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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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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民主?因为民主意味着让人民大众享有自由。哪里不存在强有力的民主制度,哪里就不存在强有力的自由。

    谈到民主,我想下述情形是正确的:刚刚获得选举权的民众是完全无知的,他们极容易被偏见和狂热的煽动所欺骗,并导致他们的思想观点常常不稳定,以致要向他们解释清楚经济问题很困难,向他们解释应如何把他们的利益与国家利益联系起来也很困难。这些困难如果不对个人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话,也会对公共利益构成威胁。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同一个民主主义者明显不同的是:自由主义者永远在自己心目中牢记这些危险。

    造成上述情形的原因在于:你不可能不打碎一个鸡蛋就能制做一个煎蛋饼——有失才有得,政治生活不只是由阴谋诡计所构成,也由真理,由那些早已广为人知的真理所构成。

    政治经济学的觉醒把这么一种体恤推向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出于这种体恤,我们被迫平等地与工人阶级分享政府的权力。亚当·斯密建立了两个这样的命题——即劳资间签订的契约必须是自由的和劳动是财富的源泉,有时他又说是唯一的源泉。如果说后一句话从最广泛的意义讲是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拒绝这样一个结论:即国家繁荣所依赖的那个阶级应当是统治阶级,而不是毫无作用的非生产性阶级,而且赢得财富增长的阶级也应该享受这些财富。这就是亚当·斯密的理论在国外引发的效果——法国大革命和社会主义运动。作为拒绝亚当·斯密这一极端主题的我们,却无法抗拒亚当·斯密关于劳资间契约自由的主题所产生的逻辑压力。如果在公开的市场上,劳资之间存在契约自由,那么,下述说法就是站不住脚的:签订契约的双方中的一方有权制定法律、位居管理者的地位、控制着是否与对方和解的权力、管理着司法、分配着税收、控制着开支以及在其权力所及的无所不包的事项。如果上述所有这些保障和优势全被一方所占据,那么这是不公正的。如果认为只有把上述优越权利置于最不需要它们的一方,这样才会把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那么这种观点是十分荒谬的。在这种观点之前,那种认为权力应完全归属于财富的古代信条早已破产。正义要求财富不是放弃它的政治权力,只应当分享它自己的份内权力,而不是独占整个政治权力。如果没有这种权力的分享,那么,自由契约就像由一方来发号施令并由他来提供武器弹药的所谓公平决斗一样充满欺骗性。

    他们将会认可我的理论中的许多观点,但他们将又会说,像实践中的人们一样,无知的阶级无法理解国家事务并且他们必定要犯错误。然而,奇怪的事情是世界最繁荣的国家都是由各阶级组成的大众所统治——法国和美国。因此,一个阶级专政的思想肯定存在着缺陷。事实是受过教育,有知识和财富,是防止行为错误的保障,而不是防止政策错误的保障……危险不在于哪一个特殊的阶级不适于垄断统治。每一个阶级都不适合垄断统治。自由的规律倾向于取消种族对种族的统治。这种情形并不是一种政治理想的实现:它是一种道德义务的免除。

    我也不承认其他关于我在唤起阶级仇恨的指责。上层阶级习惯于通过自私而常常是非人道的法律,来享受不受分割的统治权,并把它作为自己的优势,以保护他们的利益,反对那些低于他们的阶级的利益。几乎所有一切为人民利益而做的事情都是在富人失去了对权力的垄断以后才完成的;都是在发现财产权并非是绝对不受限制以后才完成的。只要我们不仅只考虑为保护富人而制定的限制谷物进口的法律,而且也考虑就在50年前国家还对初等教育袖手旁观这一事实,就会觉得上述说法是有道理的。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以来,有利于中下阶层的立法都是在选举权不断扩大以后完成的。这一切成功都是依靠防止上层阶级恢复他们失去的地位而取得的,要成功地做到这点,就必须保持大众活生生的责任感、危机感,保持他们得以获救的条件,时刻记住摆在他们前面的目标和隐藏在他们身后的古代的敌人。自由的政策很大程度上存在于一种旨在促进自力更生和自我帮助的感觉之中:即政治对抗不应该堕落成社会嫉妒,统治社会的力量必须与统治国家的力量分离开来。无疑,在自由主义与激进主义相接近的地方和激进主义与宪章规约相接近的地方,上述界限一直没有得到广泛的划分。

