。

  南卡罗来纳州看到国会对它的抗议不予理睬以后,便以“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来对付联邦的关税法相威胁。

  国会坚持自己规定的制度,因而一场风暴终于袭来。

  1832年间,南卡罗来纳州的人民成立了一个国民代表会议,商讨他们最后不得不采用的非常措施;同年11月24日,这个国民代表会议以法令形式颁布一项法律,其中规定联邦的关税法无效,反对征收该法规定的税款,拒绝接受可能向联邦法院提出的诉讼。这项法令定于次年二月正式生效,并且附带声称:如国会在此期限内修改关税制度,则南卡罗来纳可以同意不再追究。不久以后,南卡罗来纳州又以含糊其词的口气表示希望,说它愿意将问题提交由联邦的所有州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处理。

  在等待国会答复期间,南卡罗来纳武装了它的民兵,准备作战。

  国会怎么办了呢?对苦苦哀求的老百姓一直置之不理的国会,看到老百姓拿起了武器,便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国会通过一项法令,其中规定税率在十年内递减,一直减到关税收入不超过政府开支所需的程度。可见,国会完全放弃了最初的关税原则,以一种纯财政措施取代了保护关税制度。联邦政府为了掩饰失败,采用了一项为软弱的政府所常用的应付对策:即在事实上表示让步,而在原则上坚持己见。国会在修改关税立法的同时,又通过了一项授予总统以特别权力的法案,使总统可以使用武力去制服当时已无需再害怕的反抗。

  然而,南卡罗来纳州并未让联邦享用这个微不足道的表面胜利。主张废除关税法的那个国民代表会议又召开会议,会上接受了联邦对它表示的让步;但它同时又宣布,它并不因此而不再坚持“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而且,为了证明它说话算数,它声明授予总统以特别权力和那项法案对南卡罗来纳州无效,虽然它明明知道这项权力永远也不会付诸实施。

  我们说的这些争端,几乎全都发生在杰克逊将军的总统任期之内。不容否认,在关税问题上,他曾巧妙地和大力地维护了联邦的权力。但我认为,他也为联邦政府留下一个隐患,使得今天的联邦政府也不得不按照他采取的那种办法处理类似问题。

  一些没有走出欧洲到美国考察的人,对于杰克逊将军的政绩,持有一种在现地考察问题的人看来有些荒谬的看法。

  据他们说,杰克逊将军打过胜仗,精力充沛,生性和习惯爱用武力,贪图权势,天生是个暴君。这一切说法也许是实情,但从这些实情所做的一切推论却非常错误。

  有人推测,杰克逊将军欲在美国建立独裁统治,推崇尚武精神,将中央政权的权力扩大到足以危害地方自由的地步。

  然而在美国,做这样事情的时代和出现此种人物的时期,还没有到来。假如杰克逊将军欲以这种方式实行统治,他肯定会丢失他的政治地位和害及他的生命。他一向不是这样的冒失鬼,不会试图去干这类蠢事。

  现任的总统杰克逊决不想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他所代表的党反而希望把联邦政府的权力限制在宪法所明确规定的范围之内,从未对宪法做过有利于联邦政府的解释。杰克逊将军决不是中央集权制度的战士,而是唯恐失去权力的地方政府的代表。是地方分权的激情(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把他推上了代表国家主权的地位。他之所以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和声望,全靠不断地向这种激情讨好。杰克逊将军是多数的奴仆;当多数的意志、愿望和本性刚刚表现出来一半,他便紧紧跟上,或者勿宁说他自己就有这种激情和带头鼓动这种激情。

  每逢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发生纠纷,很少见到总统不站在州政府一方来反对自己的权力,并且几乎总是走在立法机构的前面。当出现解释联邦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可以说他总是站在反对自己的那一边。他不突出自己,不扩大自己,不表现自己。这一切并不表明他天生懦弱或敌视联邦。当多数出来反对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无理主张时,他立即站到多数的队首,明确而坚决地表达多数所持的主张,并首先提议诉诸武力。如果允许我用美国人的说法,我认为杰克逊将军在爱好上是一个联邦主义者,在务实上是一个共和主义者。

