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韩半岛式的统一过程和市民社会的作用

作者:[韩]白乐晴




  为“五月光州”的全国化
  
  在纪念“五·一八”民众抗争二十六周年和“六·一五”南北宣言六载春秋之际,南、北、海外共同举办的民族统一庆典在光州举行。虽然不管是从韩国民主化的过程中“五·一八”所占据的位置来看,还是从八十年代末期便已出现了“从五月到统一”的口号这一点来说,这样的共同活动早就应该举行了。民族共同举办的光州活动的开展,对于我这个从参与七十年代末期的教育民主化运动事件开始就跟光州和全南大学结下良缘的、在民主化运动中担负一定任务的人来说,真是感怀万分。
  尽管“五月光州”已经成为东亚、甚至世界的财产,但仍不能认为它在韩国内已全国化。其中,韩国社会的顽疾——地域主义——是其主要原因,国民们仍然固守着一种观念:光州的五月是特定地区内、仅限于一部分运动势力的事情。
  所以今年的“六·一五”活动之所以在全国国民的共感中举行,不仅仅是一个民族成功地共办活动的问题,而且也是将“五·一八”真正全国化、助韩半岛统一事业一臂之力、提高韩国民主主义的世界性发言权的重要问题。为此,首当其冲的便是要究明这些年来没能全国化的原因。虽然说地域主义是未能全国化的主犯,但实际上地域主义是一种为韩半岛分断体制的自我再生产提供服务的意识形态,应该说分断体制不仅仅是一种极右反共主义,而且是一个包括地域主义在内的、包揽了各种理念的杂食性怪物。
  要同这个怪物作战,我们就得具备不亚于它的死缠烂磨劲儿。特别是在现形势下,分断体制终于进入了解体时期,需要大家对于近在咫尺的韩半岛式统一的进程,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各抒己见。除了特殊的少数圣人和道人以外,一般人如果不同大多数的同时代人自觉不自觉地共同追求一个历史目标的话,不管是在光州还是在哪里,是很难维持最初的意志、坚持长期的活动的。
  
