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心理学可以采用真正的实验方法,这些方法是语言学或经济科学之类的学科几乎不可能(或很少可能)采用的。它用了比这些学科更长的时间来确定自己研究的特定对象。这其中有两个实际上是互为补充的原因。一方面,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哲学的臣仆,因此它相当费力地才理解到内省的限度以及把意识置于“行为”的总背景之中的必要性;另一方面,科学心理学不再以唯一的内省作为中心之后,在当代结构主义各派重新发现比意识更为广泛、更为深刻,但同时又包含意识并保持意识同机体、同集体生活联系的精神特殊性之前,首先在人身上看到的只是一种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混合物。
因此描述当代科学心理学的趋势首先就是分析它同哲学分离(却同认识论一直保持着不断更新的联系)的原因。其次是回顾初期的经验主义,因为在今天,每当著作家们对解释性理论发生怀疑而只限于描述可观察之物或规律时,经验主义就再度出现。再其次,是阐明寻求解释如何往往导致朝向有机生命,甚至越过生命朝向一般生理机制或社会生活去还原的尝试。最后,是指出为达到精神生活或行为的特殊性所进行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研究。这些研究的方向,有的是内在的质性资料(心理分析),有的是可以精确计量的总的可观察之物(行为),有的是发生结构主义,有的是抽象的模式。这样一幅图景自然还有一些有关心理学跨学科的趋势和人文科学中这一特殊分支的种种应用的说明作为补充。
一、科学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
要客观地指出目前的情况和各学派的情况,有两点必须说明。一方面,由各国心理学会组成的国际科学心理学联合会(全部大约有四万名个体会员),从来不愿意加入国际哲学及人文科学大会,这当然不是因为联合会对哲学与人文科学不感兴趣,而是因为它执意要和哲学思辩保持一定的距离,而哲学思辨对语言学或人口学则毫无威胁。另一方面,有些思想家认为科学心理学不足以提供对人的认识,它应该由“哲学心理学”(又称“哲学人类学”)来给予补充。因此,要了解当代科学心理学的派别,必须先指出这两股思潮的差别,揭示作为科学的心理学所特有的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许多学者特别是持实证主义立场的学者来说,科学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的差别(他们一般都否认后者有任何意义)在于所考察问题的性质。心理学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只研究“可观察之物”,而哲学则力求达到事物的性质和“本质”。
初看起来,事情似乎确是这样。比如,人人都同意人的意志自由或不自由的问题是属于哲学而不是属于科学心理学的问题(即使在方法上心理学家在涉及现象时接受方法论决定论)。人人也都承认记忆或知觉规律可用来作科学性研究。可是,心理学史本身立即表明,哲学问题与科学问题之间的界限是经常变动的,而且变动的方向是出乎预料的。例如,上世纪末,心理学家很少研究智力领域中的判断机制,或者顶多把它看作属于观念联合的问题,而留给逻辑学家去更多地探讨。当马伯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他仅仅认为在联合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心理之外的因素”或逻辑因素,这个因素与心理学家无关。今天则相反。关于智力的理论有多种多样,但谁也不想把判断排除在心理学领域之外。因此,今天若要把心理问题分为科学的和哲学的话,那是异常冒险的。目前最为普遍的趋势是把科学设想为无限开放的并且由它自身随时决定与它有关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在历史的一个特定时期,某些问题被看作属于科学心理学,另外一些问题则不属于科学心理学而可以交给哲学呢?这只是因为有些问题能够充分加以限定,因而可以通过实验和计算得到解决。同时,这样得到的解决是可以赢得研究者们的普遍同意的(如暂时不一致时,可以进行复查或验证以期最后取得一致)。因此,如果说自由的问题与科学无关(或者说目前无关),这倒不是因为它的性质(现象或“本质”,等等),而是因为人们没有或还没有方法把它变成可以进行实验验证或算法验证的问题。同时,至少在目前情况下,人们建议的各种解决办法都依赖于对价值、信仰等等的判断,这些判断都是可以尊重的,但却不能彼此还原。这就构成在哲学上可以接受,但在科学上不能接受的一种事实状态。
因此,作为第二个近似的解释,人们会说,科学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之间的界限是一个方法论问题:一方面是客观的方法,另一方面只是反思的、直觉的或思辩的方法。但是,在研究精神事实这样一个关系到每个人的领域里,客观性与主观直觉的界线又在哪里呢?人们常常倾向于认为这一分界线与内省有关。的确,心理学有过一个学派(行为主义,今天它的立场显著地缓和了),它摈斥一切对意识的参照,只着眼于行为。但是,也有过为独断唯物主义作辩护的哲学。因此,倘若认为科学心理学无视意识,哲学心理学把意识作为自己的分析对象,那就大错特错了。本世纪初,德国心理学有整个一个学派(维尔茨堡的思维心理学),正当比奈在巴黎研究同样的问题时,他们甚至试图应用诱发内省的方法,把内省集中在一些非常限定的、可以决定的问题之上,使之产生出最大量的信息。他们限定的问题是:形象在思维中的作用以及判断与观念联合的区别等等。虽说这些研究阐明了内省的限度,这一点下文还将谈到,却丝毫没有达到否认内省的一切意义的目的。
同样,如果认为只有哲学心理学把人看作主体,例如,把人看作认识论观点上的认识主体,而科学心理学则把人视为客体,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这只是一种无意识的文字游戏(当它不是有意识时),旨在混淆对主体的客观研究和对主体的无视或忽视。即使动物心理学或动物生态学,现在一般的趋势也是把生物当作主体来对待。动物生态学的“客观主义”(即在动物的生活环境中,而不仅在实验室里对动物进行客观研究的方法)的创始人之一洛伦兹最近写了一篇关于他的本能性或后天性认识的观点与认识论中康德的观点有相似之处的富有启发性的论文。在智力心理学方面,日内瓦学派就儿童的智力概念与智力运算的发展所进行的全部研究工作,也同样证明了主体活动在认识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这种作用同经验主义所谓的被动经验的唯一作用是相对立的。
如果科学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之间的区别既不在内省也不在对主体的看法上,那么就应该在一个更加限定的范围内去寻求。这个范围仍然属于方法范围,但只涉及研究者本人的自我所起的作用。当代科学心理学各派所说的客观性,根本不是要忽视或撇开意识或主体不谈,而是不以观察者自我为中心的非中心化。由此产生标志着当代心理学最普遍倾向的三大研究方向或三大观点:(1)行为观点,亦即包含意识或觉悟在内的行为观点。总是内省是不够的,因为它既不安全(它达到的是精神活动的结果,而不是其内在机制),又使事物失真(因为内省的主体既是裁判又是当事人,这对情感状态起着重大作用,甚至在认识方面也是如此,因为人们在内省中投射了自己的哲学)。然而,如果把意识置于行为的整体之中,意识仍是一个基本现象,人们就从这一观点来研究“觉悟”。克拉帕雷德就是这样证明了有些儿童在事事都过度地概括的那个年龄,认出两个物体(如一个苍蝇与一只蜜蜂)的相似处要比认出他们的不同处更为困难。因此觉悟颠倒了实际工作的秩序,从四周(动作的不匹配)进到中心(内在机制),而不是相反。(2)发生观点,即个体发生的发展观点:倘若只考察成人,人们只看到已经构成的机制;如果沿着发展的线路,就能达到机制的形成,而只有形成才是解释性的。(3)结构主义的观点。这个观点还没有被每个人接受,但我们将要看到它符合一种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带有强制性的倾向,即寻求由动作的逐渐内化所产生的行为结构或思想结构。这是一种可以用实验来获得其结果的结构,但主体本身在通过自己的活动建构它们时并没有把它们作为结构而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格式塔心理学为这种研究开辟了道路,今天,最最不同的领域里都可以见到这种研究,如心理-语言结构、心理-社会结构、智力运算结构等等。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就更加清楚科学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之间的界限了。它们二者的分界,既不在研究的问题,也不在研究的领域。哲学心理学研究的任何问题可以或者都可能进入科学心理学的领域;同样,我们也看到一些哲学家研究行为、发展或结构。它们唯一的区别在于非自我中心化;凡是心理学家认为他提出的只是人人可以验证的假设,而且还在他的多种多样技术中提供检验工具的地方,哲学家则认为可以通过一整套被视为原始的,先于任何心理学认识的直觉来认识自己。因此,哲学家运用的内省就是以他的自我为中心的内省。正是从这样一种观点出发,曼恩·德·比朗认为他在对努力的感觉中抓到了原因和力量,而雅内等人从那之后则证明,努力的“行为”(不是努力的意识)是动作活化的一种调节,它分配但不产生可供使用的能量。柏格森也从同样的观点出发,把他认为能通过直接直觉达到的纯粹记忆与运动记忆或习惯对立起来。然而现代的研究工作使人们认识迹象(同天生行为与习惯有联系的、以它们为依据但又不与它们混同的记忆形式)和重建并追忆的行为之间,至少可以区分出十个过渡层次。梅洛-庞蒂也是从同样的观点出发把一切行为都看作是一种“体现的意识”,并力图调和对原始科学的寻求和对“超验”的连续活动的寻求,但他无法断定个人在他意识到的范围内是由全部行为、他的整个过去、以及全部结构来决定的呢,还是意识只是一种完成,只有对发展加以完整的研究才能把完成置于其真实的背景之中。
然而,虽说科学心理学与哲学之间的差别这样看来很清楚,但是,显而易见,这些差别尤其与派别有关。事实上,每个心理学家都部分地屈从于自己的认识论。纳格尔也正是把心理学各不同“学派”的持续归于这一原因。另一方面,任何一位学者都不放弃对他的自我所做的观察,即使他的自我与别人的自我有所不同。而今天象卡尔纳普和冯·米塞斯这样的纯粹的实证主义者竟认为,内部观察尽管可以应用于与物理学甚至与生理学的可观察之物不同的可观察之物,“在原则上”却与外部观察并无区别。不过,只有当心理学继续向一切问题、向一切资料开放时,这种差别才存在,其用意则永远是按照实验检验的一般规则,甚至在目前可能的情况下按照形式化的一般规则来达到客观的解释。如果说哲学推理能够满足于公设的可能性和概念的严密性,那么心理学从哲学推理中得来的不可忽视的遗产只有置于这些检验之下才成为有价值的东西。是自行为主义革命以来,内省不再提供一个以主体言论为媒介的“自在”,它成为许多行为中的一个行为,受“觉悟”规律的支配,又结合在全部行为之中。因此,自斯蒂文斯以来,心理物理学本身可以运用主观的等级了,同时种种对质量资料、对态度、对舆论的评价方法在今天也都发展起来了。
二、无结构主义的经验主义与心理学的解释需要
当一门年青科学建立起来而又不得不争争吵吵地与哲学脱离时,它一般都要费一些时间来发现自己的主要倾向。因为这些倾向在开始时远没有被人们意识到(又是一个觉悟困难的例子),只是通过不断摸索,有时甚至是由于早期理论上的错误或夸张而被发现的。
A.在这方面,十九世纪新生的心理学中的联想主义——它力图通过由感觉和幻象构成的原子论先决要素之间的机械联想来解释一切——用它最初的夸张和帝国主义态度比它若是作为许多可能假设中的一个假设,以温和的形式出现,或许要起更大的作用。事实上,正是联想主义通过反应引起了行为心理学根源的美国功能主义,和至少是当代结构主义部分根源的德国思维心理学、尤其是格式塔理论的著述。这还不算心理分析以及比奈(他开始时采用联想主义,但自1903年起又毅然决然摆脱联想主义)、雅奈和其他许多为发生心理学鸣锣开道的人们的著述。
不过,在得胜而又冒风险的理论与填补这些理论的缺陷的更深刻的理论学说这种辩证关系内部,经常出现一种倾向,在本章一开始时就指出这种倾向是有益处的,因为它不断地死灰复燃,并且在历史上、在当代都有其代表人物,这就是实证主义倾向。它只着眼于唯一可观察之物并在各可观察之物之间建立可重复的关系,而不考虑通过寻求解释或通过解释性理论去超越一般事实或规律的水平。
由于我们的目标不是历史,而是解释当代心理学的主要派别,所以关于过去,我们只谈谈一种相当强烈的反差,这种反差,当人们翻阅最初几次国际心理学大会的文件,把它们同今天的文件相比较时,或者拿四十多年前美国心理学的情况同目前的情况对比时都能体会得到。当代绝大部分研究工作都是为解决一个问题而组织的,然后往往把研究的结果制成多少带有普遍性或抽象性的模式。而在过去,人们却长时期地从事于搜集事实,好象问题或问题的解决办法就会随之而来似的。例如,人们可以在一间实验室里(还是在1929年)找到年复一年搜集到的、大量有关同样一些小学生的资料,它们提供了一张极为丰富的、小学生在人所共知的种种测验中所获得的成绩纵向表。但从事这项艰巨而细致工作的人们却不知道他们要从中汲取些什么。今天,纵向研究只运用于检查增长速度中的各个阶段或变化的必然的先后顺序等等。只有把问题放在一个明确的位置上才能使为这一意图而搜集到的事实有用。
当代实证主义不再那样单纯了。例如,它的最著名、最合格的代表者之一,斯金纳,就在动物与人类心理学中明确地提出了学习问题。但是,由于只想提出确切的数据,斯金纳就有意识地在方法论上把自己的分析限制在两种可观察之物之上;呈现给主体的刺激或输入和由此产生的、可观察和可计量的反应或输出。在这两者之间当然有具有许多中间的心理或精神变化的机制。然而在方法上斯金纳无视这些中间变化,他把这一机制比作一只“黑箱”,人们可以把箱子的输入和输出联系起来而不知箱内到底发生些什么。作了这样的限制之后,他的研究工作仍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方面可以举出两个事实。
第一个事实是对考诺斯基发现的“工具学习”的运用。在这位学者之前,人们认为一切学习是经验或实验者引起的“外在强化”的结果,经验或实验者通过成功或奖励,失败或惩罚来认可被研究的主体的反应。考诺斯基则证明,有些学习却相反地同自发地使用装置中提供的媒介物有关。因此,斯金纳就在他的试验笼子里安装了某种杠杆,动物一压在杠杆上——起先是偶然的,后来是有步骤的,食物就立刻出现。于是他观察了鸽子、老鼠等,他看到被关住的动物,在其搜索过程中终于会加力于杠杆,杠杆便变成了一种提供食物的工具。在这一方面,我们应当立即指出,看到这样一位学者用巧妙的办法撇开“黑箱”的内部不谈,有步骤地利用主体的一种功能性活动和一种近乎工具性的活动(后一种活动并不排除各种不同的强化),这是多么富于启发性啊!斯金纳观察的主要结果是,当整个装置在分配每一动物的结果方面由机制来调节时,他的鸽子在实验的种种变更中要比实验者参与其中的细节时更快地学会人们所期待于它的东西。由于斯金纳本人是教授,于是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用一些对每个问题提供几个可选择的答案的分配器给他的大学生们有程序地分配心理食物作为试验。学生一按相应的按钮,他就可以知道他的选择是否正确。如果正确,机器就继续运转下去;如果不正确,问题又再次出现。大家都相当清楚,这项心理-教育实验的结果是如何引导斯金纳及其后继者把这种程序教学法推广到语言、计算等的学习上的,以及目前这一方法在某些部门是如何流行而在另些部门又是如何受到非难的。在那些反对者中,应该提出的是大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对他来说,语言的出于本能的学习是绝不能还原为斯金纳的模式的。
因此,我们刚才举例的严格的实证主义,从实验的甚至理论的观点上看,远不是没有成果的。由于本书的目的不是批判地分析每个人的立场,而是研究各种趋势,我们无须就这第一个趋势发表意见,只要阐明为什么它没有被广大研究者所追随,以及在那些方面它被其他趋势补充或代替就够了。
B.在这方面,要指出的第一点是,一般来说(这不是斯金纳的情况,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纯经验主义走向把行为分为原子论的块并排除任何结构主义,这不是出于经过思考的归纳或演绎,而是隐蔽的并且是由于对问题的分割所造成的。思维的自然倾向是以简单解释复杂,并通过对复杂的直接分解把看来是简单的不再认为是简单的;而且(这是一回事)思维的最简单的运算是加法运算,它使人们认为一切复杂体系都是简单要素的单纯相加性集合。因此,纯经验主义总有歪曲精神实在、把精神实在还原为人为的“原子”而达不到整个结构的危险。这正是在古典联想主义那里所发生的情况:它一方面把知觉简单地(也就是说既看不到证实的问题,也看不到证实的必要性)分解为一些感觉,另一方面,又假设先前的感觉是以形象的形式被保存下来的。因此只要把主体的活动还原为用来沟通感觉与形象或形象与感觉的联想体系,就能重新获得具体和实际的整体即知觉、概念、判断等等。
