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

[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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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产。消费。劳动。必需品



  第一节 人类所能生产和消费的只是效用,而不是物质本身。

  人类不能创造物质的东西。诚然,在精神和道德的领域内人可以产生新的思想;但是,当我们说他生产物质的东西时,他实在只是生产效用而已;或换句话说,他的努力和牺牲结果只是改变了物质的形态或排列,使它能较好地适合于欲望的满足。在自然界中,他所能做的只是整理物质,使它较为有用,如用木料做成一张桌子,或是设法使物质能被自然变得更为有用,如播种于自然的力量会使它生长的地方。①

①培根在他所著的《新工具》第4章中说:“人类在进行工作时只能把自然物拿拢或分开,其余的一切要自然物在内部进行。”(这句话是波拿:《哲学与政治经济》,第249页所引用的。)

  有时据说商人是不生产的:制造家具的木工生产了家具,而家具商人只是出售已经生产出来的东西而已。但是,这种区别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他们都是生产效用的,而都不能生产别的东西:家具商人移动和重新整理物质,使它较前更为有用,而木工所做的也不过如此。在地上搬运煤的船员和铁路工人也是生产煤的,正如矿工在地下采煤一样;鱼贩帮助把鱼从需要比较不大的地方运到有较大需要的地方,而渔人所做的也不过如此。的确,商人的人数往往超过需要;一有这种情况,就是一种浪费。但是,一个人能够胜任的耕种工作,如有两个人去做,也是一种浪费。在这两种情况下,一切参加工作的人都是生产的,虽然他们也许生产得很少。有些作家重复了中世纪对贸易的攻击,理由就是贸易是不生产的。但是,他们弄错了目标。他们应当攻击的是贸易的不完善的组织,尤其是零售贸易的组织。②

②从狭义来说,生产是改变了产品的形态和性质。贸易和运输是改变了产品的外部关系。

  消费可以被看作是负的生产。正如人所能生产的只是效用一样,人所能消费的也只是效用而已。他能生产服务及其他非物质的东西,他也能消费它们。但是,正像他生产物质产品实在不过是物质的重新整理,使它具有新的效用一样,他消费这些产品也不过是打乱了物质的排列,或少或破坏它的效用而已。的确,往往我们说到一个人消费东西时,他不过是持有这些东西以供他使用而已。同时,正如西尼尔所说,这些东西“是被我们统称为时间的那些许多渐进的力量所破坏。①”

①参阅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第54页。他喜欢以“使用”这个动词来代替“消费”这个动词。

  另有一种区别,曾经颇为重要,但现在很含糊,而且恐怕没有多大实际用处,就是一方面是消费者财货,也称为消费财货或又称为第一级财货,如食物、衣服等,都是直接满足欲望的东西;与另一方面是生产者财货,也称为生产财货或又称为工具的或中间的财货,如耕犁、织机和原棉等,都是有助于第一级财货的生产而间接满足欲望的东西之间的区别。②

②这样,要做糕饼的面粉,已经在消费者家中的,有些人当它是消费者财货,而在糖果商手中的,不但是面粉,就是糕饼本身也被当作是生产者财货。卡尔·门格尔说(见他所著《国民经济学原理》第1章第2节),面包属于第一级财货,面粉属于第二级财货,磨粉机属于第三级财货,等等。如果一节火车载有游客,也有若干铁罐饼干、磨粉机器和用来制造磨粉机的机器;则这节火车就似乎同时是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与第四级财货了。

  第二节 生产的这个字易于误解,通常应当避免使用或加以解释。

  一切劳动都是用来产生某种结果的。因为,虽然有些努力只是为努力而努力,如为娱乐而作一种竞赛,但这些努力却不算是劳动。我们可以对劳动下这样的定义:劳动是任何心智或身体上的努力,部分地或全部地以获得某种好处为目的,而不是以直接从这种努力中获得愉快为目的①。如果我们必须重新开始的话,除了那种不能有助于所要达到的目的因而不生产效用的劳动之外,我们最好将一切劳动都看作是生产的。但是,在"生产的"这个字的意义所经历的许多变化之中,它的意义与积蓄起来的财富特别有关,而比较忽视眼前的和暂时的享乐,有时甚至不包括这种享乐在内。②一种差不多是牢不可破的传统,迫使我们将这个字的中心概念看作是将来的而不是现在的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思。的确,一切有益的享乐,不论是否奢侈,都是公共和私人的活动的正当目的;而且奢侈的享乐的确对努力提供了动力,并在许多方面促进进步。但是,如果对产业的效率和精力没有影响的话,则放弃获得暂时奢侈的欲望,首先致力于那些较为坚固和持久的资源的获取,这些资源将有助于产业的将来工作并将从各方面使生活更为丰富,通常就可增进一国的真正利益。这种一般的观念,似乎在经济理论的一切阶段之中都经过研究;而且各著作家对这种观念分出了各种固定不变的区别,根据这种区别划分出某些行业是生产的,某些行业是不生产的。

