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社会群体的另一种记录

作者:赵 珩




  说到记述戏曲作家生平的著作,我们会一下子想到元人钟嗣成的《录鬼簿》。在《录鬼簿》中,收录了元代散曲和杂剧作者一百五十余人,曲目四百余种,对后人研究元曲和元杂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元代散曲和杂剧在今天视为文学宝库中的奇葩,但在当时,杂剧作家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其中大多是不仕的士人和末路的才子,尽管有些作品得以传世,但其作者的生平,世人未必了了,钟嗣成完成于至顺年间的《录鬼簿》可谓是对戏曲史的一个重要贡献。
  至于记述戏曲演员的专门著作,明清两代更为鲜见,即使有,也大多是关于演员个人才艺和生平,且多散见于笔记和杂忆之中。直至民初以来,很多人才渐渐注意到梨园史料和文献的搜集整理。例如潘光旦的《中国伶人血缘关系之研究》,周明泰“几礼居丛书”之一的《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张次溪的《清代燕都梨园史料》;张伯驹的《红毹记梦诗注》,王芷章的《清代伶官传》、《升平署志略》,苏雪安的《京剧前辈艺人回忆录》,丁秉燧的《菊坛旧闻录》,唐伯的《富连成三十年史》等等。潘光旦先生是社会学家,关于“伶人血缘”的研究,可谓是开先河者。
  今年初秋,几乎同时收到三部关于戏曲的著作,一是上海王元化先生托人带来他的《清园谈戏录》重印本,二是傅瑾先生赠我新结集出版的《老戏的前世今生》,三是刘嵩先生的《京师梨园世家》(上、下)、《京师梨园故居》和《京师梨园轶事》四大厚册。
  王元化先生是学界先辈,傅瑾先生是青年才俊,两本书都充分体现了他们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睿智的洞察。部分文章过去曾经拜读,但仍十分珍视。
  《京师梨园世家》却是一部很特别的著作,应该说,从内容到体例都是别开生面的。中国人向有修家谱的习惯,一家一姓,溯其源流,记其繁衍,达到慎终追远的目的。修谱是社会家庭学的组成部分,但从史学文献的角度来看,又不同于年谱,年谱修订可由弟子门人或后来的研究者完成,而家谱则很少由外人来修撰的。刘嵩的《京师梨园世家》,却是为时跨一百多年的北京梨园界一百五十家修谱,这是很少见的事。
  年逾九旬的戏曲研究家刘曾复先生在《京师梨园世家》的序言中写道:“所谓世家,必修其三代,方称世家。两代不能称其为世家,只能称之为子承父业或称门里出身。像《京师梨园世家》少则三代多至七代,而且有一百五十家,这么多的梨园世家,不但显示了梨园界的渊源关系、艺术传承,而且也使梨园后辈有谱可依,有谱可寻……”画龙点睛地道出了这部书的意义。
  自清中叶以来,北京的梨园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同操一种技艺,又大多居住于同一区域——这一方面,刘嵩的《京师梨园故居》有详尽的记录——,其形成既有社会背景的因素,也有行业习俗的基础,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圈子,一个行外人很难涉足其间的小社会。虽然,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这种世世相因的行业继承正处于逐渐淡化之中,“梨园世家”也在不知不觉地走向消亡,但《京师梨园世家》还是给我们提供一个有迹可寻、有案可查的特殊社会群体范畴。从三代梨园到七代梨园,如果再加上“子承父业”和“门里出身”的,在北京从事过和正在从事戏曲演出行业的演员不啻数万人之多。
  我们常常将“四大徽班”进京作为京剧的诞生,算起来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实这种说法未免有些牵强。“三庆”、“四喜”、“春台”、“和春”四大部徽班以花部新声逐渐立足于京城,尚不是我们今天舞台上的京剧。徽汉合流,形成皮簧为主要声腔的京剧,应该说源于道咸,盛于同光。大批安徽籍、湖北籍的演员定居于京城,从业于演出班社,习艺于授徒科班,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具备了社会群体四个突出的特征:
