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2期

乐府研究发新枝

作者:王永波




  西北大学文学院孙尚勇博士研究乐府的专著《乐府文学文献研究》(以下简称《乐府》),内容集中在中古音乐史、中古诗史和音乐文学文献三个方面。涉及中古音乐史5篇,主要考证了学术界聚讼颇多的乐府建置、鼓吹曲、郊庙歌、相和歌、横吹曲等相关问题。涉及中古诗史4篇,主要论述了建安、东晋诗歌与乐府的关系问题。涉及音乐文学文献4篇,主要研究了《宋书·乐志》《乐府古题要解》《乐府诗集》的性质、体例及整理等问题。勉力读罢,感触良多,兹择愚见述之于下,以求正于著者及学界前辈、同好。
  
  一
  
  《乐府》一书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学术史意识,问题意识,文献意识,方法论意识,创新意识,规范与前瞻意识。
  准确了解和把握学术史是学术研究的必要步骤,它一方面可以保证我们的研究不是“载之空言”,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有可能成为过去和未来之间的重要中介。《乐府》一书以《20世纪乐府研究述论》为首,比较全面地考察了二十世纪乐府研究的学术史进程,为全书的所有讨论确立了一个起步点。其他各篇也同样体现了著者对学术史的极大关注,亦颇具启发性。比如《东晋相和题乐府的音乐文化背景》一文,引用曹道衡先生《论(文选)中乐府诗的几个问题》从音韵学角度对题名曹植《怨诗行七解》年代的判定,以印证著者由音乐史角度得出的“《怨诗行·明月照高楼》一曲在东晋末南朝一直被用于演唱”的结论(《乐府文学文献研究》,第257页,以下出自该书的引文只标页码)。
  学术研究必然以解决一定的学术问题为目标,问题意识的有无往往成为某项成果是否能够取得突破并推动学术发展的关键。据本书“前言”介绍,《乐府》一书是在著者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增订而成的,但却有别于时下流行的陈陈相因却章节分明的学位论文体例。著者以问题的探讨为中心,而并不追求表面结构的整饬。全书每篇都针对一定的学术问题而发,并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次序展开论述。比如《黄门鼓吹考》,开篇扼要概括研究状况,提出学术界长期存有疑问的黄门鼓吹的历史内涵和东汉四品乐的性质两个问题;接下来分析与黄门倡相关的文献材料,得出“黄门倡是侍从帝王的倡优,其职责是以歌舞俳戏娱乐帝王。黄门鼓吹主要职责则是作为乘舆的礼乐仪仗,平时有持兵护卫之任”(第83页)的初步结论;接续分析涉及黄门鼓吹的五类27条主要文献材料,得出其中二类“‘汉乐四品中的黄门鼓吹’与‘用于乘舆仪仗的黄门鼓吹’性质上互相接近,二者的本质涵义应该相同,即它们本来都是鼓吹曲”(第92页)的第二步结论;再分析“汉乐四品”的相关文献材料,得出“‘汉乐四品’以徐天麟《东汉会要》的记录最为完整可靠,四品乐即大予乐、雅颂乐、黄门鼓吹乐、短箫铙歌乐,这四种音乐之间不存在等级、雅俗之辨的问题,它们都属于仪式用乐”(第95~96页)的第三步结论;最后对与四品乐中第四品“短箫铙歌乐”的音乐内容及其与第三品“黄门鼓吹乐”的关系作了详细考察,得出“汉明帝以‘短箫铙歌’名第四品之军乐,而其实际内容则既包括用作军中之乐的鼓吹曲,又包括李延年根据胡曲改编的横吹曲二十八解”(第102页)的第四步结论;然后总结全篇。针对黄门鼓吹问题,著者的每一步工作都是力求解决某个小问题,进而对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做出回答。其态度之严谨,理路之明晰,论证之细致,足资借鉴。