    正是有关政党政治法律的出台,我们才能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不敢要求任何特权。无论我们是主观上设想还是事实上了解,我们都假定我们的竞争对手是诚实的……我们不搞匿名信、不打小报告、不在报刊上传播流言蜚语或用法庭审判过程中揭露出的丑闻去中伤受到困扰的政客们。我们只关注有关公共行为的责任。但即使这样,我们也是自由地对待。我们必须保持民族良知的率直和正确,假如我们从这种做法上退缩,那也是因为我们不敢给某个阶级、政党或制度强加坏名声,否则,我们也就成了干坏事甚至很可能是犯罪行为的同谋犯。但是,我对你所听到的抱怨并不感到奇怪。在政治学的根基上存在着一个道德问题,这种观念对许多人们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这些人们常常认为只有花费巨大的功夫和各种资源才能维护财产和宗教的安全。他们不知道,除了这些有形的维护安全的方法外,某些道德规则和顾忌在政治生活中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上述作用。

    对资方的损害给工人阶级带来的损失要远远大于给资本家带来的损失。因此,工人阶级比资本家更加关注社会安定。因为社会性动乱给资本家造成的威胁只是失去奢侈和浮华,而给工人阶级造成的威胁是失去生活的必需品。

    贫困与财富一样拥有它自己的权利。

    整个社会的进步就是朝提高民众的地位这个方向前进。几百年来社会发展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进步、自由、平等的理论也像科学和宗教一样被宣扬和被实践。然后,人民大众发现最终他们自己并未从这个普遍的法则中获益。

    民主的实质:像尊重自己的权利一样尊重他人的权利。这不仅是斯多噶学派的观点,也是一条来源于基督教的神圣的规约。

    民主制并非必然仇视君主制或贵族制。贵族制是通过财富来维系它对社会的影响和维系财富的自然影响力。1861年以前美国就是受贵族政治统治的。只要允许贵族寡头维持他们的自然优越性,他们就要影响国家事务。

    民主制往往是在中产阶级与贫困阶级共同联合起来的情况下获得成功的。这两者分道扬镳的话,民主制就失败。在古希腊则不存在这样的阶级。

    托克维尔曾说过:世界的进步从本质上讲是走向民主的。无疑,古代国家的进步也是走向民主的,只是过分的民主反而把民主给毁了(如古希腊雅典),接着又毁掉了它们的政治存在形式和国家存在形式。

    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制的考察后所得出的一个错误认识是:认为不可抗拒的民主进步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一直占据绝对优势。实际上,民主只是一个部分,即构成国家三要素(或四要素)中的一个要素——在早期的不发达的社会里民主根本就毫无地位可言。只是历史的不断进步才把民主推向正当的地位,并被革命的行为把它变得是唯一的和至高无上的东西。对这些极端现象的解决办法就是实行自治政府——在那里,对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都持相同的冷漠态度。

    一个社会民主的发展开始于悲惨和贫困,开始于宗教上的道德堕落。财富和快乐的发展会毁掉民主。

    民主制容易蜕化为专制主义,因为陈旧的权威体系和自由能为人民大众所做的事情实在太少了。一半的民众被抛弃在完全无知、悲惨的贫困之中;更糟的是一个富人儿童的生存竟以四个贫困儿童的死亡为代价;社会上犯罪现象不断滋长;公共事务荒废。要改变这种状态,就需要一种伟大的力量。这种力量短暂而迅速的来源是专制主义。人民的幸福并不在于自由,自由对广大民众来说没有什么利益可言,民众需要的是进步、财富、安逸。而自由对进步是一个障碍,因为民主同社会运动一起在目的和力量上已经占绝对优势。

