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从张承志到梅里美

作者:赵小芹




  最早从清华附中同学处听说张承志的用功,就是他自学日语、竟然翻译了日文《周恩来》一书。我们一起去北大看老同学,他正在那里读考古系,但他热情洋溢的谈论仍不离草原文化。以后历经历史博物馆、民族研究所,都不时跟他见面,一度感觉他游离在学术研究与文学创作的两栖之地,最终,他走上从学者转化为学者型作家的道路。
  张承志的作品充满激情,但即便是小说,感觉情节也并不突出。故当年叶楠曾表示很赞同笔者的说法:张承志的小说其实还是大散文。
  在法国,除了网上发来的几篇文字,连续几年不曾多读张承志的作品,最近接连阅读了《聋子的耳朵》(河南文艺出版社二○○七年版)、《鲜花的废墟》(新世纪出版社二○○五年版)等三本张承志的近作,发现他的写作风格真正成熟了。他的成熟不仅体现在作品的形式方面,更体现在他的自我反省与批判精神上。
  “若想体会到文学的这一层,需要地道的而不是教授圈所云的‘文化’。面对力透游牧本质的文学,需要深刻的牧人体验才能理解。”的确如此,我即以为有兴趣读张承志的作品,往往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准备,至少需要某些生活体验,例如“文革”红卫兵运动、上山下乡插队,甚至内蒙古草原知识青年的生活,或中亚历史学者天山东麓实地考察,或深入到甘肃西海固的农民家常日子,对穆斯林文化以至当今世界多元文化的感悟……还至少有运用两种语言的体验。
  张承志的作品,体现了从生活实践而来的一代学者文化。
  阅读张承志的文章,实不可当做消遣或躺在沙发上读,而必须在头脑清醒时集中注意力来阅读,因为其内容拥有多层次的内涵:历史、语言学、宗教以至文学的。读者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他传达的信息,往往有赖于自身文化的素养或知识准备。
  从草原游牧文化、中亚蒙古学到伊斯兰教文化,张承志作品,可以领人进入一种学习过程。尽管笔者也在学习,但还是想就一些所知一二的主题参与讨论。
  比如,他在《近处的卡尔曼》中,曾如是批评自己的小说作品:
  说实话,我一直莫名其妙地,对自己这小说家的头衔不以为然。……世界太有趣:它不仅制造骗人的小说,还要制造骗人的小说家。这么想多了,再遇上好意恶意的吹捧时,我大抵不至于立即忘了自己姓名。
  ……唯结集时人才有空回忆并接触自己早期的习作。我不禁为自己和这些自己写下的所谓小说的单薄,感到吃惊和害臊;也为容忍和成全了如此自己的时代,感到惊奇与慨叹。如今我对小说这形式已经几近放弃。我对故事的营造,愈发觉得缺少兴致也缺乏才思。
  最后,他干脆结论说:“对于以故事为叙述原则的小说,我并不具备什么才能。”
  人只有超越了过去,方才勇于批判旧我;作家创作达到新的高度,方才能够俯瞰旧作。
  张承志写作上前后一致的风格,还在于学者的求知与探索精神,他敢于提出问题,并做出不同俗流的假设,把创造者的新意推向有心或知音的读者,并启发人进入纵深的思路。
  张承志在文化上是极敏感的,他对梅里美小说《卡尔曼》早期译本的看法印证了这一点,他认为小说原文中最后一段被译者删去乃译者的失误。显然,就这一点而言,很可能译者傅雷先生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最后一段“狗尾续貂”似的、看来不相干的波希米亚语言学的论述,恰恰显示了梅里美的一种写作特征。
  “他喜欢此类无需明言而把话题转移到其他事物上的简洁程式。”法兰西学院院士让·道莫松曾如是说,显然梅里美绝非只在一部作品中如此。道莫松还认为“有时甚至有些过分了:《卡尔曼》的结尾,当所有的人都死去,首先是波希米亚女人,接着是走私团伙头头(指唐·何塞),可作者却带着情感的惨痛阴影、怪异地把笔墨转而致力于茨冈语言学上。应该清楚表明读者并未受蒙蔽,而且还是当心警惕为好。”
  张承志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抑或,梅里美就是在与某些语言学家抬杠?……孟达古战场和巴斯克民族的精湛例子,使我直觉地意识到:对这个结尾,梅里美是在有意为之,他是较真的和自信的。”(《近处的卡尔曼》)
  是否是与某些语言学家抬杠?很可能,虽然这需要真正的梅里美专家去研究,但至少张承志隔着法语,却凭借文化上的敏感与警觉,跟道莫松同样地没有“受蒙蔽”。
  道莫松接下来说:“这种持续常设的激情与狂热的急刹车乃梅里美的特征标志。”
  梅里美喜欢此类模式,把身心真正的关注转移到一个不相干的话题上,而无须把真实的感受明言。梅里美擅长奇思怪想、用难以预测的剧变攫住读者;他喜欢激情、喜欢决裂、喜欢反叛、喜欢翻江倒海的沸腾。他欣赏的作家乃普希金与司汤达,写作便如同司汤达一样地简洁到以至显得“干”的程度,从不拖泥带水。道莫松说梅里美从不令人沉闷,阅读梅里美与其说步随小提琴毋宁说在大炮声中前行。他从不写风景,既不喜笔墨描述,也不愿抒发情感,于是在关键时刻便顾左右而言他。这令人想到稼轩词:“……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然《卡尔曼》结尾谈论的茨冈语言学,是否即梅里美的“天凉好个秋”呢?
