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7期

村落视野中的大传统与小传统

作者:郑 萍




  田野札记
  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在对墨西哥乡村地区研究时,开创性地使用大传统与小传统的二元分析框架,并于一九五六年出版了《农民社会与文化》,首次提出大传统与小传统这一对概念,用以说明在复杂社会中存在的两个不同层次的文化传统。所谓“大传统”指的是以都市为中心,社会中少数上层士绅、知识分子所代表的文化;“小传统”则指散布在村落中多数农民所代表的生活文化。但他的分析过于强调二者的差异性分层,将其置于两个对立的文化层面,认为小传统在文化系统中处于被动地位,使得在文明的发展中,农村不可避免地被城市所“吞食”与“同化”。
  雷氏大小传统的提出,在社会学界引起了争论,同时也使这一对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欧洲学者用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对雷氏的大传统与小传统进行了修正,认为二者在传播上是非对称的。大传统通过学校等正规途径传播,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不对大众开放,故大众被排除在这一系统之外,成为一种社会精英的文化。而小传统则被非正式的传播,向所有人开放,因此精英参与了小传统,大众没有参与大传统,从而推论出小传统由于上层精英的介入,被动地受到大传统的影响,而地方化的小传统对大传统的影响则微乎其微,是一种由上往下的单向文化流动。对雷氏大小传统的这一修正否定了以地域来定义二者,并从传播途径上阐明了小传统处于被动地位的原因。
  中国人类学者也将大小传统概念运用于中国文化研究。李亦园将大传统、小传统与中国的雅文化、俗文化相对应,以此来分析中国文化。他认为中国文化中大小传统的存在是自古以来即有,其分野也特别明显,最早可追溯到荀子。在小传统的中国民间文化上,追求和谐均衡的行为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最多,而在大传统的士绅文化上,追求和谐均衡则表现在较抽象的宇宙观及国家社会运作上。大传统也许较强调抽象的伦理观念,小传统也许较注重实践的仪式方面。李亦园还发现中国文化大小传统之间的关系不仅非常微妙,而且互相纠缠。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以社会精英和大传统为核心的文化更易接受新的变革观念,与“现代”紧密联系,而以农民和小传统为核心的文化则不易接受新观念,是保守的,与“过去”联系,也被称为“草根力量”。在现代化过程中,大传统对小传统的影响也并非是绝对的,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一种“传统的再造”,并突出了小传统在这一再造过程中的作用。
  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以发达的物质文明为特征的现代文化,也不同于土著社会“没有历史的文化”。中国文化有着浓厚的历史沉淀,自古便形成一套完整的文化体系,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经济及与之相应的重农抑商的思想,使大部分中国人生活在农村,有很浓的乡土观念,即使在现代中国,人们的潜意识中仍受这种观念的影响。有人运用国家——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认为中国文化的特殊性在于国家与社会并存,也就是说中国村落在由自立社区走向行政社区的过程中,作为小传统的乡土文化并没有在国家精英文化的大传统介入中消失。而是采取开放的态度,与大传统融合,进行一种“文化的创造”,而这种创造是一种双向的流动,双向的选择,从而也就不存在所谓城市对农村的“吞食”。
  我在华北平原南和县的郑村做田野调查。据《南和县志》记载,明清时期,郑村正处在开垦阶段,由于距离县城较远,交通闭塞,国家权力在村落中的影响甚微。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借用武装力量加强对农村的控制。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南和县政府改称南和县人民政府。自此,郑村人民便在新式政府的领导下发生了变化,国家权力也逐步渗入到村落社会中。从建国后的历次运动中可以看到这一点。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郑村的七名土匪被公安局抓获,搜出大量赃物和部分枪支,并在村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了土匪头子李双义。