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重新解读国际贸易数据
作者:张 苏
历史又在重演。美国最近把对华贸易逆差问题归咎于人民币汇率,一些国会议员以此为借口,要求对所有中国产品加征惩罚性关税。美国当局把矛盾的焦点引开了,就如同当年找日元麻烦一样,现在找人民币的麻烦。事实上可能“产品内国际分工”是贸易顺差/逆差的根本!这里的理论是非常简单的:海关按照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统计出来的数据是,从事低端生产的国家看似出口量高,实则主要由跨国公司的产品内分工引起,而且利益的大部分仍然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母公司。WTO倡导“WTO Agreement on Rules of Origin”,试图促进国际贸易的统计公平,但收效不大,西方各国制定的是对自己有利的原产地规则。不过这并不能掩盖国际贸易事实。日本国际经济学家长谷川庆太郎,在日本《呼声》月刊五月号指出,“占中国对美国出口80%的商品,都是打入中国的美国企业制造的”,从产品内分工理论来看这个数据,是很好理解的,美国人却对此避而不谈。
尽管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理论范式,可是并没有被用来讨论国际贸易摩擦问题。主流媒体关于贸易数据的解读还完全是按照传统分工、贸易理论进行的。比如,《人民日报》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的一篇题为《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良好》(第一版)的报道中,引述的一个数据是“上半年贸易顺差三百九十六亿美元”。这是一个“好”的数据吗?要注意的是,美国正是因为类似数据对中国提出无理要求。这个三百九十六亿美元应该如何解读呢?理论依据必须是“产品内分工”。海关的统计数据表明,二○○五年上半年“机电产品出口占主导地位”,而机电产品大多是按照“产品内国际分工”生产出来的,其基本特征是,机电产品的价值高端部分几乎都安排在国外进行,中国企业从事的基本是低端生产。有研究表明,机电产品分工生产后,中国得到的利润不到10%。所以,中国出口额要先乘以10%(比如说)再参与贸易摩擦讨论。按照产品内分工模型,海关统计出的中国贸易顺差并不是全在中国企业(或者中国劳工)的账户里,相反,大部分落在在华跨国公司的账户(尽管东道国对外企汇出利润都有比较严格的管制,但外企能够用巧妙的“企业内贸易”方式将利润转到母国,具体分析略)。二○○四年天津的数据就很好地拟合了这一推理。二○○四年,天津的三百一十四家外资企业出口总量为九十九点四亿美元,占天津出口总量的99.1%。而一百零三家内资出口企业总计出口二百三十四万美元,占有量不到0.2%。全国二○○四年出口65%以上由外资企业完成,从产品内分工模型来看,贸易顺差也会有很多落在外企账户。
产品内分工还没有成为流行的理论范式,而这是准确解读当前国际贸易数据的有力武器,需要理论界、实践界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