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8期

生理性别并不是只有男女之别

作者:林 红




  编者按2008年5月1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洲高等法院宣判同性结婚合法。这是美国第二个认可同性婚姻合法的州。而在此之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已有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和南非。对此,我们约请日本国立御茶水女子大学博士、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林红就这一问题撰稿,发表看法。她认为,尽管同性恋、双性人等在社会中占的比重并不大,但对待性别少数人群的态度,反映出社会的性别文化以及对自由、生命的尊重与关爱。维护性少数人群的基本权利,已成为社会文明的标志和民主进程的一大趋势。本刊自第8期起刊载林红的系列文章《真正认识人类自己》,敬请关注。
  
  说起性别,通常人们会不假思索地做出反应:性别?不就是男人和女人!
  是的,我们从小到大,面对身份证、学生证等各式各样的表格,都会毫不犹豫地在“性别”栏里填上正确的答案。可是,当孩子们问我们:“为什么幼儿园的哥哥站着尿尿,而小妹妹却蹲着尿尿?”之类的话题时,有谁能做出满意的回答?我们对性别虽不陌生却很迷茫。
  性别,先天的、与生俱来的生理上的性(sex)的差异,亦称“生理性别”或“自然性别”(以区别“社会性别”这一概念),在日常生活中被看得很“重要”,可判断它的根据却很简单。当人们呱呱落地时,就因外生殖器的形状而被告知是男是女;在日后成长和养育过程中,则按“社会性别”规范为男女规定的角色学会适宜的穿着和举止言谈;成人后选择“正确”的性别伴侣,善尽“母职妻职”或“父职夫职”。
  其实,决定生理性别的,岂止是我们肉眼能够看到的外生殖器的性别?人体中,至少还有性染色体的性别(核型)、内生殖器的性别(性腺)和性荷尔蒙(性激素)的性别等对性别决定发生作用。换句话说,生理性别不仅包含人们肉眼能够看到的外部形体表征,而且包含解剖学上能够看到的内生殖器官,以及遗传基因学、细胞生物学所能观测到的一些传递性别特质的化学物质——肉眼看不到的性染色体和性荷尔蒙。在高倍数显微镜、细胞生化分析仪等现代科学仪器没诞生前,我们的老祖宗只能靠肉眼来判断性别,自然无法认知深藏于人类体内的其它性别决定基因,也无法解释种种奇异的性别现象。然而,当你看到这张发表于美国1970年《科学杂志》上的图表(见图)时,你还能武断地说性别只有“男”、“女”两种,你还能对如此复杂多样的生理性别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吗?
  
  长期以来,生理性别被主流社会有意或无意地忽视、甚至排挤到边缘,有关的科普读物极为鲜见。于是,人们无从认知生理性别的多元存在和多重复杂。说它多元存在,是因为性别并非只有“男”、“女”两种,它还包括一些我们通常说的半男半女、似男非男、似女非女等模棱两可的各类性别;说它多重复杂,是因为决定性别的要素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外生殖器的性别、内生殖器(生殖腺或性腺)的性别、性染色体的性别和性荷尔蒙的性别等重重因素决定的,且这四重性别在某些个体身上并不统一。尤其是其中的性染色体,在胚胎发育早期的有丝分裂(细胞分裂的类型有三种,即:有丝分裂、无丝分裂和减数分裂)或配子形成的减数分裂中,偶然会出现分裂不全或丢失现象,从而造成染色体排列异常,致使性别分化出许多鲜为人知的非常态类型。
  
  常态与非常态的多元存在
  
  美国《科学杂志》上的图表中显示了17种性别类型,除了左右两端的第1列和第17列是完整意义上的女性和男性外,其余的均是一些非常态类型,很难用主流社会的男女二元分割体系加以归类。如表中的第8列和第11列。前者性染色体呈45XO,染色体比正常少一个,其余各项性别特征为:卵巢缺如;性荷尔蒙分泌失常;第一性征虽为女性,但第二性征发育不良;为原发性闭经,无生育能力。医学上诊断为“特纳氏综合症”,认为是胚胎期去雄激素化而致的“两性畸形”。后者性染色体呈47XXY配置,染色体比正常多出一个。其余各项性别指标为:睾丸发育不全(很小),分泌的雄激素偏少(雌、雄性荷尔蒙分泌水平失衡);第二性征呈弱,常出现女性乳房;阴茎偏小;无精子发生,不育。医学上称“克兰费尔特综合症”。虽被认定为“男”,实为非完整意义上的男人。
  图表中的第4列和第13列则分别具有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的特征;第5列和第12列为异装扮特征(“易装癖”、“服装倒错”)。尽管目前对导致同性恋和异装扮的基因作用,详情还不十分清楚,但可确定,它们不是心理疾患,也不是所谓变态,更不是什么思想问题。
  人的发育过程,先后经历两次性别分化(胚胎发育期和第二性征形成期),而分化的不完全往往导致了阴阳同体。在图表中的15种非常态性别类型中,最多的属“双性人”,如第2列、第3列、第6列、第7列、第8列、第9列、第10列、第11列、第15列、第16列是也。医学上主要根据性染色体排列的不同(至少有10种以上),将双性人分为真性双性人(第7列)、假性(男性假性和女性假性)双性人及潜性双性人。双性人不同于心理上否定自己的生理性别、强烈要求变换生理性别的“变性”者。
  对双性人(hermaphmditism)的叫法多种多样。我国台湾学者常称其为“阴阳人”。借鉴日本《岩波女性学事典》中的“两性具有”一词,我主张中文用“两性人”或“双性人”,而不用“两性畸形”。因为“两性畸形”的名称带有歧视性、排他性。试问,何谓正常?其标准由谁而定?在二元性别分类体系中,只有“男”或“女”被视为正常;模棱两可的双性人超出了主流社会框定的二元性别分类的范畴,有别于常态,就该被认定为异常、畸形吗?
  
  性别判定的多重因素
  
  在成双成对排列的23对(46条)染色体中,只有1对是决定性别的染色体,即性染色体。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性染色体被广泛地用来作为检测男女性别的指标,随着90年代性别决定基因的不断发现,科学家们更加坚信:对性别起作用的不仅是性染色体,还有其他多重因素。
  就“双性人”的各项性别指标来看,通常表现为性染色体的性别与相应的第二性征或外生殖器的性别不一致,主要源于胚胎发育期性染色体和性激素分化不全。如前所见,医学界根据性染色体、染色质、性腺及外生殖器的特征,将“双性人”分为真性两性人、男假性两性人、女假性两性人及潜性两性人四类。
  图表中的第2列、第3列和第6列,属于女假性两性人。第2列除了生殖能力有些问题外,其他项目与女人基本上没什么两样。第3列和第6列都有正常的XX性染色体,内生殖器卵巢发育也正常,却无生育能力;外生殖器难于辨识,呈男性倾向,表现为阴蒂肥大。其原因有二种可能:一是母亲在怀孕期第一个月使用了合成黄体酮(女性荷尔蒙的一种)或使用了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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