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6期

《胡适全集》中的阙失

作者:朱 正




  谈过了《胡适全集》中的重复,就来谈它的阙失。
  书中重复收入同一篇文章,当然不好,它对读者的损害,是因为完全不必要地增加了篇幅,既要提高定价,又要多占书架的空间,此外倒也没有更多的坏处了。至于一部号称“全集”的书,其实不全,收文有阙失,谁如果要凭藉这“全集”来研究这位作家,就会遇到大困难。现在来说《胡适全集》。遗憾的是,《全集》不但有大量的重复,而且有大量的阙失。这阙失,有遗漏所致,也有删节所致。
  究竟阙失了多少呢?《全集》第43、44两卷是《胡适著译年表》,其中所列,就有许多是在这部《全集》中找不到的。细看一下,可以猜测到,《全集》未收,是内容不合出版管理部门的审稿标准。其实,胡适其人的政治态度和立场,是尽人皆知的,《全集》的出版者也无法为他承担责任,要么你可以不出版这书,要么你就不要号称“全集”。这样东删西节之后,读者从这部《全集》中看到的,就不是完整的胡适了。例如胡适 1949年4月14日写的《<陈独秀最后对民主政治的见解>序》,并不比现在国内一些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陈独秀的论文更加“刺激”,可是也没有收入。对于这部《全集》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胡适1930年1月28日日记:“今日章希吕来,我写了一篇《胡适文存》第十三版自序给他带去。”这篇《自序》在本版《胡适全集》中失收。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胡适文集》第二册中是收了的。其中并无违碍字样,实在没有删去的理由。
  这里只说一说书信方面的遗漏。《胡适来往书信选》选录的书信中,有四封《全集》失收。即:
  1,1928年3月6日致吴稚晖信(见上册第468~470页)这一年二三月间,胡适写了两封信给吴稚晖。2月28日的一封,《全集》收了(第23卷第555~557页)。信中对吴稚晖支持蒋介石的清党大屠杀一事持批评的态度。信中说:“七月初我在杭州读
  先生与杨虎一书论陈延年的案子,我认为 ,先生盛德之累,中心耿耿,不能释然。”这是当年的一件大事。1927年的“四一二”政变,即国民党所说的“清党”,吴稚晖是参与决策的人之一,他不但发表文章,赞成对革命者的屠杀,而且还伤天害理,在文章中嘲弄牺牲者,说他们毫无杀身成仁的模样。周作人在《语丝》上发表了好几篇文章斥责吴稚晖:“吴君在南方不但鼓吹杀人,还要摇鼓他的毒舌,侮辱死者,此种残忍行为盖与漆髑髅为饮器无甚差异。”聂绀弩在致舒芜的一封信中提到这事,说:“蒋统治中国一二十年,说此话者,周作人一人而已。”(见《聂绀弩全集》第9卷第439页) 1927年6月26日陈独秀之子陈延年在上海被捕。他是中共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这时还担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他被捕后,吴稚晖写信给上海警备司令杨虎,力主杀他o、尽管胡适敬重吴的文章和见识,却不能不在这封信中批评这事,说这事为他“盛德之累”。3月4日,吴稚晖给胡适回了一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467页),为自己辩解。3月6日,胡适再致吴一信,意思其实是上一封的继续和发挥。这一封很重要的信,在《胡适全集》里却找不到。
  2,1931年12月15日致周作人信(见中册第91页),谈的是周作人的《志摩纪念》一文在《新月》月刊发表的事。
  3,1938年10月初致王世杰的电稿(见中册第382~383页),谈不久前举行的慕尼黑会议(电文中写的是“敏兴四巨头会议”)这件大事。
  4,1948年6月6日复夏勤信稿(见下册第404页),内容是关于营救北大被捕学生孟宪功事。系承接5月24日致夏勤信(《全集》第25卷第325页)而写的。
