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舞蛇者说

作者:刘 东




  亚里士多德曾经议论道,由于诗歌能够描述普遍的事,而历史却只在描述个别的事,所以作为艺术的诗歌,就高过了作为生活的历史。然而我想,问题的另一面却是,正因为历史是描写个别和偶然,所以借助于生活自身的万千造化,它的出人意表的“想像力”往往又超越了艺术作品的编造,特别是当那编造太过遵循“普遍必然”法则、教人看罢开篇便知结局的时候。
  《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以下简称《间谍王》)一书所着力描写的这位主人公,就大大超出了一般想像的极限。故而比起寻常那些既无所不用其极、又总是落入俗套的间谍片或恐怖片,围绕这个恶灵的种种可怕传说,反而更会使人不寒而栗。尽管我们如今已不在他的生活现场,仍可以从本书转述的大量传言中,真切地感受到其巨大的邪恶魔力——“虽然他是当代中国的一个传奇人物,但甚至连他本人的照片都从未有人见到过,在任何活动中他都极少出场,他的名字往往只是在耳语中提到。然而他的狡黠远近闻名,令人生畏。这一切都是出于对他所坚持的匿名性的尊重。所有的派系都意识到,他或者知道或者能够了解到他们在公开和私下场合的贪污、腐化、无能或愚蠢,而只要他一点头,不管是哪个派系,其政治影响如何,失宠、贬斥甚或死刑便会接踵而来。”(《间谍王》317—318页)
  越是把这类吓唬小孩子的话头传来传去,蒙在这位传奇人物身上的妖雾就越是阴沉浓重,而大家对他的好奇心也就会越大。于是有意思的是,这样一来,人们也就只能指望那些常年坐冷板凳的历史学家了。因为,只有靠他们满肚子的学问,靠他们经年累月的耐力,靠他们心细如发的考索,靠他们目光如炬的洞察,才有可能帮助拨开浓重的阴霾,让大家恍然大悟地看到事情的本相。在这个意义上,我很赞同印在封底上的斯蒂芬·柯亨教授(Stephen F. Cohen)的那一段不无幽默的评价:“如果福尔摩斯是位历史家的话,他可能就会去写魏斐德那令人称奇入迷的戴笠故事。”另一方面,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不管这位人物在过往的语境中意义如何,这个题目对于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来说,都是相当有趣甚至相当过瘾的。这使得他们有可能像那位具有第六感官的福尔摩斯一样,拿出自己天生的嗅觉来,去机敏地跟踪和刺探这个凶险的猎物,识破其林林总总的障眼法,而终于找到机会抢上前去,一剑挑开那顶用来遮颜的帽子,将其在传说中狰狞得不可名状的嘴脸,暴露在朗朗乾坤之下。
  据说,就连罗斯福总统当年在开罗会议上见到蒋介石时,也曾提出过要当面见识一下这位传奇式的恶灵,因为他有一个特别凶残的诨名——“中国的希姆莱”。由此足见,此人引起的好奇心简直是无远弗界了。
  然而,尽管路人皆知这位戴某的恶名,但也许并不清楚,他的本名唤作戴春风,而“戴笠”这个顶风臭十里的名字,跟同样恶臭的龙爪子“康生”一样,都是在干上特工以后另起的化名。于是,首先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就在于:这个特务首领究竟为什么要给自己起这样一个名字?