①这是杰文斯的定义(见他所著《政治经济学理论》,第5章),不过他只包括痛苦的努力在内。但他自己又指出懒惰往往是怎样地痛苦。如果人们只考虑从工作中所得到的直接愉快的话,大多数人会比平常多做一点工作;但是,在健全的状况下,在大部分工作中——即使是被雇用的工作——愉快仍是胜于痛苦。这个定义当然是有伸缩性的;一个农业劳动者晚上在他的园子里工作,主要只想到他的劳动成果;一个技术工人在厂里坐着操作了一天后回到家里,从事园艺工作,得到绝对的喜悦,但他也很关心他的劳动成果;而在园中工作的一个富人,虽然在做得好的时候也许自鸣得意,却很可能不注重他由此得到的任何金钱上的节省。

②重商主义者便是这样,他们认为贵金属最可称为财富——一部分因为贵金属是不会损坏的,而将一切不是用来生产货物作为输出以换取金银的劳动看作是不生产的或“徒劳无益的”。重农主义者以为一切劳动就是徒劳无益的,因它所消费的价值与它生产的价值相等;而将农民看作是唯一生产的劳动者,因为只有他的劳动(照他们所想)增大了积蓄起来的财富的纯剩余。亚当·斯密调和了重农主义的定义,但他仍然认为农业劳动比其他劳动是可为生产的。他的追随者抛弃了这种区别;但他们一般仍然坚持这样的概念:生产的劳动总会增加积蓄起来的财富,虽然在细节问题上还有许多不同意见;这个概念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的著名的一章中是暗示的,而不是明说的,这一章的名称就是《论资本的积累,并论生产的和不生产的劳动》。(参照脱惠士:《政治经济学的进步》第6节,以及穆勒的论文和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于生产的这个字的讨论。)

  例如,即使近代的许多作家也墨守亚当·斯密的方法,将家庭仆人的劳动归入不生产的一类。无疑地在许多大家庭中仆人是过多的,他们的精力有些如果用到别的地方,也许对于社会是有利的:但是,那些以蒸取威士忌酒为生的人大多数也是这样;却从无经济学家建议称他们为不生产的人。供给一个家庭的面包的烘面包者的工作,与烧马铃薯的厨师的工作,在性质上并无区别。这个烘面包者如果是一个糖果商,或是一个上等的烘面包者,他花在不生产的劳动——按照普通的意义是指供给不必要的享乐的劳动——上的时间,恐怕与家庭厨师所花的至少是一样多。

  每当我们单独使用生产的这个字的时候,我们要知道它是指生产资料耐久的享乐源泉的生产而言。但是它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名词,在需要准确的地方,不应使用这个字。①

①生产资料包括劳动的必需品,但不包括暂时的奢侈品;因此制冰者被列入不生产的一类,不论他是为糕饼厨师工作还是在乡村住宅中做私人的佣工。但从事建造一所戏院的瓦工是被列入生产的一类。毫无疑问,永久的和暂时的享乐源泉的区别是含糊的和不切实际的。但是,这种困难存在于事物的性质之中,不是用任何文字的方法所能完全避免的。我们可以说长人比矮人多,而不能决定是否五呎九吋以上的人都列入长人一类,或只是五呎十吋以上的人才算是长人。我们可以说生产的劳动是以牺牲不生产的劳动而增加的,而不能在它们之间确定任何严格的、因而也是武断的分界线。如果为了任何特殊目的需要这种人为的分界线,它就必须被清楚地划出来。但事实上这种情况是很少或从不会发生的。

  我们如果要把这个字用作不同的意义,我们必须加以说明:例如,我们可以说生产必需品的劳动,等等。

  生产的消费,当作一个术语用的时候,通常解释为使用财富以生产更多的财富的意思。它所应当包括的并不是生产工人们的一切消费,而是维持他们的效率所必需的那种消费。在研究物质财富的积累时,这个名词也许是有用的。但它易于令人误解。因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一切有益的消费都是产生利益的,而其中有许多最有价值的利益却都不直接有助于物质财富的生产。②

