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白领》、中产阶级与中国的误读

作者:周晓虹




  多数人的写作或者缘于现实的思考,或者缘于阅读的兴趣。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阅读会促进对现实的思考,对现实的思考常常也会求助于阅读。说到我自己这两年对中国中产阶级或主流媒体所说的中等收入群体的研究,最初的兴趣大概来自于美国社会学家莱特·米尔斯的那本《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二十多年前在南开大学读社会学硕士的时候,我们这些年轻的学子就是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斗士、“左派阵营中的文化牛仔”(艾尔文·豪)的崇拜者。
  缘此,当二○○二年南京大学出版社约请我翻译《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时,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不过,当时我没有想到这本书的翻译会一拖三年,并且其中大部分章节后来是在几十次旅途中完成的。
  在旅途中完成翻译,一者确实是因为平时俗务缠身,二者因为翻译是打发旅途寂寞的最好方式。其实,旅途本身的见闻也颇有助于我对中产阶级这一现象的理解。先是在去印度的新航班机上,随手翻到一本新加坡杂志,上面的一篇文章讨论的恰是印度的中产阶级,观点如何不说,数据倒十分清晰,说印度有七亿中产阶级。因为二○○三年去过一次印度,也知道印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致状况,所以看到这样的数据多少有些不以为然。会议结束后去孟买。离开孟买那天下午,结账后还有三个多小时才去机场,我坐在Heritage Hotel附设的咖啡店里,一边喝着味道醇厚的印度红茶,一边干着手头的翻译,真是觉得工作原来也可以是如此悠闲。而读着米尔斯的精彩论述,望着咖啡店经理说起“你不知道么?印度是中产阶级国家”的那份自得,再看看窗外拥挤、繁忙、沸腾的孟买,不由得想起整整一百年前刚刚大病初愈的韦伯访问芝加哥的情形。
  在韦伯眼中,那个正因为大规模的工业化而从一个原本只有几万人的木材转运站朝向上百万人的大都市急剧迈进的芝加哥,在资本主义的原始动力的激励下,“像一个没有包膜的巨大心脏在有力地跳动着”。满街的汽车、琳琅满目的商品、潮水般的人流、每天七千列火车的进出,加上将那一幢幢洋溢着殖民色彩的建筑衬托得更加辉煌的既肮脏又拥挤的贫民窟,我仿佛从孟买身上看到了一百年前的芝加哥。离开孟买以后,将此种感受通过电子邮件告诉了印度德里大学的Veena Nargal小姐,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Nargal博士回信道:“我不相信中国的城市和印度有什么不一样。为什么就孟买像芝加哥,中国的北京和上海呢?”其实,中国的城市也同样在迅猛地发展,也像一颗颗有力跳动的心脏,只是这一颗颗心脏有着厚厚的包膜——国家,或者说国家的控制,而这种强力的控制确实遮蔽了资本繁殖的原始动力和原始形态。
  
