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全篇要旨。
本篇的宗旨在于表明这一事实,即自由人的培养而参加工作不能和机器、牛马、奴隶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可以适用同样的原则,则价值的分配和交换几无区别;因为每种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报酬足以抵偿它的生产费用、耗损等等;总之,除意料所不及的失败而外,常可使需求和供给相适应。但事实上,随着人类控制自然能力的增进,除生活必需品外,常可提供日益增大的剩余;而这种剩余并不能为人口的无限增长所吸尽。因此,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是决定把这种剩余分配给人民的那些一般原因?习惯上的必需品,即生活上的安适程度起着什么作用?消费和生活方式对效率一般地起着什么作用?各种需要和活动,亦即生活程度,代用原则的多方面作用,以及各阶级各种类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生存竞争又起着什么作用?资本运用所给予资本所有者的权力又起着什么作用?和那些工作并当时消费他们劳动果实的人相比较,在一般源泉中有哪些部分用于报酬那些工作(包括各种冒险在内)和“等待”的人?对于这些和某些相同的问题,试图作一广泛的答案。
在分配问题的初步考察上,我们将首先观察一世纪以前英国和法国学者怎样认为价值几乎完全由生产成本所决定,而需求只居于从属地位。其次,我们将说明这种研究结果在静态社会中是怎样近于真实的;并为使这种结果同现实生活和工作条件相一致又需要作哪些修正;第一章的其余部分主要讨论的是劳动需求。
在第二章中我们将首先考察现代条件下的劳动供给;并进而一般地考察确定工人、资本家和地主分配国民收入的大体界线的原因。在这种走马观花的考察下,许多细节将略而不论,其中有些是本篇其余章节所要补足的,但其他细节只得留待续篇。
第二节 重农学派根据法国当时的特殊情况假定了工资的最低可能水平,以及这种最低可能水平亦适用于资本的利息。这些严格的假定后来为亚当·斯密与马尔萨斯部分地加以扬弃。
亚当·斯密的前辈法国经济学家曾极简单地论述了决定国民收入分配的原因。而这种论述是以法国十八世纪后半期的特殊环境为基础的。当时征自法国农民的各种苛捐杂税只以他们的支付能力为限。各劳动阶级免于饥饿者甚少。所以法国经济学家(当时称为重农学派)为简单起见假定有一种自然人口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劳动工资保持在最低可能的水平线上。①他们并没有假定这适用于全体劳动人口,但例外是如此稀少,以致他们认为他们的假设所含的一般见解是真的;这种说法多少像叙述地球的形状一样,虽然地球上有少数山脉凸出,但凸出于地面的程度不大,这并不妨碍我们说地球是椭圆形的。
①例如杜阁在这点上也许可以算作重农主义者,他说(《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第6节),“在各种职业中,工人的工资势必,而且事实上也的确以生活必要资料为限……他所赚的收入只不过供其维持生活而已”。但是休谟指出,这种论断导致这一结论,即对工资征税必然使工资上涨;从而,它与租税重的地方工资往往很低,而租税轻的地方工资往往很高这一事实是不相容的;杜阁(1767年3月)曾作了答复,大意是他的铁则不是被假定为在短时期内充分发生作用,而只是在长时期内才有这种作用的。参阅萨伊所著《杜阁》,英文版,第53及其余诸页。
此外,他们知道,在以前的五个世纪中,欧洲的利率由于“节约一般地压倒奢侈”一事而有所下降。但资本的敏感性和逃避税吏压迫的敏捷性使他们深有所感,因此,他们断言以下的假设并不过分,即如果资本的利润比以前减少,则资本会很快地被消费掉或流入他国。从而他们又为简单起见假定有某种类似自然工资率的自然利润率或必要利润率的存在。如果当前利润率超过这种必要利润率,则资本增长得很快,直到它迫使利润率降低到自然利润率或必要利润率水平为止。如果当前利润率降低到必要利润率以下,则资本缩减得很快,而又使利润率上升。从而重农学派认为工资和利润是由自然规律所决定,同时各种东西的自然价值纯粹是由报酬生产者用的工资和利润的总额来决定的。①
