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承认大清对西藏拥有主权




  1906年4月24日

  上海,4月23日讯:

  《拉萨条约》已在北京签订。根据此约,英国政府承认大清国政府对西藏拥有主权。英国政府将不干涉西藏内部事务,除非其他列强采取了有碍大清国对藏主权的行动。②

  同时,大清国政府将同意向印度开放西藏部分地区的市场贸易,铺设电报线路,并在将来可能制订的铁路修建计划时,优先考虑大不列颠政府的要求。此外,大清国政府同意向1903年4月抵达拉萨的英国上校扬哈斯本①爵士及他率领的探险队赔付125万元探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