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的上海:会审公廨




  ——一个美国律师的观察

  1906年11月18日

  钱皮·S.安德鲁

  不管你是律师或是对法律一窍不通的外行,恐怕都很难想象,在文明世界里居然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刑事法庭,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法官即可自行审案,当堂发落,有权判处嫌犯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当你环绕地球半圈到达上海,就可以亲眼目睹这个奇怪的现象。这种审判制度通行清国各地。

  此行上海,经原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佑尼干律师①和合伙人费信先生②介绍,我荣幸结识了上海会审公廨③的一名主审法官,并旁听了他一整天的诉讼。这是一段终生难忘的经历。尽管我为纽约郡医学会做过七年公诉律师,对刑庭内幕了如指掌,但在上海会审公廨度过的这一天,仍然像小说情节那样让我激动,并为我内心保留着些许哀婉之情。

  出庭者没有坐位,但不用下跪了

  这是1906年9月的一天,天气炎热。一位清国脚力费劲地牵引着马车,试图为我在法庭外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出一条通道。这个法庭从建筑外观看并无特别之处,只是显得更乏味和单调些。

  法庭书记员分别由一名英国人和一名清国人担任,他们坐在庭上相应的位置。芬顿先生和一名西洋巡捕也在庭上,他是一位标准的英国文官,负责监督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审办案件。正面条凳上,端坐着一名美籍督办斯蒂芬·巴戴先生(通常是英美驻上海总领事馆的一名副领事)和一名清国法官。

  会审公廨由两名清国法官轮流坐堂,地位相等,但年长者被尊称为法官,而年轻那位被称为助理法官(会审公廨的中方法官称“谳员”,助理法官称“襄谳员”) 。今天出庭的主审法官是位年轻人,名叫孙乃洛。他给予我额外的殊荣,特别邀请我坐在他与巴戴先生的旁边。巴戴先生是会审公廨的洋人监审,汉语讲得十分流利。

  除了上面提到的官员,法庭上其他人等都不许就坐。法庭根本就没为嫌犯、证人和旁听观众设置坐席。巴戴先生说,前不久他们还依照清国习俗,要求出庭人一律下跪,直到最近这一要求才被废止,因为它不符合西方社会的司法习惯。法庭里恐怕有上百名清国人,他们每人都穿着宽大的白袍和宽松的裤子,脑后拖着一条长辫,当中大多数人的眼里都神情惊惶,给人印象很深,真是令人难忘的景象。

  会审公廨的司法结构

  庭审中,辩护律师一次都没有出现。主审法官神色庄严地告诉我,律师很少出庭辩护,在上海也没有律师协会。会审公廨实行当堂发落,审案神速,时间急迫,也不容法官耐心倾听律师冗长的申诉。

  与此不同的是,在上海的洋人享有领事裁判权,可对于上海的清国人来说,他们的诉讼权利又从哪里获得保护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清国人与洋人关系的渊源说起。如今,约一万名洋人居住在上海,同时还有几十万清国人居住在租界内。租界行政权掌握在由少数外国纳税人推选出的工部局手中。虽然租界中的清国人也向工部局纳税,但他们没有选举权,对市城管理也没有任何发言权。对于这个几十万人口的城市,只有居住在此的外国纳税人才拥有公共事务的决定权。

  然而,由于司法管辖权影响到清国人,所以租界当局对清国人的诉讼权予以认可,这是明智的。成立会审公廨,即是对生活在租界内的清国人施用混合司法管辖权。例如,如果一个洋人控告清国人,庭审由清国法官进行,使用《大清律法》裁决,而原告的领事或其他官方代表只能按照司法程序旁听。

  会审公廨的刑事审判对洋人而言最具吸引力。因为《大清律法》十分独特,处罚相当重,非同寻常。几个月前,上海郊区一名清国抢劫犯被裁决“站笼处死”,即把他关进站笼中,头伸出笼外,卡在一个洞中,不能动弹。然后,每天从其站立的石头堆中取走一枚石子,至到其颈项被笼口勒紧,窒息而死。此外,还有一种死刑叫“凌迟”,就是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令他痛不欲生。处决强盗的方法一般是斩首。