①根据这些前提,重农主义者从逻辑上得出这个结论,即国家用于支付租税的唯一纯产品就是地租;如向资本或劳动课税,这些税将使它缩减至它的纯价格提高到自然水平为止。他们认为,地主阶级势必支出一种超过这个纯价格的总价格,所超过之数等于租税加上各种征收费用,再加上税吏对工业的自由发展所造成的一切障碍的等价;因此,如果地主阶级作为唯一的真正剩余的所有者直接交纳国王所需要的各种赋税,特别是如果国王容许“放任主义”,亦即容许各人各行其是,并在他所喜欢的市场出售他的商品和劳动,则他们在长期内所受的损失要少些。
亚当·斯密所作的结论比起重农学派来是更加充实的。虽然有待于李嘉图阐明的是,生产上所用的劳动和资本必须在耕作边际上加以估量,借以避免地租因素。但亚当·斯密也知道,在英国,劳动和资本并不像在法国那样,处在饥饿的边际。英国大部分劳动阶级的工资除足以维持生存所必要的外,尚绰绰有余。英国的资本有极稳妥而有利的运用场所,似不致消灭或流入他国。因此当他慎重措辞时,他的使用“自然工资率”和“自然利润率”这些名词,并不像重农学派口上所说的那样狭隘和死板。在解释二者是由经常变化着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决定时,他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甚至认为,优厚的劳动报酬,能增进平民的勤劳”;“丰富的生活资料能增加工人的体力;改善他的状况和也许在愉快和富裕中度过他的晚年的那种美好希望鼓舞他拼命地工作。从而,在工资高的地方比在工资低的地方,我们总会发觉,工人较为积极,较为勤劳,较为敏捷。例如,英格兰和苏格兰,城市近郊和穷乡僻壤的情形就是这样”。①可是他有时沿用旧的说法,致使粗心的读者以为他相信劳动工资的平均水平是由仅能维持生存所必要的资料这一铁律来决定的。
①《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8章。
马尔萨斯在他那英国从十三世纪到十八世纪的工资演变的卓越调查中也曾指出,工资的平均水平是怎样逐代变动不居的,有时降低到每日半配克谷物左右,有时又上升到一配克半,而在十五世纪,甚或上升到两配克左右。虽然他说“下等生活方式可以是贫困的结果,也可以是贫困的原因”,但是他把这种结果差不多完全归罪于由此而引起的人数的增加;他未曾料到,我们时代的经济学家所强调的是,生活习惯对于效率,从而对于劳动者多得报酬的能力所发生的影响。①
①《政治经济学》,第4章,第2节。十五世纪中实际工资上涨的程度是值得怀疑的。只是在最后二世纪英格兰普通工人的实际工资才超过了二配克。
李嘉图的用语甚至远远不如斯密和马尔萨斯谨严。的确,他清楚地说过:“用食物和必需品所测量的劳动自然价格,不能理解成绝对固定,一成不变的;……劳动的自然价格主要取决于人民的风俗习惯”②;但是,一旦他说过之后,他却不屑于经常重复;他的绝大部分读者忘掉他是这样说了的。在他的论证中,他经常采取同杜阁和重农学派相似的说法,③似乎工资一旦超过仅能维持生存所必要的资料的范围,人口就有急剧增长的趋势,而这种趋势通过“自然规律”固定在仅能维持生存所必要的资料的水平上。尤其在德国,这个规律曾叫做李嘉图的“铁律”或“铜律”——许多德国社会主义者相信,这个规律甚至在西欧各国现在也起着作用;并且相信,只要“资本主义”或“个人主义”的生产方式存在,它将继续发生作用。他们竟断言李嘉图是他们队伍中的权威。④
②参阅《原理》,第5章。
③比较以上第4篇,第3章,第8节。
④有些德国经济学家,他们不是社会主义者,而且他们也不相信有这样的法则,但是他们认为李嘉图及其门徒的学说是与这个法则有关系;而另一些经济学家(如罗雪尔,《德国国民经济学史》,第1022页)却反对社会主义者对李嘉图的曲解。
但事实上李嘉图不仅知道工资的必要限界或自然限界是不能由铁律来规定的,而且也知道,它是由各个地方和各个时期的当地生活条件和习惯来决定的——而且,他对较高“生活程度”的重要性是非常敏感的,并号召主张人道主义的朋友们努力促成各劳动阶级决心的成长,使工资不致降低至接近仅能维持生存所必要的资料的水平。①
①不妨引用他的一段话:“人道主义的朋友们不禁希望各国劳动阶级要贪图安逸和享受,并且通过各种法律手段来鼓励他们努力获得这些东西。防止人口过剩,舍此别无上策可循。在劳动阶级的需要极少,且满足于最低廉的食物的那些国家里,世态沧桑,人民备受苦难。他们无处栖身;身分卑贱,即无法苟安;但他们已经是卑贱得不能再卑贱了。一旦主要生活资料有所不足,则他们可以利用的代替品极少,而伴随着这种缺乏而来的几乎是各种饥饿的灾难”(《原理》,第5章)。值得注意的是,麦卡洛克因曾采用李嘉图那些极端的教条并死板地运用它们而受到指责(不是完全不公正的),可是在他的《工资论》的第4章的标题中仍然使用:“低工资与使劳动者习惯于最廉价食物的弊害。高工资的利益”。