许多学者以当今的刺激-反应(或S→R)模式来替代过去的人为“联想”。这个模式根据不同情况能带来或不带来同样的原子论缺陷。仅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研究者组织实验就是向实验投射整整一个盖然判断,而盖然判断的存在本身就表明严格遵守实证主义苦行的困难。如果把实验装置分割成小的、不连续的独立的刺激,S→R图式就又回到严格的联想主义(但自然是知觉与运动的联想,而不再涉及盖然的形象)。如果相反,凭借斯金纳的天才,人们选择一个带有整个因果关系的复杂情况,简言之即一个鸽子的活动能够更自由地表现出来的天地作为刺激的话,那么S→R图式就阐明不再与任何简单联想有关的工具行为。
因此,今天的一般倾向是认为S→R图式基本上是复杂的,同时单单这个图式是模棱两可的。首先,动物心理学和电脑造影分析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神经系统有自发的活动(波),机体也有(阿德里昂等人的研究),这些活动都不是对刺激的反应。当发生S→R反应时,人们越来越强调说,如果机体作出反应,那是因为它对刺激敏感。对刺激敏感这一先决条件在本能反应中(只是有“欲望”时刺激才起作用),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在学习中也并非不明显,如果步步紧跟主体的发展,观察主体对一个原来无所感觉的刺激开始产生感觉的情况的话。然而,这种敏感说明出现了新的安排,其结果恰恰就是反应。因此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S→R图式不是线性的(C→S),而是循环的S←→R。这就不能忽视机体Or,由此产生S(Or)
R这种复杂关系,也不能忽视这一点,即要撇开中间变项不谈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此外,即使格守最严格的实证主义图式,人们也不得不承认用来仅仅描述输入与输出(用可重复的关系或规律,而不作因果解释)的实验部分是任意切割的产物。我们已经看到输入的选择是以观察者对世界的切割为前提的。但是,输出的产生或出现正如我们刚才看到的,并不因此而与机体或新研究的主体的生命时刻无关,这就带有时间上的切割了。即使从实证主义观点来看,全部实验也应该把一切可能的输入轮流试验,从诞生(或胎儿期)直至死亡连续不断地加以研究。工具学习比起传统概念(请参阅下面第七节)所作出的巨大进步就是拓宽了输入并因此能在输出中达到主体生命的一个阶段,但必须从正反两个方向连续进行,而这即使从实证主义观点来看也必然导致心理-发生观点或有关全部发展的观点。
C.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有关精神发展的各种著述(这一点在第八节中还要谈到),就会看到这些著述有的是供解释之用的事实汇编,有的是建立于事实的基础之上,但全部目的在于解释事实而不仅描述事实,换言之,全都是超越实证主义图式的更为普遍的学说。的确,任何一种学说都摆脱不了这种几乎无法避免的必要性,即研究一个特定时期的发展“因素”(机体的成熟、经验、社会生活等等)。这是对因果解释的一种寻求,也是一种填满严格经验主义的空箱或“黑箱”内部的普遍倾向,尽管是以假设来填满的。
此外,即使在学习领域,一般的倾向仍然是解释性理论。若是仅仅指出一个小小的事实,人们可以只做简单的描述,只要学习是渐进的,只要所观察到规律能得到证实。但如果有一个与前一个过分相象的新收获,它把前一个收获部分地抹掉了,并且产生了如人们所说的“追溯性抑制”,那么谁都不免问个“为什么”。当然,所得的回答又是规律;这时就需要把这些部分性规律与更为普遍的规律协调起来,而协调规律就不再是简单的描述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用演绎推理,而这恰恰是因果解释的一个方面。
在有关知觉、记忆、智力过程等的实验领域里,情况经常也是如此。例如,如果人们用一架快速投影机和用十分之一秒或百分之五秒等等时间放映一个已知的感觉效果(如一个光学几何幻觉),并且发现一个新的有规则的变化的话,那么,人们就不可能不问这一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这又是对因果解释的一种研究。
因此,尽管千差万别(这里所用的词汇可能还适合于每个人,但这或许仅仅是一个文字问题而已),但一般倾向是超越描述走向解释。这就意味着研究中有三个阶段:(1)首先是对普遍事实或可重复性关系的描述,也就是建立规律。(2)然后是进行演绎或协调规律。在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胡尔的例子。他在发现了一系列有关学习、强化作用、目的梯度、各种习惯的“族”的分级等等(参阅后面第七节)的规律之后,在逻辑学家费彻的帮助下,从某些公设出发建立了这些规律的形式化系统。由于他的公设对规律的演绎来说是充分的也是必要的,所以可以被认为是规律的理由。其他学者则不注意去作具有逻辑形式的演绎。但不管演绎是直觉的或多少是形式化的,不管它是明显的甚至是暗含的,一旦有好几条规律起作用,尤其当这些规律是属于不同等级的(全部性的或越来越局部性的和特殊性的),就不可能不把它们汇集在一个系统中,使一些规律从属于或派生于另一些规律。(3)但是,演绎规律还只是一种逻辑运算,单靠演绎来解释是不够的。如果演绎要完全的话,它一定要揭示那些作为必要的和充分的初始公设,而这些公设在阐明“原因”时就走上了解释之路。但是,如果人们局限于演绎的形式方面,那么就总有许多演绎体系的可能,其中有的体系把其他体系的结果视为公设,有的则相反。这时,要达到解释就必须以“模式”的形式来使规律的演绎具体化。这些模式被认为同时既再现了实际过程,又以演绎运算的形式表达了这些过程。当在所研究的现实中发生的实际变化与演绎运算相一致时,解释的目的就达到了(参阅后面第九节等)。
当一种规律(1)又有一种可能的演绎(2)与之相符并具体化为一个模式(3)时,人们就获得了解释。但是大家都知道,解释性假设在心理学里比在其他领域里更是多种多样。虽说当前的趋势不可否认地主要是力求统一——这种例子以后我们会看到,但仍然是一个未来的方案,不是现实,而且根据我们研究领域的许多部分来看,在解释中还存在着相当的混杂。原因不在于规律,因为在最能实验的部门,在更加临床的部门或在心理社会这方面能进行种种尝试去验证的部门,人们对规律比较容易取得一致的意见。原因也不在于协调或演绎规律,因为如果一些人着重于形式的逻辑化,另一些人则满足于更为直觉的看法,所得的结果基本上是没有差别的。真正的原因应该在可能模式的多种多样中去寻找。因为精神生活来源于有机生命,它在社会生活中发展壮大,并以各种结构(逻辑的、心理-语言的等等)作为表现。因而模式也就千差万别。这是根据还原尝试主要是有机论性质的(见第三节)、物理主义性质的(第四节)、还有社会学性质的(第五节),根据试图在与自我处于辩证关系的本能的各种变化中(第六节),在行为的表现中(第七节)还有在总的发展中(第八节)去达到心理学的专门性而有所不同。而这一切都带有多少是具体的或朝向抽象模式的形式(第九节)。正是通过研究这种种不同的解释形式,才能更好地同时指出心理学当前除实证主义之外的各种倾向以及这门学科同其他学科所有的日益众多的联系。
三、有机论倾向及心理学与生物学之间的关系
没有有机生命就没有精神生活,反之则未必如此;没有无神经功能的行为(从腔肠动物算起),而神经活动则超出行为。尤其是,一切有机物都可以进行具体的验证并产生比行为与意识更能观察更能度量的表现。以上的一切就是心理学的解释一定要从精神过程和行为同生理过程相结合这个方面去寻求的道理。
A.这正是心理学的一个经常的倾向。这种倾向,在它已取得的人所共知的成就之外,看来越来越具有远大前程。但在这里,主要要明白它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当前的倾向与过去的某些思潮也是不尽相同的。一种是还原主义倾向,它的目标是把被设想为现象学简单表现的精神过程和被设想为构成精神过程的真实实在或至少是它的直接说明的有机同伴体完全等同起来。但还有一种称之为关系的或辩证的倾向,它把机体或神经系统、行为或行动中的现象,区分出种种等级,并辨别各不同等级过程间的相互作用或反馈,这样就不再有从高级到低级的还原,而只有越来越密切的相互关联。
为了避免误解,首先应该指出,心理学与生理学或生物学之间的关系问题远远超出意识(因此不是整个反应或行为)同它的神经同伴体之间的关系这一特殊问题。这个问题已在第一章(第七节C)中讨论过。当前的一般倾向是承认这种意识的形式与共同伴体的形式之间的同构性而不是相互作用(即我们所说的存在于意识所特有的“蕴涵”与神经过程所特有的因果性之间的同构性)。这一点也不排除伴有意识的神经过程可以与其他过程不同,就如脑电图记录的“警惕”状态能表示的那样。然而,否认意识与其神经同伴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丝毫不等于否认行为(包含意识、但超越意识)与生理过程的相互作用,因为全部精神与身体(或皮质-内脏)医学都表明有那样的相互作用。这丝毫不证明意识对高级神经活动有作用或没有作用,只是证实这些心理生理活动对低级调节有作用。从后一种观点看,精神与身体医学的研究同一切生物学性质的心理治疗法一样,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在这方面,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正在蓬勃发展中的药物心理学的研究工作。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在精神生活或行为与生理生命或生物生命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还原主义或相互作用论的倾向吧。在科学心理学中,历来都有某些本质上是还原主义的倾向。在以联想解释精神过程的时代,人们力图表明联想是神经联想(这个名称留用在皮质“联想通络”一词之中了)或通路等的直接反映。当巴甫洛夫发现条件反射时,他毫不犹豫地把这种反射视为与“心理学家的联想”“完全一样”的东西。而人们也很自然地开始把条件反射看作是能把整个精神生活还原为神经条件作用的这种万能解释。不多年之前,还有一位瑞士医生兼心理学家想方设法证明条件反射不仅是习惯、语言、图画等的唯一原因,而且还是整个智力和意志的唯一原因。然而,尽管没有达到这等程度的还原主义,但是至今仍然有一些研究人员倾向于不加争论地有可能把高级行为还原到老鼠或鸽子的行为,并以此作为公设。可是,虽说应该假设一定数目的共同机制,但却不能预先决定这些机制延伸的范围,尤其不能预先决定它们一旦结合到更为复杂、更进化的行为中去时会变成什么,否则就有把人“动物化”的危险。
B.要理解相互作用或关系论的倾向今天如何有取代还原主义的趋势,最好从心理学与生理学这两个平行的、最终仍是相互依存的方面来粗线条地勾画一下条件反射的命运,这样更能说明问题。
在心理学领域,巴甫洛夫的伟大发现曾引导人们去区分现象的等级并承认存在着高级对低级的作用,而不仅是低等级对高等级的作用。把“心理学家所谓的联想”等同于条件作用是一种高级到低级的还原,但在这之后巴甫洛夫马上又阐明了高级神经活动(即条件反射)对脏腑机制所产生的作用,这正是高级对低级现象的一种影响。随后,巴甫洛夫发现了两套信号系统,一套是纯粹的感觉一运动系统,一套是同语言相联的系统。苏联心理学家们还举出许多例子说明语言信号对低级的条件作用,直至对周围的生理反应所起的作用。
此外,电生理学技术表明条件反射不纯粹是皮质的,它也影响网状组织,因此具有间脑的整合作用,这就意味着皮质联合系统与这些低级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苏联生理学家与心理学家不再认为条件作用是一个简单的联想链。今天他们还提供了条件作用的一些控制论反馈模式,这就显示出可以与摸索行为或一般认知调节的图式相媲美的图式来替代低级机械图式的极大利益。但这丝毫不妨碍这些调节图式成为生理学各部门的常见模式,从而表明各种等级间在关系上的、同一切还原主义相反的类似性。
最后要谈的是费萨尔德在条件作用过程本身中所寻求的同时是概率的又是代数的抽象模式。费萨尔德首先看到,学习(至少是成人的学习)并不取决于新的神经末梢支或新的突触的成长,而只是已经形成的联结的一种新功能。于是他建立了一种“网络”(tattice)图式,其中一切要素都具有相同性能(由此产生历史性的决定在优先道路选择中的作用),但尽管路线可以替换,但却有可能导致某种同态调节的稳定性。由于网络是作为“附属的随机网络”提出的,为何有这些路线就能用系统的随机性来解释。所谓随机的,是因为系统的每一要素都带有某种解除的盖然性;所谓附属的,是因为它和它受到影响的其他类似的神经元场连接在一起。
由此可见,从生理学观点看,条件作用早已不再同单独的一个等级的现象相关联,这就有做到人们假设的、把高级过程还原或被认为是低的这一级的可能。因为,一方面,条件作用指挥或控制各种低于它的机制,但它同时又依附于皮质下系统;另一方面,它所导致的越来越精细的理论的制定使它可以和许多高级性质的调节系统以及人们在智力的各个层次所见到的代数和概率结构相媲美。
从心理学行为的观点看,条件作用导致了类似的辩证法。人们首先发现了这一事实,即条件反射本身不是稳定的,只是在更为广阔的、可以使其平衡的行为内部才得到稳定:当构成后天获得性刺激的有声信号发出之后不再送上食物,巴甫洛夫的狗就停止分泌唾液。由此可见,真正的联想并不构成一个自然的、恒常的单位,它只是放在包括最初的需要及其最终满足的扩大的整体之中才起作用。因此联想是一种同化,因为听到的声音只是在声音同化于食物图式时才具有意义;而且它还是一种预示性的同化,因为信号预示出现,还不指示出现。在语言的获得中起作用的条件作用同样也只是在模仿和有意义的交换等背景中才能获得意义和稳定性。
简言之,从各种观点看,有关条件反射的思想史非常典型地说明了还原主义倾向为何并如何让步于越来越普遍的倾向,这种倾向的特点是等级辩证法和高级向低级、低级向高级的关系性同化。
C.现在让我们从这一特殊例子进而作最广泛的考察。要了解心理学和生物学关系方面的最新趋势,必须谈谈有关行为或特别是认知功能与机体调节之间的关系的种种论述。
长期以来,生物学家一直把配子染色体团看作是一个由各自独立的、完全与体质分离的基因所组成的原子整体。每个基因都带有遗传或基因型的特征,这些特征除发生突变——一般是骚乱性突变——和因两性融合而产生的发生组合的情况之外,都是代代相传的。从这一立场出发,唯有种质从变种和进化的角度看才是重要的,而现象型只构成一种会消失的个体赘生物,对进化毫无影响,因为进化来自突变,来自被设想为一种挑选的淘汰。行为更不必说似乎可以不予重视,而本能、学习和智力本身在机体争取生存不被淘汰的斗争中也只为生命的延续提供微小的辅助性帮助。
与此相反,今天大家都知道配子染色体团是一个由相互依存的要素组成的调节系统,发生组合起着比突变更为重要的作用,其自身也受种群基因库内部的平衡规律的支配。大家尤其知道现象型应该被没想为配子染色体团对环境压力的反应,选择淘汰并不直接作用于基因,而是作用于作为多少是相称的反应的现象型。至于行为,它不再是次要的或可以被忽视的了,因为它构成现象型的基本活动。此外,行为、机体与环境的关系也变成了环形的了,因为机体选择环境,改造环境,同时又依赖环境,行为因而变成进化本身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当我们看到现代动物生态学的伟大奠基者之一,动物学家而非心理学家洛伦兹最近发表的论述时不要大惊小怪。他写道:“作为熟知进化现实的博物学家,我们不得不把人类认识系统的成就视为和机体的其他一切功能相同的东西,也就是某种在系统发育上所形成的东西,它的特征来自机体与环境的对抗……同时,即使我们对认识过程本身不感兴趣,而只对认识的‘客观的’和超主观的意义感兴趣,我们也不得不作为生物器官科学的一个特殊情况来建造认识的理论。”洛伦兹本人把人的认识解释为本质上来自先天的即先于经验的形式,它们不是必然的,是在本能方式方面作为遗传假设来考虑的。
然而,生物组织与认识组织,尤其是机体调节与认知调节系统之间可能有的联系以及这二者之间的逐渐平衡,丝毫不能作为进行还原尝试的理由,而这从发展心理学的观点上看有一个明显的原因:因为智力并不是全身武装以后才突然出现的,好象它预先已经包藏在机体之中似的。它也不是从初级机制——这些机制就在神经系统和发生系统内预先形成——直线式地演变的,而是一点一点地、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形成的,每一阶段开始时都把在前一层次、另一方面所获得的东西重新加以构造。比如,我们不能仅仅因为麦克居洛克和皮茨发现了神经突触连结中发生的各种变化与命题逻辑中的因子有同构性就认为逻辑是天赋的,是在头脑里预先形成的:这些神经结构首先要变成感觉-运动结构,而感觉-运动结构不单纯地来自遗传形式,必须要有一种真正的建构。在建构过程中,刺激当然来自大脑的功能,但只作为功能的框架,不作为天赋的概念。随后,在感觉-运动层次上建构的东西要重新加以建构,要超越表象或思想的层次(因为会做一个动作和在思想中能描述这个动作完全是两回事)。同时,就在思想领域中,那些以直接对客体所作的具体运算形式而开始的东西也只有到后来才转移到抽象思考等等方面。
简言之,如果在一般的神经或生理组织与认知组织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的话,那么这种关系就是上下各层次过程之间的种种相互作用,而根本不是简单的还原。对动机、冲动、激动等的中心机制,也应该这样说。但目前就这些问题蓬勃开展的研究还不允许得出本章可以探讨的综合观点。
