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新书过眼

作者:佚名




  特约主持:黄 湘
  《方言与中国文化》,周振鹤、游汝杰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27.00元
  
  几乎每一位受过中等教育的中国人,都曾经被法国作家都德的名篇《最后一课》深深感动过。这部于1912年首次译成中文的小说,从上世纪二十年代起,长期人选中学语文教材,它所表达的热爱、珍惜本国语言的爱国主义精神,在长期饱受割地赔款之屈辱的中国人心中激起了强烈的共鸣。在这样的接受心理和阅读期待下,绝大多数中国读者自然而然地忽略了作为整个小说情节之前提的几处重要细节——老师韩麦尔先生对主人公小弗朗士说:“我们阿尔萨斯人的最大不幸就是把教育拖延到明天。现在,那些人有权利对我们说:‘怎么!你们声称自己是法国人,可你们既不会说也不会写你们的语言!”’而小弗朗士则感慨“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只是刚刚学会写字!今后永远也学不到法语!法语就到此为止了!”——其实,这部小说里涉及到的人物,除了韩麦尔先生或许例外,剩下的当地居民平时说的都是作为德语系方言之一的阿尔萨斯语,就连主人公的名字“弗朗士”(原文是Frantz)也不是法语民族的名字,直到今天,阿尔萨斯居民还是习惯说当地语言而非法语。
  鉴于上述事实,精通法国文学的日本学者莲实重彦在《反“日语论”》一书(贺晓星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版)中将这部小说视为神话式的虚构。莲实重彦引用1794年——也就是法国大革命之后的第五年——法国国民公会的一份报告指出:在当时两千万法国人中间,只有三百万人能够正确地说法语(还不等于能正确拼写),而完全不懂法语的人数竟然高达六百万!1795年,法国革命政府创设了著名的高等师范学院,作为生产和选拔“国家精英”的专门机构,由此启动了全国范围的法语教育和普及工作。虽然户籍法的制定、征兵制的实施、就业条件的歧视性待遇等等都为普及法语大开方便之门,但这项政策还是在许多方言区遭到了顽强的抵制。到了法兰西沙文主义格外严重的第二帝国时期,“(法国)任何地方的教师都被禁止在教育场所使用方言。为此,对这一政策顽强抵抗的阿尔萨斯人,展开了争取获得双语使用权利的连续斗争,而最终作为特别措施,阿尔萨斯语这门课勉强得到了保留,但却被压缩到每天三十五分钟的长度,而且这门课还必须要用法语来上。由于绝大部分学生理解他们的地方语言远甚过理解法语,所以从效率的角度讲这种教学方式一无是处。”直到二十世纪后期,由于全世界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重视,也因为在“以巴黎为中心极为中央集权式的、一直维持了政治文化统一的法国,作为高度成长的经济政策必然带来的结果之一的区域开发,使得地方分权式的行政模式也渐渐开始得到了讨论”(同上,第136页),法国政府才开始在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试行七种地方语言的教学,即巴斯克语、博尔顿语、加泰罗尼亚语、科西嘉语、佛莱芒语、阿尔萨斯语和奥克西坦尼亚语。回到都德的小说,莲实重彦颠覆了那位哽咽着在黑板上写下“法兰西万岁”的韩麦尔先生的形象:“对于阿尔萨斯人来说,他就是一个将他人语言作为国语强加给他们的加害者之一”。(同上,第137页)
  阿尔萨斯人真的会像莲实重彦所说的那样,把韩麦尔先生当成“加害者”吗?另一位日本学者西乡竹彦对此提出了异议。西乡竹彦认为,《最后一课》的微妙之处恰恰在于上文提到的那个细节,也就是韩麦尔先生的那句话——“现在,那些人有权利对我们说:‘怎么!你们声称自己是法国人,可你们既不会说也不会写你们的语言!”’——事实上,虽然阿尔萨斯语是德语系的一种方言,但并不等于作为国家语言的德语。对于阿尔萨斯人来说,如果要在法语和阿尔萨斯语之间择一,自然是选择阿尔萨斯语,所以小弗朗士在上“最后一课”以前始终无心学习法语分词规则;但如果要在法语和德语中择一,那么在当时不得已退而求其次,还是选择法语,因为当时领导德意志诸邦的普鲁士奉行专制统治,而法国却是一个自由、民主、宽容的国家。阿尔萨斯人的反德意识并非出自小说家的杜撰。毋宁说,在一种方言和两种国语的冲突背景下重审这部小说,便会发现它的主题其实并非简单、大写的“爱国主义”,而是必须以“复调”叙述的“国族认同”——不过,在欧洲一体化、地方主义兴起、阿尔萨斯语和其它方言一起被法国国民教育体系接纳的今天,这一“国族认同”的主题,至少对于阿尔萨斯人来说,已经不再那么重要。
  和大革命之后才开始由法国政府强制普及的法语不同,汉语自古以来就有超越各方言之上的共同语传统,先后被称为“雅言”、“通语”、“官话”、“国语”等等。由于汉语使用非拼音的书写文字,并且从秦朝起就基本上实现了“书同文”,这一共同语传统一方面固然便于汉语文化区(历史上包括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的识字阶层在书面上通过这一共同语互相交流,另一方面却也在“写”和“说”之间设置了一道鸿沟,许多鲜活的口语难以获得书面表达系统中的合法性,这些口语所承载的经验和意义也因此并未进入社会的记忆系统,结果是民众的“小传统”和精英的“大传统”相去甚远。作为当今的汉语共同语,普通话在汉语文化区的普及程度是空前的,但它在某种意义上却也遭到了来自汉语系各大方言的抵制与反弹,近年来方兴未艾的方言写作、方言电视剧等等就是明证。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当然是必要的,但这是否就意味着它必然享有作为当今中国文化、乃至当今中国国族认同之唯一载体的合法性?应当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视方言、普通话和中国文化之间的关系?由两位复旦学者撰写的《方言与中国文化》一书,为解答上述问题提供了相当博洽的资料,读者寝馈其间,必能获得有益的启迪。本书初版于1986年,二十年来深受学界好评。此次重版,除订正错误之外,基本保留了初版本的时代原貌。
  
  《万古长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许倬云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版,33.00元
  
  本书以文化发展为主题,概述了从新石器时期到二十世纪中叶的中国历史。作为一位善于运用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治史的学者,作者超越了胡汉华夷的传统观念,重视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诸政权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强调普世帝国理念在中国历史上扮演的角色。在全面考察中国历史文化发展过程的基础上,他指出:“中国的儒家天下,是一个普世秩序。自从秦汉帝国以来,‘中国’概念必须容纳东亚这片大地上许多族群的文化……近代中国建构国族的方向是聚异为同,恰好与欧洲近古诸族为了摆脱天主教秩序,而各自建构祖源的方向背道而驰。于是,中国革命由反满兴汉,演变为反对西方帝国主义,又转变为孙中山‘内部各族平等’及‘联合世界平等对我之民族’两项诉求。中国成为多元的庞大共同体,实为世上所仅见……中国不必再完全套用西方狭窄的族群观念(如日尔曼人的德国),也不比借助信仰以笼罩诸族(如天主教的公教秩序),更不必以选民自居而排他(如犹太民族主义)。这是一条可以与今日‘全球化’接轨的途径,也是一条还可继续开展的途径。”(第318~319页)这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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