许多学者坚持不渝地认为他相信“铁律”,这只能由下述事实来解释,即他喜欢“设想有力的例证”,和暗示一次以后,不再重复的习惯,并为简单起见,删去那些使他的研究结果应用于现实生活所需要的条件和限制。②
②李嘉图的这种习惯在附录九中加以讨论(再见第5篇,第14章,第5节)。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往往认为最低工资取决于谷物的价格。但是“谷物”一词被他们用来当作一般农产品的简称,像配第(《赋税论》,第十四章)所谓“谷物生产,过一种丰衣足食的生活,而在李嘉图时代即使技工也需要用全部工资来购买他家庭所用的丰盛的食物。艾希利爵士认为李嘉图的观点比我们现在的要狭隘些。他富于启发性地描述了前注中那段引文的历史,并且指出甚至拉萨尔也不认为他的铁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见附录九,第2节。
穆勒虽然倾注全力强调经济学上人的因素,但在工资理论方面却没有超过他的前辈,而作出任何巨大的贡献。他追随马尔萨斯,专从历史方面立论,认为如果工资的下降使劳动阶级的安逸水准度下降,即“他们所受的损害将是永久性的,恶化了的生活条件将成为一种新的最低额,像以前较高的最低额一样,常常使自己延续持久”。①
①第2篇,第11章第2节。他责备李嘉图在显然忽略了前注中所引的那几段(除了一段)后,假定安逸水准是不变的。但是他很清楚李嘉图的“最低工资率”取决于现有的安逸水准,而与仅供维持生存的必需资料无关。
高工资不仅能提高工资领受者的效率,而且能提高他们子孙的效率,这种影响的认真研究只是在上世纪才开始的。在这方面,首推沃克和美国的其他经济学家。运用比较方法来研究欧美各国的工业问题,不断地使人越来越注意这一事实,即报酬优厚的劳动一般地是有效率的劳动,因此,不是昂贵的劳动。这种事实虽然比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事实对人类的未来都充满更大的希望,但是它却给分配理论带来极其复杂的影响。
现在看来,分配问题比以前经济学家所想像的要难得多,任何自认为是很简单的解决办法都是不能信以为真的。从前的许多研究曾给分配问题以简易的答案,而这些答案实际上是对那些想像的问题的答案,这些问题可能产生于生活条件十分简单的其他世界,而决不是我们这个世界。但在回答这些问题方面所做的工作并不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一个最困难的问题,最好可以分成几部分加以解决。这些简单问题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包含着我们必须解决的那个大的困难问题的一部分。让我们借助于这个经验,并在本章以后各节循序研究,以便了解那些决定现实生活中的资本和劳动的需求的一般原因。①
①比较第5篇,第5章,特别是第2、3节。
第三节 从一个不存在着劳资关系问题的社会来逐步说明需求对分配的影响。
让我们首先研究在一个想像的世界里需求对劳动报酬所发生的影响,在这个世界里,各个人都拥有辅助他劳动的资本;因此在这里并不存在劳资关系问题。这就是说,让我们假定,只有少量资本将被使用;每个人所用的资本都归他个人所有;而自然恩赐品俯拾皆是,可供人自由使用,不取分文代价。其次让我们假定,各个人不仅有相同的能力,而且有相同的工作意愿,而且事实上也的确劳动得同样卖劲。再其次让我们假定,所有的劳动都是简单劳动,或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劳动,这指的是,如果两个人相互调换工作,则对工作的质量和数量都不发生任何影响。最后,让我们假定,每个人所生产的东西都是准备出卖,无须中间人过手,他直接把东西售与它们的最后消费者——因此,各种东西的需求都是直接需求。
在这种场合,价值问题十分简单。各种东西都比例于生产它们所消耗的劳动进行交换。如果任何一种东西的供给不足,则它的售价可以暂时高于它的正常价格。它所交换的东西在生产上用的劳动较多;但是假使如此,人们将立刻离开别的工作,而从事于它的生产,在很短的时间内,它的价格将降低至正常水平。一些暂时的小干扰是可能有的,但就一般而论,任何人的报酬将等于他人的报酬。换言之,在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纯总额中,各人所得的份额都相等;而产品和服务的纯总额我们可以叫做国民收入,它将构成劳动需求。①