四、物理主义倾向及知觉的不同阶段
能导致人们去作还原尝试的第二个解释形式标志着心理学的一种相当持久的趋势,但这种趋势也同样引起了心理学的当代趋势朝向与过去的趋势相当令人注目的和意义深远的相反方向发展。如果说情感、习惯的养成,以及智力本身的某些方面显然取决于机体的话,那么其他方面,尤其是知觉,认识的客观的和可以说不带个人色彩的形式就可以看作是直接同物理世界相联的了。由此一再产生把这些精神过程联结到物理过程的种种尝试。这种倾向、尤其因为它的代表者有时是那些在研究心理学之前曾经是研究物理学的学者,如以前的费彻纳和今天的柯勒,自然更加显著了。
A.之所以要提到费彻纳,尽管他已属于历史,正是为了再次指出心理学的各种思潮在走到结构主义解释之前都是以带有原子论性质的种种表现为开端的。我们已经指出初期联想主义概念的浓厚的原子论性质,而今天有关条件作用的观点,正如以上所说的,却证明是一种控制论的甚至代数-概率论的结构主义。关于物理主义思潮,费彻纳继韦伯和法国人布盖之后,也试图简单地表示出被单独考察的感觉与感觉主观地表达的物理量之间的恒常关系。由此产生出把刺激联结到感觉的著名对数法则。这一法则,虽说是近似性的(斯蒂文斯甚至以一个幂函数来代替它),却在许多生物学情况中都得到证实。它甚至决定光的强度与摄影感光片感光之间的关系(这表明它仅仅是概率性的,因为这个物理学例子是以光子与感光片的溴化银微粒相遇的盖然性来解释的)。
与此相反,随着格式塔心理学的出现,我们看到的显然是结构主义的物理主义,这就说明这一思潮所产生过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在今日仍以各种间接形式继续存在着,即使因为它代表着当代结构主义的一个来源。“形式的”或格式塔心理学在理论上的核心概念是场的概念,即一种电磁场的概念。对联想主义来说,首先存在着孤立的要素或感觉,然后才有以联想形式出现的要素之间的联系。形式论则完全颠倒联想主义的观点,它是从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旋律、一个容貌、一张几何图)的知觉出发的。即使一个图像看来是由一个单一要素构成的,如一张白纸上画的一个黑点,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是一个整体,因为点就是在一个“背景”中显示出来的一个“图像”。格式塔派于是揭示了这些整体的规律,诸如图象与背景的分离规律、边界规律、“良好形式”或“完整倾向”规律(良好形式就是一种完整倾向,因为简单、有规则、对称等等)、连续效果规律(时间上的完整性)等等。
至于所提出的解释,它既漂亮又简单:知觉形式是接触物体时即刻的神经结构的表现。由于多元神经触突场与脑电图描记分析提出了神经场的概念,人们可以把这些结构视为来自物理学的、具有非常普遍性的场规律(平衡原则:最少行动原则等等)。一个格式塔(根据这一学派的定义)既然是一个非相加性整体,也就是说它的整体并不等于部分的总和,柯勒就极力证明恰恰在场效果的领域里,存在着“物理格式塔”(而力的平行四边形则不是一个格式塔,因为它是相加组成的)。
由此可见格式塔的规律是非常普遍的。因此,这一派的心理学家还曾企图用这些规律来解释运动反应和智力本身。特别是逻辑规律,在他们看来,反映了他们所发现的整体系统。就在最近,米肖特还在想方设法用知觉的这种方式来阐明因果关系和原因这个概念。
B.然而,如果说由格式塔物理主义所标志的巨大进步毫无疑问地为彻底的结构主义解释打开了道路,那么随后的研究却表明更进一步的结构主义并不一定是物理主义的,而且相反,从更加专门的生物学或心理学结构出发,人们在某些方面终于阐明了我们对物理学本身的认识。
讨论的题目首先是知觉到底是什么性质。这是合乎物理主义的逻辑的。因为物理主义宣称它要达到物理世界、神经系统和精神反应所共有的规律,它只使用那些既不考虑主体活动——因为主体只构成在他之前写成的剧本的剧场或演员,而不是作者——又排除发展带来的任何深刻变化——因为所引用的平衡规律是一个已形成的世界的规律,而不是生物的逐渐平衡规律——的解释。所以在知觉领域里,格式塔主义者特别关心的是设法证明主要结构并不随年龄,尤其随著名的大小“常数”(对实际大小远距离的估计)或形成“常数”等而演变。
但是,在这些基本方面,目前的研究工作并不认为格式塔的解释有道理。这些工作证明有关的平衡形式确实更接近生物生理常数稳定性(带有逐步的甚至预先的补偿调节系统),而不接近力的物理平衡。在动物心理学中,冯·豪斯特为大小常数被设想为天赋的这种情况,建立了一个带有自动调节的大小常数控制论模式,至于大小常数从童年期到成年期的发展,某些论述阐明了两种事实:第一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从最初的非常清楚的亚常数直至七岁左右的大致精确的常数,然后又延长为超常数;第二是成人常有的超常数。例如,成人在四米远的地方,看到一根八、九厘米高的直杆好象有十厘米高似的。可是,这种在物理主义假设中无法解释的超常数显然属于对错误的无意识的预防,因此属于博奕论所谓的“决策”,而且还是根据最小标准(最大限度地把冒险缩小)作出的“决策”,这就和物理力的平衡不再相干了。相反,在生物学的某些发生事故时带有超补偿而不是正确补偿的生理常数稳定性的形式中却能找到它的等同物。
一般来说,当前有关知觉的研究趋势根本不是沿着场理论的狭隘的物理主义方向,而是沿着或许可以说是受到生物学的启发而扩大的物理主义方向发展的。美国的物理主义学派戏谑地把自己说成是知觉的“新面貌”(new
look),他们尤其着重于功能方面(情感甚至社会因素的作用)的研究。但在苏联,这派学者却把同样的研究放在巴甫洛夫的反射学和控制论对条件作用的新解释之中加以考虑。在这方面,应该指出巴甫洛夫曾经注意到条件作用在知觉中所起的作用,从而断定“天才的海尔默毫兹用无意识结论这一著名术语所指的东西”的真实性,也就是知觉推理或前推理的实在性。但是,知觉理论只有朝向概率论时才能被看作是重新回到扩大的物理主义。
至于智力,人们越来越不想把它还原成“格式塔”模式,原因是格式塔恰恰因为是概率性的所以是非相加性组成的整体。而智力的运算结构(一个系列、一种分类、一连串整数等等),尽管包含着极明确的整体规律(“群”、“网”或网络等结构),却是严格地相加性的。换言之,智力运算在逻辑(倒置、相互性、相关或对偶变化、对合)和物理(通过反向的相同阶段返回到出发点)的双重意义上是可逆的,而知觉过程因为是概率性的和没有内在的或逻辑的“必然性”,则是不可逆的。于是人们不免要问,认识功能的这一巨大两极性(在两极中间还有各种各样的个体发生中间阶段)难道不与可能构成物理现象——分可逆过程(力学、运动学)和不可逆过程(例如热力学)——的最重要的二分法的东西相吻合?
因此人们就会认为,就心理学而言,对物理学参照最令人感兴趣的一面大概不是把一个精神结构,即使是知觉假设,还原到物理结构(场结构等),而是精神结构所用的组成方式与物理学家在认识物理结构中所使用的组成方式这二者之间的相似性。在这方面,可逆现象与不可逆现象的分割可能同时也是解释领域特别是概率性解释领域与简单演绎领域的划分。犹如力学,它可以作为一门理论的和数学的学科,又可以作为一门实验的科学。
从这样一个观点即心理学最新趋势的观点来看,目前的情况是对古典物理主义的一个相当令人印象深刻的颠倒。因为产生于主要是人的考虑的信息论,已经部分地但却引人注目地以其形式的和数学的工具与有关熵(信息可以定义为反熵)的热力学的基本方程式相汇合;而以经济学为其专门领域的决策论或博奕论则在物理学中得到了应用(在与熵一同起作用的马克思韦尔的魔鬼论中)。因此在心理学的许多领域里,人们都想方设法利用这些可以说是物理-人文模式(但是,我们已在第一章第六节B中指出过,这些模式来自人文科学,又回到物理学),尤其是信息游戏的模式。塔那曾从这一观点出发提供了知觉“阈限”的精确理论,贝尔利那把它应用到利率问题,布鲁那和我们则把它用在思想的策略方面,等等。
五、社会心理学倾向、一般与社会二者间的相互作用
人们可以把精神生活设想为社会化的机体生活,因为在分析时,精神便消失在其机体根源和社会呈现之中。这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导致人们走向双重还原主义,即有机论的还原主义和社会学的还原主义。或者人们会站在辩证的或关系的立场用一系列分成等级的相互作用的概念来代替还原的概念。然而我们看到,在有机论领域和物理主义领域,第一种倾向尽管强调解释的结构主义方面却明显地让步于第二种倾向。在个人与社会群体关系方面,人们也看到同样的演变:那些最初强调精神机制和行为的社会性方面的理论都趋于把个人高级心理所包含的一切归结到社会学这一方面。但是,随着人们能更好地把各个人所共有的、普遍的东西,换言之就是“结构”,和每个人在个人专业化活动过程中所能发明的或与众不同的东西分离开来,这一问题在提法上也发生了相当深刻的变化。根据目前的倾向,问题确实不再侧重于确定个人达到了何种社会化的程度(人从生至死一直在社会化,但社会化的方式则各不相同),而是辨认有机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是否存在着社会的全体个体成员所共有的或“普遍的”的、但不必专门是社会性的结构,以及这三种实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什么。
A.在这里完全没有必要重叙就下述问题所发生的古典的争论历史:“即社会造就个人呢?——这一点对于语言来说是很明显的,同时杜尔克海默认为就自然逻辑、道德感情等而言也是如此——还是个人以其“自然”的或机体的倾向造就社会——如卢梭和在发现社会学之前一般所认为的那样,以及那些不属于所谓文化主义亚学派的精神分析主义者和其他研究那些很少受特定社会影响的行为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这个问题如果只放在成人心理的领域,实在有点太象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个同样是古典的问题。
但是,如同生物学通过研究雏鸡并同时把鸡与蛋归结为具有发生性、个体发生性和本能特性的动态结构——这就要求对遗传性、发展和行为进行并列的研究,而不是单独对行为进行研究——而克服了这一问题,对个体心理与社会生活之间关系的研究同样也不能归结为对完成的或成人的行为的研究。正如杜尔克海默所清楚地看到的那样,人类最为特殊的社会现象就是新的一代是由老的一代培养的,而培养又是通过外部的传授或广义的教育传授(从语言到经济与政治的约束)来进行的,不象动物的许多家族的或社会的本能那样是由遗传得来的。但这并不妨碍新生的一代一出世就已经具有遗传的特征,其中之一就是非社会传递的神经系统,同时社会化的过程也根本不能归结为给“白板”打烙印。因为要了解社会带给个人些什么,仅仅证明成人除了思考(但思考仍然部分地是从教育得来的)、某些知觉结构(但语言、暗示仍然可以影响它们),某些幻想(还有……)等等之外,几乎一切都是社会化的,那是不够的。相反,确切地认识以下各点倒很重要:
(1)人类遗传的心理财富。要认识这一点并不简单,因为甚至在精神分析学家之间也对“俄狄普斯”倾向等等是属于“本能”范围还是属于文化因素范围这一问题看法不一,因为至今人们仍在讨论着先天性在犯罪倾向中所占的比重,等等。尤其因为人们对在智力运算发展中可能起部分作用的神经成熟因素还知之甚少。
(2)儿童与少年的发展,尤其是改变他们大部分心理特征的社会化过程的细节。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着重指出,社会化根本不能归结为由成人在家庭或在学校所施行的精神或物质的约束,同代人之间的约束同样能起主要作用,尤其在道德感情的发展方面。至于真正的传授因素,则有许多截然不同的过程。比方说,儿童当然不会以遵守拼写规则或属于流行的意识形态的集体信仰那种方式去遵守只有当他部分地重新创造(同时忘掉那些未被积极重建的部分)时才能理解其意义的逻辑规则或数学规则。
(3)成人在群体动力中或在一般的集体生活中的社会行为,包括按照一个众所周知的过程内化的并对自身实行的无数社会行为(例如内心的言语)。
以上三点,事实上第2点最为重要。首先因为它涉及个人的形成,而只有形成才是解释性的并且是可控信息的根源。其次因为它包含并阐明其他两点。理由是遗传因素只有从其在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才能被识别出来,同时成人的行为是取决于前期的行为的。
然而,奇怪的是,人们用了很长时间才发现发展心理学在这方面占据着关健位置,并且无论对社会学家还是心理学家都起着的、包括主体及其反应的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的场),尤其是关于这些场的整体动力学研究工作。列文曾尽力证明激起性欲的特征、对抗或抑制和“精神障碍”,既取决于场的整体结构又取决于个人的更持久的需要。其他学者如海德和费斯汀格制定了另外一些模式,也产生了同样的影响。莫尔诺设想了一种估计一个群体的每个成员对其他群体每个成员所做的价值判断的技术,称之为“社会测量学”。在他之后,人们就尽力把小群体当作某种力学的格式塔来研究,确定极化规律、领袖的因素等等。
某些社会心理学家的另一个坚定目标是用最最不同的例子——例子的细小部分都是经过实验研究的——来证明社会群体的表面上看来最为独立的精神功能事实上是受集体环境影响的,并且根据社会类型的不同或社会水平的不同而呈现出某些变动。这对概念和情感的分类来说自然是如此,但人们把这种分析一直扩展到了知觉等等方面。
于是人们就看到这两种研究实际上是更多地朝向相互依存的图式而不是朝向简单的还原图式。虽说上述的最后一个目标经常出于想把心理学的东西还原为社会学的东西这个愿望,但对群体动力学研究的结果却相反地突出了人际关系,这些关系,除塔尔德外,~般社会学家都想把它们与社会整体的约束明显地区别开来,并使之隶属于这个被认为在心理学上不能解释的社会整体。然而,只要社会心理学研究小群体,它就把小群体当作构成由2到3再到n个个人组成的群体的逐渐扩展这种动态的格式塔来对待。因为社会的界限不再处于社会整体与个人际关系这二者之间,而是在被认为已经构成一个整体的个人际关系与纯个人甚至有机体之间了。以这种方式又与当代微观社会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心理学就是这样沿着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不再是简单的还原这个方向前进的。
但还不仅如此。上文所说的对不同社会环境的比较研究只不的、包括主体及其反应的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的场),尤其是关于这些场的整体动力学研究工作。列文曾尽力证明激起性欲的特征、对抗或抑制和“精神障碍”,既取决于场的整体结构又取决于个人的更持久的需要。其他学者如海德和费斯汀格制定了另外一些模式,也产生了同样的影响。莫尔诺设想了一种估计一个群体的每个成员对其他群体每个成员所做的价值判断的技术,称之为“社会测量学”。在他之后,人们就尽力把小群体当作某种力学的格式塔来研究,确定极化规律、领袖的因素等等。
某些社会心理学家的另一个坚定目标是用最最不同的例子——例子的细小部分都是经过实验研究的——来证明社会群体的表面上看来最为独立的精神功能事实上是受集体环境影响的,并且根据社会类型的不同或社会水平的不同而呈现出某些变动。这对概念和情感的分类来说自然是如此,但人们把这种分析一直扩展到了知觉等等方面。
于是人们就看到这两种研究实际上是更多地朝向相互依存的图式而不是朝向简单的还原图式。虽说上述的最后一个目标经常出于想把心理学的东西还原为社会学的东西这个愿望,但对群体动力学研究的结果却相反地突出了人际关系,这些关系,除塔尔德外,一般社会学家都想把它们与社会整体的约束明显地区别开来,并使之隶属于这个被认为在心理学上不能解释的社会整体。然而,只要社会心理学研究小群体,它就把小群体当作构成由2到3再到n个个人组成的群体的逐渐扩展这种动态的格式塔来对待。因为社会的界限不再处于社会整体与个人际关系这二者之间,而是在被认为已经构成一个整体的个人际关系与纯个人甚至有机体之间了。以这种方式又与当代微观社会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心理学就是这样沿着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不再是简单的还原这个方向前进的。
但还不仅如此。上文所说的对不同社会环境的比较研究只不过是今天已成为普遍的、把比较法应用于一切不仅涉及成人,而且还涉及儿童和少年的发展的心理研究这种趋势的成就之一罢了。这一趋势非常重要,以致国际科学心理学联合会委员最近决定要有步骤地促进这项研究,并创办一种以比较研究为专题的国际性杂志。然而我们已经看到(在A中),分析社会对个人的作用的最佳方法是把发展当作社会化来研究。于是情况必然是,如果在社会S1中,人们已经能够分辨出个人机体本身所具有的东西和他从社会群体S1那里接受到的东西,那么必然的反证就是在社会S2、S3…中重复这些研究。这时,这些不同环境中的不变因素就可以相当肯定地被认为:(一)从属于作为个人间相互作用或合作的一般社会化,而不是从属于每一个社会S1或S1等所特有的文化传统和教育形式。相反,可变因素则可以归因于后面的这些因素。
