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期

百官之趣

作者:张诒三




  上大学的时候,对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专章介绍古代的职官制度,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用意,后来翻读了几本史书,才渐渐认识到职官知识对于阅读古籍的重要性。因为正史中的人物,没有官职的平民极少,且为官者大多一生多任,官衔中有实职、有虚衔、有品级、有勋级、有爵位、有谥号,如果对古代的职官制度了解不够,面对古人名字前面的“结衔”(即主要官衔的罗列)就只有茫然,例如:唐代丞相房玄龄的官职:“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傅司空尚书左仆射魏国公”,光是断句就够让人皱眉头的。
  《古代汉语》介绍的职官知识,仅仅是个简介,想要满足阅读古书的程度,还必须有专门的学习。但由于古代的职官知识丰富、复杂,想读一本既容易接受、又便于掌握的古代职官方面的著作并不容易。《古代职官漫话》一书就比较适合一般的读者,不仅在内容上巧妙编排,还以解释职官制度中的词语为重点,用散文化的笔调援引诗文实例,让读者通过轻快流畅的阅读,了解历代职官的演变,可谓是介绍古代官制的通俗读本。
  在内容编排方面,《前言》说:“这本小书中向大家介绍古代官制的方法与过去传统的方法不同,我不打算采取‘横式’法,而决定采取‘纵式’法。我所谓的‘横式’,就是……按历代王朝的秩序一朝一朝地介绍。这种方法……对于专业工作者比较适用。但……对初学者难以形成一个较深的印象,容易造成‘开卷了然,闭卷茫然’的结果。我所谓的‘纵式’就是将古代各类重要的职官及各种重要的制度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作重点介绍,将从周秦到明清的脉络顺序比较系统地介绍给大家”(《古代职官漫话·前言》第12页,以下引用此书只列页码)。
  书中把历代职官分成几类,每一类之中按从古至今的顺序来讲述,这就容易说清楚某一类官职的古今变化:或官职相近而名称各异,或名称相似而实质有别。全书主体共十八个专题,按内容可以分为四组,第一组介绍各类职官,有九个专题:一、地方官;二、宰相;三、内阁;四、六部和九卿;五、监察和御史;六、将军和元帅;七、翰林;八、学官与公孤;九、宦官。第二组介绍历代的官僚管理制度有五个专题:十、入仕与回避;十一、退休和丁忧;十二、吏僚;十三、考核与奖惩;十四、品阶勋爵。第三组是与职官有关的知识,有三个专题:十五、官服;十六、任职调职与去职的若干称呼;十七、关于皇帝和后妃。第四组十八章只有一个专题:学习古代职官制度之后的“实习”,内容是罗列古籍中一些历史人物的官衔称呼,然后进行分析,目的是让读者学会利用所学知识解读古代职官,突出了本书的通俗性、实用性特点。
  以第二个专题“宰相”一章为例,先解释名词:“宰相,或称丞相,类似的职务历代均有,但名称却各不相同。可能有的读者不会想到,在我国的多数朝代,他们的正式名称并不叫宰相或丞相”(第29页)。然后从殷代甲骨文中的“尹”和“宰”,说到西周时期的“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和太宰。春秋时,正式出现了“相”这一名称,而且有‘左相’和‘右相’。“所以称‘相’,根据著名学者刘师培的训释,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辅佐、襄赞;一是省视、观察”(第30页)。战国时,“官分文武”,也就是相和将分领文武,总理国政。“‘丞相’之称,其意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从文献记载来看始于秦国”(第30页)。“秦始皇统一宇内……秦朝中央设丞相……与战国时期不同的是,又明确规定以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并管监察。另有主管军事的太尉,并称三公”(第31页)。汉承秦制,仍立丞相。“由于汉武帝加强皇权,集大权于一身,又逐渐宠任外戚与近臣,于是外朝的相权逐渐降低,而皇帝身边的‘内朝官’尚书的权力日益扩大……到西汉末,就正式将丞相改称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列为‘三公’,都是挂名宰相了”(第31页)。
  “东汉初仍设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都是宰相,却无多少实权。另一方面,却正式成立‘尚书台’,长官称尚书令(如果由宦官担任则称中书令),以尚书仆射为副”(第32页)。“由于尚书台(南朝刘宋时改为尚书省)的权力太大,威胁君权,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又添置了中书省、门下省与之分权,其职掌是: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发布政令,以中书监、中书令为长官;门下省驳议……以侍中为长官;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均称宰相,共议朝政。这种制度到隋唐时遂为定制”(第33页)。宋代的时候,三省长官又成为虚衔,“另设‘中书门下’为行政首脑机关,同时又有主军事的‘枢密院’和主财政的‘三司使’,宰相与枢密院的枢密使、枢密副使一起合称‘宰执’,共理朝政。”(第33页)最后总结道,“我国的宰相制度从东周到元末,共存在了将近两千年。其间变化很大,而且具有被有些学者总结为‘无定称、无定职、无定员’的特点……宰相这一官职明朝初年被朱元璋废除”(第39页)。这样,全面而清楚地讲述了“宰相”这一官职的历代名、实变迁。
  在内容的侧重点方面,全书以词语解析为切入点,通过罗列、讲解、辨析、比较历代职官词语,清楚而生动地叙述了历代官制。书中把同类、同义的词语分组罗列。例如:“丁忧”一词,“就是辞官回乡为死去的父母或祖父母守制。……这里的‘丁’是正当、正在之义,如《诗·大雅·云汉》的‘宁丁我躬’。此后长期以‘丁忧’为辞官守制的代称,如《晋书·袁悦之传》的‘丁忧去职”’(第145页)。与“丁忧”有关的一组词语还有:“丁艰”,也即是丁忧;“终制”就是按礼制将三年守制坚持到结束。“夺情”是指个别官员本应辞官回乡丁忧,“但公务又确实不允其离任,就可以由朝廷命令其留任。但在应守制的时期内,只能穿素服办公,不参加吉庆的典礼。这种做法在古代被认为是未尽人情孝遭的,故称‘夺情”’(第145页)。丁忧之期未满,朝廷就命其离家任官,也叫“夺情”,或叫“起复”,“服除”是指守制结束,重新任官,等等。通过解释这些词语,讲解了古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对于同义、近义而容易误解的词语,进行了辨析。如“致仕”一词,常常引起误解,“何谓致仕?《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何休注:‘还禄位于君’……就是把国君交与的职务交还给国君的意思。例如《新唐书·白居易传》:‘以刑部尚书致仕”’(第133页)。看来,“致仕”是“退休”、“辞官”的意思,同义词还有“致事”、“致政”、“乞骸骨”、“乞身”、“归老”、“归休”、“归养”、“退休”、“休致”等等。但是,同样是由“致”组成的词,如“致身”、“致治”、“致命”、“致效”等词,又不是“退休”的意思了,“‘致身’是献身人仕,与‘致仕’正好相对……‘致治’是达到天下大治之义;‘致命’是舍弃、牺牲生命之义……‘致效’是献身效命之义”(第133页)。这些词中,“致”大致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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