①见下文第10节。
如果现在有一种新发明,使某业中的工作效率提高一倍,因此,某人每年可使某种东西增产一倍,而无须增加工具,那末,这些东西的交换价值将为以往交换价值的一半。对每个人的劳动的有效需求将略有增加,而各个人从公共的收入源泉中所汲取的部分也比以前略有增加。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可以对这种特殊的东西多取一倍,其他旧有的东西仍旧不变;或者他可以取得比以前略多的各种东西。如果许多行业中的生产效率增加,则公共收入源泉,或国民收益将大增;那些行业所生产的商品将构成其他行业所生产的商品的较大需求,并提高每个人的收入的购买力。
第四节 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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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其他条件不变,这就是说,倘工人的工作能力和勤劳相同,各业都同样为人所好且同样容易学会,如果我们假定,各业需要某种特殊的技能,则上述论点不致有很大的变动。各业中的正常收入率仍然相同。因为如果某业一日劳动制造的出售产品比他业一日劳动制造的出售产品所得较多,而这种。不平等现象又有持续的倾向,则人们将使他们的子女优先学习这种有利的行业。的确,某些小的不规则现象是可能存在的。从一业转向另一业势必要占用时间,一时某些行业所得的份额多于他们在收入源泉中所应得的正常份额,而另一些行业所得的份额却较少,甚或缺少工作。尽管有这些干扰,但是各种东西的当前价值将围绕着它的正常价值波动;在这个场合,像在以前的场合一样,正常价值纯粹是由生产那种东西所消耗的劳动量来决定的;因为各种劳动的正常价值仍将相等。社会生产力由于分工而势必提高;一般国民收益或公共收入源泉行将扩大;除一时的干扰不计外,各人所得的份额将相同,各人用他自己的劳动果实所能购买的那些东西,比如果他自己为自己生产时对他是更加有利的。
在这个阶段,像在上述阶段一样,这个命题仍然是正确的,即各种东西的价值是和消耗在它上面的劳动量相一致的;每个人的收入纯粹是由自然的恩赐和生产技术的进步来决定的。
第五节 续前
。
其次,让我们仍旧抛开培养工作者所用的大量支出对他们的效率的影响不谈,把它留在下章和分配的供给方面的其他问题一并讨论。而我们所要观察的是,人口数量的变动对自然所提供的收入的影响。让我们假定,人口增长率不变,或者无论如何不受工资率的影响。它可以受习惯、伦理观念和卫生知识的变动的影响。同时我们仍然假定,一切的劳动都是相同等级的劳动,分配给各家的国民收入,除一时略有不均外,也都是相等的。在这种场合,生产技术的发达,交通的进步,各种新的发现以及战胜自然之各种新成就,将使各家所支配的安乐品和奢侈品得到相等的增加。
但是这种场合和前一场合是不同的;因为在这种场合人口的增加,如持续得很久,最后必然快于生产技术的改良,而使报酬递减规律在农业中显现自己的作用。这就是说,从事农业的人将获得较少的小麦和其他农产品,作为他们的劳动和资本的报酬。在农业中,从而在其他各业中,一小时的劳动所代表的小麦数量将比以前减少;因为所有的劳动假定属于相同的等级,所以,各业的收入通常是相等的。
此外,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土地的剩余或租值有上升的趋势。因为任何种产品的价值必须等于劳动的价值,而这种劳动,根据我们的假设,不论在优等土地或劣等土地上,在仅仅有利的即边际的条件下始终是辅以生产它所需要的等量资本的。在耕作边际上生产一夸脱小麦等所用的劳动和资本比以前有所增加;因此,自然对有利条件下所运用的劳动的报酬小麦等等,相对于该劳动和资本将比以前有较高的价值;换言之,小麦所提供的价值,除超过生产它所用的劳动和资本的价值外,尚有较大的剩余。