    直接民主是不受制约的民主,代议制民主则创造了相互制约的机制。因此,从原理上讲代议制民主要比卢梭的直接民主理论的水平高。

    主权的分立——这是目前为止政治科学所知道的为民主制建立制约的唯一方法。

    民主制下的某些活动容易导致摧毁代议制政府:全民公决、全民复决、对少数人的毁灭。补救的措施是建立一个除人民议院以外的强有力的第二个议院。这就是美国的规划:参议院和众议院。

    如果人民没有控制司法制度的话,那么,权力的分立就会遭到毁坏。

    我们已经设计了种种保障民主安全的办法——但却没有设计一些防范民主祸害的办法。在这个思路上,美国已经领先于我们和我们的殖民地。

    普选权在法国、德国、比利时和西班牙都已显示出它的绝对主义性质和倒退。

    在人民自身的意志旁边需要存在一条法律。

    民主只承认对所有人普遍适用的自由;中世纪则承认特殊的、个人的、具体的特权,所有这些都已被一扫而光。在国家这个唯一的压迫者出现之前,所有的一切都可能是压迫。如何防止国家权力成为压迫者呢?把它分立开为几个部分。政党是权力分立的早期步骤。

    民主:也许还有其他地方存在着保护大众免受最高权力祸害的制度。但是,哪里存在这样一种制度呢——这种制度保护个人免遭宣称代表全体人民并按绝大多数人民意愿行事的那种政府的祸害?因此,自由这一重大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民主制的不宽容:专制主义常常比民主制更加宽容。君主制拥有民主制所不具备的镇压手段。如果社会舆论是堕落的,它也不能惩罚一个舆论机构所赞成的行为,它的陪审团会对罪犯有怜悯之心。

    如果政府被迫去表达国家的集体意志,那么,没有任何事物还有存在的余地。所有妨碍上述行为的障碍都被清除干净。那些身处劣势的少数人将找不到任何避难所或对策。

    一般说来,民主会垄断和集中权力。

    法治政府意味着受传统制约的政府,它意味着人民将遵从他们所知道的法律——遵从被习俗所调整和引进的法律。民主政府则是由超越法律之上的人民意愿来统治的政府,它无法约束它的未来,也不受过去所限制,法律是短命的、不确定的、不一致的、反复无常的。

    民主制下的政府是最强者的政府,正如军事独裁专制一样,这是它们二者的共同点。这是野蛮的政府形式。当强力和权威走到一起时,独裁就应运而生。

    民主政府在国内事务上受民众所控制,对民众言听计从,但在对外政策上,民主政府发挥的是令人痛苦和相互矛盾的功能。

    是人民而不是军队决定一场战争的结果。军队只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胜败。

    平等的理念导致帝国主义。

    众所周知,民主也喜欢奴隶制、帝国主义、征服战争、宗教的不宽容、暴政、普遍的无知。

    神权政治:神明给人制定法律。民主:人们自己给自己制定法律。一个是由过去、由传统来引导,另一个是由未来、由思想来引导。双方相互不宽容。一个是理性的不宽容,一个是信仰的不宽容。

    留给人民去处理的事情越多,就越发需要小心防范邪恶的影响力大行其道。

    民主制的某些共同的恶习也会败坏道德。

    道德堕落会导致自由的丧失,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由的兴盛是伴随着良知而来的,两者当中只要一方衰败也就必然导致另一方的衰败。民主制使人们宁愿相信别人认为最好的东西,而不愿相信他们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这会损害良知。因此,它给道德带来的损害就像过多的权威给道德带来的损害一样。它免除人们的责任感和努力的义务。

    有时自由的进步以牺牲民主为代价,这种道理并非总是能够被人察觉。民主并非是唯一的政府形式;如果政府是纯粹民主性质的,它就不会宽容,它就只考虑其自身的利益。每一阶级都应当享有并运用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因此,任何阶级都不应当主宰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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