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从一个美国人的眼光来看”

作者:程志敏




  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西方兴起了一股疑古风潮,质疑各种典籍的神圣性和真实性成了专家学者们的时髦娱乐(现代解释学的前身——语文学——从那时就开始败坏学问)。但此时也有人逆潮流而动,既近乎迷狂地维护斯文的尊严,也多有扎实的学问和冷峻的见识,英国伟大的历史学家格罗特(大名鼎鼎的穆勒 [John Stuart Mill] 称其为“前无古人”)就是这一派的领军人物,他对“荷马史诗”和“柏拉图全集”真实性的极力维护,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扭转学风的作用,而他所著的十二卷本《希腊史》已经成为史学经典,他对古希腊文化的研究成果,差不多是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就荷马社会而言,格罗特认为,希腊的源初政府基本上是君主制,靠个人感情和神圣权利来维系。但也有人不买账,大名鼎鼎的摩尔根就是其中之一。
  美国人摩尔根本来对格罗特佩服之至,说“格罗特先生搜集了有关希腊氏族的主要史实,他的鉴别能力之高,使我们除了引用他的原文以外,别无其他更为可取的途径”,把他和尼布尔、梅因和蒙森等人看作“才识兼备的学者”。但一涉及政治制度时,摩尔根的美国精神便无限膨胀起来,以至于毫不犹豫地掩盖了上述对格罗特先生的看法,并认为像格罗特这样严肃认真的学者由于“习惯于君主政府和特权阶级,他们或许欣然乞灵于我们所知道的最古老的希腊部落的政府来证明君主政府既是合乎自然的、又是必要的和原始的政治形态;而我们对于希腊、罗马的种种问题的看法就是他们塑造出来的”。这句话的意思几乎是在说,生活在君主制度下格罗特等人因为自身的奴性而“捏造”了整个古代史!
  那么,生活在伟大的民主社会的史学家又该如何还原历史的真面目呢?摩尔根毫不讳言自己的“公民”身份,而且以一种自豪的语气漫不经心地把现代民主原则移植到了古代社会中:
  从一个美国人的眼光来看,真相似乎恰恰与格罗特先生的看法相反;那就是说,原始希腊政治基本上是民主政治,它的基础是建立在氏族、胞族、部落这些自治团体上的,并且是建立在自由、平等、博爱的原则上的。
  在摩尔根看来,这种民主政治就是氏族社会的军事民主制,“在这种制度下,人民是自由的,政治的精神(这是最关紧要的问题)是民主的”。这种军事民主制是如何产生的呢?摩尔根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有关理论做了一番主观的引申后,推论说:“像亚里士多德所描写的这样一种政府可以理解为一种军事民主制,作为自由制度下的一种政府形态而言,它是由氏族组织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当时尚武精神盛行,人们居住在城郭之内,财富与人口日增,而他们的经验还没有为一种纯粹的民主政治做好准备,于是就产生了这种军事民主制。”尤其不可思议的是,这种民主制与近代民主革命的口号遥相呼应,竟然也是建立在美国人受益无穷的“自由、平等、博爱”这一原则上的!
