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娥




  生前惨遭杀害,死后阴魂告状,终于沉冤昭雪,恶人伏法。古人常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又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本篇即把这些观念形象化。

  汉朝的时候,九江人何敞任交趾刺史。有一年,他到苍梧郡高要县视察吏治情况,夜晚住在鹄奔亭。快到半夜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妇女从楼下出来,向何敞高声申诉说:“我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住在广信县,是修里人。我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又没有兄弟,嫁给了同县姓施的人。我命苦,丈夫又早死了,家里只有一百二十匹杂色丝绸和一个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贫困,瘦弱不堪,无法维持生活,想到邻县出售丝绸。我出了一万二千租金,向同县男子王伯租了一辆牛车。婢女致富执缰赶车,拉着我和丝绸,在前年四月十日,来到这个驿亭边。当时天色已近傍晚,路上没有行人,我们不敢再往前赶路,就停了下来。这时,致富的肚子突然痛了起来,我就到亭长家要了点开水和火种,亭长龚寿拿着兵器,来到牛车旁边。他问我:‘夫人从什么地方来?车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你丈夫在哪里?为什么一个人出门在外?’我回答说:‘不敢烦劳你询问这些事!’龚寿顺手抓住我的臂膀说:‘年轻人喜欢漂亮的姑娘,想和你快乐快乐。’当时我很害怕,拒绝了他的要求。龚寿立即拔出刀来刺进我的胁下,一刀就把我杀死了。接着又杀了致富。龚寿挖开这座亭楼的地面,把我们合埋在一起,我在下面,婢女致富压在我的上面。就这样,龚寿抢走了我的全部财物。他还杀牛烧车,把车①和牛骨藏在驿亭东边的枯井里。我含冤而死,无边的痛苦深深地感动了上天,但是,我无处伸冤,只好来到圣明的使君面前,倾诉我的冤仇。”何敞说:“现在,我想挖出你的尸体,但是,你的尸体有什么标记呢?”说:“我全身穿白色的衣裳,脚上穿着青丝鞋,都还没有腐烂。希望使君向我的家乡查访,把我的遗骨与我死去的丈夫合葬。”何敞派人挖掘尸体,情况果然是这样。他就奔驰回府,派出衙役逮捕龚寿。经过审讯,龚寿供认不讳。何敞又将这个案子下发到广信县查证,与说的也完全相同。后来,龚寿的父母兄弟,都被逮捕入狱。何敞在上奏龚寿案情的表章里写道:“按照法律,杀人之罪不至于诛杀全家,然而龚寿罪大恶极,又隐藏多年,王法自然不会宽恕这种罪犯。特别是让鬼神申诉冤情的事,更是千年来未曾发生过的。我请求处决龚寿全家,以此来表明鬼神的灵验,帮助阴司惩办恶人。”上司批复,同意何敞的判决。

  诈鬼:切勿将人错认为鬼

  ——一桩惨烈的误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