  上海租界当局认为,剥夺清国官府处罚其人民的权力是不明智的,至少在面子上需要为会审公廨赋予审判权。这个法庭之所以如此称谓,是由其司法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在清国法官审案时,必须另有一名外国领事陪同。在刑事案件判决上,外国领事拥有发言权,但清国国民之间的民事诉讼则由清国法官独立裁定。

  从这个法庭的实际情形看,许多案子都转为民事诉讼了。这个情形与美国相似,许多刑案实际上更适于民事法庭审理。上海租界内的警察力量由租界当局控制。除非通过外国巡捕房,否则不许逮捕清国人。即使一个外地的清国人在租界临时居住,也必须由工部局签署逮捕证后,才能逮捕他。许多了解其中奥妙的清国人宁愿搬进租界居住,因为清国法律在这里必须为西洋法律让路。

  法庭上的“疯女”

  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孙乃洛法官这里。他礼貌地停止了庭审,等待翻译给我进行简单的解释。我被一位清国妇女的奇特举动吸引,因为她神情紧张地紧盯着我们。“这是一位可怜的人儿!”我心中暗自叹息,感觉到她内心极度的焦虑。看来,她十分害怕最终审判会以可怕的方式夺去她爱人的生命。从她间歇的抽泣中,可以感觉到,这是不可避免的了。我们注定要目睹一出最为哀婉动人的场面,代表司法公平的屠刀必将落在犯人颈项之上,而我们听到的不是犯人的尖叫,而是无辜妻子的哀嚎。

  孙法官拍打着惊堂木,要求法庭保持肃静。令人诧异的是,似乎没有人关心那个孤苦伶仃、痛苦啜泣的女人。她站在法官面前,表情麻木,动作呆滞,只是不停地哭泣。哭声越来越大,最后竟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一位清国衙役冲上前去,抓住她双肩,粗暴地揪住她长长的黑发,恶狠狠地将她拖出法庭。这个衙役的脸上找不到一丝同情。我惊讶地回转头来,看着巴戴先生,试图寻得答案。

  他冷冰冰地说:“这个女人是个疯子。”

  意想不到的解释,更增加了现场压抑而恐怖的气氛。

  我回答道:“如果是疯子,为什么不把她送进疯人院呢?”

  巴戴先生说:“因为,无论是清国人或清国政府,都没有对如何处置疯子有任何规定。我们在上海已尽最大努力,但清国的这种精神病人实在太多,我们也照顾不过来。”

  我暗自叹息道,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用笔叙述自己因身患脑疾而备受煎熬的经历,以上帝的名义呼吁所有文明国家的人民,来解除他们心灵的痛苦。

  据说,在大清国,如果哪家出了疯子,通常做法是将他捆绑起来或用重石缚在堂屋里。曾经有个广东女人被这样捆了15年。最近,还有一位,颈、手、脚都被捆绑,送到了传教士创设的避难所。这人在悉心照料下得以康复,但锁链长时间的束缚,已使他一只手的肌肉萎缩了。

  判断一个人究竟是弱智抑或是患有精神病,可以进行一个小测验,即用一小块灯芯浸泡过食用油或煤油后,放在他的大拇指上点燃,观察其表现即可判断。

  我常在这里的大街上看到精神病患者被人嘲弄的情景,他们遭到乱石的痛击。清国人对付精神病患者的处方,是为他灌服桐油,使之呕吐。他们认为这样可排除邪恶的毒素。清国人不知道,疯病的原因是人的大脑机能出了问题。

  在那炎热的一天,会审公堂里发生了许多特别的事,但那个疯女人歇斯底里的嚎叫,一刻不停地在我耳边回响。她的悲伤,不止一次地冲洗掉我在东方许多愉快的记忆。

  快刀斩乱麻的审判

  下一个被唤进来的人名叫旷生民,他被控下午两点从浙江路428号一家鸦片店里勒索了10美元的东西。传唤了一名证人出庭,但他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词。对清国人而言,他们哪里知道证词在西方宗教和法律体系中的神圣与庄严。一名无效证人的证词已经足够,旷生明被判处10个月监禁。听到宣判时,我的意识有些空白,搞不清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我们的法律。