  正如斗笠在中国古代生活里是最简陋最便宜的雨具一样,在中国古代语言中,由此生发出来的“戴笠衣褐”、“被蓑戴笠”、“麻衣戴笠”之类的说法,无非是在指称某种寒微或俭朴的生活状态。正因为这样,明代何孟春的《馀冬序录》上才会给出“贫者何处得穿绸纱,富者自不求戴笠”的对照。在这个基础上,鉴于寒微或俭朴的生活状态本身,受到了古代伦理价值的长期鼓励或者范导,遂使“戴笠”二字亦逐渐附着了一些正面的引申,往往可以当作“安贫乐道”或“随遇而安”的代称。
  此外,恐怕更加普遍的古代用法是,“戴笠”二字作为寒微的代称,主要被用来形容故旧之间的交情,因而所谓“戴笠之交”也就跟“贫贱之交”、“布衣之交”等等大致近义。此中最有名的掌故,或要数晋代周处《风土记》上有关《越谣歌》的记载了,它淳朴地表达了朋友之间“苟富贵,勿相忘”的期许:
  越俗性率朴,意亲好合,即脱头上手巾,解腰间五尺刀以与之。为交拜亲跪妻,定交有礼,俗皆尝于山间大树下封土为坛,祭以白犬一、 丹鸡一、鸡子三,名曰木下鸡。犬五。其坛地人畏不敢犯也。祝曰云:“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我虽步行卿乘马。他日相逢卿当下。”(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
  更加有趣的是,前揭书还同时辑出了《越谣歌》的另一种主客换位的版本,使我们既可以从中领略到这首歌谣肯定是流传久远,又可以从中读出朋友伦理在古人那里的对等性:
  乐府作“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
  准此,恐怕最有可能或者最不能排除的解释是,正如此人同时自取的字——“雨农”所提示的,这位戴某之所以要为自己取下“戴笠”这个名字,很可能是要附庸风雅地描绘出一个“雨地寒士”的形象,从而暗示出“出身寒微”“贫贱不移”乃至“富贵不忘”等一系列附着了正面伦理价值的语义。此种语义在派系林立的国民党内部,对于簇拥着这位戴某的小团体来说或可成为一种鼓舞。
  此外“戴笠”二字还有一层更有意思的语义。正如作者在一处脚注中敏锐觉察到的:“戴笠这个名字还指一个人的脸被一个尖顶帽子半盖住的意思,即含有掩藏的意思。就像中国画里河流上的老人,头戴一顶斗笠坐在一叶轻舟里钓鱼,背对着看画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戴笠’是指一个衣着平常的孤行者,一个你不会注意到的消失在景色里的人。”(6页)验之于历史记载不难发现,正如经常可以在武侠小说或功夫影片中看到的那样,在古人那里,他们确曾利用斗笠这种日常用具来遮掩自己的颜面,而且这种看似随意的化装要比佐罗式的西方面具更加自然。比如,元代的钱一清就曾记载到,“邳州守离城远接,置酒作乐,会众官于草庐下。夜舟泊圮桥之下,即子房椎击始皇博浪沙,中副车,遂逃于此。子房进黄石公履,即此桥也。自此人皆戴笠,衣冠别矣”(《钱塘遗事·卷九》)。由此推想,尽管如今已不可能起这位戴某而问之,不过,既然他是在选定秘密职业的同时选定了“戴笠”之名,那就很可能同时想到了它“蒙面”的语义,并希望借此暗示出“行踪飘忽不定”的意思。
  由此一来,我们在这里也许就遭遇到了很可能是最为精妙的语用学现象。跟寻常总是希望为语词找到某种确当的和固定的解释的愿望刚好相悖,实际上,人们往往从一开始就有可能故意想要利用某一语词在历史变迁语境中所沾染的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以期增加语言表达的丰富性、开放性甚至含混性。我觉得,这种语言现象在人们取名的时候会特别突显——别说是这么一位行踪诡秘的特务头子了,就是那些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之辈,谁又愿意一语把毕生全都道尽呢,总要留些细品的余味和发挥的余地罢?
  然则讽刺的是,不管戴某头上的那顶斗笠曾经捂得多么严实,现在却正如斯蒂芬·柯亨教授所云:“由于魏斐德所揭示的如山的证据,如今戴笠已不再是‘亚洲的神秘人物’了。”的确,历史著作对于这类历史人物的把捉,恰如刚刚从漆黑的地洞里捉到了蓬头垢面的萨达姆——不管这个魔头早先曾经显过什么样的法力,可一旦在公众的眼中露出了原形,居然就连长相都显得平淡无奇了。在这个意义上,可敬的历史学家所扮演的角色,恰如“一唱天下白”的雄鸡,在其拼尽全力的和充满欢悦的声声啼鸣中,那班在暗夜中曾经如此猖狂的魑魅魍魉,突然发现自己竟已无处藏身了!
