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谈谈《傅斯年全集》书信卷的缺陷

作者:朱 正




  欧阳哲生教授主编的《傅斯年全集》,共七卷。我还没有来得及细读,只匆匆翻阅了一下第七卷,即书信卷。发觉它在编校方面颇有有待改善之处。现在写一点在下面,或者可以供第二次印刷时参考。
  傅斯年在“五四”运动中出现于文坛,用白话文从事著述。即使说偶尔流露一点文言的影响,也是十分浅近的文言,标点断句,应该说是并不存在多少困难。令我意外的是书中的破句还很不少。这里略举数例:
  第21页《致罗家伦》。信的内容是谈罗的衣服被盗一事。信不长,书上只有12行,破句竟有好几处。像信中原有这样几句:
  闻真人道心时有不周,衣冠而往,裸体而归,天其欲使真人返乎真元邪?书中被点成:
  闻真人道心时有不周衣冠,而往裸体而归天,其欲使真人返乎,真元邪!
  有谁能够按照这样的断句解释清楚这话的意思吗?
  紧接的一句,原信当是这样的:
  闻真人劫后,不改笑貌,兴致一如恒日,故慕仰无极……
  “一如恒日”,意思是完全同平日一样。书中却在“一如”之后加逗号点破,并且把“恒日”印作“恒曰”,不知所云了。
  书中还有这样一句:
  失色犹可尽,失色则不提色失,书则从此不念书。
  显然,“尽”字应移到逗号之后。第三个“失”字也应移到逗号之后。“失书”一语不能点开。这信的末段说:
  我有一外套,你此时如无解决之术,则请拿去。虽大容,或可对付一时。
  显然,“容”字也应移到逗号之后。
  第28页第7行,致何思源信中:
  前兄嘱交冯事不特,那几天我是断粮之局面,且……
  “不特”二字应移到逗号之后。
  第61页倒2行,致蔡元培、杨杏佛的信中谈到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要着手进行的几项工作,其中之一是由傅斯年本人负责的:
  先调查两广。传教师至今日已得之成绩,以便稍有凭藉……
  “两广”后之句号应去掉,以便同下旬调查内容连接起来。
  第72页第9行,致陈寅恪信:
  至于因此而先生在清华任务减少,当由本院退还清华。先生在清华所领薪俸之一部从先生在北平开始工作日起算……
  “退还清华”后之句号应去掉,“薪俸之一部”后应加逗号点断,这样才明白了“退还清华”的是什么。  第75页第3行,致胡适信中:
  不过正以师兄的缘故可以即来广州。天气本不以疗病著名……
  “广州”二字应移到句号之后。
  第197页第10行,致任鸿隽信中:
  此事在弟在职,期中之办法尽于此。
  “在职期中”四字不可点开,其中逗号应去掉。
  同页倒3至倒2行,致任鸿隽信中:
  奉16日手书。然后知,此事必自“殷墟美术品”之根本数量说起(此情形弟未知,兄之不知也)。
  两处“知”字后面的逗号都应去掉。
  第245页倒3行,致叶企孙、次箫信中:
  五百本实少,感不足逗号应去掉。
  第345页倒4行,致朱家骅等五人谈选举中央研究院院士提名的事:
  所谓举尔所,知而已逗号应去掉。
  断句方面的问题暂且就说这些。下面谈谈书中的错字。
  第3页第5行,致胡适,慰问他母亲去世的信中,“不殉世俗”,“殉”当为“徇”之误。
  第62页第6行,致蔡元培、杨杏佛信中,“佛故”当为“佛教”之误。
  第71页倒2行,致陈寅恪信中:“感荷无置”,“无置”当为“无量”之误。
  第92页倒8行,致王献唐信中:“自我作去”当为“自我作古”之误。
  第97页倒8行:致何思源、王子愚电:
  河南教育厅何仙槎、王子愚两兄:
  “河南”显系“济南”之误。此时何思源任山东省教育厅长,正在省会济南。他一生也没有在河南省教育厅任职。
  第99页第10行,致张幼山信中:
  务盼贵厅于古迹会得一完善办法之先天遽用此。
  “天遽”当为“无遽”之误。
  第103页第12行,致王献唐信中:“此间一时难得适益之人。”“适益”当为“适宜”之误。
  第120页第8行,致蔡元培、杨杏佛信中,“想两先生必能釜谅之也。”“釜谅”当为“鉴谅”之误。
  第129页第3行:致胡适信中:“今日看到林撰小丑之文,为之愤怒。”这“林撰”系“林损”之误。他要算是北京大学校史上的一个有名的妄人。周作人的《知堂回想录》中的“北大感旧录”中有一节就是写这人的,文章不长,却很写出这人的“妄”了。
  第171页倒2行,致王献唐信中,“此望燕齐,悲伤无似”,“此望”当为“北望”之误。
  第178页第1行,致朱家骅信中,“此中弟书不可,但你有要紧的古董”,“不可”当系“不多”之误。
  第189页第3行,致蒋介石信中,“固无人可尸其功,亦无人肯任其过。驯政上下推诿,左右争执”,“驯政”当系“驯致”之误。
  第193页第6行,致任鸿隽信中,“乃本所有关诣人,弟亦在内之共同意见也。”“诣人”当系“诸人”之误。
  第194页第2行,同上一信中谈送文物出国展览事:“铜器等一部分,本可不至破裂,但其死纹极易有损”,“死纹”系“花纹”之误。
  第197页倒8行,致任鸿隽信,续谈文物出国展览事:“以无重伤,不可毁坏也。”“重伤”系“重复”之误。第200页第7行信中有“选品以重复者为限”一句,可证。
  第206页倒3行,致朱家骅、杭立武信中,“大官如周钟狱”,“狱”为“嶽”之误。周钟嶽,字惺甫,云南省剑川县人,曾任内政部部长,考试院副院长。
  第252页倒7行,致叶企孙信中,“谓开会是呈文”,“呈文”系“具文”之误。
  第253页第5行,同上一信中,“而中央纸由我们自向经济印代为接洽”,“经济印”系“经济部”之误。那时经济部的部长是翁文灏,傅斯年同他有交情,可以通过他弄一点好纸来印刊物。
  同页第12行,同上一信中,“教高部”系“教育部”之误。
  第266页第7行,致吴景超信中引《汉书》:“又闻马孙诸国兵皆发”,“马孙”《汉书》卷七十作“乌孙”。
  第270页第3行,同上一信中引《汉书》,“惩戒秦孤立之败”,《汉书》第十四作“惩戒亡秦孤立之败”。接下去第7行:“为刑吴”,《汉书》作“为荆吴”。下面第8行,“诸侯北境,周币三垂”,中华版《汉书》已将“北”、“币”二字校改为“[比]”、“[币]”二字。同一行“天子自三河”,《汉书》作“天子自有三河”。我没有看到过这信的原件,有可能原件上就是这样错的。要真是那样,可以在编印时加标记校正。
  第279页第4行,致罗伯希信中,“逮君并未婚娶”,“逮君”系“逯君”之误。整个这封信都是谈逯君的事,这个字在信中出现多次,可知“逮”字必误。
  第285页第10行,致毛泽东、周恩来电中,“于此敬掬公意,停候明教!”“停候”系“佇候”之误。
  第293页第12行,致胡适信,谈北京大学拟增设农学院的事:“农学院最费钱的事他”,“他”系“地”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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