  第三位被传唤出庭的人名叫朱旺家,他被控于下午1点57分在北京路将一只活鸭残酷放入滚开的沸水里烫死。此人说话结结巴巴,提出的解释含混不清。他被处以25美元罚款。由于缴不起罚金,只好将他驱逐。

  第四名被传唤出庭的被告名叫罗望安,但庭下无人应答,他的保释金被没收了。法官通过翻译向我解释道,这位罗先生被控于晚上9点45分在福建路将一名歌女扛在肩上调戏逗弄。他为此交付了保释金。那位名叫李申花的歌女被控有伤风化,她的保释金也被没收。法官认为,如果两人对质公堂,真相大白,恐怕罗先生还要再赔一些银两。我觉得这简直就是一出尚未上演的百老汇歌剧,禁不住要笑出声来。

  第五位出庭的人犯名叫姜跃弟,从他上堂的神情即可判断,这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庭上展出了一把带柄的剑,他被控于下午6点30分佩剑进入租界。依照法律规定,这是被禁止的。与可能遭受牢狱之灾相比,这名人犯似乎更害怕失去这把做工精致的剑。

  这只宝剑的剑鞘做工十分精致,可谓清国木雕艺术的一件杰作。它由当地一种稀有的木料制成,上面雕有花纹、飞鸟和龙,雕刻刀法细腻传神。木鞘镂空而制,恰好可以装进一柄锋利细长的剑。我敢说,这名人犯不止一次地试图收回他的这件艺术品。

  第六位面对法官的是一位姓宋的小女孩,她指控蔡氏伙同罗氏、姚兰和张氏三位50多岁的妇人将她拐卖为奴。“她们知道她是从无锡老家被绑架而来”。孙法官以他自己的方式问案,仅用3分钟就为被告定罪。小女孩被一名英国巡捕带进监护室,将她送还其母。而四名妇人被判入狱。但是,你知道她们的刑期多长吗?仅仅一个月!哦,上帝,上海没有一个保护儿童的社团组织。在清国,女孩子和女婴不如男孩那样受到家庭的重视。如果姓宋的这个女孩是个男童,也许绑架者就不敢如此胆大妄为了。

  冰的故事

  这是一个骗子巫师的故事,在纽约法律界绝对闻所未闻。被告名叫秦凌冰。法官花了比通常更长的时间,以图查明案情。法庭翻译要把案情说明白,也颇费口舌。出庭的冰小姐,左眼紧闭,脸部和手臂青一块紫一块,衣服褴褛,但表情刚毅诚恳。从外表观察,即可猜出其中必有隐情。

  冰小姐患有严重的梦呓症,她被兄长关进一间小屋独居,而且不提供膳食。但饥饿并未治好她的病。于是,这位好心的兄长请来一位民间巫师,在她身上施展了许多魔法。做过多次道场后,巫师断言冰小姐的体内藏有一只狐狸,并保证他能施法驱除妖魔,进而向那位善良的兄长索要了许多好处。

  巫师的疗法,就是用棍棒猛击患者的头部和身体,但冰小姐的病因仍未能消除。如此折磨多日,终于在一个深夜,邻居听到了冰的惨叫。众人涌入房中,看见她醒了,但左眼脓肿,脸上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巫师并未受到起诉,而冰小姐反而受到指控。清国的骗子花言巧语,很能迷惑人。我原希望能改变冰小姐在法庭上的困境,但孙法官没有征询我的意见,就宣布休庭了。也许那位巫师会诡辩,称他所作所为虽然可能危及人的生命或给人造成伤害,但总地说来,他的治疗还算有效。