②在使用生产的这个字上的一切区别都是很空洞的,且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现在说明这些区别似乎是不值得的;但它们却有悠久的历史,让它们逐渐消灭,而不是突然废弃,恐怕较好。

  在本来没有真正中断的地方,而要划出一条固定不变的分界线的企图,虽比有时对生产的这个名词所下的严格定义往往造成较大弊端,但也许从不会比这些定义导致更为离奇的结果。例如,有些定义导致这样的结论:歌剧中的歌唱者是不生产的,而歌剧入场券的印刷者是生产的;同时,引导人们入座的招待员是不生产的,除非他刚巧出售节目单,他就是生产的。西尼尔指出:“我们不说一个厨师‘制’(make)烤肉,而说他是‘煮’(dress)烤肉;但我们说他是‘制’布丁……我们说一个裁缝用布‘制’一件衣服,我们不说一个染匠将未染之布‘制’成已染之布。染匠所造成的变化也许大于裁缝所造成的变化,但是经过裁缝的手的布改变了它的名称;而经过染匠的手的布却没有改变它的名称:染匠没有制造一个新的名字,因此也没有生产一样新的东西。”(见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第51—52页。)


  第三节 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与维持效率的必需品。

  这样就使我们来考虑必需品这个名词。必需品,舒适品和奢侈品的区别是简单的;第一类包括满足必须满足的欲望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后两类包括满足不像第一类那样迫切的欲望的东西。但在这里又有一种麻烦的含糊不清了。当我们说到一种欲望必须满足时,如果得不到满足的话,我们心目中的结果怎样呢?这种结果是不是包括死亡在内呢?还是这种结果只是造成力量和精力的丧失呢?换言之,必需品究竟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东西,还是维持效率所必需的东西?

  必需品这个名词,像生产的这个名词一样,是被省略地使用的,它所指的东西要由读者自己加上去的;这种暗含的东西既有不同,读者就往往加上一个不合作者原意的东西,因而误会了作者的用意。在这里,正像以上的情况一样,在每一紧要的地方,清楚地说明要使读者了解的东西,才能消除产生混淆的主要原因。

  必需品这个名词的较老的用法,是限于足以使劳动者大体上能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的那些东西。亚当·斯密和他的追随者中较为谨慎的人,的确看到舒适和“高雅”的标准的不同:而且他们认识到,气候的不同,风俗的不同使得东西在有些情况下是必需的,而在别的情况下则是多余的。①但是,亚当·斯密受到重农学者的理论的影响:这种理论是以十八世纪法国人民的情况为根据的,那时法国人大多数除了仅仅是为了生存所必需的东西外,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必需品。然而,在较为幸福的时代,较为仔细的分析就使我们明了: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对于每一种产业,有一种多少是明白规定的收入,这个收入是仅仅维持这一产业中的人员的生活所必需的;同时,另有一种较大的收入,是维持这产业的充分效率所必需的。②

①参照卡佛:《政治经济学原理》,第474页:它使我注意到亚当·斯密的意见:惯常的高雅实在也是必需的东西。

②好像在近百年中英国南部的人口增加相当快,移民尚未计算在内。但是,劳动效率从前是与英国北部一样高,而现在低于北部了;因此南部的低工资劳动往往比北部的高工资劳动还要昂贵。这样,除非我们知道必需品这个字的使用是指这两种意义中的哪一种,否则,我们就不能说南部的劳动者是否已经获得了必需品。他们只有维持生活和人口增加的必需品,但显然没有维持效率的必需品。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南部的最强壮的劳动者不断地移往北部;北部的劳动者的精力,因为具有较大的经济自由和地位提高的希望,已经增大了。参看马凯1891年2月在《慈善机关杂志》上的文章。

  任何产业阶级的劳动者,如果能够十分明智地花费他们的工资,则他们的工资也许足够维持较高的效率,这样说也许是对的。但是,必需品的一切估计必须是与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有关;除非有相反的特别解释语句,否则,我们可以假定,他们在花费工资上的明智、远见和无私的程度,恰与所说的产业阶级的实际流行的情况一样。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可以说,任何产业阶级的收入是在它的必需的水平以下的,劳动者的收入的增加经过相当时间会使他们的效率有超过按比例的提高。习惯的改变也许可以节省消费,但必需品的节省却是不经济的。①

