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井底之蛙的谬误

作者:包华石




  初,浩除谏官,恐贻亲忧,欲固辞.母张氏曰:“儿能报国,无愧于公论,吾顾何忧?”及浩两谪岭表,母不易初意。(《邹浩传》)
  张氏不大像传说的那种不敢质疑权势的中国人。相反,她认为公论的判决比官方的还有权威。显然,宋代的公共舆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即官方的决定和舆论的判断是各自单独形成的。也许张氏之所以敢于反抗中央政策,是因为当时对中央政策的批评已经制度化了。宋代的分权制衡颇多,不过其中最重要的为台谏制度。苏东坡曾阐述了这个制度在当时的重要性:
  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台谏制度、学生示威、讽喻诗等言论渠道大部分沿传到明清时代的中国,最终引起了欧洲人的注意。按照传统的叙述,如果言论自由是“西方”的概念,那么,那一时代的欧洲人应该早就承认并接受这一批评政府的习惯,不过事实却并非如此。在十八世纪的欧洲,汉文帝的诏书以及其他类似的文献被翻译成法文和英文以后,左翼知识分子将其视为非常先进的政治文件。英国人凯沃(E. Cave)翻译了杜赫德(J.B.Du Halde)关于中国的百科全书,他在为自己译著所作的序言(1738—1741)中写道:
  这些中国的宣言、法令和演说可以视为关于自由(liberty)和政府等伟大思想的篇章,可以同任何欧洲国家出现的同类事物相媲美,当然也包括大不列颠——这个地球另一端的唯一的政治摇篮和平等人权的捍卫者。
  实情是,在当时,欧洲的知识分子的确并没有批评政府的习惯或权利。只是在后来,伏尔泰、魁奈、瑞纳神父(Raynal)和其他佩服中国文化的左翼知识分子才开始主张平民参与施政的权利(即举贤任能的道理)以及平民参与议论的权利。这些作者经常以中国社会实践或记录实践的文献为范本。基于此,我们很难维持“言论自由是西方概念”的论调。大概所有发达的社会到某种程度上都必得发展扩展知识流通性的措施。如此,关于言论自由辩论的领域和未来的可能性,就展现出不一样的图景了。
  最后我再举个例子。不久以前,我在一个善本图书馆查阅欧洲近代早期的书。馆长提到了德国出版的“全球最早的印刷品”。我微笑着问:“您是说在欧洲最早的印刷品吧。”馆长补充道:“我是说全球最早用活字印刷的作品。”我接着说:“不过在十二世纪中国人已经发明了活字印刷的科技。”“我的意思是最早用金属铸成的活字印刷科技的印刷品,”馆长继续作答。我只能冷笑民族主义的范畴多么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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