  任何一项研究都离不开材料支撑和文献工作。《乐府》一书各篇均能以材料先行,深入分析考辨,进而提出结论。该著关涉文献的4篇文章,《(宋书·乐志)考辨》等3篇是对特定文献的研究,《(乐府诗集)点校拾遗》则深入到文献校勘学研究。《(宋书·乐志)考辨》通过对《宋书·乐志》著录之相和曲、平调曲、清调曲、瑟调曲、楚调曲的细致考辨,指出“《宋书·乐志》的相和歌著录,主要参照了刘宋时代实际演奏的相和歌,并对音乐史中的相和歌给予了必要的关注”,见引《乐府诗集》的《苟氏录》“不是西晋的苟勖所作,而应是苟勖之后、王僧虔之前的一位苟姓士人所撰”,相和、三调和大曲“历经曹魏、西晋直至刘宋一直有规模不等的演奏,尽管演奏体制有所不同,但它们在中古音乐史中存在共生关系,并不是彼亡此兴的严格的历时性的事物”(第313页)。《(乐府诗集)点校拾遗》则对北京中华书局和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出版的两种《乐府诗集》在校勘上存在的部分问题(拾遗约180余则)做了订正,涉及音乐文学文献整理的校勘原则问题。此篇所举问题有一般校勘学错误,更多地则涉及到音乐学问题。一般校勘学失误,凡书皆难以避免,这里不涉。而专业文献如佛教文献、医学文献等的校勘,尤其要求以该领域较为完善的知识和经验储备为前提。《(乐府诗集)点校拾遗》所举误例就体现了著者在音乐学方面的扎实基础和孜孜以求的精神。比如,文中对点校本“云门舞二首”误题“二首”(第376页),《隔谷歌》“兄为俘虏受困辱”一首误移(第390页)的考辨等,对《平调曲》题解(第400~402页)、《清调曲》题解(第404~405页)、《瑟调曲》题解(407~408页)、《孟珠》题解(第430~431页)、《雅舞》题解(第434页)的重新校理等,不仅有利于促进音乐文学文献校勘的规范化,有利于《乐府诗集》一书的修订重印,更有益于中古音乐史、诗史研究。
  自觉的方法论意识是当代学术研究发展的必要条件。《乐府》一书在这方面也有很好的启示。该著的学术方法首先是文献学和音乐学,其次亦涉及诗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多学科领域。解决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疑难问题是著者在《乐府》一书中贯穿始终的思考,比如《汉唐郊庙乐舞考论》对郊庙歌辞用韵对近体律绝影响的考察、《建安诗歌与乐府关系新论》对建安诗歌的诗学逻辑的探讨、《东晋相和题乐府诗的音乐文化背景》对陶渊明《怨诗》创作背景的追索等等,无不体现了著者对中国诗学有关重大问题的关注。而著者关于中国诗学的这些思考显然与《相和歌杂考》中对相和歌历史传承所作的编年工作有密切关系,论自史出。另外,《乐府建置考》注意了汉代礼仪文化建设与乐府机构立与罢的联系,《汉唐郊庙乐舞考论》讨论了古代文、武二舞传统的形成,《论吴歌(六变)的“因事制歌”》考察了《六变》的内涵及其作为戏剧的可能性,这些又都体现了著者的文化视角。
  当代乐府研究是幸运的,又是困难的,因为它必然要面对一个里程碑式的著作——王运熙先生的《乐府诗述论》。如果刻意另辟蹊径,完全可以避开王先生曾经讨论的问题,但如果希望推动此领域研究的深入,就绝不能绕道走。《乐府》一书并没有绕开王先生,书中有认同并坚持王先生意见的,如对汉代乐府建置的考证;更有以王先生为基础继续向前的,如关于黄门鼓吹和《六变》《荀氏录》的探讨,关于相和与相和歌、但歌关系的考察等等,兹不备举。
  学术研究最大的规范在于充分尊重已有成果并适当作出价值评判,《乐府》在对王运熙先生的相关研究作了扼要总结之后说:“尽管王运熙的一些结论在今天看来未必完全可靠,但他仍然堪称二十世纪乐府研究领域最有个性和最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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