  杰克逊将军在如此屈服于多数而使自己获得人们的好感之后,便提高了他的地位。于是,他排除一切障碍,奋力向多数所追求的或多数尚且表示怀疑的目标前进。他得到了他的前任们从来没有过的强大支持,并到处利用任何一位总统没有遇到的便利条件把自己的私敌打翻在地。他对自己所采取的一些以前没有人敢实行的措施负责,他甚至用一种近乎侮辱的轻蔑态度对待全国的议员;他拒绝批准国会的法案,而且往往不去回答这个强大立法机构的质问。他就是这样一个对待主人有时很粗暴的仆人。因此,杰克逊将军的权威在不断加强,而总统的权威却日益削弱。在他执政期间,联邦政府是强大的;但当他的继任者掌权时,联邦政府就将软弱无力。

  只要我说的没有大错,美国的联邦政府就将不断地削弱下去。它将逐渐地放弃一些公务,把自己的活动限制在一个越来越小的范围之内。天生脆弱的联邦政府,甚至会失去貌似强大的外表。另一方面,我还觉得,在美国,人们的独立感在各州表现得日益明显,对地方政府的爱也显得日益强烈。

  人们想要联邦,但只把它作为一个影子。人们在某些情况下希望联邦强大,而在另些情况下又希望它软弱。人们主张在战争时期联邦可把全国的人力和物力集中于自己手里,而在和平时期甚至可以不要联邦。这种一会儿软弱一会儿强大的交替现象,是出于联邦的本性。

  我不认为有什么东西现在可以阻止人们思想的这一普遍运动。造成这一运动的原因,也在不停地照样发生作用。因此,运动将继续进行下去,并且可以预言,除非发生某种意外情况,联邦政府必将日益衰弱下去。

  但我认为,联邦当局无力维护自己的生存、不能保持国内和平、从而自消自灭的日子,还为时尚远。联邦已为民情所接受,人们希望联邦存在。联邦的成就是显然的,联邦的好处是人所共见的。当人们发觉联邦政府的弱点足以危害联邦的存在时,我毫不怀疑会出现一种相反的运动,以增强联邦的力量。

  在世界上迄今建立的一切联邦政府中,合众国政府是最符合于联邦的性质而活动的联邦政府。只要不受到法律解释的直接打击,只要不严重损害联邦的本质,舆论的变化、内部的危机或战争,均可以立刻恢复联邦应当具有的活力。

  我想指出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在我们法国,有许多人认为美国的舆论趋向中央集权,主张将一切权力都交给总统和国会。但我认为,美国正显然出现一种与此相反的舆论。我不是说联邦政府因为日益老化而失去权力和威胁各州的主权,而是说它正在不断趋向软弱无力,并且认为只有联邦的主权遭到了破坏。这就是目前的实况。这个趋势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有什么偶然事件可能阻止、推迟或加速我所指出的运动?这种偶然事件隐藏于未来,我不自以为能够揭开它们的帷幕。

  论美国的共和制度及其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共和制度最有前途——就目前来说,共和适应于英裔美国人的自然状态——为什么——要破坏共和,就得同时改变一切法律,改造整个民情——美国人建立贵族制度将要遭到的困难如果现在的加盟州之间发生战争,以及随着战争而拥有常备军,实行独裁和加重税负,因而导致联邦解体,则终有可能危害共和制度的命运。

  但不能把共和的前途与联邦的前途混为一谈。

  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只要环境有利于它,它就能存在下去;而共和在我看来适应于美国人的自然状态。除非相反的因素继续不断地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使贵族制度取代共和制度。

  联邦主要依靠组建联邦的法律而存在。只要爆发一场革命,或舆论一有改变,就可使联邦不复存在。而共和却有根深蒂固的基础。

  在美国,人们把共和理解为社会对自身进行的缓慢而和平的活动。它是一种真正建立在人民的明智意愿之上的合理状态。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一项决定都要经过长期酝酿,审慎讨论,待至成熟,方付诸实施。

  美国的共和主义者重视民情,尊重宗教信仰,承认各种权利。他们认为,一个民族越是享有自由,就应该越是讲究道德,越是信仰宗教,越是温文尔雅。在美国,所谓共和,系指多数的和平统治而言。多数,经过彼此认识和使人们承认自己的存在以后,就成为一切权力的共同来源。但是,多数本身并不是无限权威。在道德界,有人道、正义和理性居于其上;在政界,有各种既得权利高于其上。多数承认它在这两方面所受的限制。如果它破坏了这两项限制,那也象每个人一样是出于激情,并且象每个人激动时那样可能把好事办坏。