  上述致周作人、王世杰、夏勤的三封信,大约是因疏忽而失收。致吴稚晖信看来是因为对内容有所忌讳而有意不收的。在《全集》第23卷第559页末有这样一条编者注:“三月六日《致吴敬恒》一信已收入《胡适著述专辑》,此处从略。”假如这里所说的《胡遗著述专辑》是这部《胡适全集》中的一个单元,这样处理当然很好,可以避免重复。可是请问:这《胡适著述专辑》是在《胡适全集》的第几卷呢?这是一条叫读者摸不着头脑的编者注。既然这信已在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的《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发表,二十多年之后还忌讳什么呢?
  《胡适来往书信选》中没有选录、《全集》也没有收入的书信,就更多了。仅举见于《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0册这一本书中的,至少就有:
  1,致陈之迈信,时日待查,内容是批评国民党的“党治”的。(第30页)
  2,致陶行知电,1919年3月某日,谈接待杜威来中国的事。(第82页)
  3,致郑天挺电,1948年4月7日,谈推荐范旭东先生奖金候选人的事。(第193页)
  4,致蒋梦麟,时日待查,大约是关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开会的事。(第 207页)
  5,唐有壬转罗文干电,时日待查,谈的是军事与外交问题。(第291页)
  6,致顾廷龙信(只残存第一页),时日待查,关于《水经注》研究的的事。(第311页)
  是不是还有其他遗漏,一时不及细查了。
  同遗漏的效果相近的问题是删节。给前人编文集,最好是不要删节。当年曹聚仁要编印李大钊的文集,周作人写信给他,说:“鄙意如不能全印,即选亦不妨,总之希望能不被删节,如删一二句则此篇反不如不编入为愈也。”我看每一位作者恐怕都是这样的想法,都怕人乱编乱删乱改自己的文章。胡适在致王重民的一封信中,谈到王国维《观堂别集》中的一处误编误题,发感慨道:“甚矣,文集之不可让后人代编也!” (《胡适全集》第24卷第655页)
  现在人们看到的删节,大约也是由于不符合审稿标准的缘故。不过,在《胡适全集》也有完全看不出理由的删节。例如,《复陈梦家》(见第24卷第80~81页),篇末注明的出处是:《新月》月刊第三卷第五、六期。正好手边有上海书店影印的《新月》合订本,即在第五册里找到这一篇。在卷末新辟的“新月讨论”一栏里,共有三篇短文,前后两篇都是闻一多的:《论“悔与回”》和《谈商籁体》,中间就是胡适酌这一篇。这三篇都是写给陈梦家的信,是同他讨论问题。我看了就觉得奇怪:一是胡遣这篇原来的标题是《评<梦家诗集>》,一篇书信体的书评,为什么编人书信卷而不编入(比方说)文论卷(第12卷)里去呢?二是在《胡适全集》第24卷里,所收的正文不足一整面,而在《新月》影印本里,却占了整整三面。细看才知道被删节了一半以上。
  《胡适全集》这一篇用了三处删节号。第一处删节号代表以下一大段:
  我最喜欢《一朵野花》的第二节,一多也极爱这四行。这四行诗的意境和作风都是第一流的。你若朝这个方向去努力,努力求意境的商明,作风不落凡琐,一定有绝好的成绩。
  短诗之中,如《自己的歌》,《迟疑》,《你尽管》,《那一晚》,《夜》,《露之晨》,《信心》,《马号》,《雁子》,都是很可爱的诗。以风格论,《信心》最高,《雁子》也绝好。《雁子》的第三节稍嫌晦一点,其实删去末节也可以。此诗第六行,《诗刊》把“那片云”印作“那个云”,一字之差……不可放过如此!
  《信心》的第六行:
   年代和名称早记不清,
  似不如作
   认不清了年代和名姓。
  《葬歌》也很可喜。其第九行
   鸟莫须唱,清溪停了不流,
  不如把“莫”“不”二字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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