第六节 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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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现在撇开这一假设:即在全社会中,劳动具有这样的流动性,以致保证等量努力能获得等量报酬。为了更加接近现实生活起见,我们假定,劳动在工业上不只有一级,而有几级。再假定:父母往往培养他们的子女在本级中就业;他们在本级中可以自由选择,而不能离开本级。最后,我们假定,各级人数的增加不受经济原因的支配。如前所述,它可以是固定不变的,也可以是受习惯和伦理等方面的改变的影响的。在这种场合,国民收益总额是由自然给予处在现有生产技术状态下的人的劳动的报酬丰度来决定的。但分配给各级的国民收益将有所不同。它是由人民本身的需求来决定的。某业中的人愈能满足在国民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额的那些人的广泛而迫切的需要,他们所得的份额也就愈多。
例如,假定艺术家单独构成一个级或等级,或组成一行;其次,假定他们的人数不变,或至少只少与收入无关的因素的影响;那末,他们的收入将取决于喜欢从艺术家得到满足的那些阶层中的居民的资金和热中程度。
第七节
从一个具有正常效率的工人来说明特定劳动的纯产品,他的雇用并不增加间接成本,但它的工作恰只达到雇主不能从其中获得纯收益的那一边际。
现在我们可以离开那个各人都拥有辅助他劳动的资本的想像世界,而回到我们这个劳资关系在分配问题上起着巨大作用的现实世界。但让我们仍然把注意集中在按每种要素的数量和它所提供的服务把国民收益分配给各种不同生产要素上,至于每种要素的报酬对该要素的供给所起的反作用,则留在下章讨论。
我们已经知道,机敏的企业家怎样不断寻求最有利运用自己资金的机会,并力图把各生产要素使用到那一边际或限界,在该边际,他如把他的一小部分开支移用到其他要素上,对他会是有利的;从而就其影响所及,他是代用原则起作用的媒介,通过他这一原则使各要素的雇用得到这样的安排,以致在它的边际运用上它的成本和因它的使用而增加的纯产品成比例。我们必须把这个普遍原则运用在劳动的雇用上。①
①见以上第5篇,第1—4章。不久我们一定要讨论雇用人的劳动在那些方面不同于雇用一所房子或一架机器。但是目前我们可以不考虑这种区别,而只就其主要方面来观察问题。即使如此,也会遇到某些技术上的困难,而根据第5篇,第7章末尾的建议删去该篇最后几章的那些读者,如果不满意于此处的一般讨论,最好重读第5篇,第8、9二章。
在那谨慎的企业家的心中经常盘算的一个问题是,他是否有恰当的人数,来完成他的工作。在有些场合下,他的设备就给他解决了这个问题:一个机车上必须有一个,而且只能有一个司机。但是几列快车只有一个车务管理;在运输繁忙的时候,它们会迟到几分钟,而这些时间是可以通过第二个车务管理节省的。因此,一个机敏的经理总在度量那因重要列车上第二个车务管理之助而给旅客所节省的时间和所避免的麻烦这一纯产品,并考虑这种纯产品是否将和它的成本相称。这个问题和多增加一次列车是否能补偿它在设备和劳动方面所用的较大支出这一问题,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但在形式上却是比较简单的。
此外,人们有时听说,某农户因缺乏劳动而使他的土地荒芜。也许他有足够的马匹和农具;但是“如果他多雇一个人,他就会收回他的资金,且绰绰有余”。这就是说,增雇的这个人所提供的纯产品除补偿他的工资外,尚有剩余。让我们假定,某农户存在着究竟雇用多少放牧员这样一个问题。为简单起见,我们可以假定,增加一个人在设备或资本方面不需要任何额外支出;且他在各方面所给予该农户的劳逸都相等;因此,无须增加管理上的报酬(就该词作广义解,甚至包括风险保险费等在内)。最后,农户认为此人除同样防止羊的死伤外,每年还可增加羊二十只。也就是说,他认为增雇的这个人所提供的纯产品是二十只羊。如果可以用少于二十只羊的价格的等价雇到这个人,他一定是会雇他的;但是如果只能用差不多相等的价格才可以雇到,那末,该农户将犹疑不决;而这个人可以叫做边际牧工,因为他是在边际上雇用的。
最好是始终假定他具有正常的效率;即使他有特殊的效率,倘他的纯产平等于他的工资,那他也只会是一个边际放牧员。该农户也许算过,一个有正常效率的放牧员只能增产十六只羊;从而愿意以多于普通工资四分之一的价格雇用;但假定他有这样特殊的效率,是极其不便的。他应当有代表性,即有正常的效率。①
①参阅以下第6篇,第8章,第8、9两节关于劳动标准化的评论。
