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社会史研究的本土化取向

作者:邓宏琴




  “本土化”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核心词汇。众所周知,西方理论对中国现代学术的发展影响至深,学者在进行学术创作时,常常会有意无意地从西方理论中寻求答案,或者套用西方理论框架解释中国的历史事实。有学者曾戏言中国的学术研究永远无法逃出西方理论的魔掌。对于完善而成熟的西方理论,我们无法视而不见,但是若将其奉为圭臬,不加思辨审慎地运用,不仅无助于学术的发展,使中国学界的研究成为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注脚,而且也伤害了自身的学术品质。目前,这种趋向已经开始有所逆转,许多学者避免西方理论的简单嫁接,努力从中国实际中提炼问题意识和阐释模式,以建构本土化的学术理论。走向田野与社会,开展区域社会史研究是行龙先生在《走向田野与社会》中对如何实现本土化理论的回答。在论著中,作者注重对社会史、区域社会史发展脉络的梳理和理论反思,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区域语境中的本土化理论和研究方法。
  区域社会史研究强调挖掘区域历史的内在发展脉络和运行机制。“水”是至关山西历史发展的主线,并因此而形成“水利社会”。社会史研究以人口问题为起点,作者在国内较早出版了近代人口史研究的专著,在长期的研究过程中积累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互动的问题意识,并最早倡导从社会史角度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的研究。明清时期的山西人口稠密而水资源严重不足,生态环境趋于恶化,各流域村庄常常因争水而发生械斗事件,这时的“水”不仅至关个人的生存,而且是整合流域村庄的家庭、邻里、村际关系、地域联盟的纽带,也是影响当地各种社会关系冲突与分化的重要因素。流域内的人群因“水”而合,因“水”而分,因“水”而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居于不同的社会地位。以流域为主线,周围的村庄聚落缀连起来,形成不同于其他社会发展模式的空间结构和社会秩序(邓宏琴:《文化的水与嬗变的社会》,《史林》二○○七年六期)。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凸显的是研究视角的转换和研究程度的加深。山西的集体化时代也颇有特点,从抗日战争时期李顺达的第一个互助组到“农业学大寨”,可谓一路风光,家喻户晓,是全国的典型,也是研究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的资料库(32页)。“水利社会”和“集体化时代”是作者对山西区域特性的理论概括。
  不同的研究主题有不同的时间尺度,也有不同的时段划分,区域史的研究要重视分期问题(30、46页)。元末明初的战乱使全国人口总量有所下降,尤以中原为重,但山西此时因少受战乱,人口总数一路“飙升”,明初山西的人口相等于河南、河北两省的总和,由此而促成了洪洞大槐树移民的历史事实及传说故事;明清以来山西的生态环境日益脆化,自然灾害尤其旱灾频繁发生,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使山西人口亡失惨重;山西的煤矿资源极为丰盈,而土地和水资源却严重不足,并成为长期困扰山西社会发展的严重问题,地狭人稠促成了人口的迁移,也使明清以来商业人口明显增多。这些看似孤立的历史事实,背后的深刻根源是明清以来直至当今人口、资源、环境之间复杂的关联与互动,山西区域的内在运行机制也因此发生了转变。重视区域的分期,同时要从长时段对区域发展进行研究。例如,山西各地的争水事件和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在当今依然上演;就集体化时代而言,建国以后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无不基于抗战时期共产党在根据地的实践探索,农村社会的结构变化也无不是从根据地时期开始的。所以说,明清和抗战时期是山西水利社会和农村发展的转折点与坐标系,同时也要将其顺延至当代,如此才能对区域内在发展脉络有准确理解。区域史的研究同样要重视空间的划分,这涉及如何界定区域的问题。区域可大可小,不可将其限定在物理上固定的空间里,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人总是处于各种政治、市场和社会网络当中,总是活动的,研究者应该注意到这些联系并根据研究的问题来界定区域。比如,阶级成分的划定在集体化时代对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作者对集体化时代的研究,以划分阶级成分的基本单位——村庄作为研究区域。区域分期与区域划分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应该赋予区域新的时空概念(47页)。