  当然,上面所说的那种历史学著作,不会是等闲之辈的猎奇之作,也不会是眼下正流行的心粗气浮的“计划学术”。我向读者推荐的这本书,出自一位公认特别勤奋的历史学家之手。记得有一回,我冷不丁向他冒出了一句傻话——你既然长期承担如此繁重的学术组织工作,又怎能接连不断地写出如此厚重的著作?没想到,他的回答竟让人倒抽一口凉气:“曾经有过整整二十年,我每天都只睡四小时觉!”对于这样的回答,我只能默默无语了。——尽管以自己天生诙谐的性格,我本来还很想再幽他一默:“怪不得你敢姓Wakeman这个姓,原来你生来就是‘醒着的人’!”凡是对汉学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从浩如烟海的档案材料中,经由精心的理解和甄选,抽取出各种细小的线头,小心编织出往事的原貌,这类纯正历史学家的标准看家功夫,从来就是这位学者的拿手好戏。因而不无讽刺的是:谁若是想隐姓埋名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干点儿私下勾当,那他就不仅要有足够的把握,在生前躲避开媒体的曝光,还要同样有足够的把握,在死后不致引起像魏斐德这类历史学家的关注,否则就会栽在他们的笔下,在其层层剥离之下变得路人皆知。
  我在写下“纯正历史学家”这几个字时,心里转着这样一个念头:所谓历史学家,正是我们中间最讲究怎样“讲故事”的人。换句话说,在我看来,历史学家们最根本的过人之处,就在于擅长把支离零散、断裂残破、枯燥乏味的现存史料,点化成为让人兴味盎然的完整叙述,以期人们对往事的来龙去脉有更多的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魏斐德教授奉献给我们的,实属于最传统最老派的史学工作成果。
  当然我也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上面的这番话,有可能引起来自两方面的争议。那些拒不认历史研究中的文学想像的人们,也许会觉得这种“讲故事”的说法,由于容易把历史学家混同于说书人,就亵渎了他们心目中的作为严肃科学的历史学的客观性。而那些坚持把历史和小说只看作两种不同的“叙述形式”的人们,也许又会觉得这种“讲故事”的说法,由于容易把所谓“故事”混同于“以往发生过的实事”,就有可能把历史学家本人的主观倾向悄悄地灌输给读者。海登·怀特在其有名的《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一书中,曾经尖锐地指出:“有时,人们认为历史学家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鉴别’,或‘揭示’埋藏在编年史中的‘故事’来说明过去,并且‘历史’与‘小说’之间的差别在于,历史学家‘发现’故事,而小说家‘创造’故事。在历史学家的工作中,‘创造’也起部分作用,然而,这种关于历史学家的任务的想法,模糊了这种‘创造’的程度。同一件事能充当许多不同历史故事中的一个种类不同的要素,这取决于它在其所属的那组事件的特定主题描述中被指定为什么角色。”这种说法正可以视作后一种观点的典型代表。
  对于这类历史哲学问题,大家当然只能见仁见智了。甚至在我看来,就连一些行家里手,包括在费正清之后并称“三杰”的美国汉学界在中国近代史领域的三位顶尖“讲故事”高手——哈佛的孔飞力(Philip Kuhn)、耶鲁的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和伯克利的魏斐德,也同样在这方面见仁见智。史景迁似乎更沉迷于“故事”本身,一门心思要把它描摹得娓娓动听,往往一涉笔便能挤进畅销排行榜。不过这种丰富的文学魅力也有代价,那就是往往从中见不到作者本人的研究过程,因而也往往难被纳入历史学的知识增长之中。与之相反,孔飞力看来更关注“讲”本身,对于叙述者的主体性具有强烈而深刻的自我意识,即使不能借着这种讲述来说明自己对整个人生的理解,也要费尽思量找到一个故事来说明自己对这个知识领域的理解。由此写下的历史学著作,其妙处在于往往能够开风气之先,以一个的经典案例开出一种可供师法的范式;然则其短处也恰好在于,一旦要给往事压上如此重大的负载,那么能够讲出的故事必然寥寥,而且一旦自家的范式被后起的规范所取代,早先那种问题意识过强的历史分析,也可能同时被范式更新所牵累。所以,相形之下可以发现,在作为“行吟诗人”的史家和作为“先知”的史家这两种角色定位之间,本书作者魏斐德的选择似乎更其循着儒家“执两用中”的智慧:他总是尽可能多地向人们谈论往事,认定了惟有这件任务才是历史学家的首要使命;但与此同时,他也非常职业化地意识到了,不管你把故事讲得多么周详完备,事实上它也绝不会当真周详完备了,而只能属于一个不断延续的研究过程,由此他讲出的故事又总有点间离效果,因为他总不忘详尽提供自己的研究线索,以便把进行此种叙述的理性根据交代给来者。
  说来也巧,我本人虽非历史学家,但我对历史研究的理解恰巧也同样居中。我甚至有点儿执拗地认为,在揭示历史学研究之“虚拟客观性”的同时,又必须加倍警惕历史学家“放纵主观性”的倾向。在我看来,通过对叙述主体视角的研究,而揭示出隐藏在历史学中间的文学成分,这无疑是一种思想的进步,并有可能构成和促动历史学的发展;然而反过来说,如果仅仅因为在历史叙述中发现了文学的成分,就不加分析地把历史学完全雷同于文学和虚构,那反而成为了思想的大大倒退,并且很有可能酿成历史学的衰退和灾祸。无论如何,能否追求到真理是一回事,是否放弃这种追求则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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