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第8期

错讹多多的《英美文化博览》

作者:戴问天




  最近读到李常垒先生《英美文化博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1月出版),觉得它是一本对初学英语者有帮助的书。遗憾的是,未及读完,便发现不少错讹,而且很多都属基本常识。其中一些错讹,在其他书籍和报刊文章里也常常见到。看来,似乎到了该提出来说一说,以免继续以讹传讹的时候了。
  1)英国的名称。中国人习惯上叫做“英国”的这个国家,其实全名叫“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简称“the United Kingdom”(联合王国)。书中列举的几个“都可以用来指代英国,然而都不大全面”的术语,其实大多数并非“不大全面”,而是不对。简单说来,这几个术语的关系是:“the British Isles”(不列颠群岛)包括“Great Britain”(大不列颠)和“Ireland”(爱尔兰)两个大岛,以及它们周围的数千个小岛。建立在这个群岛上的国家有两个,除英国外还有爱尔兰共和国。大不列颠岛分为三个部分,北部是“Scotland”(苏格兰,面积近79000平方公里),西部是“Wales”(威尔士,面积近21000平方公里。书上第7页说它“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整整大了10倍),其余部分为“England”(英格兰,面积13万平方公里)。从人口说,英格兰约占全国83%,大不列颠的86%;从面积说,则占全国的53%,大不列颠的57%。显然,英格兰只是我们所说“英国”的一部分,尽管占的比例很大,但并不是全部。
  书中说“Britannia”是“古英国的称呼”,值得商榷。这个名字最先是由罗马人的英雄恺撒使用的,公元前55年秋天,由于发现当地土著居民得到海峡对岸他们凯尔特同胞的支持与帮助,他率兵跨过海峡,去教训那些胆敢对罗马军团表示不敬的野蛮人。恺撒把海峡对岸那片蛮荒之地称为“Britannia”,意即“不列颠人的土地”。“Britannia”这个词曾经长期被罗马人沿用,后来才简化成“Britian”。“不列颠”原为凯尔特语,意思是“彩绘身体的人”,大概他们有这种在未开化民族中并不罕见的习俗。这个岛被叫做“Britannia”之后约四百年,盎格鲁—萨克森人才来到这里,他们反客为主,这片土地才成了“盎格鲁人的土地”,后来演变成“England”。要说是国家,“Britannia”只能算“不列颠国”,不能算“古英国”,何况不列颠人还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
  另外要指出的是,在日耳曼人入侵不列颠的时候,一部分土著居民迁移到今天法国最西边的布列塔尼半岛,后者被称为“Britannia Minor”(小不列颠)。有了小也就有大,原来的“Britannia”在英语里变成“Great Britain”(大不列颠),而“小不列颠”在法语里变成了“Bretagne”(布列塔尼)。所以,虽然现在说Britain常常指的就是Great Britain,但从历史上说,是先有“Britain”,后来才有“Great Britain”的。
  2)英联邦。书中介绍了Britannia、the British Empire等几个“多用于历史或诗歌之中”的术语,但把“英联邦”也列入其中,就不对了。我写这篇书评时,南太平洋上的岛国斐济正好发生了政变,英联邦在6月6日中止了它的成员国资格,这就不是“历史”,也绝非“诗歌”。另外,书中多处说到英联邦,但所附的英文名字(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却错了。英联邦现在的英文名字是“Commonwealth of Nations”,并无“British”字样。它是代替原来的大英帝国(the British Empire),于1931年12月31日成立的。起初名字里确有“British”,但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已经把它去掉了。英联邦众多成员国里,现在只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上面提到的斐济,在自己的国旗上还保留了英国国旗图案。
