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底层中国——哺育革命、开创改革,如今依然贫困




  我国底层社会分化加速

  1927年,毛泽东带领一小部部队走上井冈山,创建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自此开创了中国革命由农村包围城市的新局面。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广大劳苦大众,历尽腥风血雨,终于在“农民们用小车”的推动下迎来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崭新的新中国。开国元勋们真诚地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农民们用小车推出来的!

  1978年,濒临崩溃的中国经济终于又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出现了转机。百年不遇的大旱、长期的食不果腹又一次激发了中国农民的智慧和创造力。8亿农民终于挣脱了“两个凡是”所坚持的“左”倾政策的束缚,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并一举扭转了困难重重、岌岌可危的中国经济。于是,国内外一致公认:这是中国农民的又一次伟大创造。

  而今,我国农村各部门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49.2%,且呈继续下降趋势。其中,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降为14.5%。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扩大为3.1∶1;占国民总数2/3的农村居民消费总额占全社会消费总额的1/3;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46.2%和37.7%。在城市,居民们开始纷纷购买汽车,而农村,不少农民仍因为付不起0.8~1.5元/度的电费而重点煤油灯;在城市,有保障的市民们纷纷囤积药品、保健品,而农村,不少农民辛苦劳作一生却有病不敢医;在城市,高档别墅成片崛起,而农村,土房草屋却仍在为不少农民遮风挡雨……农民们说:我们可以吃饱饭,就是没钱买药片!有良知的农村基层干部们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

  底层中国——哺育革命、开创改革,如今危机重重一加速分化的中国底层社会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社会开始进入了一个转型期,目前则是处在加速转型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用20余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一百余年的现代化之路,并且将在今后的几十年内以赶超的方式继续浓缩完成它们已走过的200余年的现代化历程。在当前这个加速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社会结构也由整合型社会开始向分化型社会快速转变。这种转变即使是在我国传统势力比较浓厚的农村地区也是如此。

  1.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结构无论是在水平方向上,还是在垂直方向上都发生了迅速的分化。

  第一,领域的分化。政治、经济和文化三大领域的分化是农村社会结构分化的背景和前提。在高速转型期以前,我国是一个低分化高整合度的社会,且这种“高整合度”主要是靠国家对社会采取强制性的、高度的政治整合来维持的,经济活动和精神文化也同样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因此,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形成了很强的同质性。在高速转型期,随着社会分化的加深,社会分工的细化,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逐步从政治领域中分化出来并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政治领域本身也不再以全社会代表的身份,而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的职责,获得了自身的独立性。这样,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由“大一统”向各自独立承担的功能分化,并为农村社会的进一步分化打下了基础。

  第二,区域的分化。区域分化主要表现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上。我国东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处于领先的发展地位,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发展却相对缓慢。不仅如此,其发展的差距也越拉越大,表现在人均纯收入上,以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为1作标准,1996年东部、中部、西部三者的比例为1.99∶1.37∶1,2000年三者的比例为1.92∶1.30∶1。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北最低,且这种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区域分化越来越剧烈,但中部和西部差距在减小。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农村调查的数据推断,现在全国有65%~75%农村的农民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这也说明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不同地区的差异很大。

  第三,阶段分化。1978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后,长期以农为本缺少变化的农民阶层内部也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大分化,形成了农民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民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农村管理者等不同的地位群体,而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却只占有60%左右了。农民阶层内部的分化打破了长期以来刚性单一、相对封闭而又具有较强独立性的农民身份,使其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出现了诸如农民身份的工人和农民身份的干部等边缘性群体。这种边缘群体的出现正是社会分化的直接结果,他们边缘化的生存状态将会使其缺乏稳定而长期的预期,在丧失原有的文化价值和组织归属地——农村的同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游民化”的状态,从而对整个社会稳定构成潜在的威胁。

  第四,组织的分化。进入高速转型期后,社会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异质性十分明显,尤其是原来中央控制社会的权力逐步向地方和部门组织转移后,加强了后者的封闭性,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不稳定的重要隐患。它们既无力担当起在新的基础上整合社会的功能,又加剧了各利益集团之间的摩擦,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大为增加。与此同时,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削弱,使已经解体的传统社会群体,包括宗族、种姓、宗教等团体重新聚合,且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农村社会帮会组织不断勃兴,流氓、娼妓、乞丐等次生社会集团重新滋生,成为威胁农村社会稳定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第五,利益的分化。在加速转型期,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各类利益主体的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农村社会分化产生的许多利益群体和阶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对利益的追求会成为广大农民社会行为的一种强大动力,而利益的分化实际上也是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的过程,这必然会在不同利益主体间产生广泛的矛盾和冲突,如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者与广大农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已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重要因素。

  第六,观念的分化。农村社会分化的加速也必然会在农民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中有所反应,尤其是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表现在社会心理层面上,则是农民的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满情绪的增加和蔓延。而这种观念与心理上的分化和冲突,将成为高速转型期农民行为越轨和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大量产生的思想基础。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使农村社区成为具有许多层次的多元的社会结构,这一结构又由许多处于不同地位、拥有不同权力以及担任一定职责的社会群体组成。毫无疑问,社会分化在促使社会结构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充满活力的同时,也使社会结构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从而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总的来说,社会分化对我国农村社会稳定施加的影响可能有:一是动摇传统社会结构的超稳定性;二是引起社会地位群体的重新排序,从而使一部分地位群体因成为社会的突生力量而对社会现有的制度结构和组织状况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一旦得不到满足便会形成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从而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的威胁;三是分化瓦解原有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交换规则;四是分化的不均衡性导致新的结构性失衡和冲突。

