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意义也是一种事实

作者:景凯旋




  在一般人看来,哲学是一门专业化的科学,需要特殊而长期的学术训练。单是弄清那些艰深的名词与概念,大多数人就得花费一生的时间。而在哲学庙堂的大门外,却是波涛起伏的存在的海洋,即捷克哈维尔等人所说的“自在世界”(natural world)。如果某一天哲学从学术界分离出来,思考者发现自己无须面对教条,而是面对真实的“自在世界”,这样的哲学会是个什么模样?
  会不会水漫金山?
  这便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捷克萨米亚特知识人给当代哲学提出的问题。“萨米亚特”原是一个俄语词,用来指上个世纪苏联、东欧国家的民间出版物,其作者大都是作家、艺术家、记者和学者。一九六八年“布拉格之春”后,一些失去工作的捷克作家、学者并没有停止哲学思考和写作,虽然在西方学院派看来,他们的哲学思考或许缺乏严格的规范,但却更加具有原创性。就像帕托切克所说,这些思考是把哲学当做“生活本身的一种实践”,渴望再次使不是问题的话语成为问题。
  提到捷克的萨米亚特,就不能不提到帕托切克。这位当代捷克的苏格拉底式人物曾是胡塞尔、海德格尔的学生,担任过“七七宪章”的发言人。在现代捷克社会,帕托切克是将伦理行为重新引进哲学思考的第一人,并直接影响了哈维尔等人的思想。“布拉格之春”后,大多数捷克人出于恐惧与利害考虑,沉默地接受了充斥着谎言的生活。为此,帕托切克写下《何谓七七宪章》一文,提出重建道德的必要性。在他看来,现代最大的危机是意义的危机。当代人把希望寄托于权力与政府之上,同时却放弃了个人的良知和责任。在这篇阐述宪章原则的文章中,他写道:“道德的存在不是只为了维系社会运转,而且更是让人成为人。不是人依据自己反复无常的需要、愿望、癖好与渴望来界定道德,而是道德界定人。”
  伦理无疑是萨米亚特哲学的出发点,在这些作家、学者看来,哲学最初代表的就是爱的智慧和对智慧的爱。但此后的发展,哲学的重点从何谓“善”转为何谓“是”,变成了一门分门别类的科学。哲学家们皓首穷经,成为某种知识而不是某种智慧的寻求者。萨米亚特思想者重新界定了哲学的意义,如纳丁·帕洛西说:“哲学的起源在于人与自身之上的超验的关系。无论是赫拉克利特的忘我的整一,还是苏格拉底的关怀灵魂追求至善,又或是柏拉图的善论即有关产生美德的整一,他们所关注的都是人类在沉溺于自我中心的日常生活之外应当追求的东西,它告诉人‘应当’怎样去行动,应当为什么而奋斗。”在这个意义上,萨米亚特思想者回归了古希腊哲学家的志业:既是公民,又是公民权利的评估者。
  他们的著述常常提到胡塞尔去世前的讲话。在那篇著名演讲中,这位哲学家警告说,科学的客观世界观正在君临一切,把整体的人的世界分割成单子,这种以科学方法证明自身的世界与“生命的世界”(world of life)的颠倒,乃是即将来临的人类危机的预兆。接下来的半个多世纪,这一预言果然在世界许多地方实现,正如马丁·帕鲁斯所说:“现代科学及其成果、技术和人类历史的现代概念这些客观知识证明了自身的客观存在,并且为那些致力于使现代国家的‘根基’合理化的意识形态教条提供了支持。”实践证明,科学并不必然与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相反它倒是常常与一种非人格化的进程联系在一起,将人类降为仅仅是历史利益的执行者。
  有意思的是,面对世界范围这一非人格化现象与个人责任之间的冲突,东西方思想者采取了不同的反应。西方存在主义者在资本主义语境下,进一步强调个人主体性,指出世界的荒诞和自由选择,声称“存在先于本质”,即人有选择成为自己的权利,人的主体创造自我,也创造意义。而在捷克,萨米亚特思想者们采取了一条相反的进路,其方法类似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即直接面对事实本身,同时以此为起点,去寻求本土思想资源,梳理出从胡斯到马萨里克的一条现代化进路。这个现代化不同于文艺复兴以来以人为中心的西方主流观念,而是保留了信仰传统的宇宙图景,即在一个整体的世界中,寻求自由和真实存在的超验根据,以对抗“生活在谎言中”的功利现实。
  这就是萨米亚特知识人宣称的“生活在真实中”,也可以译成“生活在真理中”。什么是真理?现代存在着两种主流理论:一是真理的符合理论,凡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就是真理;一是真理即有用的理论,凡是符合我们需要的就是真理。这两种理论都隐含着这样的决断,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到此已经结束,接下来只需要实践这些理论即可。
  对于符合理论,我们自然最为熟悉,今天也几乎没有人质疑它。但是,在萨米亚特作者看来,一个理论不能判断其指导下的实践对自己的真确性检验。人们看到的恰恰是,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都有着符合各自观念的真确性认识。所以在极权国家,上述两种真理观看似对立,实际上却常常交互使用。客观实际及其本质被随心所欲地加以解释,理论会呈现出这样的特征:被宣称为绝对正确,却又经常变化。正是在这些国家,今天盛行的相对主义思潮其实早已经出现。
  对此,哈耶达内克重申了斯宾诺莎的观点:真理的标准是真理本身。科学主义的客观思想将实在划分为零碎、分离的现象,但世界呈现于我们面前,实际上已经过了主观思维的过滤和客体化;尤其重要的是,这种思维模式过滤了非客体的实在,而真理就是这样一个非客体的实在。失去了这个实在,也就失去了终极真实的标准,人们因此才生活在谎言构造的现实中而恬然自安,而在某些重要的历史时刻,这样的情形更加明显,正如哈维尔所指出,“布拉格之春”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参与者没有能力将自己从表象的世界中彻底解救出来。
  
