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理解、信赖,还是警惕?

作者:田 松




  顾名思义,《在理解与信赖之间:公众、科学与技术》讨论的是公众与科学和技术的关系问题,在这种关系中,编者强调了两个关键词:理解和信赖。于是又涉及到理解与信赖的关系,当然,又需要讨论为什么要理解,怎样才算理解,为什么要信赖,以及能否信赖……而这样的讨论必然与我们对科学和技术本身的看法相关,当这些看法发生了变化,科学的形象发生了变化,对于上述问题的答案必然随之而变。所以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必然是建立在科学哲学、科学史和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知识社会学等理论背景之上的……本书的作者们正是来自不同的学术领域,有着不同的学术背景,有社会学和传播学学者,有从事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的STS学者,还有人不仅从事理论工作,也具体进行着科学传播的实践。
  在本书中,他们的讨论主要围绕两个对象展开:一,公众理解科学;二,与之相关的公民科学素养和科学态度的调查。
  公众理解科学(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和公民科学素养(scientific ULeracy)这两个概念在1990年代初期被介绍到中国。1990年,李大光先后翻译了著名的博德默报告《公众理解科学》和米勒的《美国1990年公众理解科学技术状况调查报告》。米勒对公民科学素养的定义以及美国的调查方式被引入到中国。中国科协很快成立了课题组,并从1992开始进行全国性的公民科学素养调查。
  但是,国外公众理解科学所由产生的更深厚的背景,直到最近几年才逐渐被介绍过来,研究性的文章尚属凤毛麟角。同样,我们的五次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基本上是对美国、欧盟等地同类调查的模仿,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按照我们自己对科学的理解对于调查进行了改造,却并无自己的原初目的。对于国外此类调查的介绍和研究,我们也相对薄弱。而本书则更进一步,它是国外学者对公众理解科学和公民科学素养与态度调查的反思和批判,更具前瞻性。这对处于起步状态的中国科学传播理论和实践研究,是一份重要的营养。
  1995年底,柏林社会科学研究中心(WZB)组织了一次国际会议,就欧洲公众对技术和科学发展的理解与评价进行了讨论。会后,迪尔克斯和冯·格罗特组织与会学者在参会文章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并于2帕0年出版。
  本书从科学史、技术史、技术社会学、风险研究、技术评估、风险预知、风险沟通,以及媒体分析等各个角度,对公众理解科学的概念、研究历史、调查方法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和研究。其中既有理论论述,如第九章,耶利:《“公众理解科学”中的科学是什么意思?》,对科学本身进行了哲学和社会学或者知识社会学意义的思考;也有实证研究,如第六章,鲍尔:《作为文化指标的“媒体科学”:媒体分析的语境考察》,就媒体上科学的形象对英国报纸进行了抽样研究;还有案例分析,如第十三章,布奇:《一场舆论风暴,英国日报界中的“大爆炸理论”》,以一个物理事件在媒体中的传播以及所产生的公众影响为案例,进行了综合讨论。这些讨论一方面可以作为中国同类研究的基础,同时也为中国学者提供很好的借鉴。尤其是实证性研究和案例研究,可以作为中国科学传播学者针对中国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的范例。
  对于本书的核心概念“公众理解科学”,书中很多文章都对“公众”“理解”和“科学”这几个构成部分进行了彻底的解剖。如开篇第一章就是《为什么公众要“理解”科学》,直接指向“为什么”的问题。另有如《理解公众理解科学与技术中的“公众”》《“公众理解科学”中的科学是什么意思》等。这种反思不仅表现在理论性的章节中,也表现在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中,因为这种反思已经成为各项专门研究的前提。
  按照通常的观念,公众就是非专家、外行、无知者,需要接受科学知识的雨露滋润。这种想法预设了一个均一的公众概念,同时也预设了公众与科学之间的单向关系。然而,全知全能的专家是不存在的,一个领域的专家到了另一个领域,就成了门外汉,就成了公众。于是怎样定义公众,与“什么样的科学应该被理解”就具有了相关性。而什么样的科学应该被理解,又涉及更复杂的问题:包括为什么公众要理解科学;某一社区具体的公众到底需要多少科学,需要什么样的科学,需要哪些科学。科学与民主的关系也遭到了质疑。菲尔特引用利维—乐布隆的话说:“在允许公民使用其投票权或者参加陪审团之前,我们并不需要他是一位宪法或刑法专家,甚至不需要他具有‘业余’知识水平。为什么在涉及技术与科学事务时我们要提出更多的要求?既然民主社会不要求每个人都掌握基本的法律(即文盲也有权利),为什么要求每个人具有基本的科学素养才能参与决策呢?”(第一章)
  这个质疑在中国极具现实意义,比如在近两年的怒江争坝事件中,建坝派对于环保人士常用的指责就是,他们不具备专业知识,无权参与决策。又如关于克隆和转基因等问题的争论中,也常常见到这样的言论:公众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不具备发言权。甚至还有人以公众不具备知识为由,剥夺公众的知情权,认为转基因食品不必标签,以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要求公众无条件地信赖科学,只因为科学是真理,这种科学主义现在无疑是行不通的。那么是否公众越理解科学,就越会支持科学,也就是杜兰特所指出的,作为公众理解科学和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缺省配置的“缺失模型”是否成立,本书当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结论相当一致:不成立。缺失模型可以表述为“态度”和“知识”具有正相关。皮特斯(第十一章)根据德国某地公众对核能看法的研究中,发现态度与知识的关系是复杂的,而非单调的。有时表现为U形曲线,即知识掌握得越多的人,既有可能越支持核电站,也有可能越反对核电站。
  那么,公众会为什么会信赖科学,又为什么会怀疑科学?在第九章中,耶利讨论了与科学相关的信赖与判断问题,讨论具有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色彩。耶利指出,科学知识不是纯粹客观的,不但在公众理解科学的过程会存在信赖与判断,在科学知识建立的过程中,科学共同体内部同样存在信赖与判断问题。在大多数时候,公众相信科学(家),并非公众理解了科学知识,而是因为科学家具有特殊的意识形态地位。因而在某种意义上,现在的公众之相信科学,与以往的公众之相信宗教,有着同样的理由。又由于科学共同体事实上已经成为独特的利益集团,那么科学共同体连同科学知识遭到质疑也就是必然的。书中被多次引用的温内对坎布里亚羊事件的调查,就常常被作为这方面的例证。
  反过来,公众也不可能是完全无知的。本书中讨论了慢性病人的例子,很多病人对于自己的疾病有相当专业的理解,同时又具有医生所没有的亲身感受。这些感受和理解与医生的专业知识有所差异,但也可以相互补充。从这个角度上说,公众与专家之间可以存在互动的双向关系。
  关于公众理解科学中的“科学”,很多文章都强调了语境问题,即教科书上的科学、公民科学素养调查中间及的科学,都是脱离具体语境的抽象的科学。而公众在现实中接触到的都是具体的科学。比如本书第十章,索勒森等人对于挪威公众节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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