  笔者并不用张承志用的“罗马尼”,因为法文原文“romani”不仅毫无“古风”,且在称呼流浪的吉卜赛人或流浪者时,与“romano”“romanichel”同样,尽管词根来自拉丁文“roman”,但均属民俗俚语,带有对茨冈人的贬义;只有语言学上用作“茨冈语”时,才相当于“tsigane”之中性词义。当然,在今天的法语中存在贬义的词汇,梅里美的时代也未必,如张承志说“他们自称‘罗马’。卡尔曼唱的罗姆和罗米,梅里美已经注释了,都是这个罗马的变形”。在此顺便说一句题外的话,法国总统萨科齐前夫人塞西莉亚的父姓为“Ciganer”,原意亦为茨冈人,由于父亲是摩尔达维亚的茨冈人后裔,难怪她“第一夫人”不肯当,宁肯要“自由”了!此乃她个人传统文化的根,她确实曾自豪地对人说过:“我的血里连一滴法国人的血都没有!”
  他描画的“异族”那么光彩夺目,使得当年羊皮为服酪为浆,正值身为异族的我,一下子就被牢牢抓住了。远在艾依特玛托夫之上,是他影响了我的文学趣味和笔法,也影响我开始了类似的观察。
  梅里美的异族描写含义无穷。
  异族不但给了他驰骋天地和抒发学艺的可能,也使我愈来愈认识到——尊重他人的立场,即真的人道主义。(《彼岸的浪漫》)
  在此,张承志说出了一个重要的定义:“尊重他人的立场,即真正的人道主义。”可悲的是,当今世界所盛行的,却是把自以为“最高的价值观”或“最正确的立场”,强加于他人!
  无论吉卜赛人卡尔曼还是巴斯克人唐·何塞,在梅里美的笔下,本质上试图表现的均为一种民族原始的强悍个性。尽管在后世演绎或诠释的“文学通说”中,都被纳入“个性解放”的领域,成为浪漫派“具有自由精神”的人物。这方面也被张承志一语道破了:
  我如今厌恶文学的通说。他们总说卡尔曼是个文学史走廊上的典型,她以死批判了苍白的上流社会。我觉得最好大家都闭上嘴,因为这只是一个凄惨的故事。被漫长歧视制造的、做出来已是身不由己的凄惨的抵抗故事。什么自由精神,那是生就的野性。底层就是如此,粗野、真实、残酷。我怀疑梅里美写的是一件真事;他学识深刻,又那么勤于旅行。
  梅里美一生到西班牙去过六次,而五次的目标均为访古旅行。他熟谙古希腊语、拉丁语、英语、西班牙语,成年以后为翻译普希金作品,又自修了俄语。他学识渊博,对西班牙文化很早就感兴趣。尽管二十二岁那年,发表的第一篇作品即《丹麦的西班牙人》,但第一次去西班牙,却是在五年以后的一八三○年。二十七岁的梅里美,在马德里遇见了唐·西佩亚诺·格斯曼·帕拉弗克斯·伊·坡托卡瑞若——未来的德·蒙蒂厚伯爵第八夫妇;不仅一见如故,且在文化上品味相契,从此成为终生好友。德·蒙蒂厚伯爵夫妇有两个女儿,二十二年后,二女儿欧仁尼嫁给了拿破仑第三,成为法兰西第二帝国的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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