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期

读《阅读生物学札记》

作者:吴小龙




  郑也夫的《阅读生物学札记》是本有意思的书。与其说是在读生物学,不如说更多地是在借生物学来思考人类文化。
  纵观一个多世纪以来的科学史,我们不难看到,物理学和生物学是分别对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人们的思想产生重大影响的两门科学。它们的这种巨大影响当然是因为“这两个学科方法论与哲学观上的征服人心的伟大力量”。但是两者在中国的命运却大不一样。物理学及其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一系列发现,由于革命导师的青睐和评价而在我们这儿获得了几乎是仅次于哲学的重要地位;而生物学——尤其是它与社会历史现象的关联,则由于上个世纪苏联人对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批判而蒙受骂名。这种现象应该改变了。之所以需要改变,是因为生物学的现代发展越来越表现出它在理论和方法上的重要意义;另外,就是上世纪物理学的一系列伟大发现所导致的飞速的科技变革如今已产生的副作用。
  这个话题可以从回顾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的物理学革命开始。作者提到的一本老书《比一千个太阳还亮》,这部书和其中的很多情节对我们那一代人来说并不陌生。如,在慕尼黑的咖啡馆里,一些年轻的物理学家们来到这儿,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高谈阔论,当他们离去之后,酒馆的侍者从来不去擦掉他们写在大理石桌上的潦草的数学公式,以便第二天他们来到之后继续他们前一天的讨论。读到这些,真让人不禁为这些年轻人的思考、激情和创造的灵感而激动不已。但是,当酒馆餐桌或者课堂黑板上的物理公式变成了核电站控制仪器闪烁的灯光时,当粒子加速器的试验最后变成了戈壁试验场和广岛上空的蘑菇云时,曾经感召过那些年轻的物理学家们的那些激动人的心智和冥想的诗意,究竟还能剩下几分?
  二十世纪的物理学所形成的那种把世界看成由无意识、无生命的“基本粒子”所组成,可以由人类的意志随心所欲地利用它们,为人类产生所需要的巨大能量,并对人类所有的要求服服帖帖的执行的看法,在过去的这一个世纪里,在科学、技术、经济、文化、军事和政治等各个领域里,极大地鼓舞了认为人类的智力和权力可以轻而易举地征服自然、征服一切的想法。现在,人类和地球都在承受它的后果。而在寻找出路的种种思考中,生物学给我们提供着越来越多的启示。
  生物学给人类的最大启示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它所揭示的相当广泛的社会文化现象背后的生物学基础。从这个方面来看,首先须要我们把过去年代所形成的“生物学和人类社会没有共同之处”的先人之见抛开。实际上,在各自学科的研究中走在前沿的科学家和社会学家早已达成这样的共识:“有机体和人类社会不仅类似,简直就是同一种现象。”我倾向于认同这一观点,而对郑也夫这本书的阅读给了我这一方面更充足的理由:我们确实可以把生物学和社会学做一些比较,看看在“生物系统和人类系统”之间究竟有哪些异同之处,以寻找思考的参照和启迪。
  比如自然选择。这一理论“是达尔文主义的核心”,也“是达尔文全部思想理论的基础”。达尔文自己这么说:“保留有利的变异,淘汰有害的变异,我称之为自然选择。”可以说,他用这个理论“成功地解释了自然界中生物进化的机制”。其实,又岂止自然和生物进化如此呢?社会文化的演进恐怕也一样。自然界在进行“自然选择”,社会也在进行“自然选择”。生物界中的“自然选择”,是自然环境中自然而然地缓慢形成的、长期的、很难再回头作反向运动的、外在的种种因素决定着并推动着主体(物种)茫然地走向万古不劫的未知的一个过程。而社会文化中的“自然选择”,是在人类这一主体自己造成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其主体似乎充满自我意识和自我决定。但它却与自然界中的“自然选择”一样,遵循一个根本原则——“有利”:有利于生存和繁衍。这个“有利”原则在已经给自己创造了文化的人类社会里的普遍推广,会给这个种群的生态环境带来什么影响呢?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主体都这样进行其有利自我生存的选择时,其后果有可能出现意外。
  物种内的漫长淘汰、选择将导致物种的“质”变,这在生物学上是可以证明的,在社会学上也是可以证明的。前者是用科学观察、实验和数据来证明;后者则用社会道德风貌、人的普遍心态和行为方式来证明。这没有数据那么靠得住,但影响却更致命;其变异、变质的性状似乎更易于调整改善,但却更不可预测,令人无法肯定该乐观还是悲观——因为文化和科技都能够介入并从不同方向严重地影响其进程。自然中物种的“质”变,大体而言基本上是退化(虽然其中的一些过程亦不妨被称为进化),人类社会中生存需要所决定的“质”变是否也只能如此呢?
  种种比较和研究中,更为典型和有意思的,是关于孔雀尾巴的研究。
  关于孔雀的尾巴在其生存和进化中的作用这个问题,进化论的两位奠基人——达尔文和华莱士开始了争论。达尔文认为,雄孔雀那个浪费能量的、成为行为累赘的漂亮尾巴,实际上满足了雄孔雀的性选择的需要——它通过这种绚丽的色彩来吸引异性。而华莱士认为颜色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不是雄鸟为了吸引雌鸟,而是雌鸟的对雄鸟的选择只是健康和活力,而漂亮的羽毛或许正是这种体质特征的一种表现。关于这种“特征”的讨论其后又在这两位奠基人的继承者那里演化成为所谓“好理性”和“好口味”的争论。最后,这一系列争论借助于现代科学的试验似乎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在较为精确的对照试验中,人们发现超长的尾巴和美丽的色彩,确实对雄鸟和雌鸟彼此的选择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起了相当的作用。也就是说,是审美偏好而不是理性,在性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这种生物学争论对大家的启示究竟是什么呢?作者认为,第一,人类社会中荒诞却甚嚣尘上的炫耀和铺张,很可能植根于生物世界中的这种性选择的本能和自然选择的本性。第二,所谓理性的选择,除了能自觉运用理性进行选择的人类之外,在整个生物界应该说也一样存在——它们进化的结果,就是接近于符合某种大自然的理性的。但是达尔文和费歇尔也证明了非理性的审美偏好仍然可以作为一种生存策略而存活、传递乃至扩张。这意味着非理性的研究也应当加以重视。第三,“与之对比,社会科学家对人类社会中‘炫耀’的研究,几乎还处在幼稚的初级阶段,远没有那样精致的成果。动物行为学的研究之所以对人类行为科学至关重要,既在于人类不可能完全摆脱其动物性,又在于与近邻对比永远是最富启发性的……150年前是马尔萨斯关于人口的思想启发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思考。150年后的今天,达尔文关于孔雀尾巴的思考应该诱发社会学家们思考人类所面临的巨大危机了”——这就是对于人类社会中炫耀的研究。这个研究的结论或许是令人哭笑不得的,即人类的这种荒诞的炫耀;其实植根于它们的动物性本能,而它的代价却是使人类社会不堪承受它的浪费和由此而引发的危机。对动物来说,这种炫耀有作为生存策略而存在的机遇和必要,但对于人类来说,加上了文化这种进化因素之后,本来是应当能够以文化、理性来约束这种比较愚蠢的本能的。因为在人类,这种炫耀的蠢行与在动物那里不一样,动物的炫耀所带来的收益和所必须承担的累赘、负担以及危险都直接作用于他们的个体以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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