  但是,我们在欧洲却发现一些新奇的说法。

  据我们欧洲的一些人说,共和并非象大家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统治,而是依靠多数得势的几个人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中起领导作用的不是人民,而是那些知道人民具有最大作用的人;这些人经过自己的独特判断,可以不与人民商量而以人民的名义行事,把人民踩在脚下反而要求人民对他们感恩戴德;而且,共和政府是唯一要求人民承认它有权任意行事,敢于蔑视人们迄今所尊重的一切,即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初浅的公认准则都一概敢于蔑视的政府。

  他们至今一直认为,专制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都是令人讨厌的。但在今天,他们又有新的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义来实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能成为合法的,不公也能变为神圣的。

  美国人对于共和的看法,是认为他们最便于采用共和,而且可以保证共和持久存在下去。在他们看来,即使共和政府的政绩常常不好,但至少在理论上还是好的。因此,人民最后总是按照共和的原则行事。

  美国一开始就不可能建立集权的行政,而且将来也极难建立。居民们散住于一片辽阔的国土上,又为许多天然障碍所分隔,从而只能由他们各自去管理自己的生活细节。因此,美国是一个地地道道由州政府和乡镇政府管理的国家。

  除了置身在新大陆的所有欧洲人都感知到的这个原因之外,英裔美国人还添加了另外几个他们所特有的原因。

  在北美的各殖民地建立之初,英国人就把他们的法制和民情中的乡镇自由精神带来;英国的移民们不仅把乡镇自由当作必要的东西,而且当作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继承下来。

  我们已经讲过各殖民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当时,每个地方,甚至每个教区,都分别由一些彼此陌生或因不同目的而相聚在一起的人所割据。因此,美国的英裔移民一开始就形成许许多多不属于任何共同中心管辖的小社区,而且每个小社区都自行管理自己的事务,因为它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理应管理它们和可以容易治理它们的中央当局。

  因此,国土的自然条件,英国各殖民地的建立方式,初期移民们的生活习惯——这一切结合起来,就使乡镇自由和地方自由得到惊人的发展。

  由于这个缘故,美国的全部国家制度,实质上都是共和的;而要想在美国彻底破坏构成共和的基础的法律,就得同时废除一切法律。

  如果今天有一个政党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那它的处境要比现在就想在法国建立共和国的政党还要困难。法国的王权并没有在建立之前为自己拟定一套立法制度,所以目前只能是一个被共和制度包围的君主政体。

  君主政体的原则在向美国的民情渗入时,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

  在美国,人民主权学说,并不是一项与人民的习惯和一切占有统治地位的观念没有联系的孤立学说;相反,可以把它看成是维系通行于整个英裔美国人世界的观念的链条的最后一环。每一个个人,不管他是什么人,上帝都赋予他以能够自行处理与己最有密切关系的事务所必要的一定理性,这是美国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据以建立的伟大箴言;家长将它用于子女,主人将它用于奴仆,乡镇将它用于官员,县将它用于乡镇,州将它用于县,联邦又将它用于各州。这个箴言扩大用于全国,便成为人民主权学说。

  所以在美国,共和的根本原则,是与制约人类的大部分行为的原则一致的。因此,让我来说的话,我认为共和在建立起法制的同时,就深入到了美国人的思想、观点和一切习惯;而要想改变它的法制,就得改变所有这一切。在美国,甚至大多数人信仰的宗教也是共和的,因为宗教使来世的真理服从于个人的理性,犹如政治让个人对私人利益的关心服从于人之常情;而且宗教同意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引导自己走向天堂之路,犹如法律承认每个公民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

  显而易见,只有发生一连串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的事件,才能使这一套法制、观点和民情为另一套法制、观点和民情所取代。

  如果共和的原则有一天竟会在美国消灭,那也只有经过长期的时胜时败的反反复复的社会斗争之后才有可能;而在一个全新的民族取代现代的民族之前,有些共和原则将会复兴,而不会完全消灭。然而,并没有什么东西在预示这样的革命,也没有任何征兆在表明这样的革命即将来临。