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全县一百六十七个村成立三百三十七个互助组,郑村成立了初级社,有三个互助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中,南和县把十四个乡一百六十个农业社合并为四个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郑村属于郝桥人民公社,薛屯管理区,实现公共食堂化,并配合大炼钢铁,提出“卫星上天”的口号。据说当时每家每户的锅甚至柜子上的锁都被砸掉去炼钢铁。“文革”中,郑村小学红卫兵走出校门破“四旧”,搞大串联,张贴大字报。一九六八年郑村召开“对敌斗争”现场会,清理“资产阶级队伍负责人”十余人。其中五人遭到捆绑毒打,并召开“牛鬼蛇神”跪街现场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郑村十二个生产队逐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粮食生产稳步上升,被评为一九八一年度省先进集体。
  郑村的地方史是明清以来国家权力渗入村落的过程史,同时也是国家社会变迁的折射。现存诸种新型社区研究试验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社区探讨强调在社区中展示地方性的文化,它一方面具有浓厚的人类学特色的“地方性知识”,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反映大社会的结构与变动。郑村的地方史使我们看到大传统以政府为支撑力量,形成的话语空间成为其不断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后盾。而此时小传统似乎完全被大传统所淹没,突然间在历史中消失。其实这仅是表层现象,在国家强大政治压力下,表面上人人响应政府号召,而在人们内心深处仍认同于小传统,在破“四旧”中村里仍有人藏家谱,深夜烧香拜神。国家权力在渗入地方社会时,小传统的社会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在人类学的话语中葬礼是一种强化礼仪,让活着的人以非破坏性的方式向死者致哀,把因人的死亡而受到扰乱的各种关系平衡起来,维持社会的内聚性并防止社会崩溃。葬礼作为个人悲哀感情的一种表达方式,同时也是人们传统文化观念及思维方式的外化,存在于小传统的乡土文化之中。一九九八年政府下达文件,要求农村实行火葬,禁止土葬,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扩大实际耕地面积。权力通过话语行为来制定规则而起作用,国家权力这一大传统以合法化的模式、对立者的身份进入到葬礼这一本来毫无政治色彩的乡土文化中,土葬被政府话语置于二元对立体系——合法与不合法、允许与禁止中,成为一种与“合理”相对的悖论逻辑,这在乡土社会引起了相关方面的变革。下面是关于政府禁止土葬后的一次葬礼的描述:
  郑村李大庆的父亲病逝,消息悄悄传到了亲戚朋友家中。李大庆作为长子于当日到土地庙“报庙”,在庙前烧纸钱,叫“压钱”。“压钱”由原来的一连三天,每天三遍,变为只需一天两遍即可。深夜时烧纸人纸马“送魂”,意示魂送城隍庙。次日,由亲属佩黑纱,佯装将尸体送往火葬场,其实只不过到村外转一圈罢了。到夜晚,孝子戴孝帽,手持哀杖和灵头幡,长子摔丧盆,叫“起灵”,男眷在灵前,女眷在灵后,没有了以前的沿途痛哭及吹鼓手吹奏哀乐,只有轻微的抽泣声,最后将棺材埋入由风水先生事先看好的墓内,封起很小的坟头。至此,以前需用三五天的葬礼现在两天便结束了。
  郑村葬礼仪式的变革是国家权力在村落中政治效应的反映,但这种变革并非与国家的期望相一致,而是采取一种白天的表面形式与夜晚的实际葬礼的双层结构。小传统在乡土中国的草根性使得与其相对立的国家权力在村落中受到排斥。充斥着“禁止”、“阻止”等压抑性词汇的权力在村落中也同样受到了人们传统观念的“禁止”,只是这种“排斥”和“禁止”采取了一种迂回婉转的方式。
  县民政局在每个村子中设了“线人”,政府对于主动向县里汇报“土葬”的线人有二百元的奖励。村民都很痛恨线人,不过到目前为止,村中只有一户人家被“线人”上报,据说是得罪了人才被报上去的。村民一般不会做这种事,因为干这种事的人,即使拿到钱心里也会不安,会有愧于他入土的祖宗,会被家中老人骂。小传统的文化观念并没有在国家意识形态强压下削弱,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权力的阻碍。小传统虽在仪式上有所简化,但却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在村民的思想中得以强化,仍在村落中居于主导地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