  区域社会史研究需要有“整体观”(26页),从研究内容上可以理解为布罗代尔所称的“社会史所要求的历史不仅是政治史、军事史、外交史,而且还是经济史、人口史、技术史和习俗史”,是政治、经济、技术等等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构体;从认识论上可以理解为国家与社会、制度与实践、历时性与共时性、过程与结构的结合体。研究者在进行区域研究时,往往会选择其中的一个专题来做,但这个专题绝不是孤立的,它往往会与本区域的其他要素如环境、宗族、民间信仰、商业经济、士绅以及国家赋役税收制度等发生错综复杂的联系,我们应该在坚持自己研究问题意识的主线下重视这些联系,使研究更为深入而不至流于粗疏空泛。一个区域社会,权力是如何分配的,社会秩序、社会规范是如何形成的,这从某一种角度来看属于政治问题,但在此过程中,各种经济的、文化的因素都在起作用。作者正是通过国家权威的刚性介入、地方权力的分配与实践、信仰与传说的民间文化、生态环境、天然资源、自然灾害等要素,在历史过程与各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构中对“水利”社会做出“整体性”的把握。再如,晋中商人的崛起,不仅是明朝国家“开中制”创造的契机,也由山西晋中特殊的地理位置而促成,这是一般论者集中讨论的两种因素。作者认为除此而外,人口、资源、环境长期互动之下自然和社会生态失衡造成了生存压力也是晋中商帮形成的重要因素。作者同时改变以往晋商研究中“就商言商”的局限性,从晋商在地方政治、经济组织与经济活动、社会生活、秧歌文化、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的互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样,将各项相关要素纳入晋商活动的主题之下,可使晋商和晋中地方社会的面貌更加丰满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也使许多问题得到更为深入的解释。不过,如果不是将晋商与地方社会置于相互对立的两面,而是将前者融入后者当中,并看做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否会对晋中地方社会的研究更加推进一步呢?
  要实现整体观,还需要“重提政治史”,但并不是要回到原来的政治史研究框架,而是从社会史角度重新审视政治史、制度史,注意考察社会史的政治语境(28页)。因此,社会史研究不是撇开政治,也不是弃重大历史事件于不顾,而是要把这些与具体的人、具体的事件联系起来,与具体的“社会”发生联系,将国家制度安排与地方实践相互结合起来,自下而上、以小见大,探讨国家和社会互动之下区域社会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背后的国家。这样做出来的区域社会史才不是鸡零狗碎,才具有“整体性”,也才能避免滑入“碎化”的危险。作者对集体化时代村庄的研究,看似集中于对国家政治权力在地方实践逻辑的探讨,但实际上展示出的是普通民众在集体化时代中的多维生存图景。作者将民众在“集体化”影响之下的经济发展、心理与行为逻辑、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以及国家制度在地方的微观实践充分地展现出来,并将集体化时代本身看成是“一个多种行为主体和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171页)。从此种区域社会史研究中,我们看到了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与多面相,也看到了乡村背后是以何种面貌呈现的“国家”。
  进行区域社会史研究,走向田野与社会是一条重要的路径。社会史研究改变以往政治史范式,采用自下而上的视角,入手点是微观的基层社会和民众,区域社会史又将基层社会与民众具体化,因为他们总是处于具有一定时空特征的特定区域中。这里的“区域”虽然对于研究者而言已经“时过境迁”,但它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历史延续的产物,是研究对象具体生存过的空间和形成各种抽象社会关系的载体。研究者置身于现实的田野与社会中,可以具体地感悟到此时此地的“空间感”与“社会感”,从而未尝不可以进行跨越时空的漫步与对话,探寻彼时彼地的人群和他们的故事。虽然现代化的行进对传统文化形成了冲击,但许多传统因素依然在基层社会中顽强地生存着。直至今日,传统的乡土文化在各地出现复苏的迹象就是很好的例子。这些文化现象在经历了历史的洗练之后已经与以往不尽相同,我们可以通过实地访谈,切身地观察、感受其间的细节与过程,了解现实中人的思考方式和生活态度,理解所谓的“地方感”或“地方性知识”,并对研究对象进行历史的追述,分析其间究竟保留了什么和改变了什么,以及制约和促进其变化发展的各种因素。作者从叔虞祠、圣母殿、水木楼的建筑外形与神灵形象,以及各神祭祀地点和空间布局的变化,解读出晋祠主神三易其位的演变,以及其背后所富含的国家与社会的权力互动。试问,不置身于研究对象所处的具体场景中,又怎能认识到‘以水为中心’是晋水流域祭祀系统的主脉,又怎能挖掘出这种因“水”而形成的丰富历史内涵?现在山西境内各流域村庄争水事件仍在上演,有些解决办法是沿用了明清时期的,这能说仅仅是历史的巧合吗?此情此景,可往复矣!置身于这种历史“现场”,对于历史问题的把握显然会更为深刻。这也是走向田野与社会对于学术研究意义所在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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