  萨米亚特作者重新审视了人类进入现代以来的哲学理论。在他们看来,当现代的黎明到来之时,欧洲其实处在两种重要思维的分岔路口。一种思维模式始于十五世纪的唯名论,确信概念只是名称,现实本身没有内在的意义,这条思路后来被笛卡儿称之为“我思故我在”,即心灵赋予世界以意义,今天我们所说的现代性便是由此发轫。
  笛卡儿的基础是一个分歧的现实世界,一方面是可感知的时间和空间的客观现实,没有价值和意义,只有可测的质量和数量;另一方面是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心灵,它们属于纯粹主观的领域。后来的康德同样将面对科学的现象界与蕴含终极道德的本体界加以区分,费希特则进一步声称,人是两个世界的成员,一个是因果律统治的物质世界,一个是主体的人的精神世界。在那里,“我完全是自己的创造物”。
  另一种思维模式则始于十五世纪捷克宗教改革运动的领袖胡斯。他的思想被捷克哲学家厄纳兹姆·科哈克称为“中世纪的现实主义”。这种现实主义是对非笛卡儿世界的认知,它保留了中世纪的宇宙图景,仍然把存在看做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承认世界由内在的价值和意义所组成。价值与意义的根源既不是来自主观内心,也不是来自外在客体,而是来自一种非客体的超验的实在。
  胡塞尔现象学在笛卡儿“我思”的基础上,试图将生命世界还原为纯粹意识世界。按照他的先验现象学,个人主体性才是最高的仲裁法官,生命以其目的构成了现实,所以现实是自我导向的有目的的主体的世界。为了将这个单子自我转化为普遍自我,胡塞尔提出交互主体性的概念,认为超验自我能通过与第二自我(他人)接触,建立起共同世界的自我。但这个超验的交互主体性并没有失去“我”所赋予的具体性,无论其理论多么圆融自洽,最终它仍然是“从自身的资源构造出整个世界”(马丁·帕鲁斯)。
  对于主观思维的危害,以赛亚·伯林曾做过深刻的思想史描述。他认为,在古典的客观世界图景里,存在着某种不变的客观真理和权威,人们不是赋予外界以意义,而是去发现其中的意义。十八世纪兴起的浪漫主义思潮摧毁了这一根基,康德虽然强调理性是客观的、永恒的、普遍的,但他已经提出个人责任的概念,即自由选择的观念。也就是说,价值是自己加之于自己的,如果价值的资源外在于我,我就不是自由的,没有能力做出理性选择。康德的浪漫主义继承者费希特、席勒、施莱格尔兄弟和谢林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价值是被创造出来的,不是被发现的。费希特进一步以自我为出发点,把人的本质等同于行动意志,他说:“我从来不因为必须接受而接受某些东西。”这种将自我等同于上帝,然后又等同于民族的思维,最终导致否定个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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