  其一,有相互联系的纽带。梨园赖以维系的社会关系较之其他社会群体更为复杂,除了血缘关系之外,从业班社,即完成戏曲演出的剧团或团体,成为演员之间发生密切联系的组织和单位。有老嵩祝班、小荣椿社这样课徒授艺的传习场所,同时又有由姻亲而形成的亲属往来,有行当、流派师承的业内体系,有金兰结拜换帖的异姓行第,也有螟蛉寄养的特殊背景,总之,具备纵向师承,横向联姻,科班教习,授徒传艺等种种关系特点,这些多重联系纽带将这一社会群体维系得十分坚固。
  其二,有共同的目标和活动。梨园界在旧时代无论是正常的营业性演出,还是临时性的应差于内廷或承接堂会,其收入所得都是生活的主要来源,因此演剧成为共同的目标,演员也就成为这一活动的主体。应该说,梨园的范围并不仅仅限于演员,也包括了文武场面(乐队)、戏箱砌末头面的管理人员(即服装道具和化妆师),头牌演员的跟包(主演的私人杂役)和班社管事(剧团庶务)。此外,专以调度演出与联系剧场老板的经励科,也应归属于梨园界。这些人的活动与生存方式都是共同的。
  其三,有群体规范。规范是群体成员互动和开展活动所遵循的准则。梨园界除了恪守社会一般的道德准则之外,还有专为本群体所特有的某种特殊要求,旧时的梨园公会和精忠庙首,都是制订和维护这些准则的组织和领袖,并有成文的则例和不成文的道德规范约束。班社与科班也有着严格的管理措施,例如存在了四十四年之久的(喜)富连成科班,对学生的坐科、学艺、生活起居和出科后的活动都有明文规定。
  此外,旧时梨园无论其本人的宗教信仰与民族习俗如何,都要共同供奉老郎神,敬为梨园始祖(传说唐玄宗首创梨园,老郎神即是唐明皇),其实也是一种群体规范的神格化。
  其四,有群体意识。梨园界的群体意识更多地来源于行业意识,也可以说是一种以业缘关系结合起来的职业群体意识。梨园界向来存在着极大的竞争,班社与班社之间,行当与行当之间,唱对台戏的现象很多,但这种竞争一般不会超乎于行业道德的底线。偶有个别演员发生搅戏、拆台的情况,将会失去生存的空间,任何班社也因此而不会录用。至于对师长的不敬更会被视为欺师灭祖,不齿于梨园。这种群体意识还表现在对同行的帮助与周济,梨园界向有唱义务戏的成例,名为“窝头会”,演出所得,悉数周济因各种原因生活无着的同仁。梨园同业人员死后,如无力发丧殡葬,梨园界将会共同筹款,使之入土为安。北京原有松柏庵梨园义地,埋葬着几代梨园子弟,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梨园的群体意识。
  农业社会的中国从来存在着许多家族传承的行业,大多属于技艺一类,这种单一系统的传承也是因为生存的需要,其实与血缘和遗传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许多医家和大家熟悉的“泥人张”、“面人汤”、“风筝哈”等,就是家庭承袭某一种特殊的工艺或技术,即使是传人达七代,贯穿清代始终的建筑之家“样式雷”也只是由某个家族形成的家庭群体。绝对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群体如同梨园群体这样庞大和错综复杂,得到如此诸多因素的维系。
  为梨园界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梳理关系,分清脉络,于是也就更具有社会学意义,同时,也为近代直至当代的戏曲史留下一份可贵的资料。
  《京师梨园世家》八十余万字,分上下两册,收入自同光以来的一百五十个梨园世家,其中三代七十六家,四代四十家,五代二十一家,六代十家,七代三家,涉及两千余人,其中有生平传略的也达数百人之多。在每一家的起始,均从其故居谈起(梨园世家大多居于北京外城,即今天的宣武、崇文两区。由于时代原因和梨园界恪守传统,较少迁徙,因此故居也成为“世家”的发祥之地),作者另有《京师梨园故居》一书,较之更为详尽,从此也可反映北京百年来环境、住宅与生活方式的变化。
  一家一姓的梨园世家虽可绵延至七代,却并非每一代都有最杰出的艺人,而每一位最杰出的艺人都可以作为某一世家的代表和骄傲。《京师梨园世家》按世系收录的范围仅限于梨园从业者(包括场面、管理、教学等相关人员),非在此列不予收录。凡姻亲关系与某一世家发生联系的旁姓,除在本传中叙述外,也均在该世家中予以体现。通过这种姻亲关系,几乎能将整个梨园织成一张大网,既有纵向的血缘,又有横向的联姻,梨园界这一社会群体于是有着千丝万缕、纵横交错的重叠复杂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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