①如果我们所考虑的是一个具有非常能力的人,我们就必须考虑这样的事实:他对社会所做的工作的真正价值,与他由此而得的收入之间,恐怕不会像任何产业阶级中一个平常的人在这两者之间那样相符合。而且我们应当说,他的一切消费都是严格地生产的和必需的,因为只要他的消费减少一点,他的效率就会减少,而减少的这一部分效率,对于他或是世界上其余的人,比他从消费中所节省的,具有较大的真正价值。一个像牛顿或瓦特这样的人,他的个人费用如果加倍而能增加他的效率1%的话,他的消费的增加就是真正生产的。我们以后将可知道,这样的情况与出高昂地租的肥沃土地的耕种要多花费用是相似的:虽然它的报酬在比例上较以前的费用所得的报酬为少,但仍会是有利的。

  第四节 当任何人所消费的东西少于维持效率所严格必需的时候,就有损失。习惯上的必需品。

  当我们研究决定有效劳动的供给的原因时,我们必须对维持各种工人的效率的必需品加以详细的研究。但是,我们如果在这里考虑一下什么是维持这一代中英国的普通农业劳动者或不熟练的城市工人及其家庭的效率的必需品,就可使我们的观念得到明确。我们可以说,这种必需品是由以下的东西构成的:一所有几个房间和良好下水道的住宅、温暖的衣着以及一些调换的内衣、干净的水、供给丰足的和有适当补充的肉类和牛奶以及少量的茶,等等、一点教育和娱乐,最后,他的妻子在其他的工作之后有充分自由使她能适当地尽她做母亲和料理家务的职责。在任何地方不熟练的工人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样东西,他的效率之将受到损害,正像一四马饲养不良或一架蒸汽机没有充足的煤的供给一样。达到这种限度的一切消费都是严格地生产的消费:这种消费的任何节省,都是不经济的,而是会造成损失的。

  此外,烟酒的若干消费,和喜欢穿着时髦的衣服,也许在许多地方成为习惯了,因此它们可以说是习惯上必需的,因为,为了得到这些东西,普通的男子和女子将要牺牲一些维持效率所必需的东西。所以,他们的工资就要少于实际上维持效率所必需的了,除非他们的工资不但可以满足严格必需的消费,而且还包括一定数量的习惯上的必需品在内。①

①参照詹姆斯·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之研究》(1767年版),第2篇,第21章关于“物质的必需品与政治的必需品”的区别。

  生产工人的习惯上的必需品的消费,通常列入生产的消费一类:但严格说来,它不应列入这类消费;在文章中紧要的地方,应当加上特别的解释语句来说明习惯上必需品是否包括在内。

  然而,我们还应注意,许多被正确地称为多余的奢侈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必需品;在那种程度上,当这种奢侈品是被生产者所消费的时候,它们的消费也是生产的。②

②这样,三月里的一盘青豆也许花费十先令,就是一种多余的奢侈品:但它仍是有益的食物,也许和值三便士的卷心菜的功用一样;或是因为食物的变换花样无疑地有益于健康,甚至功用比卷心菜稍大。所以,也许可将四便士的价值列入必需品一类,而将其余九先令八便士的价值列入多余品一类;而它的消费可以被看作其中有四十分之一是严格地生产的。A在例外的情况下,例如当青豆是给病人吃的时候,则十先令的全部花费也许是值得的,而且重新生产了它们自己的价值。

  为了使这个观念得到明确起见,试对必需品加以估计也许是适当的,虽然这种估计必然是粗略和杂乱的。或者按照现在的价格来算,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的严格的必需品每星期有十五或十八先令就够了,习惯上的必需品大约有五先令多一点也够了。对于城市的不熟练的劳动者,严格的必需品还要多几个先令。住在城市中的熟练工人的家庭,严格的必需品也许是二十五或三十先令,习惯上的必需品是十先令。对于一个不断紧张运用脑力的人,如果是未婚的,严格的必需品也许每年要二百或二百五十镑:但如果他有一个要花很多教育费用的家庭,就要这个数目的两倍以上。他的习惯上的必需品决定于他的职业的性质。

  一先令是十二便士,十先令共一百二十便士,一盘青豆的功用以等于三便士的卷心菜计算,恰为四十分之一。——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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