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5期

新书过眼

作者:佚名




  特约栏目主持:黄 湘
  
  《弱者的武器》,[美]斯科特著,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1月版,29.50元
  说到资本主义对传统乡村社会的破坏,马克思曾在《资本论》里做过如下论断:“新被解放的人只有在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之后,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而对他们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人人类编年史的。”可以说,本书和作者的另一部著作《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7月版),既是对上述论断前半句话的绝佳注脚,又包含了对后半句话的深刻修正。
  关于“旧封建制度给予的生存保障”,作者指出,传统乡村社会首要的生存伦理是:“在村民们所控制的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将保证所有的村民家庭都得到起码的生存条件。”(《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第51页)“乡村的再分配是不均匀的,甚至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不会出现平均主义乌托邦。我们可以设想,村里希望尽量减少义务的富人和从公有社会保障中得益最大的穷人之间总会存在某种紧张关系。穷人方面得到一个‘地位’,而不是平等收入,同时一定会失去身份,这是他们的永久依赖性的后果。然而,这一模式确实体现了乡村相互关系的最低道德要求。它通过大多数村民的支持或默许而发挥作用,而且,在正常情况下首先确保‘最弱者的生存’。村庄所具有的作为一个村庄的道德稳固性,事实上最终基于其保护和养育村民的能力。只要村庄成员资格在紧急情况下是重要的,乡村规范和习惯的‘小传统’就博得广泛的接受。”(同上,第55页)
  然而,在农业资本主义或者说“绿色革命”兴起以后,传统乡村社会对穷人的生存保障便逐渐瓦解。“由绿色革命所创造的新增收入的大部分,显然被稀缺生产要素——土地和资本——的所有者拿去了……由此可以推知,在那些占有少量土地和租佃土地的阶级占农村大多数人口的地区,例如东南亚的大多数水稻区,绿色革命的社会后果将会带来很大的痛苦。”(同上,第269~270页)这是因为,“绿色革命”的“利润与其说依赖于剥削穷人,不如说是忽视或取代他们。”(《弱者的武器》,第296页)“由于村中的穷人在稻米生产中已经几乎是多余的,反过来,他们随之在社会上也变得多余了。”(同上,第166页)以马来西亚吉打州种植水稻的塞达卡村为例,在当地的“绿色革命”也就是水稻双耕以前,“人们或许可以认为穷人是塞达卡的贫民或者说是次等公民。现在,他们依然很穷,尽管已经从极度的营养不良和饥饿中挣脱出来,并且肯定是次等阶级,但是,我们越来越没有理由把他们称为公民了。”(同上,第221页)——这正是马克思断言的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人“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的前提条件。
  然而,在作者看来,至少在“绿色革命”中,穷人和富人的阶级斗争并不是用“血和火的文字”书写的。穷人在物质层面的反抗主要表现为零星的纵火、怠工、偷窃等“日常形式”,就这类反抗而言,“如果斗争是公开的,那就极少是集体性的,而如果斗争是集体性的,它们就极少可以公开。两者相遇几乎等同于‘意外事件’,结果通常是不了了之,并且作乱者会在黑暗或匿名的掩护之下逃离,消失在‘老百姓’的保护层中。”(同上,第294页)真正有效的反抗毋宁说集中在精神层面,正是传统乡村社会公认的生存伦理为穷人提供了得心应手的话语武器。与生存伦理相对立的是“一种有关狭隘的经济利益、利润最大化、积累以及财产权的直截了当的语言——简而言之,资本主义的语言。实际上,这种语言在村庄生活中没有任何道德地位。”(同上,第284页)“穷人竭力倡导的价值观甚至在富人的话语中也得到默认,它将名誉、地位和声望授予那些遵守这些价值观的人。反过来,这些价值观还使得那些故意违背它们的人成为人格诋毁的对象。实际上,许多富人不得不在自己的名誉和双季稻的全额利润之间作出选择……地方观念和习俗的约束仍旧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微弱但可以感知的影响力。受人尊重,或者至少不被轻视的愿望,是村里的一种实质性的压力。”(同上,第285页)“就富裕村民而言,他们同样利用所有规范话语的弹性来最有利地表达他们自身、他们的权利主张和他们的利益……他们坚称收入上的差距是微不足道的,宣称这里所有人都在大致相同的立足点上种植水稻,并且断言那些明显贫穷的人的行为在道德上不具备获得任何同情照顾的资格……事实上富人从不公开否认富人应该考虑穷人的需要这一原则——而是争论事实以及它们对特定情形的适用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意味着,他们自己不经意地‘促进了——完全正式的——规范的保存’。”(同上,第376页)无论如何,“延迟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面转型,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而且人道的成就。在受到包围的农民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它通常是唯一的成就。”(同上,第285~286页)
  事实上,乡村里的穷人和富人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隐藏在日常的阶级斗争前台背后、主导农业资本主义进程的国家力量才是真正的庄家。对于富人来说,“绿色革命”以后,他们所支配的资源“很大程度上都是直接从国家那里‘借来’的。这些富人对村庄生活的社会控制正在减弱,这些资源可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以加强这种社会控制;但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富人们已经变得更加脆弱。现在这些富人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并不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里。”(同上,第166页)至于穷人,在作者考察的马来西亚穆达地区,“占农村人口三分之二的最为贫困的那部分人,现在已经基本上与生产或占有过程不相关了,无论对富裕农民还是国家而言都是如此。”(同上,第380页)“稻谷生产关系的转变侵蚀了贫穷家庭作为佃农和劳动力提供者的价值,同时,也使他们的意见变得无足轻重。越来越多的富人现在能够安全地不理睬穷人对他们的看法,他们正在逐步超出社会约束的范围,而这些社会约束不再被经济力量所强化。在这方面,‘名誉政治’作为穷人的武器失去了多半效力。”(同上,第344页)
  既然是国家而非富人充当了穷人的终极剥夺者,那种通过夺取政权让穷苦农民过上好日子的承诺也就很值得怀疑了:“由于夺取国家的激进精英很可能在内心有着和他们以往的农民支持者不同的目标。他们会期待集体化的农业,而农民阶级则执著于小土地所有;精英们可能想要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治架构,而农民阶级却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精英们可能为发展工业化而在乡村收税,而且他们几乎肯定会期待一个相对于市民社会的强有力的国家。”(同上,第366页)更有甚者,“面对每个现代国家建立起来,的现代武装,即便是最正当的反叛也只能是绝望的冒险。”(《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第289页)如果说穷人在反抗和他们一样生活在乡村里的富人时还能拾起诉诸传统伦理的话语武器,他们在精英阶层制造的国家意识形态面前却只能陷入更加无奈的失语状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穷人像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所设想的那样自发地认同主流的意识形态,相反,“在精英们创造的社会制度之下,遭受挫折或威胁的农民群体,特别是在文化层面上,可以培育自己顽强的与精英创造的社会秩序不同的道德观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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