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致一九七五》
作者:林 白
评论:向生命伦理中的善良和美好致意
贺绍俊
年代被历史叙述赋予了意义,比如建立新中国于一九四九年。反右派于一九五七年。大跃进于一九五八年,文化大革命于一九六六年,粉碎四人帮于一九七六年……于是历史就由一系列意义化的年代串连起来,当我们回顾历史时,意义化的年代成为醒目的坐标,让我们不致于偏离历史的轨迹。那些胸怀史诗意识的作家很自然地就会抓住意义化的年代不放,抓住了意义化的年代就仿佛站在了历史的制高点上,可以俯瞰历史。我记得尤凤伟就写过一部《中国一九五七》,毫无疑问,这样的视角,这样的坐标点,就具有一种宏大的气魄,我们还没有读作品,就会被这个标题的气魄所慑服。林白的记忆穿越了文化大革命这一段历史,可是她却是在向一九七五年致意。赶紧翻检历史叙述的词典,根本找不着有关“一九七五年”的词条。显然林白当她举手向历史致意时,就注定了要偏离我们已熟知的历史轨迹。因此,林白致一九七五年实在是一个挑战现成历史的大胆举动。于是林白就在历史空白处开始了她的自由翱翔。而且随着林白的自由翱翔,我们一路就发现,这个未曾被赋予历史意义的一九七五年竟是这样的色彩炫丽、血肉丰满。
当然也不能说一九七五年没有意义。但这个意义首先来自林白个人。一九七五年,林白——即小说中的“我”李飘扬,下乡当了一名知识青年。因此,一九七五年在林白的笔下是一个充满个人化的年代。这本来就是林白的写作特点。林白的写作带有很强的自传性,但她过去更多是把写作当成是一种精神自恋的方式,以此来捍卫女性世界的纯洁性。所以过去她的叙述多半是自语式的。现在她写《致一九七五》仍然带有明显的自传性,但她的叙述却不再是自语式的了,而有了些对话的倾向。又不完全是对话,有点像“晒客”,愿意把自己的记忆放在阳光下晾晒,这跟过去的自恋式叙述大不一样了,自恋式叙述是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房间里,现在是打开了房门,把东西搬了出来,她绕有兴趣地看着别人怎么欣赏。这个变化对于林白来说很重要。它表明林白在世界观上变得更有自信心。过去她是以封闭的方式采护卫自我的心灵,如今她敞开心灵,自信不会被现实世界所污染。于是非常个人化的一九七五就向着那些意义化的年代渗透、蔓延。因此,说到底,《致一九七五》是林白以自己的世界观去回望历史。但是。我们通过林白非常个人化的一九七五年,看到了在平时的历史版图未曾看到过的历史。
我们以往的历史叙述采取的是一种大历史的世界观。这种大历史的世界观是与那个政治时代相吻合的,我们对历史的阐释也主要立足于政治的层面。经历过那个政治时代的人都清楚,我们身边的一切仿佛都要在政治的池子里浸泡过之后才有了社会意义。但在政治的过度阐释下,很多事物很多人也就变得面目全非。当我们从政治的过度阐释中走出来,进入到一个后政治的时代。为什么就不能换一种回望历史的方式呢?我们从林白的《致一九七五》中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复。她以自己的世界观回望历史,她的世界观也许只能说是小历史的世界观,但小历史不见得就比大历史弱小。林白在《致一九七五》里回忆的是她在南流小镇里普通的日常生活和少男少女们日常的喜怒哀乐。但这种日常性就像是川流不息的水,看似柔弱,其实最强大。这个观点是伟大的老子提出来的,他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实,林白的世界观里就包含着这一层意思。因此林白的《致一九七五》并非以小历史否定大历史,并非以日常性否定政治性。相反。我们从林白的叙述里可以发现在那个政治时代。政治是如何强悍地侵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但是我们也发现,日常生活又是如何以一种以柔克刚的方式消化了、兼容了政治的。日常生活就是作品中的那座粪屋。在李飘扬下乡的生产队有一座粪屋,它一会儿成为政治夜校。一会儿成为幼儿班,一会儿成为养鸡场,林白将它命名为“政治粪屋”,但不管它变成什么,都是人们狂欢的地方。这就是日常生活消化政治的方式:“革命时代的政治夜校是这样的,不管是粪屋还是春房。只要贴上了毛主席像和对联,就成了政治夜校。”
如果说大历史遵循的是政治法则的话,林白的小历史遵循的就是生命伦理的法则。政治法则虽然可以逞一时之威,但生命伦理的法则有一种永恒的力量,像水一样,以柔弱之躯“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作品一开始写孙向明就很精彩,孙向明给女生们带来了一道亮光。这道亮光来自人对爱的追求的永恒天性。每一个时代的少女都有性爱的觉醒阶段,这对人来说是一个普遍性的心理问题和生理问题,但在文革时期的表现是怎样的呢,是与梅花党联在一起的,是与下放的大学生联在一起的。在这里,小历史的生命伦理法则是多么惬意地消化了大历史的政治。这样的叙述在作品中比比皆是。比如我很喜欢读林白对笑的描写。中学的女生是最爱笑的,过去是这样,现在和将来,也都会是这样。豆蔻年华,忍不住就要笑的,没有可笑的事也要笑上半天呢。在那个荒诞的、秩序混乱的年代里。孩子们的笑。就是生命能量的释放。
从生命伦理法则出发。记忆中的时光就不断闪烁出光芒。这就决定了林白的叙述是跳跃性的,是一个细节接着一个细节浮出水面。每个细节都带着那个时代肌肤的质感。比如她写茶麸,茶麸对于今天的年轻人来说就像是出土的文物一样陌生而又遥远。但在林白的笔下它变得那么的亲切:“它渐行渐远,它的身影又圆又黑,它的片状弯而长,带着菜刀、烟和茶油的气味,亲切、遥远。令人难以置信。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们抛弃了它。直到本世纪,三十年过去,我们意识到。茶麸这种东西,正是纯天然的洗发水,与我们的头皮、头发、毛孔,我们的嗅觉皮肤最亲和。但它已经没有了。”这里其实就定下了小说的基调,对逝去岁月中最日常化的情感和细节的怀念。这仍然涉及到大历史和小历史。大历史注重社会利益。而小历史关乎一个生命的完成,小历史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生命过程中的一个音符。生命从本质上说不是政治的,而应该是自然的,是生是死,是开花结果,是繁衍后代。一个人的生命与一棵树、一株草没有两样。从生命伦理法则出发,林白就能把张二梅带着几个小妹妹过家家的事情写得有声有色,她然后断言:“雄才大略的人就是张二梅”。说得多好。我们判断雄才大略的标准从来都是政治,但跳出政治,才发现生命中的雄才大略是多么的丰富。
林白的回忆尽管一再地用生活的真实性做铺垫,但主观性才是这部作品最大的特点。或许我可以将这样的叙述称之为主观的现实主义。事实上,林白写这部作品是在完成她“隐秘的梦想”。她和安凤美分别骑着一匹红马和一匹白马去杀富济贫,“如果我们知道张志新就好了,或者知道林昭,我们一定会赶去救她们,在夜晚,一红一白两匹马,一白一红两个人,从六感的机耕路上腾空而起”。于是我们就发现,生命伦理法则才是最有力量的政治,林白的向一九七五致意其实是在向充溢着自然和社会间的所有生命致意,向生命伦理中的善良和美好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