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第3期

做人的底线

作者:丁 东




  1955年,舒芜交出胡风的私人信件,毛泽东看到以后制造了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成为建国后第一桩重大的文字狱。八十年代,经过几次努力,从上到下终于为此案彻底平反。九十年代,与此案相关的当事人发表了反省个人责任的文字,舒芜表示:“由我的《关于胡风的宗派主义》,一改再改三改而成了《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一些材料》,虽非我始料所及,但是它导致了那样一大冤狱,那么多人受到迫害,妻离子散,家迫人亡,乃致失智发狂,各式惨死,其中包括我青年时代全部的好友,特别是一贯挈我掖我教我望我的胡风,我对他们的苦难,有我应负的一份沉重的责任。”当时的《人民日报》编辑叶遥表示:“我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地自问:‘我在这一冤案中应负什么责任?光说‘奉命组稿’,良心上说不过去。虽然我的确没有存心害人,这是实话。但过失也能害人,能不承认吗?我对自己的回答是肯定的。”对于我们这些置身局外的读者来说,问题似乎可以画上一个句号。然而,袁良骏、祝勇等先生还是围绕此事开展了争论。我仔细想了想,这不是纠缠历史公案的无关痛痒的学术之争,其中有一个底线伦理的问题。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伦理尺度有不同的内容和标准。在以阶级为纲的年代,政治运动频繁,人们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知识界的道德状况也出现了整体性下沉。今天我们回忆这段历史的时候,之所以对梁漱溟、陈寅恪、章乃器、马寅初、顾准、孙冶方、林昭、张志新、遇罗克、王申酉这些人表示敬意,就是因为他们在某些特定阶段,坚守了人的尊严,达到了常人达不到的人格境界。在胡风事件中,也有一个了不起的知识分子,就是美学家吕荧。他不是被别人揪出来的胡风分子,而是在批判胡风集团的会上,面对大庭广众,公开表达了反对意见,因而惨遭恶运的。当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包括许多文化名人,都参加了对胡风集团的批判声讨,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不是胆小,怯懦,也是胡涂,盲从。在吕荧和大家之间划一条线很有必要。看不到少数人砥柱中流和大多数人随波逐流的区别,就不能区分美丑善恶,确立人格的导向。
  面对咆哮而来的洪水,除了少数人砥柱中流和大多数人随波逐流的区别,还有多数人随波逐流和少数人推波助澜的区别。我想,这就是所谓底线伦理。许多人之所以认为舒芜先生在这件事上有反省的必要,理由正在于此。当然,对胡风的批评,可以追溯到四十年代;五十年代重新批判胡风的文艺思想,并且提出小集团问题,并非自舒芜始。当时的具体情况也不是迫于压力,不得不写。据叶遥回忆,她找当时在中宣部工作的绿原组稿,绿原就委婉地推辞了。但舒芜不但答应写稿,还主动将胡风给他的私人信件引入批判文章,客观上为事态升级提供了导火线,这就越过了底线。由小集团而反党,由反党而反革命,由思想批判而锒铛下狱,当然是毛泽东的意志。酿成人间悲剧的第一推动力在体制,在领导人。领导人不想制造冤狱,体制不允许制造冤狱,有了导火线也点不着。反思体制当然重要,但这和我们总结知识分子做人的经验教训并不矛盾。
  我今年50岁,更早的运动没有经历过,文革以来的运动是经历过的。参与过伤害别人的批判运动,也在运动中被别人批判过。年轻时批判别人,有盲从的因素,表现自己的私欲同时在作祟。等别人批到自己头上,才能体会什么叫迫不得已,应付差事,什么叫趁风扬土,落井下石。前者不至于给人增添痛苦,后者必定让人感到雪上加霜。
  中国告别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进入了商品时代。但讨论做人的底线并不过时,道德的沉沦在新的时代以新的形式出现。我们一方面景仰那些人格的楷模,从他们身上汲取提升自我的力量;一方面也要自我警惕,抵抗堕落,免得滑到底线以下。总之,弄清楚直接、简接地伤害自己的同类,乃是做人的耻辱,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恐怕这也是良知的内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