  韩半岛式的统一和《六一五共同宣言》
  
  “韩半岛式统一”这个词的含义,跟通常所说的,韩半岛的统一是将根据韩半岛的实情,按照其独有的方式实现的意思有所不同。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同先前几种先例不同的新的方式,包含了特有的积极意义。
  首先,越南式的武力统一在韩半岛是不可能的。一九五三年停战之时,严格来看,一九五一年夏天之后,战线已经在三十八度线附近的地域内交错变动,这在当时就已成为了既定事实。当然,经历了一段时间后才对这一点达成共识,而且在其成为常识后,分裂体制的掌权势力仍然反复强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南侵威胁”论。但正如“六·一五”宣言开始便呼吁的“按照祈愿祖国和平统一的民族的崇高意向”一样,双方确定了排除武力统一方式是韩半岛式统一的首要原则。
  统一的国家中也有像西德和平统一东德这样的先例。实际上德国在一九九○年统一之后,有许多人希望这个先例能重现在韩半岛上。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签名、次年生效的《南北基本合议书》的第一条中提到“南北双方互相认可和尊重对方的体制”,尽管已有了此前提,但我认为南半岛主流势力仍然对未来另有他梦。
  尽管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圈已经解体,但朝鲜的体制仍然毫无损伤。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万一发生特殊情况的话,韩国将会难以收拾的现实感也日益紧迫,国民在经历IMF经济危机的同时形成了一种共感的平台。当然仍然有许多人寄希望于经过长时间准备后实现德国式的统一,因为对韩半岛式的解决方法仍然没有一个确切概念,对最终“德国式”的统一只是一种茫然的期待。但现实却一步步朝着韩半岛式方向发展进行,这也正是我要指出的问题所在。
  虽然没有越南和德国有名,但也门的先例也值得一提。也门比德国先行一步,早在一九九○年五月资本主义的北也门和社会主义的南也门就宣布了统一。这是根据两国政府的协商而实现的和平和自愿统一。统合政府的要职官员比较均衡——北方出总统,南方出副总统,总理是南方的,但阁僚以二十对十九的比例由北方占据了更多席位等方式——实现了一种“对等统一”的局面。但因为没有一种调解实际上的不平等势力间的摩擦的联合制度或联邦制机关,所以合议最终决裂。一九九四年,南北也门在历经七十多年的内战后,最终以北也门的胜利实现了完全统一。
  但这个先例分明也非韩半岛所能借鉴。靠南北当局者的和谈来合议韩半岛统一方案不仅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万一这种合议形成后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出现武力冲突的时候,那将会是一场也门所不能相比的巨大的战火。
  当我们确定越南式、德国式、也门式都不合适的时候,又可以产生一种坚持分裂体制的选择路径。一九七二年的“七·四”南北共同声明被利用为维新体制奠基的台阶,朴正熙的这种选择正属于这种坚持分裂体制的态度。现今也是,守旧势力中不追求朝鲜崩溃的一部分人,和进步阵营中梦想无统一的和平和改革的一部分人都是持这种态度的。从美国的立场上来看也是,尽管布什总统很希望看到朝鲜体制的颠覆,但适当维持一种分断的紧张状态要比吃力地促其崩溃的工作,从现实上看既安全又有利可图。
  但实际上,认为在坚持分断结构的情况下韩国自己会实现“先进化”的想法是天方夜谭。以一九八七年的六月抗争为标志,韩国社会开始进入的民主化的分断体制,随着一九八九、一九九○年东西阵营对立的终结,已经丧失了基点。
  一九八七年以来韩国的民主化过程持续进行,在收拾九十年代末期的经济危机的同时,由于重新实现了经济成长,很容易造成一种“不统一,南半岛自己怎么就过不上好日子呢”的想法。但韩国社会的这种成就如果没有卢泰愚政权当时已经实施的改善南北关系和缓和分断结构的政策的话,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特别是二○○○年的“六·一五”共同宣言,不仅确认了分断体制的动摇、启动了其解体工作,而且为了使韩国经济在日益激化的新自由主义竞争的漩涡中具备竞争力,确保了韩半岛必需的军事安全和韩国国民的心理安定,由此也确保了韩国经济在世界市场上的信誉。
  韩半岛式的统一内容是在分析韩半岛式以外的统一先例后才逐渐柳暗花明的。下面分析一下相当于其长程章典的、以“六·一五”南北共同宣言为中心的“韩半岛式统一”的独特内容。
  如果说和平统一是共同宣言全面表明的大原则的话,第一项中首先阐明了“我们民族作为主人携手共进、自主解决国家的统一问题”这个自主统一的原则。这对于外势作用下造成的分断和现下外势也严重干涉的韩半岛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原则。但自主这个特性本身在其他国家的先例中也曾存在,所以谈不上是韩半岛式的。
  从这一点上来看,第二项才是“六·一五”宣言中特别提到的条项。“承认为实现国家统一的南半岛的联合制内部和北半岛的初级的联邦制内部是存在共同性的,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统一”,我曾经强调过这个坦荡的表达是多么的绝妙、富有转折性。原来南半岛的联合制和北半岛的联邦制之间,存在一种立场上的对立:南半岛采取统一之前从可能的、需要的交流和统合工作起逐步实行的“机能主义”立场,而北半岛则采取从根本性的政治问题起总体解决的立场。这虽然是双方对统一构想的差异,但由于提出的是对方难以接受的主张,所以它也具有拖延统一过程的功能。
  一举消除这个对立的便是第二项。合议第一次统一方案使北半岛对“根本问题”的解决这个要求得到了满足。我认为,北半岛之所以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从一开始便怀有顾虑:对于非联邦的联合根本不能去除固守分断体制的危险性的顾虑。但九十年代以后,如果没有非吸收统一的其他方式的合议或者保障的话,将有可能在相互允许机能主义性的接近后最终被吸收掉,朝鲜的这种危机意识十分严重。尽管南北基本合议书的第三章“南北交流·协力”条项比“六·一五”宣言要具体、详细得多,但之所以没有付诸实践也同这些事情脱不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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