C.上述两种解释的第一种所提出的假设是思维活动与最广义的逻辑-数学结构取决于动作的一般协调(嵌入、顺序、吻合等),而不取决于语言和特定的社会遗传,因为动作的这些一般协调本身是建立在与社会无关的神经和机体协调之上的。不过,由于人类的动作几乎总是同时既是集体性的又是个人的,所以动作的一般协调规律既是对人际关系而言,又是对个人的、尤其是内化的动作而言的。这样就产生了社会相互作用的最“一般”形式与个人动作的协调形式的必然一致。更确切地说,这是唯一的同一实在,即运算的与共同运算的实在的不可分割的两面。因此,试图把社会逻辑与个人逻辑相互对立起来,看来是相当徒劳的,它们是一些与一切人类活动有关的相同的普遍结构。在它们的集体性这一面和个人化的另一面之间不存在着等级,这两面都是与共同规范和各种可能是轻微的或近乎病理的可变偏差相符合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们就应该一直到语言学的领域都能看到这样的一致。广义的社会心理学(特别是布朗在他新近发表的精湛著作中所陈述的那种社会心理学)包括心理语言学,也包括对认知活动发展的研究。然而,语言结构主义的原则,尤其是乔姆斯基的建构主义语法规则,在儿童方面是通过种种部分自发的创作表现出来的,对这些创作布朗本人也曾研究过。因此,人们不免要问儿童逻辑运算的发展与儿童的语言发展有什么关系。在一本新近发表的著作中,心理语言学家辛克莱已经能够证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尤其在系列阶段或储存概念之形成阶段与从“向量”和“数量”(按照布尔所赋予的意义)的观点加以分析的语言阶段之间存在着表明运算系统和语言系统二者之间相互依赖的明显相关性。但是,语言学习对运算的发展只产生微弱的影响,除非当使用的词迫使人们作新的概念上的联系,而运算图式的先后则属于主体动作所引起的一种自发平衡。
在个人际的感情价值方面也可以作同样的论述,因为价值的内容不断受到交换与群体动力的改变。动力是从两个个体开始的。但交换形式的本身,尤其是按照与系列和逻辑性质的树形或图形同构的等级所作的价值结构,再次显示了一般的协调,也就是构成雅奈所说的个人内部感情调节的终点(参阅第三章,第12节)。
这些相互依赖关系——它们取代了人们以前有时幻想的直接心理还原主义——甚至在研究意志时都能看到。意志是“决策”的一个特殊情况,对此,博奕论曾提供了同时既是心理的又是经济-社会学的详细研究。大家都相当清楚,意志长期以来一直是被看作不能还原为社会因素的个人行为的典型,因为个人为个人自己设想,而且个人的意志往往彼此抵触,也经常与群体的约束相对立。但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前,詹姆斯就已经证明,意志并不与单纯的意向或努力相混同,它只在各种倾向发生冲突时才起作用。当一个低级的、但一时是强烈的倾向与一个一时是弱的高级倾向发生冲突时,意志行为就在于加强后者,直至战胜前者;而如果缺乏意志,前者就会战胜后者。然而这是对社会因素的一种内含的参照,因为起初微弱而后又加强的倾向常常与义务相混。此外,这一解释的缺陷在于求助于人们不知其来源的“附加力量”。可是,一位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布隆代尔,认为只要把这一附加力量看作是集体命令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这种还原主义的解决办法是不够的,因为如果集体命令是最强大的话,那就不再需要意志;如果集体命令不是最强大的,问题则依然存在。因此人们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即发生冲突的两个倾向的强与弱在意志行为之前不是绝对的,而是与当时的知觉状况有关(一切社会的与感情评价相关的知觉,如同纯粹的认知一样,都以一味的过高估计或过低估计为其特征)。这样,只要按照使知觉服从于一些变化规则从而纠正知觉的那些可逆性操作的模式来设想意志就可以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意志就是感情的操作(这是雅奈用来与结构调节相对立的能量发生调节的最后一个阶段),这种操作纠正评价,把一时的价值带回到多少是永久的价值等级,由此产生了由弱转强的明显变化。
总之,在人们开始试图把精神因素简单地还原为社会因素的一切社会心理学领域里,人们现在至少面对着三种层次,而不仅仅是两种:机体、精神与社会。但这种三分法导致两种相互对应的两分法。一方面,机体与精神产生使一些人区别于另一些人的差别专业化(根据他们的遗传型、他们的天赋和他们的历史的各种组合),但另一方面,个人又共同具有某些以一种比较一致的方式形成并发展的普遍结构(智力运算等)。在精神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也应该区分,一方面,使一些社会按照其意识形态、历史等与另一些社会对立的社会多样性;另一方面,社会协调的普遍结构。然而,比起研究初斯所采用的还原主义,关系分析的巨大收获是,精神的普遍结构与社会的普遍结构具有相同的形式,因此它们显示出性质上的亲缘关系,它们的根子可能有一部分是生物的(指第三、四节中所谈的最广义的相互作用而言):当列维·斯特劳斯想要标志出亲缘关系结构的特征并给他的人文结构主义一个恰当的表达时,他就求助于普通代数学的大结构(群、网等),以致社会学的解释与一种在逻辑结构的建构中起作用的、性质相同的质量数学化相吻合,至于这一逻辑结构的建构,人们可以在儿童和少年身上,在他们自发的思想而不是在他们的学校学习中看到其发展。因此,一般的与社会的这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发现,导致了比简单还原的理想远为深刻的解释倾向,而这一点可与我们在有机论与物理主义方面所看到的相比拟。
六、精神特性的心理分析研究
精神过程既然不能只还原为有机生命,又不能还原为社会生活,于是当代心理学就有一些派别力求通过专门途径来达到这些过程:通过对表象和情感的内容的直接研究来作心理分析,通过建立行为或行为内在化的规律来研究行为心理学,以及通过对发展的先后结构的总分析来研究发生心理学。我们将按照这个顺序来作介绍,尽管多种多样的心理分析,都自称是发生的而非建构的。我们按照这个顺序,为的是说明人们已经看到的,在以上各领域中显示的结构主义倾向的进展,尤其是为了说明这种进展在什么地方是与同还原主义相对立、人们可称为建构主义的东西相关联的。
A.
心理分析经历过一些历史阶段。简略地回顾一下这些阶段对理解它当代的派别是有益处的。最初以弗洛伊德形式出现的心理分析,确实提供了以个人的过去来解释个人的现在,因而以儿童来解释成人,构成一种出色的学说。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学说当然具有发生的意思,但它不把发生看作连续的建构,而仅仅视为某些初始倾向的展开。这样,现在就被还原为过去,发展的各不同阶段仅仅被还原为初始冲动力的着力点的移位。简言之,弗洛伊德最初理论的独一无二的特殊情况是按照还原论的理想进行还原,只不过不是把精神的还原为机体的或社会的,而是把高级精神形式还原为一生中在高级精神形式下面和“无意识”中继续存在着的初级形式。这倒是一个以同一解释一切的很好例子:口唇的、肛门的、初期自恋的、客体的、恋母等等的阶段都只是同一性欲的连续表现。性欲把它的能“荷”从一个对象移到另一个对象,先从身体起,然后达到外在于身体的人,最终达到各种升华。表象自身也顺从这个总的运动,它引起实现欲望的幻觉,或者在无意识中保存着欲望被满足或失败和纠纷的记忆。
但是,要把不同同一到一个唯一的原则上这种同一化,而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简单的同一,肯定要遇到抵抗。由此产生了第一个阻挠纯粹同一的二无论,即带有性欲的个人与反对个人欲望的社会的二元论。因此便有压抑、克制、审查、作为掩饰的各种象征等等。在二元论的道路上,弗洛伊德后来又引进了两个新东西:一、以“超我”形式出现的种种社会禁令的内在化(这一概念在弗洛伊德之前曾由鲍德温和博维特提出过)。“超我”就这样被纳入心理系统之中,但“自我”本身并没有摆脱性欲取得其独立性。二、在荣格影响下,把形象思维提升为一种部分独立于检查之外的原始思维或言语。
B.下一个并宣告这种全部还原主义结束的重要阶段是自我独立性肯定的阶段。这要归功于哈特曼,他把自我设想为一整套摆脱了性冲突的适应。在拉帕波特看来,思维就成为可以使人远离冲突范围只去关心认识上的收获的一个机制系统。任何精神工作都不再是升华或防卫机制了,与自我有关的真正发生也有了。但是我们着重的是指出各种倾向,而不单是描述事实情况,所以重要的问题在于辨别这扇向着发生建构主义和结构主义敞开的大门是否将沿着情感本身(性欲的一些阶段)的方向被跨越,或是在当代心理分析中还存着两种启发,一种是与性生活有关并忠实于弗洛伊德的同一化还原主义,另一种与自我和有意识的思维有关并让位于建构主义和结构主义。
实际上,在当代分析运动中人们可以区别出六种不同倾向。谈谈这些倾向是有益处的,因为学说的分歧对于心理学解释的复杂性,对于即使与今天最为普遍的倾向相一致的建构结构主义在它贯彻到一切领域时所遇到的困难,都是相当富于启发性的。
C.(1)第一种倾向在某些方面是倒退的,并且还加强了弗洛伊德学说的还原主义特点:这就是梅拉尼·克兰学派的倾向。这一学派把作为欲望的近乎幻觉之实现的表象,以回忆-图象形式表现的记忆和各种弗洛伊德情结都提高到比人们所想象的还要高的程度。但是在与克兰这一学派不相干的学者们看来,婴儿岂不是奇怪地变成可以与非心理分析的儿童心理学经常揭露的、同胚胎学中预成论的产品相似的“微型成人”同日而语了吗?
(2)第二个倾向,像下面的另一些倾向一样,其倡导者不再满足以临床观察(或象弗洛伊德本人所做的那样,以在治疗中的成人所勾起的童年回忆)为基础重构发展的各阶段,而是致力于纯粹的实验。这在心理分析中还是新鲜事,如克里斯、斯皮兹、沃尔夫、贝恩代克、古安-德卡里等人。其主导思想是,发展就是与自我有关的真正建构,同时在性欲表现的各阶段与自我形成的这些阶段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譬如,在婴儿的发展中,人们可以区分出:第一阶段,在这期间,他以自己为中心,但对自我与他人和物体还作不出任何区分,因为环境只有通过主体活动才能被认识到。第二阶段,期望的反应和某些受优惠的知觉(微笑)开始在自身的活动和“中间物体”,如“微笑的人脸”(斯皮兹)之间引入一个界限,但是不稳定的界线。最后,第三个阶段标志着主体与客体的稳定区分,由此产生对自我的意识和“对真正性欲对象的精力贯注”,换言之,在母亲身上确定“客体的”姻亲关系,等等。
然而,在对九十名婴儿所做的精确实验中,古安-德卡里又采用了我们有关对恒常物体认知形成的成果(在屏幕后面寻找在知觉上已经消失的物体,这根本不是天赋的)。通过这些实验,德卡里已经能够证明我们提出的各阶段与先是前客体的、而后是客体的情感的各阶段之间有相对良好的相关性(只是相对的,因为如果认知阶段被肯定是沿着一个恒常顺序进行的话,那么“性欲”阶段就不那样有序列性,而且带有反复)。我们因此走上了建构主义道路。
可是,很快就显示出,具有真实新东西的阶段正是自我阶段,至于精力贯注则被认为仅仅是移动的,从一个对象移向另一个对象。换言之,一个新的感觉并不是新的,因为可能是价值的重新制定,等等。感觉之所以新只是因为它的对象新,而且仅仅是“在先前阶段中处于萌芽状态的各种要素的开放”(古安)。
(3)真正的建构主义倒是出现在第三个倾向,即“文化主义心理分析”倾向。但是,所说的建构是社会心理学的,而不再是被设想为普遍的、即一切社会的一切个人所共有的精神发展。的确,最大的新东西,“性欲”,作为当时所确定的那种意义上的普遍本性,不再是解释一切的唯一原则,这一切不仅包括自我及认知功能,因为它们自哈特曼以来都已经成为“独立的”了,甚至还包括在其个别阶段中的情感。在这方面,一些心理分析学家,如弗鲁姆、豪内、卡尔蒂那、格洛浮,以及一些人类学家如贝那蒂克特和米德都指出,弗洛伊德所说的情结,特别是俄狄普斯(恋母)情结,因而还有性欲的各表现阶段,并不在社会的一切形式中都能找到,因此它们是文化的也是心理的产物。这一点对于第五节中讨论过的社会-心理相互作用的研究来说是一项有重大价值的贡献。
(4)如果文化主义求助于社会人类学以解释直至那时都被认为属于唯一性本能的事实,那么包尔比则相反,他转向动物生态学及其有关先天征象的理论(IRM=innate
releasing
mechanisms,先天释放机制)。他的比较很合理,如果人们想一想脸部的征象等等的话。但它尤其对实验是一个极有益的刺激,如果人们回想起荣格曾经建立一整套有关被认为是遗传的“原始型”的理论的话,当时在这样一个假设前提里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就是区分什么是“一般的”(也就是保证汇合一致的相同的恒常形成)和什么是遗传的。
(5)埃列克森的立场很特殊并且处于上述各立场的中间地位。但他给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引进了一个在阿得勒的著述中(著名的“自卑感”和指导某些职业的过度补偿等概念都来自阿得勒)也曾发挥过的重要概念:这就是这一假设,即我们为了适应当前的需要,不断地把过去视为现在,正如在行为和表象的连续中我们的现在依赖于我们的过去那样。在这方面,埃利可森对儿童游戏作了些有趣的观察,在游戏中,人们看到各种象征改动过去也延长过去。因此这一次我们的方向才是真正的心理建构主义方面,带有如在智力发展中的那些逐渐的和反馈的整合。
(6)最后要指出的是斯托克桥学派的著作。这些著作是受已故的拉帕波特的启发的,其方向显然是感情发展与认知发展的统一。一方面,拉帕波特曾于1960年发表了一篇有关“精力贯注”注意力的论文。文章中他以渊博的物理学和数学知识批判了认为精力贯注只是移动不定并在与这个或那个对象结合时投入其“电荷”的弗洛伊德能量论;他还把他对弗洛伊德主义的看法与我们自己的对感觉-运动觉图式的“给食”的观点作了有趣的比较。他的学生沃尔夫又采用了儿童的感觉-运动觉发展与“性欲”发展的这些比较。
总而言之,我们看到了一个最初完全是还原主义的学派在演进中分化出来的各种倾向,也看到对感情与认知领域、个人与社会领域、同时部分地对精神与生物领域之间相互作用的逐渐意识如何引向建构主义的道路,而建构主义是从整体上去理解发展所必须的。
七、行为的特殊性与记忆的结构
心理学在寻求机体与社会之间的专门领域时,研究能使具有实证思想的人们感到满足的行为,因为他们不相信反省,更不相信只能用间接方式重建的无意识。我们在第一节谈到那些拒绝一切“解释”的实证主义倾向时已经谈到过行为。但对行为的分析可以有不同的立场,尤其还有美国的种种有关学习的重大理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胡尔理论和托尔曼理论。同斯金纳的观点相反,他们想使自己的理论成为解释性的,同时又拒绝采用有机论者的推断,认为这些推断要么为时过早,要么超越心理学的范围,如巴甫洛夫的反射学说就是这样。
然而,有趣的是,人们一旦放弃了还原主义的考虑以便在行为中达到心理现象的特殊性时,人们便走向了建构主义。也就是说,在设法解释新行为是如何形成时,人们在新行为不包含在先前的行为之中或由先前的行为预先形成的情况下,终于要引用部分是内生的建构。还有,一旦采用了这种建构主义态度,人们就迟早不得不求助于结构主义,也就是说求助于同原子论型的解释相对立的、带有自动调节或算子的整体形式的这种假设。
A.在这方面,从胡尔理论到托尔曼的理论过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胡尔的前提显然是经验主义的,当然不是斯金纳实证主义意义上的经验主义,因为胡尔不怕刺激S与反应R之间的中间变元,尽管承认它们是推论出来的。但是,他的意思是,获得行为的新东西完全来自经验的材料,因此来自于由环境提供的,其SR结合构成某种“功能复制品”的联系。但这些SR结合并不是以一种简单的相加方式积累起来的,因为形成的是一些胡尔称为“习惯的等级族”的结构整体,即一个已经形成的、为自身的习惯能成为一个更广泛的习惯的环节,也就是为一个新目的服务的手段,或者是一条最终构成一个新整体的锁链中的按顺序排列的一个环节。此外,主体的活动也没有完全被忽视,因为主体不仅重复他所获得的东西并按照反应R或刺激S的普遍化加以推广(胡尔已经预见到,刺激-反应组合的普遍化,但并没有加以运用),而且还分割和重新组合自己的反应,或促进它们接近目的(目的梯度)。但从原则上讲,主体学习的东西已经包含在客体之内,所以建构主义是最低水平的,因为它只是“复制品”的建构。
相反,托尔曼却给我们带来了两个显著的新东西。一方面,环境不再被视为由主体学习去逐个“复制”的一些独立片断所组成的一个整体。它一下子被主体组织成托尔曼称为“记号-格式塔”的有意义整体。记号-格式塔这个词本身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有“格式塔”,就是说,比如从空间组织和要通过的路线的观点来看(在有关学习的这些理论中,很长时间以来主体一直是驯化的白鼠,尽管它是已经失去啮齿行为本质的相当蜕退的动物),有结构成的整体;但也有意义,这就超出了联想主义并表明所知觉到的特征不仅结合到主体的可能动作之中,而且还与之同化。另一方面,托尔曼在学习中引用主体的基本活动,即连续的预测(期望)。预测当然是先前同化的结果,但却表明积极的和经常的普遍化,而且不局限于把同一反应用于相似的刺激,或相近的反应用于同一刺激。
