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期

从《述学》的标点谈到读经

作者:刘世南




  清代大学者汪中(字容甫),天资既高,读书又博,所著《述学》,尤称精萃。对经、史、子诸书不熟,要标点好此书是很困难的。戴庆钰、涂小马两先生的《述学》校点本,谬误很多。作为国家“九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一种,这种标点质量太不应该。限于篇幅,内篇举十例,补遗举四例,别录举二例。其余谬误尚多,只有请戴、涂两先生多向通人求教,认真改正,以免贻误读者。
  
  内篇一
  
  (1)《释三九上》:于是先王之制,礼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以三为之节,《三加》《三推》之属是也。
  按:应为“于是先王之制礼,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以三为之节,‘三加’、‘三推’之属是也。”“三加”见《礼记·冠义》:“醮于客位,三加弥尊”,指男子行冠礼时,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最后加爵弁。“三推”见《礼记·月令》:“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这是帝王耕籍之礼。“三加”“三推”,不能加书名号。
  (2)《释三九中》:《论语》“孔子见冕者,虽狎必以貌”。冕非常服,当其行礼,夫人而以貌也,惟卿有元冕云。冕者,斥其人也,谓上大夫也。然不云“上大夫”,而云“冕者”,此辞之曲者也。
  按:应为“当其行礼夫(fd)人而以貌也,惟卿有元冕,云‘冕者’,斥其人也,”这段话是说,孔子见到某上大夫僭越礼制,戴了卿的玄冕(汪中避康熙玄烨之名,改‘玄’为‘元’,清人皆然),即使和这上大夫十分熟悉,也一定肃然起敬。《论语》这样记,正是为了指责那上大夫的僭越。“夫(fd)人”,那个人,指那僭礼的上大夫。
  (3)《释三九下》:瞽瞍亦允。若曾子曰“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
  按:应作“瞽瞍亦允若”,见《孟子·万章上》引《书》佚文(晋人收入伪《书·大禹谟》中)。“允若”,确实和顺。“先意承志”后应加逗号,见《礼记·祭义》:“曾子曰:‘……君子之所谓孝也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
  
  内篇二
  
  《周公居东证》
  (1)《逸周书·作雒解》“……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
  按:应作“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
  周公相天子(成王),怎会相三叔?三叔指管叔、蔡叔、霍叔,此三人与殷之王子禄父叛周。殷东指卫,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于《周本纪》“封商纣子禄父殷之遗民……”下,引《正义》:河内,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邶、椰、卫),邶以封纣子武庚(即禄父),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庸阝),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故殷东即卫,管叔所监地,应点断。徐、奄皆殷朝旧国,亦应点断。熊盈是殷民七族中的一族。“经而卒”的是管叔,不是王子禄父。泷川资言在《周本纪》“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下,考证说:“《周书·作洛解》云:‘管叔经而卒”’,可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作雒解》晋朝孔晁注:“俘,囚为奴。十七国之九邑罪重,故囚之。”
  (2)《逸周书》凡三言东,不知为何地,证以《车攻传》,乃知即是东都王。肃好与郑异……
  按:应作“《逸周书》凡三言东,不知为何地,证以《车攻》传,乃知即是东都。王肃好与郑异……”
  王肃,三国魏人,善贾(逵)、马(融)之学,而不好郑玄,为《诗解》。上文《诗·车攻》之传,即王肃作。
  四部备要本《述学》之“诗”高“传”一格,戴、涂本误排为并格,盖不知为王肃作,无怪其误断。
  (3)《史记·鲁周公世家》“……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之忧劳天下久矣……”
  按:应作“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之忧劳天下久矣·….。”
  此处汪中稍变《史记》原文。《史记》原作“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忧劳天下久矣”,《史记》有中华书局标点本,戴、涂两先生应该参考。
  (4)《诗·邶风谱》“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
  按:应作“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
  黜殷命,铲除殷王朝的天命。如照戴、涂两先生所点,句意变成周成王被罢免了,殷王朝命令杀死武庚。——这真是从何说起!
  (5)《史记·鲁周公世家》:“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沉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成王病有瘳。乃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按:应作“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成王病有瘳。及(戴、涂本误作乃)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6)《索隐》曰:“……又与《蒙恬传》同事,或然也。”
  按:应作“又与《蒙恬传》同,事或然也。”
  (7)《蒙恬传》:“……有罪殃旦,受其不祥。”
  按:应作“……有罪殃,旦受其不祥。”
  以上几处所以点错,一是未读经、史,二是文理不通,三是缺乏对读者的责任感。试问《史记》已有标点本,为什么不参考一下,而要这样师心自用?
  
  补遗
  
  (1)《释冕服之用》:“哀公问冕而亲迎,二也。《周官·司服》‘飨射则鷩冕’三也。四也……《觐礼》‘天子衮冕,负斧展以朝诸侯’,六也。文王世子,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养老,七也。《祭义》‘天子诸侯为藉冕而躬秉耒’,八也。《司服》‘诸侯之大夫聘,于天子玄冕’,九也。《夏采》‘王崩以冕服复于太祖’,十也。《节服氏》‘衮冕六人,朝觐维王之大常,诸侯四人,服亦如之’,十一也……”
  按:一、应作《哀公问》:“冕而亲迎。”(因为《哀公问》是《礼记》篇名)
  二、应作《周官,司服》:“飨、射则鷩冕。”三也,四也。
  三、《觐礼》是《仪礼》篇名,此句应点作:“《觐礼》:‘天子衮冕负斧扆’以朝诸侯。”因“以朝诸侯”非原文,是汪中概括原文的话。
  四、《文王世子》是《礼记》篇名,下文是汪中概括原文(包含《祭统》)的话,故应点作:“《文王世子》: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养老。”
  五、《祭义》下一句非原文,是汪中概括的话,不能加引号。应点为:“天子、诸侯为藉,冕而躬秉耒,”
  六、《司服》下一句亦汪中概括语,非原文,不可加引号。
  七、《夏采》在《周礼》,“王崩”是汪中概括语,不可加引号,应点作:“《夏采》:王崩,‘以冕服复于太祖。’”
  八、《节服氏》在《周礼》,下文亦汪中概括语,不可加引号。
  仅凭以上八条,可见对三《礼》原书不熟,必致乱点。
  (2)《吊黄祖文》:“……祖持其手曰‘处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欲言,则犹有赏音之遇也。”
   按:此应标点为:“祖持其手曰:‘处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欲言。’则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