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先生”们的改革
作者:傅 谨
这场风波及其结果昭示了京剧史上一个重要阶段的开端,从这时开始,京剧的道路不再由梅兰芳这样的京剧界艺人左右和决定。在此之前梅兰芳早已名满天下,他在京剧舞台上已经做过几十年“改革”努力,而无论这些改革成功抑或失败,无论有多少文人协助和参与了他的创作,至少在关乎怎样“改革”才适宜以及怎样改革才符合京剧的艺术原则之类问题上,他自始至终都有着无可置疑的话语权和决定权。然而,致使梅兰芳被迫以半公开检讨的方式收回有关“移步不换形”的观点的,是因为他在一步跨入“新社会”的同时就接获了一个明确无误的信号,这个信号再清晰不过地令他警醒——虽然梅兰芳等著名艺人破天荒地被邀请参加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从一个艺人成为国家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在政治上获得了以往的艺人们从未获得过的崇高地位——在他原本应该最有发言权的戏剧艺术领域,他的地位却反而被颠覆了。从此以后,京剧应该以何种样式存在,戏剧应该怎样“改革”,进而,在舞台上从应该演些什么直到应该怎样演的问题上,有了更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声音,这一声音源于“北京戏剧界的数位专家”,就是那些来自于梨园行之外的“戏剧”理论家和“戏改”领导者——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谓“戏剧界”,显然并不包括以梅兰芳为代表的数十万以戏剧为生的艺人——这些人或许来自上海和重庆,或许来自延安,无论政治态度如何,他们都拥有一个相同的文化身份——“新文艺工作者”。
于是,中国当代戏剧史就以这样的奇特方式展开了——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始,不仅戏剧“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均不能由戏曲界的从业人员们也即艺人们决定,而且戏剧舞台上究竟应该演些什么样的剧目,甚至传统戏剧应该如何表演,都不再由艺人们决定;梅兰芳的经历只是一个开端,它所昭示的前景是艺人们在戏剧舞台上的主动权的完全丧失。一个与之非常相似的个案,是京剧界另一位翘楚程砚秋的遭遇,在全国第一次文代会上程砚秋满怀激情地给大会提交了五份书面提案,包括《改革平剧建言》和有关戏曲博物馆、国立剧院和国剧学校等等,但他这些在今天看来仍然十分有价值的提案遭到了令人难堪的冷遇,后来他亲眼看到那些与他截然不同的、业已成为政府文化官员的“新文艺工作者”们主导的“戏改”渐次展开时,竟致愤懑地称“戏改局”为“戏宰局”。满心希望要积极投身于“戏改”事业的程砚秋显然误会了自己的角色。诚然,在那个年代的戏剧改革进程中,如何发挥艺人们的作用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的问题并不是完全没有被改革的主事者意识到,在这场改革中从文化部直到各地的文化官员们都曾经无数次地反复强调要尊重艺人,在“改戏”时甚至要求所有经过修改的戏必须经艺人同意后才能上演,但无论是梅兰芳这样的具有全国性声誉的著名艺术家还是各地各剧种的“名、老艺人”,都面临着这样一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即这场改革与其说是“他们”的改革,还不如说是“新文艺工作者”们主导下的“对”他们的改革;而艺人们始终只是那些来自延安和上海的“新文艺工作者”们“团结、教育、帮助、改造”的对象。
细读梅兰芳遭受的这场挫折,我们会发现,对梅兰芳的斥责固然是由于他有关“移步不换形”这一更兼顾传统价值的意见,与改革主事者们希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全颠覆传统戏剧的思想与艺术体系的激进见解相左,同时还有另一个不能回避的甚至是更具关键性的内在原因,那就是改革的主导权与话语权之争。如果忽略了这一角度,那么我们会很难理解何以“北京戏剧界的数位专家”对梅兰芳谈话的反应如此强烈,它远远超出了艺术层面上一般的观念之争,超出了学术的分歧异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梅兰芳“移步不换形”的谈话,看成是以梅兰芳为代表的一代艺人因直觉到他们有可能完全丧失戏剧艺术领域的改革发展话语权而做出的反抗的尝试,就像程砚秋在第一次全国文代会上的建言一样,他用十分符合自己的性格与身份的口吻,婉转地索取在新的戏剧改革中参与和发言的权力。基于梅兰芳的性格,他只是消极地、委婉地希望改革更趋谨慎与更接近于选择循序渐进的模式,试图让他和以他为代表的艺人持以为生的传统价值得到更多存续的机会,而恰恰是在这一敏感问题上,他做出了“戏改”主导者们不能容忍的举动,提出了他们不能接受的要求,因为“新文艺工作者”们还没有做好让艺人们分享话语权的准备,也完全没有要将艺术改革的主导权让渡或部分让渡给艺人的打算。
但梅兰芳回应的态度与方式仍然是至关重要的,他的屈服并不能完全从他的个性上得到解释,事实上很多比梅兰芳性格更倔强更刚烈的戏剧大师,在那个时代都选择了同样的屈服,这其中,包括马连良、盖叫天。我从事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戏剧改革”研究十多年,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全国上下那么多对传统戏剧所知甚少的“戏改干部”,他们竟然会觉得自己比那些绝艺在身、深受民众欢迎拥戴的知名艺术家们更懂戏剧甚至更懂戏剧应该如何表演,更知道戏剧应该如何存在如何发展,尤其是更知道怎样的戏才是“好戏”?这个问题的另一面则是,为什么全国上下数以万计的戏班、数以十万计的艺人也逐渐地接受了“新文艺工作者”的强势地位,相信自己确实需要向“戏改干部”们学习,他们会努力靠拢政府,至少在表面上踊跃参加学习班,积极主动地检讨自己以往道德观念与艺术思想中的错误与反动内容,是什么力量让他们这样不自觉地置身于一个全新的、对自己完全不利的价值格局里,并且推动着这种新格局的建立与稳固?
无论如何,“戏改”都是一场对中国戏剧整体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的艺术运动,它的影响之所以如此有力,在短短的几年内得以波及到全国,在相当大程度上改变了拥有上千年历史、广泛分布在有几亿民众居住的数百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并且有着两百多个剧种的中国戏剧,就在于它用一整套全新的艺术观念与价值标准置换了传统戏剧的观念与价值,而且它用这套单一的观念与价值,取代了中国戏剧广大地区和多剧种原有的丰富多元的观念与价值,这整套观念与价值并不是从中国戏剧的实际状况与历史进程中发展出来的,而完全源于外部。然而,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一价值在中国的代言人们拥有将这一价值体系覆盖到整个中国戏剧领域的巨大力量,而中国社会以及戏剧剧团体制的彻底改变,为“戏改”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制度上的保证。制度的更迭,给“田汉、阿英、阿甲、马少波诸先生”提供了迅速介入传统戏剧领域并且很快成为中国戏剧发展方向的决策者、尤其是成为它的惟一决策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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