从解释的观点来看,这些有关初级学习的理论除了以上已经探讨过的(第二节,C),胡尔和费彻那所研究的逻辑形式化之外,还导致了三种研究,这些研究因其普遍和现实意义值得在此一提。首先,布鲁斯和莫斯泰勒提供了学习的一个概率图式:已知以某种参数为标志的某种情况,人们在认识某些规律的前提下,就可以从中推论出,某种反应根据某种可计算的概率必将产生。这还只是以计算方式对事实状态和观察到的规律的翻译,还必须说明这些概率的原因。在这方面,哈罗提出了一个重要看法,他把对一个特定反应的学习同他称为“学会学习”的一般行为区分开来。而这确实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内在逻辑推动主体把外在材料同化到他的模式论之中,同时又使他的模式论适应于外在材料的多样性,人们就看不出新东西从何而出,而且只要人们不懂得对新情况是如何适应的,那么说什么满足需要或削减需要就只能是目的论的解释。第三,在一篇对学习理论的整体研究中,阿波斯苔尔恰恰注意到哈罗的这个“Learning
sets(学习集合)”概念,他得出了一种学习的代数,其基本算子引起了主体的结构性活动这一问题。
B.事实上,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先决问题,而人们正是这时开始认识到它是相当基本的问题,因为过去研究的对象不是正处于生长期的儿童,而是白鼠这一退化的动物,所以人们很少想到它的重要性,这个问题是:学习是构成初级现象并解释精神发展的呢,还是发展服从于它自身的规律,而学习在个别和非常限定的情况下只构成发展的一个多少是人为的分割部分(而这在一生中任何年龄都是如此,因为至少在职业方面,发展一直持续到衰老)?大多数有关学习的理论暗含的公设自然与前一种说法相符,而这与全部当代生物学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当代生物学把现象型反应看作是基因型或基因联合的“反应常模”的结果,基因型或基因联合的组织作用还与环境影响经常有相互作用)。相反,后一种说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深刻地改变着问题的已知数。
如果发展确实先于学习并支配学习,这丝毫不意味着有天生的认识,或不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认识,而是意味着一切学习,除包含外在材料S和可观察到的反应R之外,还包含着一整套动态协调,其逐渐平衡构成一个事实上表示一种逻辑或代数的基本因素。
因此,日内瓦国际发生认识论研究中心给自己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什么是对逻辑结构的古典的或专门的学习方式?二、一切学习,甚至对偶然的或任意的材料的学习,是否都要求逻辑?在这两点上,在那些运算结构处于不同阶段的儿童身上所做的实验结果已是相当清楚了。首先,对逻辑结构的学习(分类的包含等等)并不从外在的加强(根据结果而言的成功或失败)——这是唯一被胡尔常常引用的因素——开始。而是建立在对先决的逻辑或逻辑结构的推广与区分之上的:比方说,当人们发现到一切A都是B,但一切B并非都是A时,那么,B就比A多(包含的量化)。这种发现并非在给予回答之后简单地数一下B和A获得的。但如果人们从非分离的两类C和D的交点出发,理解就会容易一些,因为有些物体“同时”既是C又是D这个事实导致人们承认A<B来自AB<B。
当前,把学习从属于发展的这个假设启发了一系列有关保存概念的获得等的研究工作。这项工作是在英海尔德、辛克莱和博维特,以及在蒙特利尔的洛朗多和皮纳尔的领导下进行的。方法是把发展分析视为决定性的因素当作学习因素来研究,尤其是由一个运算结构过渡到另一个运算结构(或过渡到同一结构,但由于内容不同而有差距)时。这样一种假设或许应该在行为的各个层次(感觉运动的、符号学的或表象的等等)分别进行验证。但它的价值很可能是普遍性的,因为人们经常可以在感觉运动性的学习中注意到其完整倾向依赖于发展阶段的某些组织“形式”的作用(例如,一个学骑三轮脚踏车的三岁儿童可以在学会蹬满整圈之前使他的双腿作半圈的摆幅运动)。
至于学习的逻辑——以上所引的阿波斯苔尔的著述就是有关
这一课题的研究之一——马塔隆曾经能够证明,即使在偶然的学习中,选择也不仅取决于所观察到的结果,它同样也取决于主体连续动作的组织,因此策略含有一种在每一情况下都取决于主体的运算水平的逻辑。
显而易见,这些解释必然这样走向建构主义,因为不断要制定新的而且是结构主义的协调,因为这些协调采取的方式是运算逻辑的形式。研究一下古典的学习理论以何种代价才能同这些新倾向协调是很有意思的。胡尔的一个门徒,贝尔利纳,在一篇有趣的论文中,在他证明学习一个顺序系列要有一个“计算器”,即一个先决的顺序结构作为前提——这与先前的解释完全是一条线路——之后,对此有所说明。他曾经指出,要阐明刚才所指意义上的运算结构,必需引进下列三个附加物,其中后两个对胡尔的概念化有相当大的改变;(1)被胡尔所预见但未被他运用的刺激——反应的普遍化;(2)在复制——反应之外还有改变性的反应,这就等于我们的“运算”;(3)以一致性、非矛盾等因素或惊讶等因素为形式的内在加强,这就等于逻辑平衡的概念。
C.学习的问题构成生物学和心理学共同研究的一个领域,而学习逻辑的介入与生物学精神毫无相反之处,如果把这一逻辑设想为在没有导致通常称为自然逻辑的那些精神和反射的内在化之前,对动作的总协调、自动调节和自动修正的话。
但学习涉及到另一个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都感兴趣的问题,这就是对“学到”的东西的记忆或保存问题。生物学家所说的记忆,意义非常广泛,可以一直上升到免疫。当一个细菌受到抗原素打击时,它产生一种使它免疫的抗体,这时,或者是一种带有淘汰等等的遗传变异,如果人们不称之为记忆的话,或者是获得的反应(通过抗原结构中某种铸模),在这一假设之下,它们的保存可以被称为“记忆”。
在当前研究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区别三大类记忆,或者更确切地说,必须赋予记忆这一词三种不同意义,于是重要问题之一便是它们之间的关系。(1)首先是我们可以称之为“生物学家所说的记忆”,它是在个人一生中对一切习得的东西的保存,而不仅限于在行为(条件作用、习惯、智力等)这个层次所习得的东西的保存。(2)第二是只与行为相关的记忆,但这既关系到感觉运动性模式,如一个习惯模式(因此是作为动力性重复的习惯本身)的保存,甚至对“运算”(同一、系列等)模式的保存,也关系到以认识等为标志的本义的“回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心理记忆”。(3)最后是可以称为“狭义的心理记忆”的那些带有对过去显明参照的行为,其可观察的材料尤其是:(a)对眼前一个物体的认识或知觉,但作为以前已经被知觉到的物体来认识或知觉,和(b)通过图像-记忆对一个非眼前的,但作为过去已被认识而再现(通过精神图像、语言叙述等)的物体或事件的回想。
如上所述,不同程度地按照上述三种意义去理解的对过去的保存(非遗传性的),事实上提出了两个非常不同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与心理学家有关,只有第一个与生物学家有关,但第二个事实上却紧密依附于第一个。这第一个问题可以称之为对模式的保存问题,也就是说,对可重复,可应用于重新发生的情况,甚至面对新的、但在某些方面与先前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可推广的整个有组织的反应总体的保存问题。第二个问题只涉及“狭义的心理记忆”,它是记忆——图像的保存问题。对此人们可以观察到记忆——图像的固定和回想或追忆,但所知甚少。所以有些学者如雅内曾认为回想实际上是历史学家那种方式的重建(“叙述行为”),而另外一些学者如弗洛伊德则认为一切记忆在保持时期都是储存在“无意识”之中的。
然而,在这两个问题中,第一个是独立于第二个的,而第二个则在很多情况下,很可能总是与第一个有关的。关于这两点的第一点,我们再说一遍,一个模式就是按照一种普遍化(既使情况相同)而重复的一处活动的表达,一个记忆在于在实际中或在思想中重新找到一个特殊的物体或事件。因此记忆的保存提出一个特殊问题,而模式的保存则与模式的存在本身是同一回事。同时,保存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模式的运转,它由自动保存或自动调节来延续,并不需要在特殊的记忆中被承认或追忆才延续。一个动作性习惯固有的动作,如下楼梯的动作,就是这样通过动作的组织本身被保存下来的。一个共同的智力模式,一个三段论或蕴涵也是这样,不需要在每一推理需要时通过特别记忆来回想才重新得到应用。
这当然不是说模式的存在就没有问题,但那是些形式和组织问题,而且只要问题能够解决,就没有单独的有关模式保存的问题,除非再次引用曾经主导这一形式的反馈或调节,因为模式的每一运转都激活模式的组织。所以说没有模式的记忆,因为对一个模式的记忆就是这一模式本身。当生物学家按我们以上区分的三种意义中的第一种使用“记忆”这个词时,他们实际上提出的是有关习得物组织的一个大问题。同时在谈到非遗传性信息的保存时,他们使我们有希望发现,但在现象型的领域内,同遗传性信息编码组织机同的组织(由此产生对这一假设的兴趣,即RNA的完整性对这一获得性信息的保存是必需的)。
因此,从心理学观点来看,习惯模式和智力模式的保存问题与它们的组成问题是一个问题,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学习时已经谈过了。相反,“狭义的心理记忆”问题包含着一系列困难,而且这个问题当前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首先应该指出,认识记忆(上述定义的)和回想记忆在层次上有很大差别:第一种记忆从无脊椎动物,甚至低等动物身上就能观察到(因为条件作用的前提是对刺激的认识),而第二种记忆似乎与符号功能(作为表现性象征的心理图像,以及语言)相联系。因此,人只有一岁半到二岁以后,还有在类人猿那里,才有这种记忆的可能。但在这两个极端层次——人们一般只考察这两个层次——之间,日内瓦的研究者们曾经强调在儿童身上有一种中间形式:复原记忆,即用同样的材料重新构成一个轮廓,这包含着某种对记号的复认,但同时也构成一种回想,只不过是以动作而不是以记忆-图像表现出来的。这种复原记忆在模仿本身中得到了最简单的表达,因此可以认为至少从鸟类开始(很可能还有蜜蜂)就是以这种形式出现的。
至于记忆是如何保存的问题,这方面很可能总有某种复原的成分(至少在事件的先后顺序上)。这一点,尤其是一直到验证前被主体当作真的那些假记忆和认识到的那些一般总朝向最大可能性的证据的不准确性就是明证。但彭弗尔德在一些惊人的实验中已经能够证明,用电刺激颞叶可以恢复记忆,这就证实了某种保存,而且与假定的复原部分并不矛盾。
事实上,记忆(狭义的)的低级形式总是同模式的某种保存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习惯与感觉运动性智力不断包含着对有意义标记的认识,这时认识的记忆显然与模式相联,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它构成模式的形象的或可知觉的一面。复原记忆则与动作结合在一起,这就重新对某些模式显示出意义。至于处于以表象或思维为特征的高层次的回想记忆,它很大一部分是从动作模式中解放出来的,但我们可以寻思它是在什么程度上与智力模式联系在一起的。总而言之,记忆的情况同学习的情况一样,它使得可以区分出在这类研究中的正在生成的一部分倾向。一方面,对记忆的研究不能同对发展的研究分开,因为回想记忆没有任何先天的东西,它是和表象的条件——符号功能——结合在一起“建构”的。有许多心理分析学家确实把这一记忆的位置提早了许多,但这是一种未被大多数儿童心理学家所采纳的意见,而且某些专家认为,我们之所以对我们的出身和第一岁没有任何记忆,这主要不是压抑而是因为那时还不存在任何能够固定记忆-图像的表象工具。另一方面,也不能把狭义的记忆问题同模式的保存问题分开。
八、心理发生结构主义(动物与儿童)与有关智力的理论
很可能心理学的未来主要要靠比较法和心理发生方法,因为只有参与动物和儿童行为的形成和行为机制的形成(在期待研究植物的前知觉与运动之前),才能理解成人行为的性质及其机制。但人们用了很长时间来理解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普遍倾向的东西,因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儿童看作只学习在一个完全有组织的外在世界里事无记忆下的东西,尤其是成人教给他们的东西。然而,儿童给我们上的两大课是:一、世界只是在构造物体、空间、时间、因果关系,同时又构成一种逻辑的一步一步地重新创造了它的组织这种条件下,才是有组织的;二、人们也只有重新构造老师的思想,才能从老师那里学到一点东西,如果没有这一重新构造,思想既不会固定在智力里,也不会固定在记忆里(就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这两者密切相关)。总之,儿童心理学告诉我们,发展是天赋观念论和经验主义之外的实际建构,而且是一种结构的建构,不是孤立的习得物的相加性积累。
A.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动物生态学或动物心理学的演变经历了与儿童心理学非常类似的阶段,但这对前者或者后者都未产生任何直接影响,因为动物生态学主要是动物学家的事情。动物心理学经历了一段孤立的观察之后,按照联想主义启发的严格规则(学习理论)进入实验室,然后产生了所谓“客观主义”学派,其客观性在于把研究重新置于自然本身之中,也就是说置于机体X环境的不可分离的复杂体之中,但以系统的方式进行分析。由此重新发现了本能,但带来了大量新事实,说明了本能的复杂性。最后,继这种自然的动物生态学的创建者一代而来的是新的一代,他们不相信纯粹的天赋性,并通过强调结构的建构,而不是单纯的预先形成概念,在先天性和练习的复合体中去寻求解释。
然而,儿童心理学也经历了几乎相同的阶段。在孤立观察阶段,因此也可以说传记阶段之后,人们对儿童进行各种各样标准测验,主要是为了取得有关发展机制本身的看法,而不是概念。在这之后特别是产生了临床研究,它把儿童重新置于其生命与活动的背景之中。在这里也是一样,人们尤其强调的首先是神经系统的内在成熟因素(吉塞尔和瓦隆),然后自然是动物所无的、以延续的教育遗传形式出现的一般社会因素。最后人们强调的是,同时超越成人的机体因素与动作的结构的建构本身。
再就动物生态学而言,但不上溯到它的最初阶段,应该强调的是劳伦兹和廷伯根的客观主义所引进的一个中心思想:这就是与对外在刺激的任何“反应”有所区别的机体自发活动的概念。这种自发活动,阿德里昂早已证明了它的存在,而且一直到新生婴儿身上都能找到明确的等同物。另外,人们(高黑尔、格拉汉、布朗)早以把反射设想为从总的节奏运动开始分化的产物,但客观主义至少证明了其中某些运动的自发特征。
至于本能,客观主义提供了对人类心理学本身非常有启发性的分析,因为它使我们能更好地判断智力与有机生命的关系。倡导人廷伯根、劳伦兹和法国的格拉塞,都强调本能的基本特征是先天性,但并不因此而忽视环境的必要合作。本能行为首先以同机体激素变化相关的、引起欲望的倾向(求雌性,寻找筑巢的地方等等)为标志。然后开始实现阶段,但由遗传的“有意义标志”为指引:雄性的一个红斑点(在刺鱼身上)指引雌性,但却引起其他雄性与保卫地盘、巢窝相联的好斗性;看到物体可以有助于这个巢的建筑等等。需要指出的是,标记(IRM)并不总是按照一个恒常顺序激起动作,但在这一层次人们已经观察到某种与外界情况相联的适应灵活性。例如,格拉赛曾把白蚁的“stigmergies”或标记描述成一个物质球,它一旦大到某种程度,就开始变为柱子、天花板等。但白蚁巢的建造程度却是变化不定的,因为每一阶段的结果可能引起其他几个阶段,而不仅仅是一个。另一方面,本能实现的线路一旦大体上被IRM确定之后,随之而来的执行行为在各种不同实施中很快就不相同,这时就留有临时编作或后天习得等的暂时适应,而不再是遗传程序的固定展开了。
鉴于从某个阶段开始的这一新的部分适应与先天指引的混合,又由于现代生物学修改了有关现象型与遗传型关系的概念,新一代的动物生态学家在谈到先天性时极为谨慎,他们爱用“我们以前称为先天的东西”来表达先天性。勒尔曼等学者都曾强调从本能行为初始阶段开始的练习的可能性。这样,经验X成熟过程的相互作用似乎比古典著作所设想的更为密切。维奥德曾说过,洛伦兹的本能概念是一个事实上从未实现过的极限概念。
因此本能似乎包含三种要素:一是组织与调节作用——它是一切遗传的条件;二是或多或少是详细的遗传程序;三是每个个人后天习得的适应或调整。当高级灵长类动物和人的本能显露时,正是第二种要素的减弱或消失,但组织作用和适应性调整依然存在,它们构成智力的两个基本条件。努力同时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征服外在的物体,另一种是意识到和重建动作的组织或总协调的内在条件。
B.对儿童心理发生的研究尤其使我们可以进行分析的,正是智力结构的这种建构。目前许多国家按照不同倾向正在紧张地进行着这项研究。因此有必要谈谈其中几个最主要的倾向。
首先吉塞尔和瓦隆强调神经成熟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因素,人们在最初的感觉运动层次上就能看到它的效果(例如,在使视觉与攫握的成为可能的锥体束的髓磷脂化中)。但越向前发展,神经成熟(至少延续到15-16岁)就越局限于开放一些可能性,但不作程序上的确定,而可能性只有在其他因素的参与下才导致种种现实。瓦隆尤其强调姿势或加强系统成熟的作用。这种系统尽管和瓦隆视为一种积极因素的感情作用有密切关系,却为思维的图像方面(图像等)作准备。