  3)英国国旗。书中说“它是由三个民族的保护神组成的,反映了三个王国相继联合组成联合王国的发展过程”。后一句话基本正确但也有毛病,因为实际上“相继联合组成联合王国”的不是三个,而是四个王国;前一句话则不对,应为由三面十字旗组成。书中说英格兰“圣·乔治十字旗”(St Georges cross)是“白底垂直和水平的两个红十字为代表”,要是按这个说法,读者在英国国旗上是找不到它的,因为旗上只有一个正红十字。实际上它很简单,就是“白底红十字旗”,只不过和另两面旗组合在一起以后,白底收缩,变成了红十字周围的“边框”。书中说苏格兰的“圣·安德鲁十字旗”(St Andrews cross)是“斜的兰质的白十字为代表”,实际上它是“two diagonal stripes crossing on a blue background”,即蓝底对角线白十字旗。书中又说爱尔兰的“圣·帕特里克十字旗”是“斜的白质红十字”,实际上它是“two diagonal red stripes crossing on a white background”,即白底对角线红十字旗。叠加在一起,“圣安德鲁十字旗”的白十字正好做了它的“白底”。
  书中把三位“圣徒”(St为Saint之简)称为“圣人”,那是中国儒家的传统叫法,不是基督徒的叫法。另外,在“圣”和后面的名字之间用点号隔开,也是不对的,因为一般是在全称一个人的姓与名时,才用这个表示办法,例如“乔治·布什”。另外,“兰质的白十字”,“兰”为“蓝”之误。
  英国国旗的正式称呼是“the Union Flag”,但又常常称为“the Union Jack”。书中对后一名字来源的解释,明显有漏洞。从詹姆斯一世17世纪初统一英格兰和苏格兰,到19世纪初爱尔兰并入联合王国,间隔了近两百年;他签名时,还没有这由三面十字旗组合而成的国旗,怎么可能“从那以后,英国国旗又约定俗成地被称为Union Jack”呢?李常垒先生在主要参考文献中列有Adrian Room著,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An A to Z of British Life》,不知为何没有注意到同一作者、同一出版社出的《Dictionary of Britain》,对此该书有清楚的说明:“Union for the union of England and Scotland in 1606,jack as flown on the jack staff(a small flagstaff)of ships to show their nationality”。
  4)英国国歌。英国国歌的歌名,是随君主的变更而变更的,“God Save the Queen”(上帝保佑女王)只是女王统治时期国歌的名字。实际上英国大部分时间由国王统治,相应地,大部分时间里国歌叫做“God Save the King”(上帝保佑国王)。
  很多人大概不知道,英语里虽然女王与王后都被称作“Queen”,实际上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女王是“Queen Regnant”,王后则是“Quccn Consort”。
  5)威尔士亲王。本书第8页说:“早在1301年,爱德华一世国王(King Edward Ⅰ)征服威尔士时把其长子称为威尔士之子(Prince of Wales)。”这里显然应为“封为威尔士亲王”之误。第25页又说现在女王的长子查尔斯王子“亦称威尔士亲王”,实际上,从爱德华一世以来,历代英国王储都被封为“威尔士亲王”,“威尔士亲王”与“英国王储”已经成了同义语,不知“查尔斯王子亦称威尔士亲王”是什么意思。书中与此类似的汉语表达不清的地方还不少。
  6)宗教。书里多处涉及宗教,错讹多多,看来李常垒先生对基督教尚缺乏最基本的知识。第5页说:“英国居民大多信奉基督教,基督教是英国的国教;在苏格兰也有不少的居民信奉苏格兰教(the Church of Scotland)。”基督教是英国国教的说法不确切,更没有一种叫“苏格兰教”的宗教。实际上英国大多数基督徒信奉的是所谓“Anglican”(中国叫“圣公会”),它是新教的一个教派:在联合王国,它有“Church of England”和“Church of Scotland”两个“established”教会,在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则没有类似的教会。这里“established”的意思是Protected by the state,but not “official”,即受国家保护、但并非“官方”的教会。有趣的是,“Church of England”虽非官方教会,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英国也早已政教分离,它名义上的“头头”(head)却仍然是英国君主(现在便是英国女王)。
