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又见高原杜梨树
作者:李建军
判断一部作品的好坏,一个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看它是不是经得起再读。一本书,再读它时,你若觉得味同嚼蜡,苦不堪言,实在没有看下去的耐心,那么,它大体上就是一本坏书;如果你仍然有着初读时的兴奋,仿佛在风雪之夜,与久别老友,围炉话旧,不知东方之既白,那么,它就是另外一种性质的作品。我读《最后一个匈奴》,就有这种旧雨相逢不亦快哉的感觉。
我觉得,批评界对高建群的这部小说缺乏应有的重视和肯定。某种程度上,这是一部被遮蔽的作品,一部被陕西的过于密植的大树遮蔽的作品,一部被扎堆抱团、拜名势利的批评界遮蔽的作品。对这部作品,你可以要求它更高更多,但是,它已经提供给我们的,也足以令人觉得喜悦。
在陕西作家中,高建群无疑是一个风格成熟的作家。他的小说显得很“洋气”。在他的笔下,你不仅可以看见拜伦、裴多菲的诗句,而且还可以发现一种独特的精神气质和叙事姿态——一种热烈而优雅的心情态度,内中流贯着普希金式的明朗和欢快。诗人的高建群唱道:“北方啊,我亲爱的北方,/我在你怀里出世又在你怀里死亡,/假如有一天离你出走,/你会用北斗星夜夜为我导航。”事实上,在《最后一个匈奴》的情节里,你也可以感受到这种燃烧着诗意的激情。
一如他的语言,高建群的小说在叙事上也显得轻快迅捷,干净利落,充满内在活力和平静、朴素的幽默感。现代小说理论常常是把描写看得高于叙述的。但是,跟《秦腔》《兄弟》等作品的过于琐屑、堆砌的黏浆子描写比起来,高建群的叙述却无疑更接近小说的本质。这与他对中国古典小说经验的热爱和继承有关。在《最后一个匈奴》里,我们经常会读到这样的句子:“你道这两个伙计是谁?”“这些当然是后话了。”“说话到了一九二七年。”“各位,也是这黑白氏命不该绝……”“闲言少叙,却说杨作新……”等等。这种“说书”式的叙述方式,不仅强化了叙事推进的节奏感和层次感,而且也让读者有了近距离的在场感和亲切感,极大地调动起了读者的阅读热情和参与冲动。
《最后一个匈奴》的确是一部“高原史诗”。虽然高建群不像路遥那样时时刻刻紧贴大地的胸膛,那样含着泪水注视着“平凡”的人们,虽然过于赞美那些需要反思和质疑的巨大存在,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他的作品中读到令人难忘的情节和场景,——关于底层人的苦难和不幸的叙述和描写。读过这部小说的人知道,我指的是那个会“剪窗花”的陕北姑娘,那个因为贫穷沦为乞丐,在吃完了北京知青丹华买的两碗饸饹后,幸福地做了“饱死鬼”的天才少女。在我看来,仅凭第十八章的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高建群的这部小说就应该受到人们的欣赏和称赞。在那时的陕北,因为饥饿而挨家乞讨的孩子,因为贫穷而流离失所的“黑户”,不知道有多少。我小时候,就见过一批又一批的蓬头垢面的“黑户”和他们的面黄肌瘦的孩子,被带着武器的“民兵小分队”押送“遣返”回原籍。
我还注意到,杜梨树是高建群在这部小说中反复描写的意象。这是在陕北的山野间最常见的一种树。在小说的开始部分,作者这样写道:“小路尽头,是那棵杜梨树。杜梨树已经十分古老,斑驳的树皮,粗壮的树身,伞一样的华盖。”写到陕北的天才女孩死去的时候,杜梨树又站到了我们面前:“山顶上有一棵高大的杜梨树。它突兀地站在山顶上,点缀着这高原荒凉的风景。此刻,正是杜梨树树阴笼盖,枝叶婆娑的时节,起风了,杜梨树受风的一面,发出一阵阵呼啸般的响声。”从这些意象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包含着赞美、感伤、忧愤等复杂而浩茫的情感意绪。
《最后一个匈奴》的新版,距它初版面世,已经隔着十三年的风雨路。十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成功,例如,让一个湖南人领着他的被陕北小米养得红光满面的队伍,从陕北高原上迤逦不绝地走下来,斗志昂扬地走进了北京城,“打扫龙廷坐天下”,但十三年,也足以确证一部作品的失败,让它泯灭无闻,湮没在厚厚的尘埃里。幸运的是,《最后一个匈奴》凭着自己的内力,抵抗住了时间风雨的摧打和剥蚀,依然顽健傲岸地站立着,仿佛陕北高原上那棵苍劲的杜梨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