那些持有精神生活可以还原为机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混合体这一明确的或暗含的思想的学者们时常依据的第二个基本因素是周围社会的作用:瓦隆,古老的维也纳的学派(比勒),特别是当今具有维高茨基传统的苏联心理学家们在提供有关的许多重要事实方面都作出了贡献。但另一方面,人们曾指出同样有意义的两点。第一点是儿童只在能同化成人影响的范围内,对成人的影响有感觉。布鲁纳确实认为,原则上,人们可以教给任何年龄的儿童任何东西,但在一次有关这一主题的讨论会上,一个反驳者询问他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教会一个既非物理学家又非数学家的邻居懂得相对论。当他回答说要“三至五年”时,反驳者说:“我同意,但如果从婴儿开始,或许还需要多一二年的时间;即使不算这些,三四年的时间又把我们带回到阶段的问题上了”(阶段的连续可以加快,但不能取消)。
第二点是,除了成人对儿童的社会化之外,还有儿童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是逐步发展的。尽管过去有关儿童语言的自我中心论述没有赢得各方面的赞同,思想必须非中心化这个概念则依然存在,因为它在社会关系方面(共同行动、集体游戏等),在思维结构方面都是可以检验的。
第三个通常引用的因素是实验在智力发展中的作用。这个作用是不可缺的,也是被大家所承认的,但应该加以一种必要的区分。的确,一方面有可以称之为广义的物理实验,也就是加作用于物体,用抽象方法从物体本身(颜色、重量等)获取有关物体知识的这种实验。这是人们通常想的也是经验主义唯一重视的实验。但另一方面还有在推理操作出现之前起着重要作用的可称为逻辑数学的实验:它也是加作用于物体,但不是从物体本身而是从这些动作本身中获取认识。比如,当儿童调换物体的顺序,重新计数以验证可换性时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这时顺序和计数都出自动作本身。有人对这一区别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比方说,顺序和数字都是在物体之中的;然而问题在于弄清楚谁把它们放在物体之中的,是主体的动作呢,还是物体的物理性质本身?
无论是这一区别,还是对在语言之前构成的、因而独立于语言之外的感觉运动性智力的直接研究,都使人们认为智力的、尤其是逻辑-数学的运算产生于动作(譬如集合),并由内在化的动作(加法)所构成。这些内在化的动作因为表达了最一般的协调(集合联系并不仅适用于物体,也适用于几乎一切动作的协调),所以成为可逆性的(与加法相对应的是它的反面,即减法)。但对运算的研究尤其表明运算从不以孤立状态出现,而总是彼此密切联结形成总的系统,其表现为分类、系列、数字串、一一对应或一多对应序列、钜陈序列等等。从逻辑的观点来看,这些总体属于“群”、“网”(格)、“体”、“环”等众所周知的结构,同时心理分析表明这些结构事实上是“自然的”,也就是说它们是运算本身自发地构成的,而且是从各种不同“群”的较基本的结构出发的。
因此,除了人们通常用以解释发展的那些成熟过程、社会生活或实验等因素之外,还必须考虑动作的协调这一因素。这个因素是非先天性的,但却在动作的功能性展开本身的过程中得到确定,它可被称之为平衡因素。它并不是格式塔意义上的一种力量平衡,而是生物学和控制论意义上的一种自动调节,也就是表明智力同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关于有机生命所特有的各种生理常数稳定性的东西之间本质上联系的一种因素。此外,这种意义上的平衡是建立在主体对外在变化的积极补偿之上,这就导致了对可逆性的因果解释,而可逆性如果没有这些,就只能构成运算的一种纯逻辑性的特征。
这一平衡因素还解释了在结构的建构中所观察到的各阶段的顺序特征,同时也提供了各阶段连续的概率解释:某一阶段S在发展初期并不是最可能的,但一旦在S-I阶段达到了平衡,它就“变成”最可能的了。因为,一方面,在S-I中所获得的东西对于S的建构来说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所达到的平衡只涉及一个限定部分,因此是不完全的,并为新的不平衡,即解释S-I过渡到S的新的不平衡提供了机会。
C.就有关智力的理论而言,以上这些看法似乎导致某些不难意识到的结论。第一,智力远比主体意识到的各方面要丰富,因为意识只认识智力的外在结果,除非通过系统的和回溯的思考工作,逻辑与数学使结构形式化。这些结构的自然根源早已包含在现实的智力之中,但逻辑和数学一般不考虑它们的根源。至于一般的主体,也只是在智力的成绩上认识这种智力,因为他看不到运算结构,就象他也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尤其是自己的机体所特有的几乎一切机制一样。因此结构的存在要由观察者来发现来分析,但主体并不知道它们是结构,他只认出自己所运用的、结构的特殊运算(而且还不是全部运算,因为他不断地无意识地运用“结合性”和“分配性”,而可换性也常常是这种情况)。
因此,结构主义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被人们接受,而且还是作为一种其可能结果远没有全部达到的倾向,这是不足为怪的。智力的联想主义理论仍然是原子论的,摸索论试图通过多少是偶然的试验和根据结果事后对试验的选择来解释一切,就如同本世纪生物学在发现调节系统之前所作的那样。德国的思维心理学直接采用某些逻辑定律,但它没有看到在逻辑-数学和心理学双重观点上的整体结构问题。斯波尔曼的“精神发生”(《noogenese》)阐明了某些运算(关系和“相关”或双重关系的推论),但没有看到结构。格式塔心理学发现了结构,但试图把一切结构统统归并成一个标志着知觉和低级认识功能特征的、并不适用于智力的唯一类型。要揭示智力结构的特殊性,就必需有发生心理学的研究并对儿童和少年所经历的各种前运算和运算阶段有所阐明。
但这种结构主义只构成心理发生分析所提供的两种服务之一。另一种服务与建构主义有关,但也并非不重要。智力的运算结构不是先天的,而是在最优越的社会环境里,在生命的前十五年中,艰苦地发展起来的。如果说运算结构不是在神经系统里预先形成的话,那么它们也不是在只需发现它们的物质世界中形成的。因此它们是一种按阶段进行的实在建构,在每一阶段上,首先要重新建构在前一阶段获得的结果,然后加以扩大,进行新的建构。神经结构充当感觉运动性智力的工具,但后者建构一系列新结构(恒常客体、移动群、实践智力模式,等等);思维运算以运算所由生的感觉运动性动作作为依据,但以表象和概念重新建构在大大扩展最初的一系列结构之前所实际获得的东西;反射和抽象的思维把具体领域置于假设的和命题或形式的演绎领域,重新结构最初的心理运算。而在创造着的成人身上,这种不断的建构活动无限地持续着,正如各种思想形式,特别是科技思想形式所表明的那样。
九、抽象模式
在按照当代心理学的主要倾向所提供的解释类型(或它们拒绝采用的类型,如实证主义的情况:第2节)研究了这些倾向之后,现在该做一个阐明以上所说一切的相当基本的评价了。但让我们以从前面所看到的当中吸取教益作为开始吧。
我们不想过分地去推论,但我们可以说,所列举的一切运动在各种各样名称之下,在这一时刻或那一时刻都不得不部分地采用建构和结构思想。在过去,人们经常遇到一些解释方式,这些方式承认发生但不承认结构(如联想主义),或承认结构但不承认发生(如思维心理学)。但或早或晚,每一运动都遇到了这两种要求。斯金纳是不要理论的。他在输入与输出的安排中,也设法使其鸽子的活动达到最大限度并看它们建造工具结构。不坚固的结构吗?很可能,但这已经再不是简单的联想了。有机论者、物理论者、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专家、“行为论”专家、发生心理学家,他们或多或少都明确地、以极不相同的形式寻求建构和结构。
然而,现在需要强调的一个新事实是,几年以来,被以上提到的几乎一切学派所引用的各种不同的具体模式中或早或晚都以数学、控制论、逻辑等性质的抽象模式来表达,这就总的来说加强了走向结构主义的倾向。我们在讨论有机论(第三节)时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如条件反射,这个最初本质上是联想主义的具体模式,后来变成一个同时包含网的代数结构,或然性顺序以及同邻近系统有联系的“从属偶然网络”了。格式塔论的物理主义自然变成了场的方程式,但也被列文及其继承者延伸成为一种主观性强于数学性的拓朴学和向量模式。社会心理学以各种各样的代数-概率模式或图形等来表示小群体的结构。心理分析也有一位抽象理论家,即拉帕波特,他肯定会(如果他不是过早地被夺去生命的话)沿着更加精巧的唯能论这个方向(而他在恒常的精力贯注方面已经参照了达朗贝尔定理继续他的研究工作。有关学习的理论导致了一些或然性的和代数的设想,而智力的发生心理学研究自然应用了普通代数和逻辑学。
但是,显而易见,心理学在这些不同章节里所运用的结构是因领域的不同而不同的。这种差异倒是充满着希望的,因为在尊重差异和从这一结构可能过渡到另一结构的情况下,迟早会有结构的协调问题发生。然而,从这样一个变化与互反性的系统中很可能产生出今天只是作为理想的心理学的基本统一。
A.抽象模式就这样成为心理学一切领域中多少是常用的模式。为了从单纯心理学的观点来加以研究,人们出版了专门性杂志,还经常举行讨论会。因此人们不免要问,这一倾向从何而来,特别是它将把心理学的一般解释方式引向何方,在心理学对它所发现的事实的反应方面,这些解释方式构成这门科学的精华。
在其根源方面,抽象模式首先只是产生于对规律的精确陈述所作的一种能达到数量和质量上精确性的努力:费彻纳的对数规律或胡尔最初的一些学习规律只是处于这种抽象的第一阶段。一旦有许多规律要协调,就需要有一个总的演绎。胡尔随后在其形式化的系统中所达到的正是这个层次。但是尽管人们时常滥用模式这个名词,直至把心理学运用的全部推理都包括进去,可是只有当它有一个比所研究的实验领域里所考察的规律更加普遍的框框和一个不仅能列出公式和提供预测的可能性,而且还能在模式的运算变化与需要解释的现象的实际变化相一致的情况下提供一种解释源泉的框框时,这一名词才获得其充分意义。比方说,韦伯-费彻纳法则的一个概率性模式就是解释性的,如果一个其连续可能性只能成倍增长的记录机制(相遇等)与主体评价的相加系列相符合的话。
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讲抽象模式呢?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和需要解释的具体机制合而为一吗?而且在心理学解释的一切可能方面(有机论、社会相互作用、行为的连贯等等),人们永远只遇到一些非常具体的因素,似乎只要把这些因素列成方程式便能达到所寻求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在实际中,人们不断遇到要在各种各样中间变量中作出选择的必要性——实际上是作出结论;同时也因为在人们可能需要一个相当确切的假设性解释以指导继续研究时,由于缺乏数据,使这一选择变得困难或不可能。这时,抽象模式的巨大优点就是能从假设采用的观点中抽取充分的必要条件,并能以相当普遍的形式把条件表达出来,而且因为是抽象的,所以能适用于许多不同的具体实现。换言之,抽象模式不是与心理学所需要的、心理学继续研究中仍将建构的具体模式毫无关系,它只不过覆盖了许多可能的具体模式,因而在因为形式化不得当甚至表达不得当而过于一般的假设与经过分析随后能成立的并能经受实验检验的特殊假设这二者之间构成必要的中介。
B.此外,在抽象模式实际运用方面,以及现在应该从心理学一般倾向的观点给予抽象模式的解释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确定抽象模式对所研究的现实的客观的、也可以说是本体论的适应程度问题。当然,对注重可观察之物的实证主义来说,抽象模式达不到“实在”,因为“实在”在可观察之物之外便失去意义。因此,跟一切逻辑-数学结构一样,抽象模式只构成一种方便的语言,其方便性表现在从主体的观点来看的简单性和它具有导致预见性的能力。但这时预见的成功与模式运用的实验规律有关,而并非由于模型可能有的表达一种根本达不到的隐蔽实在的属性这种能力。相反,对于那些相信有一种超越可观察之物的实在和有因果解释之可能性的人们来说,抽象模式只有在提供能说明可观察之物的、有关实际的但仍然是隐蔽的过程的看法,并因此有利于解释时,才有意义。然而,在这一意义上的解释性模式之外,还可以从这第二个观点,设想一些仅仅有利于简便的和习俗的表象的模式,但这是在没有找到好的模式之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临时表象具有启发价值并导致更为适当的模式。
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模式的这个真实率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性的认识论问题,而且还确实起着实际作用,这就是“正常的”或高斯的分配曲线这个极为简单的例子。不久以前(至多一二代人),心理学家还依然从智力或能力如同身材那样“正常地”分配于所有同质的人群这一先验概念出发。这是一种实在论观点,丝毫不是唯名论观点,但不知不觉中,习俗主义进行了报复。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客观的计量单位(见第一章第四节B,b),显然(心理学实验从来只提供顺序关系)人们不得不任意选择一个度量,于是人们总能设法看到事先设想的或期望的“正常”分配。然而,专为描述“可观察之物”的“方便语言”有所不足的最好证明,就是人们开始考虑在序数的可观察之物与部分是任意的尺度之下所发生的东西,以便确定“实际上”分配是否是正常的。人们作了许多有关度量的研究,可是布特在1963年却搜集了一些纯心理学的指数,趋向于证明在智力水平分配方面,曲线的低端看来要比另一端占据着更多的位置。
在能作为解释性的模式领域里(一条“正常”的曲线还包含着对它自身解释的寻求,这对它多少带有系统性的例外更是如此)。总的倾向自然不是停留在被认为是非常方便的图式,除非为了阐述的圆滑方便起见,而且由于第二节中所指出的理由,很快就有过渡到因果解释的趋势。
C.如果从这个观点来研究抽象模式的作用的话,人们就该看到这种作用始终在于促进结构主义,而且正是在人们力求模式同主体的精神生活或行为的实际机制相吻合的情况下促进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模式在原则上可能带有原子论的性质,如因子模式和某些随机模式。
因数分析产生于简单的计算方法:关联的关联或四分体差。它的目的最初只是阐明直接定性分析所漏掉的“因素”。但是谁都知道,首先,人们不总是立刻明白这样找到的“因素”与什么东西相符合,或意味着什么,如著名的G因素或“普遍的努力”因素曾先后被当作智力本身的表达或计算的赝象。其次,因素的意义部分取决于所选择的试验,这是相当清楚的,而如果人们比方说把空间因素归属于感知因素而不归属于数字因素,这可能是出于选择了更为象形的而不是运算的试验的结果。这倒并不取消事实的意义,但却表明事实是同预先分类连在一起的。因此,人们就试图建立“因素的等级”或包含总的分类并证实得到的结果的体系:这正是朝向某种结构主义的一个方向。
随机模式可以有各种各样。初看起来,它们出现在某些相当带有原子论的情况之中。但一旦人们想从行为的观点评价它们的意义时,人们就不得不致力于或然性的认识论研究,从先验概率、频率和主观概率这三种观点,尤其是从概率与先后的历史顺序(顺序检验、马克夫链条等)之间的关系这个观点致力于一种有关的认识论。因此很明显,一个随机模式一旦被置于它的普遍的理论背景之中,它就带有一系列超越分散的事实并含有某种结构主义(不管是有关知觉或条件作用等等)的立场。
在这一方面,从一般的概率论模式到属于决策论或信息论的更为专门的模式的过渡是不明显的。这些专门模式在运用的概念方面给自己的概率论基础增添了越来越结构化的层次,以把主体的反应系统化。比如,把一个信息模式应用于知觉时,人们就不得不确定,在相同要素或相同等价关系的重复导致有意义的对称,而不是象一个演说家不断重复同一内容那样导致简单的同语反复的“良好形式”时,将如何去看待“多余信息”。还有,把博奕论应用于感知恒定,必须在“超恒定”(参阅第4节B)的情况下,确定把错误颠倒成正面的以免有反面错误的那些“决策”事实上是如何进行的,这就引向一种通过主体的积极补偿,尤其是预先补偿的平衡化概念,而不是一种力量的平衡,而这就导致整整一个结构主义的设想。
至于“图表模式”,人们可以把它们作为在观察者本人思想中联系主体的连续反应的一个又简单又方便的工具来使用。但很显然,一旦以纽结和箭头标志的关系与主体自己建立的关系相一致时,模式就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从这第二观点来看,图表则描述一种人们尤其可以研究其开与关、内在平衡、向量规律等等的整体结构。
空间或几何模式导致两种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所描述的正是主体的空间本身,这自然导致高度的结构主义:鲁那伯格就是这样力图通过对平行“路”的知觉的研究以证明对平行性的直接印象并不伴有相应的对等距的估计,这就使他断定初级知觉空间具有黎曼特征,而非欧几里得特征(而且荣克黑尔也检验了这些事实本身的根据)。根据其它研究(中心场的异质空间等),初级知觉空间很可能是未分化的,既非欧几里得空间,也非黎曼空间,而正是这些以后的知觉活动把空间引往最经济的度量方向,也就是欧几里得的方向,因为它包含着大量的等值(尤其恰好是在平行的情况)。