  使一个初到美国的人最感到吃惊的,是政治社会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运动。他们的法律在不断改变,乍看上去,你会以为一个信念如此不稳定的民族很快就要用一个全新的政府来取代它的现存政府。但是,你的这种担心有点杞人忧天。其实,政治制度有两种不稳定情况,不能把两者混淆。其一,是经常改变次要的法律,但不影响好端端的社会的继续存在;其二,是动摇制度的基础本身,攻击法制的基本原则。这样的不稳定常使动乱和革命跟踪而来,而身受迫害的国家则处于变动激烈和莫测的状态。经验告诉我们,立法方面的这两种不稳定情况,彼此并无必然的联系,因为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它们有时结合在一起,有时又彼此分离。在美国见到的不稳定情况是第一种,而不是第二种。美国人虽然经常改变他们的法律,但宪法的基础却一直受到尊重。

  今天,共和主义之统治美国,犹如路易十四时期君主主义之统治法国。当时,法国人不仅喜爱君主政体,而且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取代它。他们之接受君主政体,犹如人们接受阳光的照射和四季的更迭。那时的法国人,既没有王权的积极拥护者,又没有王权的强烈反对者。

  共和正是基于默认或一种consensus universalis(一致同意)而建立,并且无需争辩、反驳和证明而存在于美国的。

  但我认为,美国的居民如果总是象他们在行政制度方面所做的那样改来改去,必将危害共和政府的未来。

  立法方面的朝令夕改,使人们的计划常常受挫,所以我们有理由担心,人们终有一天会把共和看成是一种不方便的社会生活方式。到那时候,次要法律的不稳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也会使人们对基本法律的存在表示怀疑,并会间接地引起一场革命。不过,这个时代的到来还十分遥远。

  我们现在可以预见的,只是美国人一放弃共和,经过不长时间的君主政体,很快就会进入专制的桎梏。孟德斯鸠说过,再没有比继共和而建立的君权更专制的权力了,因为原先毫不担心地交给一个民选首脑的无限权力,这时便落到了一个世袭君主的手里。这个说法是普遍正确的,但又特别适用于一个民主共和国。美国的立法行政官员,不是由公民中的一个特殊阶级,而是由全国的多数选举的。他们直接代表人民大众的激情,并完全依靠人民大众的意志,所以他们既不会被人怀恨,又不会使人害怕。但正如我已经说过的,人民在规定他们的职权时很少关心划定他们的权力界限,而将很大一部分权力交给他们自行专断。这种事态形成了一些比它本身还有生命力的习惯。美国的立法行政官员,在国会休会期间或去职后,也对社会发生很大影响,以致很难说暴政将止于何时何地。

  我们欧洲人当中有些人希望美国出现贵族政体,甚至已经明确预言贵族政体定将得势的时期。

  我已经说过,现在再重复一遍,美国社会的目前动向,我看是越来越趋向民主。

  但是,我决不断言美国人将来不会在某一天不限制政治权利的范围,或不没收这些权利而让某一个人独享;不过,我也无法相信他们将来会有一天让公民中的一个特殊阶级独占这些权利,或者换句话说,他们将来会有一天建立贵族政体。

  贵族集团由一定数目的公民组成,他们虽与人民大众离得不太远,但却永远凌驾于人民大众之上。你能与这个集团接近,但你打不倒它;你可以天天与它来往,但你休想与它混合。

  不可能想象再有什么服从比这种服从再违反人的天性和人心的隐秘本能了。依靠自己生存的人,宁愿经常受一个国王的专断统治,也不愿受贵族的正规行政管理。

  贵族制度为了长期存在下去,就要以不平等为原则,事先使不平等合法化,并在社会实行不平等的同时将它带进自己的家庭。凡与合情合理的公平截然相反的东西,只有依靠压制的办法强加于人。

  我相信,从有人类社会以来,找不到一个依靠自己的努力而生存的民族曾在自己的内部建立过贵族制度的例子,而中世纪的贵族制度则是征服的产物。征服者成了贵族,被征服者沦为农奴。于是,武力把不平等强加于人,而不平等一旦为民情所接受,它就可以自己维护自己,并自然而然地被法律所承认。

  有一些社会,由于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某些事件,使它们成了可以说是天生的贵族社会。但是,久而久之,时代就把它们引向民主。罗马人和继他们之后而强大起来的蛮族的命运就是如此。但是,一个已经文明和实行民主的民族,如能通过加强身分的不平等而日益团结,通过在自己的内部建立不可侵犯的特权和唯我独尊的等级而获得成功,这倒是世界上的怪事。

