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怪癖:难弃小脚之美
现在的女子不缠足,但却喜欢足小。近来流行又小又瘦又尖又长的女式皮鞋,似乎是缠足的变种。
中国男人到底喜欢哪一种?现代的,也即是时髦的女式小脚皮鞋,尚无人评论。过去的女人的小脚,却大有人品评。
现在,先来谈谈女人缠足的由来。
却说公元907年4月,受招安的副招讨使朱温逼唐昭宣帝让位。
自此,李唐王朝不再。
继之而起的是梁、唐、晋、汉、周。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五代。
胡适认为,中国妇女缠足,可能始于五代,这是抽象的揣度;林语堂则具体地指出,缠足始于唐后主李煜的皇家歌舞会上。我的看法是在这个军人执政称帝的分裂时期。
在这战乱频生、生灵涂炭的帝国时代,小家大家居然成了女人主宰的世界。这主宰者其实是悲惨的空架子。
这是一个男人不顾家的年月。
这是一个没有礼义廉耻的时代。
男人大丈夫不能顾家,不是不想顾,实因为随时有国破家何在的危机。正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但这些凡夫俗子,却一如顾炎武所言:“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可是知识分子,在这一阶段时期,表现得相当卑鄙无耻。客观存在的软弱性、投机性,已然充分地体现出来了,其代表者是冯道。
男人大丈夫,不能没有家庭情结,和平时期,他是主宰者,是小皇帝,是独裁者,战争时期,要想当也当不成了,因为要去远行杀敌,而家,是不能搬走的。这不是去旅游参观。在这非常时期,连石敬瑭也很卑鄙,干脆去做儿皇帝。一般普通百姓丈夫,自然也想在离开家前,做一番皇帝的行为出来,否则,走得不安心。
丈夫走了,女人就自由了。因为她也有一双能够翻山越岭的脚。“一丈之内曰夫”,如今千里之外,安知还会是夫么?男人很难相信不会不发生妻变。子女或许也会给敌人连带掠走。
怎么办?
缠足。
所谓“裹足不前”,这典故,我也疑是出自这个时代。
倘若裹足布不在了,做丈夫的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休妻了。
而且,大丈夫出门,就算不意战死沙场,也心安理得了。
残忍的手段,就是在这种特定时期发生的。我不认为会是李煜的皇家歌舞会上。
缠足,既不是国家命定的,也不是可以具体到认定是某一个男人自发地实施的。对这种发明创造者,至今是个悬案,无法颁发专利奖。就是调查落实出来了,这种迹近希特勒式的虐待,只能获得妇女界的一阵猛打。
但男人会袒护的,这也是一种爱嘛!
不错,这正是典型的、东方专制主义的爱法。谁受到这种“爱护法”,谁就惨不堪言。但男人会说,矫枉必须过正。
过正,岂不是成了“金莲”、“香莲”了吗?
女人的脚不是变得小巧玲珑、可爱极了吗?所谓“三寸金莲”至今还成为男女间的美谈。
请看清代方绚就著有称颂缠足的好处:
“瘦则寒,强则娇,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则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所求。秀但可以神遇。”
更有趣的是,清末民初的北大教授辜鸿铭,他喜闻小脚之臭,赞成女子缠足,宣扬小脚之美,他说,如果说写不出文章出来,一捏女人的小脚,灵感就来了。
你看,本来极残酷的手段,却发生了美感,成了精品,成为绝活。
这就难怪康熙帝屡禁不止,迫于国情只好撤回禁令,乾隆帝也下禁令,仍然收效甚微。直到光绪,直到民国、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算是灭绝了。
由此可见,一种行为观念一旦形成,中国人就很难扔掉。
林语堂得出结论并认定:“缠足是很痛苦的,但她有一双美观的脚,这是她一生的光荣。”
那么女人穿上小脚女鞋,也当是自豪而骄傲的,只是这与中国男人无关,中国男人也管不了,对这种女人,中国男人会说:你爱走到哪里就到哪里去好了。
这是实在话,也是无可奈何的话。
今天的男人无法管住女人,因为他所发明的专利过时了。他成了被人咒骂的对象,成了被尘封的历史。
至于今天的读书人怎么看待,想来也是喜欢小足女人的,不过,你放心,但凡缠过足的女人,她都会有遗传给后代的,将来女性的脚,不屑用穿小鞋,也人变得愈来愈精致美观。诚可谓“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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