在其他情况下,几何模式主要描述的不是主体的空间,而是主体在其中活动的并被认为部分决定主体反应的全部场空间。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列文的“拓扑学”例子,但很遗憾它把数学拓扑学和“真实”空间相当混乱地混合在一起,因为后者的性质不断地影响着前者的性质,以致在事实上解释很少是数学性的。尽管如此,它仍然导致一种杰出的心理结构主义。列文曾揭示出这种结构主义的因果面和空间面。
但是,当前最普遍的倾向自然是朝向导致调节的各种精神活动,尤其是在高级活动领域里的控制论模式或“模拟”模式。从格雷·沃特的有关条件作用的“乌龟”诺拉和罗森布拉特的“感觉子”(其理论还一直有争论)到阿什比的同态调节器和S·帕普特的“发生子”计划(如同儿童的发展那样,连续地分阶段地达到平衡的模式),今天存在着大量的在学习和智力的结构方面极富启发性的试验。
然而,一个控制论模式总是一个概率因素和代数或逻辑因素的复合体。因此,把逻辑运算本身作为模式来使用是很自然的,这也正是日内瓦学派有系统地所做的。它不是把模式当作从外部强加给思维(这就会成为德国的思维心理学倾向)的一个完全构造好的,因而是静态的理想,而是当作结构的等级,这种等级就能指导对建构和前后演变关系所作的心理学研究。这样一个模式的巨大优点是使人们对构成性运算进行分析,而不仅是对结果或成绩进行分析,如同其他模式经常所发生的情况那样。心理学家对这一方法往往提出异议说,这是逻辑主义,不再是纯粹的心理学了。然而,正如人们对一个实验主义者使用概率或任意一些代数函数的计算时不能指责他“搞数学”一样,人们也不能说他“搞逻辑”,如果他使用布尔代数或其他逻辑中所用的一般结构(顺序结构等)。逻辑学家的指责主要是“主体的逻辑”与逻辑本身或逻辑学家的逻辑毫不相干。但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不久就会遇到。
但是尽管本书这一节表现出坚定的乐观主义,虽然这种乐观主义部分属于希望而不是完全来自已经获得的胜利,重要的仍然是要意识到结构主义的可能限度,这种限度来自普遍心理学相对于差别心理学而言的局限性。然而,差别心理学这一心理学的最后分支提出的理论问题跟它在实用心理学方面应负责的问题,以及类型学的因子分析或各种试验(其成果还是相对的)都还没有顾得上的问题同样重要,尤其是其中之一的天才问题。因为如果说,科学或艺术等如何进行到创造的问题是普通心理学仍未解决的一个问题,那么要把握构成个人创造者的独特性的奥秘东西就更是一个大奥秘了。正是面对这些问题,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到结构主义的可能限度。尽管牛顿、巴赫和伦勃朗作为儿童可能经过了一些人们略见其可能结构的发展阶段,尽管他们的创作能够或将来能够用他们先是同化然后又大大超越了的新的结构组合去加以解释,对这些重新组织和这些超越的过程本身却很可能长时期内无法加以结构分析,这是因为它即使不算是一个本质上是个人的情况也是一个例外的情况的缘故。
十、心理学与其他科学的关系
我们已经谈过,而且也无法避而不谈,心理学同与它密切有关的学科——生物学与社会学——之间的关系。现在该谈谈它同与它关系稍远的科学,比如逻辑学、数学等等,或者和科学认识论本身的关系。至于心理学研究同社会学之外的其他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则将在第三章中讨论。
A.初看起来,在逻辑学这一形式的、推理的和规范的科学与心理学这一具体的、实验的和丝毫不是规范的科学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过有两种考虑使它们不得不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最初并非双方所期望的,但我们将看到最近的倾向迫使人们严肃地看待这两种考虑。第一种考虑可能显得是次要的:假如符号逻辑曾经能够被称为“无主体的逻辑”,那么就不存在无逻辑的主体,而且如同这些主体能够建造“自然数”(或正整数,因为负整数还包含在许多自发动作之中)那样,他们也去建构和运用传递性以及其他许多推理,三段论、分类和序列、对应和矩阵等等,他们还服从(或多或少有效地)一些规范,如同一性、非矛盾等等。因此,这种“自然的”逻辑给心理学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使他们不得不把它与形式逻辑,即逻辑学家的逻辑进行比较。至于逻辑学家则对这种比较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形式真理丝毫不以事实状态为依据(即使百分之百的主体接受这种或那种推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我们将看到,对这个问题现在人们正在重新考虑。
迫使人们进行比较的其他考虑并不来自作为技术的逻辑,而是来自它的认识论。当认识论逻辑学家对我们说逻辑只是一种言语(一种句法和一种纯化和普遍化的语义学)时,他们就涉及到心理学了。即使他们是柏拉图主义者,如初期的罗素,他们仍然涉及到心理学,因为有待研究的是活着的人如何达到永恒的理念的问题。为此罗素发明了一种专门精神功能,名为“领会”,它达到理念犹如“知觉”达到物体一样。因此,逻辑的认识论是以同心理学的比较为前提的。
此外,两个新事实又更新了这个问题并引导某些逻辑学家去对这些可能的关系作更有系统的研究。第一个事实是各种不同的、非常严密的逻辑增多了,但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世亲关系。逻辑增多的结果是,任何一种逻辑都不够丰富,都不足以“建立”整个逻辑。而且它们由于数量众多,又太不协调,也无法达到这一目的。于是逻辑学家不得不寻思怎样去建构逻辑,这就是向逻辑学家本身的心理学求援,向他们的建构历史求援。但在这种情况下,就象通常那样,历史必须有一种更为广泛的心理学研究,比方说,逻辑学家的逻辑是用何种抽象和建构方式建构起来的,从最直觉的一直过渡到最形式化的等等。这就不可能迟早不遇到智力心理学的中心问题,也就是主体在其活动过程中建构的运算结构问题。但这种运算结构不以主体的意识为中心,也不应该同标志着意识特征的、显然带有欺骗的直觉相混淆。
第二个事实后果更严重:这就是形式化的界线的发现。哥德尔定理阐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一种理论,不管它多么丰富,都不能用它本身的手段或者用它作为前提的那些理论的较弱手段来证明自己的不矛盾性:要做到这一项证明,必须求助于较“强”的手段,即建构一种更丰富的、包纳并超越前一理论的理论,并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对一个人的智力来说——这里所谓的智力是指搞科学的智力,而不是科学一旦搞成后把科学投射到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里的智力——演绎理论系统不再像一个建立在稳固的或至少是已完成的基础之上的、上部层层叠叠、每一层都带有决定性的金字塔了,而象是一种逐渐的建构,其中每一层次都带有空白,由下一层去填补,但条件是必须这样无限地继续下去。由此产生两个极为重大的结果。
第一是逻辑再也不能闭关自守了。它是形式化的科学,但现在形式化有了界线。于是出现在边界那边的现实似乎是一种直觉的现实,这就使人们想到也存在着一种边界“这边的东西”,这个东西逻辑或许应该加以形式化或公理化,它可能不是主体的有意识思维,而是主体的运算结构。这自然不是说逻辑就到此为止了,只是说它从这点出发(这正是亚里士多德运用三段论法所做的),然后按照它的想法把它的公理体系延伸出去。的确,从以上所述的应得出的第二个结果是逻辑结构主义不是静态的,而是建构性的。可是,这种无止境地填补不断出现在新层次的空白的逐渐建构,同智力本身的心理发展非常相似。智力的心理发展也有自己的结构建构。它的结构一个接一个地取得平衡,但总是依靠下一个结构来填补前一个的空白,以使其在更广泛的领域内重新达到平衡。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有许多青年逻辑学家对发展心理学感兴趣的缘故。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从中寻求形式的或逻辑的真理,而是为了更好地掌握逻辑的认识论。
B.数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属于同一性质,但更明亲密无间,这是由于数学家关心从初级水平开始的现代数学教育以及必须重视发展规律的缘故。
诚然,数学教育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人们对数学的看法,因而取决于对数学认识论的看法。如果说,一个数学家当然从来不去请教心理学家如何证明一个定理,换言之,即请他参领到自己的科学的技术本身之中,那么数学的“基础”问题则是另外一码事了。而且在这个认识论的领域里——但这个领域现在已成为数学问题本身的一部分——数学家们一直分为三派,而实际上只是两派:把数学建立在逻辑之上的数学家(人们还可以把柏拉图主义者加入在内,因为他们的永恒本质包括作为初级层次的逻辑)和求助于运算活动或主体活动的数学家,如彭加勒、昂利克、布劳温和其他许多数学家(其中包括B.博雷尔的物理主义,因为他把函数看作是从物理存在中抽取得来的东西,只有当人们实际上参照物理学家用以使现象变化直至能赋予现象一个可数学计算的结构的那些动作时,它才有意义)。
然而,从这种认识论的观点上看,数学的当前趋势是朝向显然是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的。大家都知道布尔巴基学派的中心思想,它把三个大“母结构”(代数结构、顺序结构和拓扑结构)作为数学大厦的基石。这三个母结构通过分化和组合又繁衍出无数特殊的结构。可是,日内瓦的心理学家们已经能证明,这三种母结构在具体和限定的形式下,与人们在七、八岁儿童身上看到的、从形成第一批逻辑-数学运算时就有的三种初级运算结构相一致。今天,布尔巴基所说的这个“结构”概念有被“范畴”(一组客体及其全部功能)的概念补充甚而取代的趋势。但帕普特最终指出,那是一种以“数学家的”运算来替代“数学的”运算的努力。这里也一样,人们在范畴的概念中看到了相当深的心理的或“自然的”根子。林契罗维斯曾经证明不存在按“存在”这一词通常的甚至形而上学的意义而言的数学“存在”,这些所谓的存在只是按某种建构方式的同构,然后是同构之间的同构,等等。在那种建构方式中,某些心理学家又看到了这种“思维抽象”,它在更高层次上不断地重新建构它从以前各层次的动作或运算中抽取的、构成逻辑-数学结构的一般自然形式方式的东西。
心理学家在研究这一自发的或由教育方法指导的形式时,也不知不觉地或有意识地,接触到这些数学的认识论的基础问题。萨泼斯最近在“行为模式与形式化”专题讨论会上提出的一篇论文,题目就是《数学的心理学基础》。最近出版的《数学学习》分卷,其中有心理学家如柯隆巴赫、凯森、萨泼斯、布鲁纳和数学家斯桐的文章,也不断参照既关系到数学认识论,又关系到发展心理学的自发形成过程。日内瓦的研究工作更是经常同时涉及这两个方面。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D中再谈。
C.至于物理学,它同心理学的关系,除第四节中所指出的、在物理格式塔(顺着物理学→心理学家方向)和信息论(按相反方向或正反两个方向)方面的方法交流外,乍看起来似乎应当说是零。事实上,物理学认识论引起一些心理学问题,这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它提出了如何去理解看来是基本的永久的直觉,如对绝对时间、远距离同时性、作为微粒的物体的保存等直觉,竟能如此轻易地被相对论和微观物理学改变的问题。如果是先天性直觉或康德所说的先验形式,这些认识工具的变化倒是不可理解的。但如果站在发生心理建构主义的角度,这些变化就不言而喻了。甚至微观物理学中的波与微粒的交叉移位也使人想起四至五个月和十二至十八个月之间的儿童构成恒常物体图式的困难和心理学的明显事实,即物体的恒常性从一开始就同空间定位的可能性(还和“移动群”)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物理学同心理学有联系的第二个原因是,物理学家曾看到实验者的操作所产生的效果与出于各种现象本身之间的联系的效果这二者有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一基本事实自然引起了客观的性质问题,并导致以一种有关运算发展的心理学理论来补充布里格曼的运算主义。这一理论证明,导致客观的非中心化只是相对于观察者的自我而言的非中心化,它是同认知主体的活动所产生的、来自动作的协调(由此产生出“群”等)而不再来自孤立动作可能产生的幻觉的源泉的逻辑-数学结构相关联的。这样就解除了普朗克在答复马赫时常常强调的停论:如果物理认识开始于感觉(同孤立的动作相联系),那么客观性就是背向感觉,而不是把自身关闭在感觉之中。
事实上,物理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这些公开的或潜在的联系导致了某些合作的微小开端。在这方面可以举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著名的物理学历史学家库恩的论述,他研究了物理理论更迭中的革命和“范例”(或同某些基本直觉,如牛顿的万有引力,相联系的整体概念)的变化的认识论。库恩反复强调,把这些历史-批判性分析同知觉的精神发展的心理学研究联系起来是有益处的。
另一个例子更加与人有关,但同样也能说明问题。我们知道,在古典力学中,速度被认为是物体所经过的空间与时间的一种关系,而空间和时间的长短是两个绝对者。在相对论中,时间变成相对于速度的东西,因为速度获得了某种绝对性。另外,还有大家都知道的一个时间与速度的循环:速度参照时间,而时间的长短又只是凭借速度来测量。因此,爱因斯坦早就建议我们从心理学方面来研究这两个概念的形成(在知觉和概念方面),以确定是否存在着一种与时间无关的速度直觉。可是这种直觉,我们不仅在儿童身上看到,其形式是对超越的顺序直觉(它意味着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但无任何有关时间的长短和所经过的空间的衡量),而且我们还能看到,时间的概念与知觉的建构迟早要参照速度。随后,法国的一位物理学家和一位数学家,阿贝莱和马尔沃作了一次有关相对论的介绍。在介绍中,他们想方设法克服时间与速度的循环。于是,他们求助于这些概念的心理发生,结果又采用了我们所取得的有关速度-超越的结果;此外,他们通过引入一台统计弹子数的仪器、一条对数定律和一个阿贝莱群,又找到了速度构成定理而避免了任何时间-速度的循环。当然,这不是心理学对物理学家的技术的一种贡献,而是对其认识论的贡献。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D.在A、B、C中指出的心理学同精确科学(逻辑与数学)和自然科学(物理学)的每一种关系都是认识论性质的,而心理学同生物学、社会学及其他人文科学的关系则在此之外还有技术交流。这完全不是一种偶然。如果人们参照科学是一种环形或螺旋形体系的假设(参阅第一章第六节),就会懂得主体构成需要全部科学合作的一个研究对象,同时也构成为这些科学发展所必需的认识源泉。从这样一个观点出发,心理学与边缘学科之间的合作可以是技术交流,而它与形式的或具体的基础学科之间的关系只能是认识论性质的,或者是同认识的形成与基础有关的那种性质。
但认识论的性质难道不是纯哲学的吗?这在某些学者看来就意味着超科学。我们无须讨论这一问题,只须指出:(1)今天,一切先进科学都不借助各派哲学来研究自己的认识论:(2)不管何种认识论,从某些观点上看,总是参照心理学的情况。然而,尤其在后一种情况,认识论者常常会以内省和统觉作为论据来判断心理学(因为每一个人,尽管没有受过这门学科的专门训练,都
自认是心理学家,而要懂得任何发生心理学解释的困难,则需要很深的技术修养)。
因此,一些心理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生物学家等等在日内瓦成立了一个“国际发生认识论中心”,其宗旨是系统地研究各学科特有的认识论问题与可以阐明这些问题的、有关精神和认知发展的种种事实之间的关系。上述中心已经出版了二十来部著作,内容涉及逻辑、数学(数、代数结构及其世系、函数和范畴、空间等等)、物理学等的认识论问题,特别涉及本节A、B、C、中所谈到的那些问题。
十一、心理学的应用——基础研究与 “实用”心理学
心理学涉及人的一切活动和一切情境:教育、病理状态和精神治疗、心理卫生、劳动与具有几乎一切劳动形式(尤其是工业劳动)的消遣、个人的学业或职业的选择和方向等等。因此,科学心理学从一成立时起,就自愿地或被迫地介入到应用的问题,甚而就是其中某些问题促进了它最初的实验方向(反应的时间问题就是天文学家贝索在谈到他的合作者们在测量中的个人差异并在马斯可林从格林威治辞退一个在测量中经常平均迟缓十分之一秒的观察者之后提出来的)。事实上,心理学一直处于与医学略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它不得不在掌握实验知识、尤其是在掌握使应用能有相当把握的理论知识之前,就开始应用。从科学的观点和应用本身价值和观点来看,这是好还是坏呢?