  众所周知,基督教发生过两次“大分裂”,第一次分裂为东西两大教派,第二次又在西教派中分裂出所谓“新教”来。这样,除信徒较少的一些“异端”派别外,基督教有三大教派,即东正教(Orthodox)、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和新教(Protestant)。本书第214页讲到美国的宗教时,说:“主要派别有新教(Pro testants)、 浸礼会(Baptists)、卫理工会(Methodists)、耶稣教(Christians)、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s)……”这里面,浸礼会(Baptist)、卫理工会(Methodist,应为卫斯理派)都是新教的教派,耶稣教(Christians,应为Society of Jesus)则是罗马天主教的一个教派,它们之间显然不是并列关系。此外,书中所附的英语注释都是各教派“教徒”的名字,作为教派名字,词尾是没有“-s”的。
  本书第30页有专门一段讲“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其实讲的是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它是英格兰教会最重要的宗教场所,自1066年圣诞节“征服者威廉”在这里加冕以来,历代英国君主都在这里加冕登基。值得注意的是,在伦敦这个也叫做威斯敏斯特的区内,另外还有一座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Cathedral),而它是罗马天主教在英国的主要教堂,和威斯敏斯特修道院不属于同一教派。
  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内有无名战士墓(全名Tomb of the Unknown Warrior),并非无名烈士墓。烈士 (martyr)这个词,在英语里显然不像在汉语里这样常用。
  7)大伦敦。书中多次提到“大伦敦”,但所附的英文“the Great London”不对,应该是“Greater London”。这是1963年建立,用来取代以前“伦敦郡”(London county)的行政区划单位,包括了从前‘中萨克森郡” (Middlesex)的大部分,还有相临其他几个郡的一部分,面积为1579平方公里。英语“大”用了比较级,是与原来较小的伦敦郡相比而言,大概有“扩大了的伦敦”的意思吧。
  前些年曾有人以“大不列颠”、“大伦敦”为例,认为英国人喜欢用“大”字,以此来说明英国人的自尊心与自豪感(见《语言与文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244页),但也把“Greater London”错成了“Great London”。其实英国人未必就那么自“大”,“大伦敦”不过是说它比原来的伦敦大,“大不列颠”则与“小不列颠”相对,就像我们在长江三峡旁边发现并命名一处“小三峡”以后,有些人便改原来的三峡为“大三峡”一样。
  上面举出的错讹,都属于基本常识性质,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术”,实在是不应该错的。书中还有另外一些错误,是只要作者、编辑、校对三者中有一个稍微认真一点,就可以避免的。例如,第3页“其主峰尼维斯维(Ben Nevis),海拔6343米”,显系“本内维斯”之误 ,其海拔只有1344米。而且它绝对不可能达到六千多米,因为欧洲最高峰(法国境内阿尔卑斯山的勃朗峰)也才4807米。第4页“英国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绝大多数人口集中在苏格兰和威尔士”,显然不对,而且与下一页上所说英格兰“人口4600万,占英国总人口的4/5”相矛盾。第7页把“Normans”(诺曼人)误为“日耳曼人”。第73页“英美人姓名的含义”一段,实际上只讲了“名”(相当于英语forenames),并没讲“姓”(surnames)。而且把Eve、Rose、Victoria等女性名字列到“男性常用名”里面去了,Richard出现了两次。第67页英语中常用的祝酒词里,有一些是从其他语言里“照搬”的,应该作点说明,如“Bon appetit!”是法语“好胃口”;“Prosit!”是德语常用祝酒词,不过没有什么具体意思。
  作者在“前言”里说明,书中全部英文部分都经两位美国专家“通览”。近年来出版的外语类书籍,像这样注明经外国专家审校过的不少,但仍然错讹多多。这实在值得我们深思。这样的说明无疑会让读者对书籍更加深信不疑,因而也就更容易让他们把错误的东西当成正确的东西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