  鸦片鬼和骚乱

  案件审理速度极快,我的大脑几乎跟不上运转。我所旁听的案件中,吸食鸦片者和精神病患者是最悲惨的。通常情况是,还未等翻译把案情译完,那些可怜虫就被传唤出庭的巡捕证明在鸦片店法定时辰以外吸食鸦片。此时,出庭证人会当面指控鸦片店主违法经营。清国政府反对鸦片贸易,但是,我希望清国官府的代表能去现场看一看这些鸦片吸食者,他会发现非法的鸦片交易遍布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这里的男人一个个瘦骨嶙峋,两眼深陷,如同木乃伊一般。

  下一个被传唤出庭的是来自浦东的安胜利,化名雷肃安,案卷记录是“独身,偷盗,居无定所”,有大量对他盗窃的指控,但最令人感兴趣的是“在12月18日骚乱中从老闸巡捕房地牢越狱逃跑”。①他为此被判处二个月监禁。

  不管在世界的什么地方,“骚乱”二字都令人生畏。在清国更是如此,清国的骚乱,最令人胆寒的是北京城内爆发的拳乱,它与一系列恶名昭著的虐待、恐怖、纵火与死亡相联系。上海去年12月18日的骚乱,使人联想起街头逃命的狂跑,还有那些被烧毁的房屋。骚乱起源于清国人在会审公廨内残存的那么一点儿主权遭到了侵犯。

  法官做出了判决。他看了看旁边的巴戴先生。巴戴也紧盯着法官。这是那一天做出的最重的判决。宣判后,法庭内的洋人似乎都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指控是叛逆、偷窃、卖妻为奴、绑架,甚至还有盗窃军火罪,以及如“私通会党”、“持照人力车晚九时在芝罘路揽客”等稀奇古怪的罪名,让西方人听来一头雾水。

  一天的庭审终于结束。冗长的庭审记录对我们的刑法实践形成了冲击。孙法官仍保持着他和善的性情。他后来向我赠送了这次庭审现场的照片,还有他亲笔签名的中文卷宗,其中包括一份得到法律认可的庭审记录,它也许会成为世界司法史一份珍贵的记录。

  从领事审判权到终审法院的设立

  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在文明世界里,都对其人民行使司法管辖权,也对居住在本国的外国公民行使司法权。比如说,一个美国人在英国、法国、德国或意大利被起诉,必须将诉状提交给相应国家。

  文明国家在与清国签署条约时,表达了要保留对驻上海和清国其他城市的本国公民行使司法权的愿望。换言之,美、英、法、德、意等国的公民不得在清国法庭被起诉,而必须在这些国家设在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几乎所有西方大国都向驻上海的领事馆派出了司法官处理司法事务,英国不久前还建立了拥有一名资深律师的终审法院①。美国国会最终也同意在清国建立一个与清国分庭抗礼地、拥有更多尊严和权力的法院。②曾被美国政府派往日本的北卡罗来纳州人佑尼干先生,后被克利夫兰总统任命为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他曾任美国上海法院院长。他著有几本有关清国的书,其中最著名的一本是《清国的律法与商业贸易》。

  关于建立新法院的初衷,佑尼干先生告诉我:“清国人对事物的判断常常受到其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也受到个性品格的局限。他们断案,不管是肯定或否定,通常都根据审案法官的感觉而定,并不重视证据与严密的逻辑推理。英国政府察觉了这个情况,这成为英国力求在清国乃至全亚洲扩张自己影响的重要原因。”

  “与清国政府签署条约后,如果在华英国人受到指控,即根据英国法律接受审判,英国法庭由此而生。在上海的这个法院被称为终审法院,这个法院的首席法官是一名资深的英国律师,他主持这方面的工作。这个法院引起了清国人的重视。为赋予其相应的尊严,体现其重要性,英国人在宣判时,特地被允许悬挂英国国旗。清国人确信,这是英国政府在清国境内行使英国司法制度,并使用了与其本土同样得力的司法官员。毫无疑问,这类法院的建立,对于清国人和所有亚洲人而言,都增强了大英帝国政府的尊严。”

  “美国更是向前跨越了一大步。美国总统最成功之处,是在清国实现了领事事务与司法事务的分离。”佑尼干先生强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