下表是一个数学例解。第二栏代表一个英国的大羊栏由八、九、十、十一和十二个牧工各自经管时每年可以销售的带应剪毛的羊数(在澳大利西亚,那里地广人稀,羊的价值较小,除在剪毛时,每二千只羊往往用不到十个人;斯派塞博士所引艾希利所著《英国自治领》,第61页)。我们假定牧工人数从八人增加到十二人并不增加经营牧场的一般费用;并假定它给牧主在某些方面所节省的操劳等于它在其他方面所增加的操劳,从而得失相偿,无须加以计算。因此,第三栏中所列的因每增加一个人所得的产品等于第二栏中相应数字减去同栏中前一数字之差。第二栏中的羊数除以第一栏中的人数即求出第四栏。第五栏表示按每人二十只羊计算的牧工劳动成本。第六栏表示可用于一般费用(包括牧主的利润和地租在内)的剩余。从上而下,第三栏中的数字不断下降;但第六栏中的数字初则增加,继而不变,后则减少。这就表明雇用十个或十一个牧工对牧主同样有利,但雇用八个、九个或十二个牧工所得的利益却较少。如劳动市场与羊市场是:一个人可以用二十只羊的代价雇用一年,则第十一个人(假定具有正常的效率)就是边际牧工。如果这两种市场使雇用一人的工资等于二十五只羊,则第六栏中的数字就分成为380,390,390,385,与376.因此,该牧主也许少雇一个牧工,少出售一些羊;而在大批牧主中间,这样做的人势必居多数。
就类似场合(见第5篇,第8章,第4、5两节)的讨论最后曾指出,牧主对牧工恰值得支付的价格仅仅测定支配牧工工资的许多原因的结果,如同保险汽门的运动可以测定支配锅炉内部压力的许多原因之结果一样。由此从理论上必须推出这一事实,即牧主通过在市场上多售二十只羊将降低一般羊的价格,因此,在他的其他羊上将有所损失。这种修正在特殊场合也许颇为重要。但是在目前的一般讨论,即在我们对许多生产者之一抛向一个大市场的供给之少量增额的讨论中,它是小得(数学上的二级无穷小量)可以不计的(见以上第95页之注)。当然,这个特殊场合下的牧工的纯产品在决定牧工工资方面所起的作用,并不比那些如无其他方面的额外开支(如用于土地,建筑物,工具和管理人员等的开支)就不能有利雇用牧工的牧场上的任何边际牧工的纯产品要大些。
上表中的第四栏,如同第三栏一样,是从第一第二两栏推出的。但是这个表表明:当牧工可以按等于第三栏中羊数价值的工资得到雇用时,牧主可雇牧工若干,因此它触及工资问题的中心;而第四栏和这个问题却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当J.A.霍布森在评论他所作的一个同样的表(其中所选择的数学和他所批评的那些假设毫不相干)时说:“换言之,所谓最后生产力或边际生产力结果只不过是平均生产力而已……关于边际生产力存在的全部概念……完全是荒唐无私的”(《工业体系》,第10页),他似乎是错误了。
如果他有代表性,他的雇主也有代表性,那末,二十只羊就代表一个牧工的纯产品,从而代表他获得收入的能力。但是如果雇主不善于经营,例如,如果他听任他的牧工不给羊以充分的饲料,那末,该人只可以增产十六只羊,而不是二十只羊。只有工人及其雇用条件都处于正常状态,纯产品才有代表正常工资的趋势。
这个放牧员的劳动所增加的产品,是大受该农户所已雇的放牧员人数的影响的;而所雇的人数又决定于需求和供给的一般情况,特别是当代放牧员队伍由以补充的人的数目,羊肉羊毛的需求和牧区的面积以及所有其他农场的放牧员的效率等等。而边际产量又深受土地的其他用途的竞争的影响:可供养羊的地面,因造林、种植燕麦和养鹿等之需要土地而减少。①
①比较以上第119页。
这是从简单的养羊业中所选的一个例证。但在各业中,问题的形式尽可以不同,而它的本质却是相同的。除脚注中所指出的,但对我们的主要目的无关重要的那些条件外,各类劳动者的工资有等于该类边际劳动者的追加劳动所提供的纯产品的趋势。①
①说明一个人的劳动的纯产品的这种方法不便运用于那些工业,其中必须有大量的资本和劳作投于逐渐建立商业往来上,而如果它们遵守的是报酬递加规律,这种方法就更不适用了。这和第5篇,第12章与附录八中所讨论的困难是同样的实际困难,参阅第4篇,第12章;第5篇,第7章,第1、2两节;以及第11章。任何大企业中增雇一个人对它的一般经济的影响也许还可以从纯抽象的观点加以考虑;但它小得可以不计(参阅以上第95页之注)。
这个原理有时被当作工资理论提出来。但任何这种主张都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工人的报酬有等于他的劳动纯产品的趋势这一原理,就其本身来讲,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要计算纯产品,除他的工资外,我们还必须假定他所制造的那种商品的全部生产费。
不承认它是一种工资理论,这是对的,但不承认这个原理是阐明决定工资的那些原因中的一个原因所起的作用,这就不对了。
第八节 对一般资本的需求。