  没有任何形迹表明,美国注定要在这方面提供第一个范例。

  略述美国商业兴盛的原因美国人由于他们的本性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海洋民族——他们的海岸线长——他们的港口水深——他们的河流长——但是,英裔美国人的商业优势应归功于这些自然原因之处,大大少于应归功于他们的智力和道德原因之处——英裔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的未来——联邦的解体也阻止不了原来组成联邦的人民的海上跃进——为什么——英裔美国人生来就是要供应南美居民的需求的——他们将象英国人一样成为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商业代理人美国的海岸线,从芬迪湾起,到墨西哥湾的萨宾河,全长近900里约。美国的海岸是一条延续而无中断的线,并且统由同一政府管理。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象美国那样为商业提供更深、更阔和更安全的港口。

  美国的居民构成一个伟大的文明民族,命运把他们安排在一片荒地之上,而离文明的主要中心又有1200里约之遥。

  因此,美国天天需要仰仗欧洲。不久以后,美国人一定会自己生产或制造他们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但是,两洲永远不能完全分开而各自独立地生活下去,因为它们在需求、观念、习惯和民情上的天然联系太密切了。

  联邦的一些产品,现已成为我们之所需,因为我们的土地完全不出产这些东西,或者只能用很高的成本去生产它们。美国人只能消费这些产品中的一小部分,而将其余的卖给我们。

  因此,欧洲是美国的市场,犹如美国是欧洲的市场;而为了把美国生产的原材料运到欧洲港口,再把欧洲的制成品运回美国,美国的居民也同样需要海上贸易。

  因此,美国不是象墨西哥的西班牙人迄今所做的那样放弃贸易而专向海洋国家的工业供应大量原材料,就是要使自己成为地球上的第一流海洋强国。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两者必择其一的抉择。

  英裔美国人对于海洋始终表现出一种明显的爱好。独立在打断了把他们与英国联系起来的商业纽带的同时,却使他们的航海天才得到了新的和有力的飞跃。独立以后,联邦的船数递增,其增加速度几乎与居民人数的增加速度同样快。现在,美国人消费的欧洲产品,十分之九都是用自己的船运输的。他们还用自己的船把新大陆的四分之三出口货运给欧洲的消费者。

  美国的船舶塞满了哈佛和利物品的码头;而在纽约港里,英国和法国的船舶则为数不多。

  由此可见,美国的商人不仅敢于在本土同外国商人竞争,而且能在外国同外国商人进行有成效的斗争。

  这一点很容易解释:因为在世界航运中,美国船的运费最便宜。只要美国的商船继续保持这个优势,它将不仅保有已经取得的成就,而且会日益提高既得的成就。

  美国人为什么能以比他人低得多的成本经营航运,这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有人主张,这首先应当归功于美国人的得天独厚的优越物质条件。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船的造价与我们的一样,但船造得并不太好,而且使用寿命一般也不长。

  美国海员的工资高于欧洲海员。有很多欧洲人在美国商船上工作,就在证明这一点。

  那么,美国人的航运成本为什么比我们的低呢?我认为,从物质的优势去寻找这个原因是徒劳的,要到纯智力的和纯精神的特点中去寻找。

  下面的比较,将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

  法国人在大革命的战争期间将一种新的战术用于军事艺术,把一些老将军打得蒙头转向,差一点推翻了欧洲的一些古老王国。他们首先设法精简了许多一向被认为是打仗所不可缺少的东西,他们要求士兵付出一些文明国家从来没有向军队要求过的努力。结果,士兵们个个奋勇前进,毫不迟疑地冒着生命危险去达到预定的目的。

  当时,法国的人力和财力都不如它的敌人,它的物力比敌人差得更远。但是,法国人却节节胜利,直到敌人也开始采取他们的战术为止。

  美国人在商业方面也采取了类似办法。法国人为取得战争的胜利所做的一切,全被美国人用到降低航运成本方面去。

  欧洲的航运公司办事谨慎,从不在海上冒险。它们只在风平浪静的时候让船出海,一遇到不测,便令船回港。夜里,船员们收起一部分船帆;当海上的浪花发白,表明快要接近陆地时,船员会立即降低航速,仰目看一看太阳调整航向。

