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1期

我的极左经历

作者:吴 思




  假如“四人帮”在路线斗争中获胜,极左派的命运会有什么不同?
  尽管高层权力斗争风云变幻,最终决定一种社会理想成败的,还是它在社会基层的可行性。极左派在“文革”中推行的农村政策是: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大寨模式可行,极左派的理想就可行。大寨模式行不通,极左派早晚要退出历史舞台。
  “文革”末期,我在学大寨的最前沿,在极左翼,向更左的方向冲锋,亲身体会到极左派前进的艰难。极左派名声不好,他们的视角很少被顾及。不过,我在左翼受挫的经历,对我理解晚年毛泽东的失败和中国极左势力的衰落大有帮助:我的焦头烂额之处,也是他们举步维艰之地。
  
  一、义务劳动受挫
  
  下乡插队之前,我在中学当了几年团支部书记,按照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的教导,多次组织过“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到农村后,我接任第三生产队的团小组长兼青年突击队队长,又把“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搬到了农村。
  我们村口的南山上有一片荒坡,第一次义务劳动就是在荒坡上刨坑栽树,建一座“共产主义青年梨园”。1976年4月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收工之后,我们青年突击队四十来人义务劳动两个小时,种上六七十棵梨树。这是我们村历史上头一回搞义务劳动,大家很好奇,连在校学生也跑来参加。效率高,干劲大,挑水爬坡都是一路小跑,义务劳动大获成功。
  初战告捷,按照当时的俗套,我作《流汗歌》一首,发在黑板报上。诗写得很矫情,把符合正确路线的一分情绪夸张地感受为五分,表达为十分,努力自我感动并感动别人。
  在胜利的鼓舞下,我又有了更宏大的设想:将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从每周一天逐步增加到两天三天,最后取代有报酬的劳动。在我们生产队,然后在我们村,率先实现共产主义的劳动分配形式。这种设想的理论基础是:按劳分配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给多少报酬出多少力,以人们的私心为基础,助长雇佣劳动思想。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萌芽。我的计划比大寨还要左。大寨当时的劳动报酬形式是“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工分”,被后人讥为“大概工”,但劳动报酬与劳动态度和劳动成果多少有一些关系,因此就残留了雇佣劳动的痕迹。我打算消灭这点痕迹。
  一周后,我组织了第二次义务劳动,人数稍减,但干劲也不小,补栽了三十多棵梨树,给上次栽的树浇了水。公社广播站很快就在大喇叭里表扬了我们青年突击队,还提到我的名字。
  第三四次义务劳动,分别给苹果园和梨园浇水。众人的新鲜劲渐渐消退,参加者越来越少,有事请假的越来越多。列宁在《伟大的创举》里提出过一个设想:共产党在取得政权之后,如何判断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机是否纯正?他建议把“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作为一面筛子。经受住半年以上考验的,才能吸收入党。党员经受不住考验的,还可以清除出党。这个想法当然不错,可是,把这面筛子用到我们生产队,恐怕过不了多久,筛子上边就剩不下几个人了——说不定只剩我一个。进一步说,我这个剩下的孤家寡人,动机是否纯正仍然成问题:我能经受住较大的考验,到底是因为我热爱劳动或热爱人民呢,还是因为我有更大的野心?
  一天晚上,我召开团小组会,讨论义务劳动中出现的问题。我猜想,大家的新鲜劲过去了,再往下走,必须调动蕴藏在青年心中的更深刻的精神力量,启发大家的觉悟,读书学习,思考人生的意义,树立人生榜样,等等。没想到,这个会成了对我的批评会。几位团员在会上联合指责我,说大伙热情衰退的主要原因就在我身上。我利用了大伙,干活是大伙出力,出名却是我个人的。大家不愿意继续被我利用,成为我捞取个人荣誉的工具。
  这种指责是有道理的。毕竟公社大喇叭只点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其他人的面目模糊为一个集体。从结果看来,我迅速得到提拔重用,这种说法也可以得到支持。但利用大家捞取个人荣誉确实不是我的初衷,至少我没有意识到这种动机。我意识到的就是前边描绘的宏图大略。至于我想在实现宏图大略的过程中捞取什么私利,这一点不妨讨论,我也有兴趣加深自我认识,但我肯定不认那笔小账。我的抱负或野心没那么小,不在乎大喇叭表扬之类的蜗角虚名或蝇头小利。稳定军心,稳住阵脚,哄着大家死心塌地跟我走,更符合我的长远利益。
  问题在于,我不在乎,人家却觉得亏了。而且是精神物质双双亏损。我刚来,根基尚浅,会上没有一个人替我说话。
  按照党团生活会的规矩,我必须先作自我批评。我很想在自我批评之后发动反击,说他们试图逃避义务劳动,用对我的指责掩盖自己的懒惰和自私,掩护自己临阵脱逃。但是争吵起来,公开决裂,以后的义务劳动就更难组织了。这种仗只能由别人替我打前锋,我本人出面属于赤膊上阵。于是,我更加广泛深入地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做了自我批评,深挖了个人名利思想,重新部署了黑板报小组的宣传工作,请大家今后对我多多批评监督。原定议题取消,下一次义务劳动也没有安排。
  几天以后,我被任命为生产队副指导员,进人生产队领导班子,团内职务由别人接任。我的极左宏图也不了了之。
  我感觉松了一口气。当时有一句话流传颇广,据说还是毛主席说的:“在命运的迎头痛击下头破血流但仍不回头”,我把这句话抄在日记本上自我激励。这次及时的提升,免去了我预感到的一连串头破血流的失败。
  当然,这种分析已经是事后诸葛亮了,那时我并未深想。现在深究起来,我感觉松了口气,就是因为我朦胧地感觉到,“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这棵幼芽在我们团小组内难以存活,更长不大。这还没涉及什么大东西呢,无非是一两个星期拿出两个小时,还有公社大喇叭里的那点荣誉分配,同志们已经摆出一副决裂的架势。这点东西尚且不能承担,一旦人数扩充到整个生产队,时间扩大到每周三五个工作日,关系到半数以上物质利益的分配,那时,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寄以厚望的“劳动群众本身自由的自觉的纪律”,又如何担当得起?我们心里究竟存在多少支撑这种自觉纪律的“伟大的英雄主义”?
  列宁指望那种奋不顾身的英雄主义能够战胜小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在革命精神基础上建立的劳动组织能够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因而取代资本主义。但在我发动的实战中,不过几个回合,英雄主义就败于利己主义,青年突击队也面临散伙的危险。当然,将来我可能更老练,根基更稳固,大权在握,手下有人打前锋,还可以动用强制手段,让反对者不敢说一个不字。不过,在那种情况下,维系义务劳动的还能算“自由的自觉的纪律”吗?
  
  二、向自留地让步
  
  我第一次和贫下中农打架是在1976年5月上旬。生产队的麦子正在浇灌浆水,社员自留地的土豆还在旱着。谁浇谁不浇、早浇或晚浇,与收成关系甚大。当时队里的三级扬程水泵老出毛病,我敢拆敢修,又是生产队副指导员,便由我负责带着一帮社员日夜轮班浇麦。
  我主张先集体、后个人,集体的麦子不浇完,不向自留地供水。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看来,自留地是资产阶级法权在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