在以下几章,为了特殊目的,我们要用别的例证说明上节用体力劳动所说明的那个原则。特别要指出,当发现多用些监督和多雇一个普通工人对某企业的有效产量有相等的增加时,某部分歧业管理工作的价值是怎样测定的;此外,一架机器的所得有时可以用在某些场合不引起任何附带的额外开支而给工厂增加的产量来计算。
在从某特定机器的工作推到有一定价值总额的机器的工作时,我们可以假定,有某工厂可以增用价值一百镑的机器,而不增加其他开支,该工厂每年纯产量之值(即除去该机器本身的耗损外),增加四镑。如果投资者尽先把资本投向利益优厚的地方,如果经此程序达到均衡以后,投资者尚觉值得而且仅仅值得雇用该机器,则我们由此事实可以推断年利为四厘。但是这种举例,不过指出价值决定原因的一部分而已。如把这类例证当作利息论或当作工资论,则必犯循环推理的毛病。
姑不妨进一步说明某用途方面的资本需求的性质,并考察资本的总需求如何由许多不同用途的资本需求所构成。
为论证起见,让我们以某特定行业如制帽业为例,并研究什么是决定该业所吸收的资本数量的那些原因。假定在毫无风险的证券上,利率为年息四厘,假定制帽业吸收资本一百万镑。这就是表示,制帽业可以善用这一百万镑资本,宁可对它付年息四厘,而不愿弃此资本而不用。①
①商人借款时所支付的利息率一般高于四厘(年利息率);但是如我们将在第六章中所知,除实际纯利息外,它还包括其他成分。在资本最近因战争而遭到巨大的破坏以前,说三厘似乎比较合理,但在战争结束后的几年内,甚至四厘或许也是靠不住的。
有些东西是制帽业所必需的;它不仅必须要有食物、衣服和住宅,而且也必须要有流动资本如原料和固定资本如工具甚或少许的机器。虽然竞争使运用这宗必要资本所获利润不能超过普通的企业利润,但是如果制帽业不能以较低的利率得到资本,则它甘愿对它付息五分,而不愿受缺乏此项资本所引起的损害。设年息为二分,也许有其他机器,制帽业不能不用,年息为一分时,所用的机器增多,年息为六厘时,更多,五厘时,更多;最后,因为年息为四厘,所以更多用机器。当制帽业拥有这个数量的机器时,则机器的边际效用——即仅仅值得使用的那个机器的效用——为四厘。
利率上涨,减少制帽业的使用机器;因为凡年剩余不超过本身价值百分之四的机器,则制帽业避免使用,而利率下降使制帽业需要更多的资本,年剩余略少于本身价值百分之四的机器,也得到使用。此外,利率越低,则用于制帽工厂和工人宿舍的建筑也越坚固美观;同时利率下降将导致制帽业使用更多的资本,这表现在原料和零售商手中成品的大量积存上。①
①比较第5篇,第4章,及附录九之第3节;那里有关于杰文斯利息理论的评论。
虽在同一业中,而使用资本的方法却迥然不同。各企业主按照自己的资金将在企业的各个方面投资,直到他认为有利的边际似乎到达为止;而有利的边际,如我们说过的,是相续切割各种可能投资的一条界线,一旦利率下降,并按该利率又可以借得额外资本,则此线即向外作不规则的伸张。因此,资本的需求是各业中一切企业主的资本需求总量;它所遵守的规律,和商品销售所遵守的规律相同。如同在任何既定价格下一定量的商品总能找到买主一样,如价格上涨,则所能销售的商品数量减少,而资本的使用,亦复如此。
就生产上的各种贷款而言,如此,而专事消费不事生产的人,或抵押未来资源以取得现时经费的政府,他们的借贷何尝不是这样。的确,他们的行为往往很少受冷静的计划所约束,并往往决定他们所要借的数额,而很少考虑到他们将来对它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但利率甚至对于这类借款也起着明显的影响。
第九节 简短的摘要。
试就上述一切作一全面的(即便是困难的)总结:各生产要素如土地、机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等等,在生产中往往被运用在尽先有利之处。如果雇主和其他企业家认为,他们略多使用任何一种要素时,就能获得较好的结果,则他们将使用这种要素;他们估算在这方面或那方面稍微增加开支所得的纯产值(即总产量的货币价值扣除附带费用后的纯增益);如果把少量开支从一方面移用到他方面而有利可获,则他们将移用这种开支。①
①此与第5篇,第4、8两章所述相仿。
这样看来,各生产要素的使用,是由需求和供给的一般情况来决定的。这就是说,它一方面是由该要素在各种使用上的迫切性与使用者所有的资金,和另方面由该要素的现有存量来决定的。根据代用原则,由于从该要素服务价值较小的使用方面不断移向服务价值较大的使用方面这一趋势,则它在各种使用上的价值得以均等。
如果非熟练劳动或任何一种要素使用得较少,考其原因不外是,在某一点人们对于使用该要素是否值得还犹疑不决,最后认为不值得。亦即我们所说的,我们一定要注意各种要素的边际使用及其边际效率。我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任何转移只能发生于边际,通过转移已经变化了的供求关系才显现出来。