  美国人不这样小心翼翼,而敢于冒险。风暴还在低啸,他们就拔锚起航了。白天和夜里,他们都全帆对风。他们一边航行,一边修复风暴使船舶受到的损伤。当他们接近航程的终点时,他们继续扬帆前进,就象已经看到港口似地急欲靠岸。

  美国的船舶常在海上失事,但哪一个国家的船舶都没有他们的船舶航海迅速。由于他们用较少的时间做完了同他人相等的工作,所以才得以降低航运成本。

  欧洲的商船在长途航行中,总得多次靠岸休整。它们为了寻找靠岸的港口或等待离岸的时机,损失了宝贵的时间,而且每天还要支付停泊费。

  美国的商船从波士顿出发,到中国去购买茶叶。船到广州后,停留数日便起航回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船便航行了相等于绕地球一圈的距离,而且往复在途中只各靠岸一次。在历时八个月或十个月的单程航行中,船员们喝的是咸水,吃的是腌肉。他们要不断同海洋、疾病和厌倦拼搏。但回来后,每磅茶叶的售价可比英国商人便宜四分之一便士。他们达到了目的。

  我除了说美国人在经商方面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实在无法再更好地表达我的思想。

  欧洲的商人将永远无法赶上与他们同行的美国竞争对手。美国人在按照上述的办法经商时,并非完全出于精打细算,而主要是基于他们的天性。

  美国的居民正在体验前进中的文明所产生的一切苦乐。

  他们不象欧洲人那样置身于一个一切需要都可以得到满足的社会,所以往往不得不自己去创造学习和生活上所不可缺少的各种物品。在美国,有时是一个人既会种田又会造屋,既是钳工又是鞋匠,而且还会织布缝衣。这虽不利于工业技术的进步和完善,但却能大大发挥劳动者的才智。再没有比过细的分工,更容易使人变蠢和从产品上见不到匠心了。在象美国这样的专门人才如此缺乏的国家,不一定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去掌握一门手艺。因此,美国人极容易改变谋生之道,随时去找有利的工作去做。有些人一生中任过律师,种过地,做过买卖,还当过教士和医生。虽然美国人的每项行道不如欧洲人高明,但几乎没有什么手艺他们一窍不通。他们的才能比较一般,但他们的知识比较广泛。因此,美国的居民在行业上没有什么清规戒律,没有形成任何职业偏见,既不重此轻彼或轻此重彼,又不厚古薄今或薄古厚今。他们既不固守自己的习惯,又容易排除外国习惯对他们的精神可能发生的控制作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国家不同于任何其他国家,他们的情况在世界上也属首见。

  美国人居住在一个令人感到奇妙的国土上,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在不停地变化,每一变动都象征着进步。因此,新的思想在他们的头脑里总是与良好的思想密切结合。人的努力,好象到处均无天然的止境。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而是有志者事竟成。

  这种运气好坏的经常反复,这种推动美国人一致向前的感情冲动,这种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的变化莫测的起落,全部汇合在一起,就使人们的精神完全处于一种奋发图强和不甘人后的狂热状态。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人的一生就象一场赌博,就象一次革命,就象一个战役。

  这些同样的原因在对每一个人发生作用的同时,也给国民性打下了不可遏止的冲动的烙印。因此,美国人随时随地都必然是热心于追求、勇于进取、敢于冒险、特别是善于创新的人。这种精神都真实地体现在他们的一切工作当中。他们把这种精神带进了他们的政治条例,带进了他们的宗教教义,带进了他们的社会经济学说,带进了他们的个人实业活动。他们带着这种精神到处去创业:不管是到荒山老林的深处,还是到热闹繁华的城市,莫不如此。正是被他们用于海运业的这种同样的精神,才使美国商船比其他一切国家商船的运费低廉和航行迅速的。

  只要美国的海员保持这种精神优势及其带来的实践优势,他们将不仅能够保障本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而且会越来越象英国人那样成为其他国家的商务代理人。

  。

  目前,他们正在开始实现这样的宏图。我们已经看到,美国的海运企业正在使自己充当几个欧洲国家商业的直接代理人。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南美建立的一些大殖民地,后来都各自变成了帝国。内战和专制,目前正在折磨这个辽阔的地区。人口没有增加,住在这里的为数不多的居民,每天都在为自卫而操心,连改善自己命运的打算都无从谈起。

