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新书过眼

作者:佚名




  特约栏目主持:黄湘
  
  本刊在进行读者调查时,有不少读者希望能设立及时推介国内新近出版的人文社科类书籍的栏目。为满足读者需求,本刊恢复“新书过眼”栏目,约请黄湘先生担任主持。
  
  《思考与回忆:俾斯麦回忆录》,[德]俾斯麦著,杨德友、同鸿印等译;三联书店2006年2月版,59.80元(全三卷)
  
  阅读这本书的同时必须参照其他相关的历史著作,否则便会被这位素有“狐狸”之称的政治家在书中竭力证明自己无辜的自辩之词误导。例如,他把普法战争的起因说成是法国对西班牙王位继承事件寻衅闹事,其实这一事件——让一位统治普鲁士的霍亨索伦家族的成员当西班牙国王——本身就是俾斯麦故意激怒法国、诱其上钩的一个圈套,由于当时的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自己并不愿意让一位本家族的成员在西班牙执政,这一事件本不至于导致战争。再如,对于他与驻法大使阿尔宁伯爵之间的政治斗争,他和威廉一世时期的王储、后来的弗里德里希三世之间的关系,书中的有关叙述都远非历史真相。还有,对于和工人领袖拉萨尔的交易,他只字未提——这一交易实乃国际共运史上的一件大事,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即因之而起。
  此外,俾斯麦在书中把自己描述成一个瞻前顾后、极其理性的人,很容易令读者误解他的政治才华的本质。事实上,“对他来说,政治决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更不是一门合乎逻辑的科学;政治是一种艺术,他不受意识形态的约束运用这门艺术。”([英]艾伦·帕麦尔《俾斯麦传》,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09~310页)但他笔下的自我形象却刻意地平庸了许多。好在俾斯麦不仅有雄才还有大略,虽然这本书的重重粉饰掩盖了他的雄才,却不妨碍我们了解、评价他的大略。
  先说内政,就政治理念而言,他可谓一个保守主义者,认为“广大民众的理解力十分迟钝和不成熟”,反对“把相信每个人的神秘的理解力作为政治生活的基础”。(第二卷,第51页)他从那个时代的经验出发,将开明专制视为理想的政体,从政伊始便将“创造在普鲁士国王领导下的德意志民族的统一或者为之开辟道路”视为使命。(第二卷,第41页)他承认议会和新闻自由的必要性,但仅仅将其视为对政府起监督作用的“清议”、“言路”:“批评只能通过自由的报刊和现代意义上的议会来进行……政治上的机警和眼力就是要确定在这一斗争中应遵循的分寸,以便既不妨碍国家所需的对政府的监督,又不使这种监督变为统治。”(第二卷,第53页)对于现代的政党政治,他深恶痛绝,因此在他设计的帝国体制中,议员们可以嘲笑、批评或提问,但永远也不会有机会掌权。他未能预见到共和政体会成为未来世界的主流,反而断言:“在这种社会共和国的政体下,反君主制的发展趋势总是在缓慢地或飞跃地减弱,直到由此造成的难以忍受的状况使失望的人民愿意接受以暴力回复以帝制为形式的君主立宪制度为止。”(第二卷,第198页)如此短视的历史眼光造成的后果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用基辛格的话说,“缺乏团结全国上下的思想架构。形成西欧其他现代民族国家的各种理想,没有一种见于俾斯麦擘画下的德国,没有英国所强调的传统自由,法国大革命所标榜的全民自由,甚至看不到奥地利的主张天下一家的善意帝国主义思想。严格说来,俾斯麦一手建立的德国根本不符合民族国家的理念,因为他刻意将奥地利的德国人排除在外。他的德国只是范畴加大的普鲁士。”([美]基辛格《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163页)
  事实上,他的真正成就在于外交领域。评判这一成就的最好方法是探究如下问题:如果德国一直维持他的外交方略,是否可以避免一战的发生以及覆灭的命运?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德国卷入一战的导火索,是为了履行同盟条约所规定的对奥匈帝国承担的义务,而在俾斯麦看来,“大国间的任何条约都不能保持永恒,而且把条约看成是一切可能改变未来的关系、需要和情绪的可靠基础,而条约将在这些条件下实现,这是不智的。”(第二卷,第223页)事实上意大利在一战期间就没有履行同盟条约,后来还背信加入了协约国阵营。
  其次,虽然俾斯麦一向认为和法国的战争不可避免,但他断定“对德战争给俄国带来的直接利益,就像对俄战争给德国带来的直接利益一样,是很少的。”(第二卷,第224页)和俄国开战在他看来是无法想象的。他更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德国会成为与英国竞争的海上强国,把这个老大帝国推到自己对手的位置,他生前从未觉得德国有必要建立比荷兰更强大的海军。他制定外交政策的前提是:“德意志帝国处于中心和无屏障的地理位置,国防线伸向四面八方,反德联盟很容易形成……我们的利益就是保持和平。”(第二卷,第229页)虽然在统一德国的过程中发动了三次战争(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并因此被世人称为“铁血宰相”,但他对战争的基本态度是“事先弄清楚:如果战争胜利了,它所带来的成果是否能抵偿每次战争必须付出的牺牲”。(第二卷,第230页)“胜利后不提出能从敌人身上索取多少东西,而只追求政治上所需要的东西,这从政治上看是恰当的。”(第二卷,第34页)
  克劳塞维茨早就说过:“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俾斯麦在书中的一段议论恰是对这句名言的补充:“政策本身并非战场,而只是内行地处理战争是否必要、何时必要以及如何才能不失尊严地加以避免等这样的问题。”(第三卷,第93页)从上述理念出发,他一直严防军人干政,因此长期招致军方的怨恨。然而,“在德意志帝国诞生前很久,军人就已控制了普鲁士”([英]艾伦·帕麦尔《俾斯麦传》,第310页),纵横捭阉如俾斯麦者也无力回天。普鲁士军人的传统直到第三帝国垮台才寿终正寝,即使有谋杀希特勒的军官们的英雄行为,也难以洗刷这一传统的诸多历史罪责。
  
  《饥饿与公共行为》,[印度]让·德霄兹、阿玛蒂亚·森著,苏霄译,三联书店2006年2月版,35.00元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无疑是研究饥饿现象的专家。他于1981年出版的《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一书已经由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在那本书里,森指出,饥饿现象基本上是人类关于食物所有权的反映。因此,要说明饥饿现象,就必须深入研究所有权的结构,必须理解权利体系,并把饥饿问题置于权利体系中加以分析。换言之,重要的不是保证“食物供给”,而是保护“食物权利”。
  本书问世于1989年,将森在《贫困与饥荒》一书中提出的“权利方法”——意即通过公共机构确保每一个人的食物获得权利——更往前推进了一步。作者指出,“公共行为并不仅仅是国家的活动,而且包括人民大众所采取的社会行为——不仅有‘合作’的(通过公民合作)还有‘对抗’的(通过社会批评和政治对抗)……国家行动的性质和效力在缺乏公众警惕和活动的情况下极易恶化。”(见本书前言)
  森对于饥饿问题最发人深省的洞见,是他在上世纪末《民主是一种普遍价值观》中提出的“民主国家从无真正的饥荒发生”的断言。(参见他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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