  我们现在所说的“中产阶级”即英文中的middle class,最早出现在近代以来的欧洲。自十七世纪甚至更早,欧洲社会就出现了现在被称作“现代化”的社会变迁历程,但人们公认的这场大变迁的“震中”却是十八世纪欧洲的两次大革命。如果说现代意义上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出现与工业革命有着最为密切的关联,那么法国中产阶级的最初形态则是那个后来在一七八九年的大革命中扮演了积极角色的第三等级。
  和欧洲社会略有不同的是,早在工业化之前,美国的老式中产阶级,包括自由农场主、店主和小企业主,就曾占到过总人口的80%。这与美国广袤的土地为大多数老移民提供了足够的资源有关,也与米尔斯所说美国没有经历封建时代,在工业化之前缺乏一个暴敛社会财富的上层贵族阶级有关。但是,在进入工业化之后,尤其在工业化的早期,一者由于新移民的大量涌入,二者由于部分农民和小企业主的破产,工人阶级逐渐成为人口的大多数。美国工业化的早期历史,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早期社会日益分化为工人和资本家两个对立阶级的看法。
  但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美国社会工业化的完成及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工人阶级的人数开始减少,中产阶级的人数重新开始回升。“一九五六年,在美国职业结构中,白领工作者的数量在工业文明史中第一次超过蓝领工作者。……到一九七○年,白领工作者与蓝领工作者的比例超过了五比四。”(丹尼尔·贝尔)而且,尤为重要的是,在中产阶级中,大量出现的不是小农场主、店主和小企业主这些被米尔斯称之为“老式中产阶级”的人,而是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出现日益增多的所谓“新中产阶级”,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经理阶层、学校教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商店内部和外部从事推销工作的人。米尔斯发现,一八六○年中产阶级雇员只有七十五万人,而一九四○年达到一千二百五十万人。其中,新中产阶级的人数占到56%,而七十年前他们只占15%。在米尔斯之后,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和大型垄断组织的兴起,美国白领的总数上升到七十年代的五千万,一九八○年后则占到全部劳动力的50%以上。在今天的美国,“工人阶级只占劳力的25%,而专业和技术的阶级(像管理者、教师和研究者)则占到总劳力的30%以上”。在丹尼尔·贝尔看来,与制造业经济转向服务业经济相伴随,“科学的日益科层化和脑力劳动的分门别类日益专门化”,使得专业技术人员无论在人数还是在重要性上,都开始取代企业主而居于社会的主导地位。而这一切,正是所谓“后工业社会”的主要景观。尽管八十年代后,因为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局部“去工业化”,以及高端技术的使用和信息化的浪潮,对战后导致中产阶级暴涨的那些职业(如一般的管理人员、文职人员和销售人员)形成了威胁,工作两极分化、“中产阶级面临衰落”,但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形态并没有彻底改变。
  米尔斯所说的“新中产阶级”和老式中产阶级最大的区别有二:其一,无论是自由农场主还是小企业家,老式中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都拥有自己的财产;而新中产阶级则大多没有自己能够独立经营的财产,他们作为高级雇员为拥有大型资本的人工作。因此,从财产方面说,他们的地位和普通劳动者一样;而“从职业收入方面说,他们多少是‘处在中间的’”。正是存在这样的差别,英文middle class其实既可以翻译成“中产阶级”(对老式“中产阶级”尤为合适),也可以翻译成“中间阶级”或“中等阶级”、“中等收入阶级”(对新“中产阶级”更合适,因为他们其实没有能够作为生产资料的“产”)。正因为如此,米尔斯会说:“从消极意义上说,中产阶级的转变是从有产到无产的转变;而从积极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从财产到以新的轴线——职业——来分层的转变。”其二,即使是在今天的美国,老式中产阶级(如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还是会自己动手从事一些体力劳动;但新中产阶级(除了大型百货超市中的售货员)从事的一般是脑力劳动,并且其中相当多的职业是专业技术性的。这既是新中产阶级也可以称之为“白领”(white collar)的原因,也是这个阶级能够获取职业声望的资本。
  
  一九六二年,因为要在全美电视网中为古巴革命辩护,操劳过度的米尔斯心脏病突发驾鹤西去,时年仅仅四十五岁。如果从一九四一年获得博士学位算起,米尔斯的学术生涯不过二十余年,但他却撰写了许多影响整整一代美国人的著述。不过,在他那主题广泛的著述中,米尔斯勾勒出的一幅幅复杂的美国社会景象的中心概念却是“权力”。在米尔斯眼中,“在人类所有的相互作用中,既有上层人物,又有无产者,既有当事人,又有局外人,既有统治者,又有从属者,每个人都显示出权力的积聚、培养和行使”(R.艾耶尔)。
  以此为线索,米尔斯撰写了四本著作分别论述下层移民、劳工领袖、中产阶级和上层权力精英。除了他那本享誉学界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九五九)和震动美国朝野的《听着,美国佬:古巴革命》(一九六○)外,这四本著作构成了这位六十年代特立独行的新左派的主要遗产。若以出版的先后顺序来叙述,《权力新贵:美国的劳工领袖》(一九四八),以个人背景和工会产生的历史环境描绘了工会领袖的特征,尤为出色的是,米尔斯将工会领袖和他们反对的资本主义巧妙地结合了起来。显然,没有资本主义就不会有工会运动,所以工会是与私有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决定了劳工领袖与共产主义的格格不入。《波多黎各人的旅途:纽约的新新移民》(一九五○),以传记手法,描述了移居纽约的波多黎各底层居民的日常生活。而《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九五一),则为人数愈益庞大、生活日渐丰裕但情感却不断疏离彷徨、而且多少有些弱智的中产阶级塑造了生动的群像。最后,《权力精英》(一九五六)则揭开了那群普通人通常难以接近、但却受到“他们的决策有力地左右”的上层大人物(great man)的面纱。他让普通人看清,原先他们一直以为生活在自由平等的美国,究其根本也不过是或受制于企业大亨、或受制于军方大佬、再或受制于政界要人的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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