  但是,情况将不会永远如此。自强不息的欧洲,曾全凭自己的努力冲破了中世纪的黑暗。南美同我们一样,也是基督教世界。它的法制和生活习惯,也同我们的一样。它拥有在欧洲各种人民和他们的子孙中成长起来的文明的一切萌芽。此外,南美还有我们的榜样可供它借鉴。难道它能永远愚昧下去吗?显而易见,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毫无疑问,南美人民建成昌盛文明的国家的时期迟早会到来。

  但是,当南美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自身感到有文明国家的需求时,他们还远远不能自己满足这些需求。作为文明的后进者,他们必须承认先进者已经取得的优势。他们在学会办工厂和经商以前,还得长期务农。他们将暂时需要外国人居间,把他们的产品运输海外,再换回外国的产起来满足他们新产生的需求。

  毫无疑问,北美的美国人总有一天被要求去满足南美人的需求。大自然已使他们双方为邻,并将为前者提供极大方便去了解和调查后者的需求,同后者建立经常的往来,并逐渐占领后者的市场。美国的商人除非大大不如欧洲的商人,他们是不会丧失这种天赐良机的,何况他们在某些方面还比欧洲商人优越。美国人早已对新大陆的各族人民发生了精神影响,向他们传授了知识。居住在这同一大陆上的各族人民,早已习惯于把美国人看作是美洲大家庭中的最有知识、最有力量和最有财富的成员。因此,他们把视线转向美国,一有机会就仿效居住在那里的人民。他们每天都在吸取美国的政治理论和借用美国的法制。

  美国人在南美人面前所处的地位,与他们的祖先英国人当年在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欧洲的所有在文化与工业上均不如英国先进而且大部分消费要仰仗英国的国家面前所处的地位完全相同。

  英国今天是同它往来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天然贸易中心,而美国将要在另一半球发生同样的作用。因此,在新大陆建立或成长的每个国家,其建立和成长几乎都对英裔美国人有利。

  假如联邦解体,解散后的各州的商业发展无疑要放慢一个时期,但决不会象人们想象的那样长久。显而易见,不管将来出现什么情况,各州仍然要联合起来做生意。它们相互为邻,彼此在观点、利益和民情上完全一致,而且唯有它们能够形成一个极大的海洋强国。如果联邦的南方与北方分家而独立,南方没有北方的帮助就无法生存。我已经说过,南方不是经商的地带,也没有任何形迹表明它会成为这样的地带。因此,美国的南方人不得不长期仰仗外人把他们的产品运销出去,并向他们供应他们所需的必要物品。而在他们所能找到的居间人中,只有他们的近邻北方人,能够保证向他们提供物美价廉的市场。而且,他们也会自己去找北方人,因为廉价是商业的最高法则。不管是主权意志,还是民族偏见,都不能长期顶住廉价市场的影响。恐怕再没有什么仇恨,能比美国人与英国人之间的仇恨更深重的了。尽管有这种敌对情绪,英国的商人仍能让美国人购买他们的大部分制成品;而美国人之所以能买英国的货物,只因为他们购买英国的货物比购买其他国家的货物便宜。因此,不管美国人愿意与否,美国的正在发展中的繁荣,并不能给英国的制造业带来不利。

  理性在告诉我们,经验也在向我们证明,在必要的时候得不到武装力量的支援,商业上的强大是不可能持久的。

  美国对这个道理的理解,同其他国家一样明白。美国人已能使他们的船籍颇受人尊重,而且不久以后可能令人看到生畏。

  我确信,联邦解散以后,北美的海上力量也不会削弱,而只能大大增强。今天是经商的州与不经商的州联合在一起,但后者往往只是勉强地同意增强对它并无直接利益的海上力量。

  反之,如果联邦中的所有经商州组成一个单一国家,商业便将成为它们的最主要国家利益,因而它们会为保护航运而付出巨大牺牲,而且任何东西也阻止不了它们去实现这方面的愿望。

  我认为,国家同人一样,几乎总是在青年时代就显露出其未来命运的主要特点。当我看到英裔美国人的那种经商干劲、经商的便利条件和经商获得的成就时,就情不自禁地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成为地球上的第一海上强国。他们生来就是来统治海洋的,就象罗马人生来就是来统治世界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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