A.从这两个观点的第一个来看,应用的考虑自然会提出一些如果没有应用人们就不会想到的新问题。假如比奈不曾要求在学校内开设弱智学生班,假如当局不曾问他按什么标准来区别一个仅仅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和那些智力迟钝或弱智的学生,他也就不会同西蒙一道制定并于1905年发表他的《智力测定量表》了。这是从此风行一时的智力测验的第一个具体成果。如果没有精神病理学多次向心理分析求助,我们这一学科即心理学有整整几章就根本写不出来。而且在这一点上,应用与理论结合得很紧密,以致诸如里博、P.雅奈或弗洛伊德的著作构成纯粹心理学的一部分,而不是人们经常称为“应用心理学”的一部分。尽管如此,心理学自然还有许多甚至越来越多的临床应用,在应用中,心理学家与精神病医生各有各的专门作用可以发挥。他们的工作又转过来打开了一系列未来前景,很可能为建设他们还缺乏的(对我们大家来说,也是严重缺乏的)并成为有关人性的一种完整理论的理论系统作出贡献。
但是,为应用而提出的问题常常有些变形,甚至面目全非,这也是不容怀疑的事情。这是因为为了根据实践提出的特殊问题去寻求直接效用,人们很可能忽视其他各个方面,这些方面从理论的观点上看是重要的,甚至对问题的特殊性的理解也是必要的。同时,对效用的考虑由于一方面受预定的应用范围本身的限制,另一方面受必须工作敏捷和选择最简便方法的限制,因而很可能导致这种限制、那种约束。比奈在构思他的智力测验时,就有一个绝妙的想法,即求助于一切最最不同的功能,因为他相信智力无所不在,智力构成一切认知活动的一种总的形式。但当人们随后问他智力是什么时,他却机智地答道“就是我的测验所测量的东西”。好一个明智的回答!但在用这样制成的测量工具所达到的理论认识方面却不免令人感到不安。相反,一位物理学家只是在对被测量物和测量物本身进行极为深入的理论思考之后,才测量一种能量形式。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智力测定都是从一个肯定带有限制性的公设出发的,也就是只测定结果或“成绩”,而不是测定产生这些结果的运算本身。当然在物理学中,人们可以从过程的结果来测定过程,但这是因为过程和结果是同质的,而且一定的过程必定引出一定的结果。相反,在精神生活里,同样一个结果可以通过不同途径去达到,尤其是一个运算结构,它是许许多多可能的结果的源泉。人们不可能从观察到的成绩去推断出这些结果,还需要了解隐蔽的运算机制。因为要判断一个人的智力,就必须达到这个机制。尤其是对判断来说,重要的不是主体现在会做什么,而是他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可能做些什么。因此,人们远在知道智力由何构成之前,已“测定”了智力,而我们仅仅开始看到智力的性质及其作用的复杂性。然而,促进这些进步的并不是“应用心理学”提供的“测验”和其他数据,而是整个无利害关系的研究,尤其是出于那些如果只考虑实用的需要可能会完全忽视的、理论和认识论考虑的研究。
从应用本身的观点上看,这一捷径有着同基础研究的捷径一样多的弊病。谁都知道,在物理-化学领域里,最不可预料的应用有时是从纯理论性的研究中产生出来的。人们经常引用我们电磁学知识的无数应用作为例子,其根源都应在马克斯韦尔的方程式中去寻找。然而这些方程式却是在完全理论性的和很大一部分是形式性(对称的需要等等)的考虑的影响下被发现的。心理学当然不以此为限。但没有东西能证明心理学家与逻辑学家在运算结构的演变关系这方面配合的研究工作有一天不会比许多测验具有更大的判断与教育的重要性。当然,测验更容易操纵(考察作为运算的运算需要长时期的训练),但意义要小得多。
总之,就我们的领域而言,犹如人们就生理学等所说的那样,应该说不存在作为独立学科的应用心理学,但一切优良的心理学,不论在哪个部分,永远可以有预料的或非预料的应用。
B.心理学最重要应用或许是在教育方面。在此,有必要首先指出,现代教育改革者中有许多人曾经是职业心理学家或直接受心理学启发的研究者,如杜威和他的兴趣概念,还有狄柯利、克拉帕雷德、蒙特索利(她首先装作对儿童心理学一窍不通,但弦外之音却是她提供的是一种更好的儿童心理学,随后她又改变了主意)、弗里埃、维高茨基的后继者等等。其次,应该指出,实验教育学,这门在各国蓬勃发展的、其目的是以实验来检验各种教育学的假设和教育方法的效益的年青学科,在它仅仅注重事实材料和规律时与心理学无关,但一旦要理解并解释这些材料和规律时,就紧密地依赖于心理学了(完全如医学依赖于心理学那样)。
心理学在教育学上最为众所周知的应用,全都是属于差别心理学的应用,换言之,属于那些把一部分人同另一部分人区别开来的特征和才能的应用。首先有各种对于落后的或一时神经发作的学生的重新适应问题。这时应区分感情因素和智力因素,而在智力因素中,又应区分一般因素和纯学校性的抑制(数学、拼写等)。由于缺少时间或训练,老师自己往往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于是许多国家在学校中设置了心理学家的职位,他们取得了很大成功,尤其这些专家若接受过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双重训练。此外,在朗读困难等等或言语障碍方面有更专门的研究,矫正儿童发音的技术也已形成,当然不用说还有心理学家对生理有缺陷的儿童如聋哑、失明儿童等教育的帮助。在学业指导方面,也需要差别心理学的其他基本应用。同时,学校心理学家的作用由于当前许多学校组织系统都预设一些班级甚至有整整一个学业指导阶段而越发重要——在这一阶段学生和家长有某种选择的自由,但自然要根据充分深入的判断与预测才能行使这种自由,而充分服人的判断与预测一般都超越老师独自一人所能建议的。
但这只是心理学在教育方面应用的一个方面。它的主要方面,也是目前很少有人强调但在将来将越来越重要的一面,是关系到教学法与思维发展规律的适应问题。杜威、克拉帕雷德和狄柯利都曾经极力强调一种积极教育所必需要的兴趣与动机的作用。而且一般来说,人们多少相信这一原则,尽管其应用还微不足道,即儿童只是通过使他们能重新发现或部分地重建真理的指导和活动获得其基本知识的,而不是把现成的、完全消化的真理接受过来。但是,关于要获得的结构的展开和建构本身方面,现代教育仍处于经验主义和机会主义阶段,这种情况有点象今天的医学,但更象十七世纪的医学。而一种科学的教育心理学或许已经可以建立起来,它必将标志着教育科学与技术的未来阶段。尽管如此,某些迹象表明这一思想正在发展着。在苏联,已有一些教育心理学研究所在通过实验研究知识的习得,动作在习得中的作用等等。数学家几乎都对按照现代数学来改组数学教育表示关注。如果还有些国家在按照传统的教学法来教现代数学的话,那么这些国家正在作出巨大努力,以调和这些要求同发展心理学的要求。在美国,有一些物理学家离开了他们的实验室,为的是抽出时间给青年学生传授实验方法,他们中有许多人还使用目前的发生心理学的材料(例如日内瓦学派的著述)。
C.心理学应用的另一个广阔领域是精神病理学。精神病理学是一个医学领域,但心理学却不断参与其内。这是由于精神病医生变成了心理学家,或者由于他们同专门的心理学家合作的缘故。精神病理学甚至对于心理学本身也非常重要。那些献身精神病理学的伟大学者同时也是心理学的大师,如弗洛伊德和雅内。但在我们研究当代心理学的一般倾向时(第二节至第九节),很难把精神病理学看作一种特殊倾向,甚至很难把它看作是学科间合作的一个例子(如第十节中的例子),这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疾病可以比作由自然组织的一种实验。它的方法在于改变或排除一个因素(如失语症中的语言),然后通过临床观察或试验对这一自然实验的结果进行研究,并按照实验的不同倾向记录在普通心理学的成果之中。第二,病理学的分离一般是按照同发生心理学的整合相反顺序进行的。因此,几乎所有的精神病理学大师都不得不以有关发展的考虑来补充他们的学说(这正是弗洛伊德和雅内的情况)。于是,这些研究工作又回到以上所考察探讨的各种倾向的范围之内了。
相反,精神疗法的医学实践本身越来越感到和心理学家合作的需要。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没有一个精神病院,没有专门的心理学家或临床心理学家的,不管它治疗的专门范围是什么。当然,心理学家是不管心理治疗法的,因为这是医生的事,他们甚至一般也不管心理分析。他们的作用是提供对诊断有用的心理学资料。在这方面有许多著作,有的涉及对精神病患者认知功能的测验或其他检查方法,有的特别研究主体的情感反应和人格。的确,运用那些所谓投射方法,如罗彻赫测验、T·A·T(主题统觉测验)等等,都需要相当程度的训练和丰富的个人经验。纯粹心理学家如穆雷和医生兼心理学家如以前的罗彻赫本人为此而发展的心理剧和种种技巧也是如此。他们的研究迟早会有助于建立一种现在还遥远的有关人格的理论。但是,这些研究需要用一整套实验工作来补充,而实验工作往往又与临床心理学家的繁重工作难以协调。除此之外,还需要一个今天似乎仍然异常缺乏的神经病学基础。
D.除教育和病理学之外,心理学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一般工作的组织之中。一方面,它可以根据个人的水平和能力指导个人,这是继学业指导之后进行职业指导的任务。但另一方面,在合格的个人被选定和安置之后,它也可以在个人或集体工作的组织之中,制定最经济的和最合人性的技术。所谓最经济的是指广义的节省不必要的劳力或配合不当的劳力;所谓最合人性的是指出于最佳的动机。由此产生了劳动经济学,这是一门新的专业,现在发展的越来越普遍了。另外,技术的进步自然会对这门劳动心理学提出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同时,在当代人及机器的制度下,它甚至要起一种不可忽视的作用:不仅仅起缓和这种制度的危险的辅助作用,而且在这制度所要求的人的新适应的机制中还起不可缺少的齿轮作用。
热衷于应用的心理学家们都不免要吹嘘一门还很年青的学科所提供的实际可能性,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当前形势的非常有利之处是,一方面,工业家、商人、军人的头脑一般都不是朴素的理想主义,他们不断要求并鼓励这样的服务;另一方面,这些领域内的研究工作经常获得物质和财政资助。对研究工作的这些激励尤其因为经常出于与本章第十一节开端所述的类似考虑而更为可观。也就是说,所要求的这种把心理学应用于工业或军队等的研究随时由研究理论的研究者主动去决定,资助者连研究直接效用也不加过问,好象他们比别人都懂得心理学的任何一点进步都能导致预料不到的应用。许多有关信息或交流理论,有关调节及其平衡条件的数学结构等等的研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
至于职业指导必须符合实际要求,无论从寻求职业而不知自己的能力、也不知这种或那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的年青人的观点上看,还是从喜欢可控选择胜于单纯的经验主义的雇佣者的观点上看,都是很容易理解的。比较令人惊奇的和比较能说明问题的则是心理学能够为工业或在初看起来良知似乎能解决一切问题的人际关系方面,提供如此众多的服务。这里,我们可以举出几个确切的事例,如瑞士一家印刷厂或巧克力制造厂,它们通过对工作简单地重新组织,甚至改变工人日常劳动中要做的动作,从而大大提高了生产率。因此在以前一个内行人看不到有可能简化和配合的地方,对个人或人际行为作一番客观研究就能提出最起码的变动。它表明习得的集体习惯多么依赖于它们的历史,以致连当今最为普遍的调节与适应都没有采用。
E.简言之,当前心理学的应用非常广泛。如果说,某些应用涉及某些与民族的未来和现状有普遍和基本利害关系的社会活动,如教育或精神医学,那么,其他的应用也不断地以往往最预料不到的方式涌现出来。然而,由于一门应用心理学建立在理论的和实际上也很完善的心理学之上而越发牢固,许多国家都遇到了心理学家的培养问题和对毕业的心理学家称号的合法保护问题。但由于大学传统的原因,也由于政府的不闻不问,和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害怕竞争,这些问题仍然难以解决。心理学讲座或心理研究所和一般的文学院哲学系之间还经常存在着的联系也起着延迟作用,而心理学的最有利阵势则在理学院或者还有社会科学学院(但同生物学的联系仍是基本的)可以看到。一种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建立综合科学、社会科学、医学和文学的跨院学院。但这一办法只有在这种学院能够在专业毕业证书之外授与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享有同其他学院同等自主权的条件下才是理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