如果我们忽略各级劳动之间的差别,并把所有的劳动看作相同的劳动,或至少看作都用有标准效率的某种劳动所表示的劳动,则我们可以求出直接运用劳动和直接运用资本之间的无差别边际;简言之,用屠能的话来说是:“资本的效率必然是它的报酬的尺度,因为如果资本的劳动比人的劳动便宜,则企业主势必解雇一部分工人,如果资本比人工贵,则他增雇工人”。①
①《孤立国》,第2篇,第1章,第123页。他认为(同书,第124页),因此,“利息率是资本的效率和人类劳动的效率的关系借以表示的因素”。最后他用一些类似于一世纪以后杰文斯为此目的而独立研究时所用的话说,“最后运用的少量资本的效用规定利息率的高度”(第162页)。屠能概括地阐明了任何生产部门中继续追加资本所产生的报酬递减的一般规律。他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即使现在也饶有趣味,虽然它没有指出如何调和这两种事实。即某业所用资本的增加可以使产量的增加超过资本的增加,和资本的不断流入某业势必最后降低它的利润率。他对于这些和其他重大经济原理的讨论,虽然在许多方面是原始的,但所采取的立场却不同于他关于决定资本积累的因素和关于工资与资本的关系的那些空想而不现实的假设。他从其中得出一个奇怪的结果,即自然工资率等于劳动者的生活必要资料与其劳动辅以资本时所应得的那份产品的几何平均数。所谓自然率,他指的是所能保持的最高度;如果劳动者的工资一时高于此点,则按照屠能的意见,资本的供给会被减少得使他在长期内得不偿失。
但一般资本之争取雇用和某业中机器之争取雇用,在性质上有所区别。后者可使某种劳动完全失业,而前者却一般地不能代替劳动,因为它必然增加资本篇生产者的就业人数。而事实上以资本代替劳动,不过是以含有大量等待的劳动代替含有少量等待的其他形式的劳动而已。①
①屠能很了解这点,同书,第127页,再参阅以下第6篇,第2章,第9、10两节。
第十节 国民收入或国民收益的再定义。
当我们说到国民收益或可分配的全国纯收入(如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所得的份额)时,我们必须明确,哪些是我们所包括的,而哪些又是我们所排除的。不论我们从广义上或狭义上来使用这些名词,这对我们的论证是无关紧要的。但重要的是,贯穿在任何一个论证中我们的用法必须始终一致。凡包括在土地、劳动和资本的需求及供给的某一方面的东西,也必须包括在另一方面。
一国的劳动和资本作用于它的自然资源时,每年生产一定的纯商品总量,其中有的是物质的,有的是非物质的,各种服务也包括在内。而“纯”这个限制词,是指补偿原料和半制成品的消耗以及机器设备在生产中的耗损和折旧。必须从总产品中减去所有这种种消耗,我们才能求得真正收入或纯收入。国外投资所提供的纯收入也必须包括在内(见第二篇、第四章、第六节)。这就是一国的真正年纯收入,或国民收益。当然,我们可以按一年或按某一时期计算这种收益。国民收入和国民收益这两个名词是可以互用的。只是当我们把国民收入看作可供分配的各种享受之新来源的总和时,国民收益一词才是更有意义的。但这里最好是沿用惯例,凡普通不算作个人收入的一部分者,也不能算作国民收入或收益的部分。因此,除提到与此相反的情况外,某人自己为自己的服务,和给家人及朋友所提供的无代价服务,以及从个人资质和公共财产(如免税关口)所获得的利益,都不能算作国民收益部分,而必须加以分别讨论。
一部分产品不仅用于补偿已消耗的物资和用坏的机器,而且用于增加原料和机平等的存量。这部分国民收入或收益并不直接进入个人消费领域。但从通常所用的这个名词的广义上来说,它确是进入消费领域,例如,当印刷机制造商把印刷机售与印刷厂之时。因此,从广义上来说,的确,一切生产都是为了消费,国民收益、纯产品总量和消费总量都是可以互用的名词。在普通的工业状态下,生产和消费是相伴而行的,除非有相应的生产为消费创造了条件,就无所谓消费。一切生产都伴随着它所要满足的消费。的确,在某些特定生产部门中,可能有产销脱节现象;商业信用的破产可能使绝大多数仓库一时存货充斥,无法出售。但这些都是例外情况,而不在我们现时的考察范围之内(参阅以下第八章第十节;附录七,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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