  摩尔根用“三权分立”的观点来比附上古政治,似乎顺理成章,并不比“自由、平等、博爱”的民主理论更为荒唐。摩尔根认为,英雄时代的政府“有三个不同的部或权力机构,这三者在某种意义上是平等的:第一是酋长会议(boule);第二是阿哥腊(agora),即人民大会;第三是巴赛勒斯(basileus),即军事总指挥官”。且不说他对这三种“权力机构”的理解是否准确,也不说agora究竟能否算作一种权力机构,我们至少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三权分立的理论用在荷马社会,显然不恰当。至于还说“这三者在某种意义上是平等的”,则更属子虚乌有。在荷马史诗中,尽管basileus具有较为复杂的含义(但绝不仅仅是“军事总指挥官”),每一个王国中也不只一个basileus,但其中最大的“众王之王”显然起绝对的决定作用,而议事会(即“酋长会议”)仅仅具有一定的咨询功能,根本就没法同君王的权力相比,它们之间很难说是平等的。
  照理说摩尔根这种理论即便不算荒唐,至少也很难让人信服。但自从十九世纪后期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希腊的荷马时代属军事民主制阶段,并得到恩格斯的承认,写入其名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来,摩尔根的观点便在马克思主义古史学家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不过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就早期希腊史来说,摩尔根的结论似乎很成问题,中国学者日知、王敦书、黄洋、晏绍祥等人的文章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批判了摩尔根的氏族社会理论。
  先说“民主”。
  摩尔根的说法自相矛盾。诚然,“氏族制度本质上是民主制度”,但荷马社会已显然不是氏族社会了,这一点摩尔根自己也说得非常明确:英雄时代的社会经过四个阶段的发展(而不仅仅是当时的社会结构),已经从氏族、经胞族和部落而发展到民族社会了,其标志就是这个社会已经出现了诸如阿开奥斯人、特洛亚人、米尔弥冬人等专名。而且尤其明显的是,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城邦。但遗憾的是,摩尔根不承认民族社会与氏族社会的巨大差异,而只是认为它们仅仅有数量上的不同:民族不过是像部落(和氏族)一样更复杂一些的复本而已!差不多就是把青蛙和蝌蚪混为一谈了。从文明发生的角度来说,任何辉煌的古代文明似乎都不是氏族社会创造出来的。不管对于迈锡尼文明来说,还是对于荷马所生活的这个无比辉煌的古希腊文明的早期阶段来说,如此美妙发达的文明形态显然早就已经告别了氏族社会。
  荷马史诗其实已经说得很明确,荷马社会是国王掌权(比如费埃克斯人和伊塔卡),其政体形式被称作“王制”(basileia,巴赛勒亚)。在荷马史诗中,巴赛勒斯至高无上,其权力直接来自神明——“宙斯把权杖和宗法赐给你,让你为他们出谋划策”(9.98-99)。国王具有最高的法权,也就是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在外交和内政方面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毕竟,“巴赛勒斯”是宙斯的宠儿,一生下来就享有无限尊荣(《神谱》81—82)。王位不是民选的结果,而是“根据成法”世袭得来的!那些飞扬跋扈的求婚人也不曾质疑过特勒马科斯对伊塔卡王位的继承权。王制就是一人称制(亚里士多德说王制就是“君主制”),在这种情况下谈论“民主”,只能是现代民主人士的一厢情愿。
  毕竟,民主(尤其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起源于荷马时代很久以后的雅典,它的前提是平民解放运动,而且其间还经过了僭主制和寡头制的洗礼,最后才诞生了民主制度。梭伦的改革实际上并未造成民主的局面,这种财权政制对于打破贵族统治虽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本身并不是民主制:就算最具民主性质的申述权,在此后的两三百年间由于没有实行陪审员的薪金制,这种改革的意义也“只是一种潜在的可能而并未实现”,而且“此时的希腊,尚找不到与‘主权’对应的事物,而雅典人也不会把这种问题看作问题”。反倒是现代人把这一点看得太重,以至于有些走样了。
  希腊民主社会的诞生,当然有其必然的因素,但偶然的因素似乎更值得考虑(比如库隆的暴动、佩西斯特拉托斯家族的僭政,以及克莱斯特涅斯成为demos领袖和首脑的过程,尤其是旷日持久的希波战争),——亚里士多德亦如是说:后来的发展已不是按照梭伦的意图和设计来进行,而更多的是出于偶然。而偶然得近乎必然的原因在于梭伦—克莱斯特涅斯改革之后,民众首领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拉拢群众:自克勒翁以来,民众领袖就一直是那些铤而走险、肆意妄为的人,他们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拼命取悦众人(亚里士多德语)。
  其实,荷马社会离民主制度还有很遥远的路要走:这首先需要神权的破灭,其次需要王权的式微以及父权专制的退化,与此相应还需要议事会的膨胀,以及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大会(ekklesia)的建立。只有到了公元前四五七年雅典最激进的民主改革家厄菲阿尔特规定贫下中农可以担任执政官后,真正的民主才彻底得以实现。而且即便在民主时代,真正掌权的差不多还是有产阶级(想一想当今美国),“雅典的政治家,从梭伦、克莱斯特涅斯、克勒翁一直到德摩斯提尼,全都家产殷厚,出身名门”。即便在今天,我们对“民主”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愿望,并努力把这种愿望当成一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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