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9期

官家主义:一种历史分析框架

作者:吴 思




  在读中国历史的过程中,我摸索拼凑了一种历史分析框架。这个框架很粗略,很不成熟,但我仍然想介绍一下,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批评。
  我们知道,不同的历史会产生不同的历史理论。反过来,不同的历史理论,也可以让人看到不同的历史景象。近百年流行的历史理论基本是外来的,在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东西,外来的概念体系中却不一定有。因此,用外来的理论看历史,就可能忽略一些很要紧的东西。我们要准确认识自己,难免要创造自己的概念,并在这些概念之间建立关系,建构更符合中国史实的理论体系。
  我讲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暴力集团的收益及其分配
  
  1、广汉土匪的故事
  我从一个案例开始,分析暴力集团的收入来源和他们的分配方式。
  四川省广汉县位于川陕大道上。1913年,县里有五帮土匪,他们在大道上拦路抢劫,几乎没有人能够平安走过这段路,即使小股的武装部队都可能被土匪包围缴械。结果大道没有人走了,土匪也没得抢了。
  这五帮土匪开了一个会,达成一个协议,五帮土匪,比如说那一段路有一百里,每一帮土匪负责20里,在入口处立一个收费站,收费之后,这20里之内的安全由你负责,保证不重复收费。第二第三一直到第五个收费站都如此办理。收费多少呢?空手客收5毛钱,包袱客,就是小商小贩,带货物的,收一块钱。当时的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35块钱人民币,空手客收七八块钱,跟现在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差不多。很快这些政策就见了成效,川陕大道渐渐有人走了,土匪也有了一笔稳定的收入。
  土匪们又把这个政策推广到广汉全县。广汉县境内由于连年军阀混战和土匪抢劫,没有什么人烟了。如果农民种的庄稼会被抢走,甚至连人一块被人绑票,那就没人再种地了。于是土匪们推出一个政策,请农民们回来种地,保证一亩地只收一斗谷。当时的产量,在成都平原上大概每亩可以有两石。一斗谷意味着只收5%的税。制止乱收费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土匪大体做到了,就收5%。
  收费之后,土匪负责这一带的治安,如果有外来的土匪,他们负责把他们打走。如果土匪内部有人敲诈勒索,土匪头子承诺严肃处理。果然,有的土匪敲诈勒索,村长就找土匪头子告状,土匪头子果然把这个小喽罗毙了。于是,四川广汉县建立起一种安定的秩序,土匪们也有了稳定的收入。
  
  2、血酬定律
  现在我们讨论这个故事。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土匪们吃的是什么?地主吃的是地租,资本家吃的是利润,劳动者吃的是工资,土匪吃的是什么?
  土匪自己怎么说的呢?山东土匪说,我们吃的这个钱叫红钱。江湖黑话“春典”中,把钱称为血。钱多就叫血旺。每天给警察好处费叫上日血、每个月给好处费叫上月血。他们用红钱和血来描述他们的收入。我借用这种思路,杜撰了一个词“血酬”。
  血酬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抢银行,被抓住就会被枪毙,甚至可能被当场击毙,这是玩命。命值多少钱?银行里如果有一百万,血酬就是一百万,如果银行里只有五块钱,血酬就是五块钱。不会因为你冒了生命危险就价值高。当然,要是知道银行里只有五块钱,他们也不会去玩这个命。不管怎么说,血酬的价值,最终由抢劫对象的价值决定,不由你冒多大险决定。
  
  3、血酬定律的推论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但是我们顺着这个逻辑可以推出很多有意思的结论。
  比如说,民国时期河南绑票的赎金是二百现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七千块钱。后来土匪遍地,见人就绑,赎金的价格急剧下降,最后是一百个鸡蛋就可以赎一条命。一百个鸡蛋不过四五十块钱的人民币吧。抢劫对象的价值越来越低,血酬越来越低,低到一定的程度,土匪这个行业就会消失,还不如结伙找块地种,或者是打打野兔子。这就是大乱走向大治的一个转折点,即抢劫收入不如种地的那一点。
  同样这个道理推出来,如果农民的日子过不下去了,粮食被政府大量征走,剩下的不够吃,他就会考虑改行了。比如说民国期间东三省当土匪的死亡率是38%,如果饥民的死亡率是50%,那他是忍饥挨饿还是当土匪?
  政府为了追求短期血酬的最大化,也会杀鸡取蛋。四川军阀预征税费数十年,竟然预征到2011年。他不这么搜刮,下个月可能就被别的军阀打走了,这只鸡就可能让别人吃了。这时候,军阀政府还不如土匪。反过来,土匪为了追求长期血酬最大化,宁可养鸡生蛋,降低收费,每年只收5%。血酬定律可以推算出来,什么时候老百姓变成土匪、什么时候土匪变成老百姓、什么时候政府变成土匪、什么时候土匪变成政府。
  
  4、“法酬”是一个好概念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土匪建起了收费站,建立了制度,不再刀刀见血了,靠制度和法规吃饭了,这时他们吃的还是血酬吗?这时候我杜撰了一个新词:“法酬”。
  “法酬”这个词,我觉得是解释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词汇,它仍然是血酬,但转化为一种高级形式。这个概念在很多理论体系里都没有,历史唯物论里没有,现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理论里也没有。但现实社会中有这个东西。比如说,从老百姓那儿征来了一百万,按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扣除必要的工资和管理成本,一百万都应该花在老百姓的身上,即公共税收等于公共开支,这两个应该相等。但是,如果公共税收来了一百万,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只花了十万,中间我扣下九十万自肥,这九十万叫什么?怎么称呼这么大的一笔剩余?
  我甚至连十万都不必花在老百姓身上。我什么都不管,只管收费征税。你到我这儿来告状,说有强盗,我说你们自己搞联防去吧。我用收来的税费盖我们家房子、包二奶、包三奶。这些钱,从算术角度看,就是公共税收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这笔被统治者侵吞的剩余就是法酬,它是血酬的转化形式,就好比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一样。
  
  5、暴力集团内部如何分配利益
  现在我来分析一下暴力集团内部的关系,从内部关系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法酬”是什么,“血酬”又是怎么分配的。
  在人们的印象中,梁山好汉的分配好像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实际上不是这样。《水浒》上讲,宋江上了梁山,下面有人来报,有一百多辆车从山下经过,问抢不抢?宋江说抢,注意别伤人。过一会儿说抢来了,怎么分呢?梁山好汉将这些财物分为均等的两部分,一部分入公库,另外一部分当场就分。所有的头领,梁山好汉的一百单八将分一半,剩下的,所有的喽罗分另外一半,并不是平均分配。
  我原来以为这是中国特色。去年我看到一本《魔鬼经济学》,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得到了黑手党的账本,详细记录了美国黑帮是怎么分配的。这个黑帮是个贩毒团伙,团伙老大每个月是8500美元,老二、老三、老四,三位助手合起来,一个月才2100美元,人均700美元。还有50多个喽罗,合起来分7400美元,人均148美元。这就是美国黑帮的分配方式。
  一个黑帮老大的收入几乎顶他的副手和喽罗合起来的总收入,可见其内部贫富差距极大。这种收入方式对整个大区都是适用的。这个黑帮团伙有分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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