  当然,我国当前社会分化引起的社会非稳定性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它必然会导致社会结构的解体、社会秩序的动荡和社会问题的增加,因为社会分化的过程本身也可以孕育着新的交换模式的建立和新的整合方式的出现。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加速转型的实质是要摆脱不发达状态,以逐步实现现代化,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社会现代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社会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也是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和重新整合并逐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并冲破业已僵化、停滞的社会定势结构,以促使新的社会结构要素不断生成。这就需要对已经分化了的社会结构不断进行社会整合。

  2.我国农民的阶层分化

  前文也已指出,在农村社会结构分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民也同时在进行着阶层的分化。若以职业为标准对当代中国农民阶层进行划分,根据当前我国农民所从事的不同职业,当代中国农民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层:

  一是农业劳动者阶层。

  该阶层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并且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来源依靠农业生产的收入。其内部又存在四个层面:一是农业承包大户或种田能手的农业专业户,这部分人大部分是拥有较高的种田技术的经验,且有较强的劳动经营能力、较多的农机具和较充足的资金、向社会提供较多的农副产品,家庭收入较高,生活富裕,在村子里有一定的影响,在农忙时一般都雇有雇工,有的长年雇工;二是农业收入比较稳定,生活比较安定的农业劳动者;三是温饱型农业劳动者;四是贫困户。

  二是农民工阶层。

  农民工阶层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到大中城市或异地打工的农民,这一部分农民的收入相对较高,眼界都比较开阔,观念都比较新,大部分人都有一技之长,是未来回乡进行再投入和发展各种产业的主要力量;二是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工人,他们离土不离乡,下班和农忙时兼顾农副业生产,这部分人的收入较农业劳动者要高,比外出打工的要低,尽管这个群体是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但由于离土不离乡,其观念与务农农民差别不大;三是雇工,是指被乡、镇和村、队里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和农业专业户雇用的工人,这部分人尽管由于在以上三种不同的雇主那里打工所得到的收入有所差别,但他们的共同点是劳动强度大,工作和收入不稳定,缺乏稳定的安全感。

  三是私营企业主。

  指社会身份是农民,且开办私营企业的那部分人。据国家工商局统计,截止到1999年底,全国办在农村的私营企业共有614877家,私营企业投资人约100万人。另据有关单位对全国百家乡村私营企业主的调查,乡村私营企业主的年龄有10.3%的人在30岁以下,52.6%的人在31~40岁之间;23.7%的人在41~50岁之间,51岁以上的只占13.4%;在文化程度上,文盲和半文盲占9.3%,小学和初中占76.3%,高中以上占14.4%。所以乡村私营企业主大多年富力强、文化素质高、懂技术、会管理、见识广,而且他们的经历一般比较丰富。据统计,在社会经历上有10.3%的人曾经是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是国家干部,有11.3%的人当过军人,有7.2%的人当过老师,有18.6%的人当过乡镇集体企业的管理人员,有17.5%的人当过村干部。而开办私营企业的那部分人,尽管只占农民总数的0.1%~0.2%,但是由于他们拥有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大量雇用劳工,他们在农村有着区别于其他阶层的价值观念和不同的政治追求。他们与乡村干部及税务工商等部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当他们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他们都有要在县、乡或村谋个头衔和职务的政治需求,这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护已有的财产和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又可以影响地方政治和政策来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

  四是农村管理者阶层。

  农村管理者阶层包括农村干部和乡镇企业管理者(后文将乡镇企业管理者单列说明)。农村干部又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在乡镇党政机构里工作的脱产干部。他们一般都属于普通业务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常年在乡镇机关工作,享受地方财政给予的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但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村里仍有责任田。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到1998年在基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金融、保险等单位工作的农村干部有148万人。第二类是村务领导干部。他们是半脱产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务会计等享受常年固定补贴的村级领导干部。他们负责全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工作。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同样承包有土地。他们的实际收入一般都比普通农民高,在农村有一定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第三类是村务一般干部。主要包括妇联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治保调解主任和村民小组长等不脱产的一般村务干部。这部分干部协助村务领导干部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具体工作,或者是全面负责一个村民组的工作。这类干部人数不固定,如按每个村平均6个村民小组来测算,加上村级其他一般干部,粗略估计,全国大约有600万这类干部。第四类是乡镇企业管理者,他们是准乡镇干部身份,但他们的职业不同于乡镇干部,户口在农村,他们的收入要比乡镇干部高得多。

  不过,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管理者与农村社会其他阶层的关系并不好。在一些地方,农村干群关系高度紧张。这里的原因比较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农村管理者的管理缺乏透明性和公开性,农民群众对社区决策和公共资源配置没有发言权和监督权;二是在执行国家政策时缺乏回旋余地,特别是许多政策没有给他们提供应有的回旋余地,所以容易招致群众对他们的不满;三是1996年以后,农村经济发展出现波折,农产品价格连续几年下挫,乡镇企业发展受阻,乡村两级财政普遍困难,多数乡村财政入不敷出。在中西部地区和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多数乡镇不能按时给干部发工资。有些乡镇就设立各种名目向农民摊派收费,加重农民负担,引起农民不满。所以,近几年来,一部分地区的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为了改善这种不利局面,多数地区现在正在采取精官简政的改革,有些地方则采取撤乡并镇和合并行政村的措施,其目的之一是为了减少庞大的农村干部人数。

  五是农村知识分子阶层。

  农村知识分子阶层的职业类型比较多,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乡镇、村的农民干部中、私营企业主和乡镇企业管理者中,大部分都是由农村知识分子出任的。但由于他们的职业和政治、经济地位不同,他们的价值观念和政治取向与农村知识分子阶层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这里所指的农村知识分子阶层包括农业技术员(负责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农村教育工作者(主要是民办教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都转成公办教师,这个群体越来越小)、医务人员(负责农村的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这部分人的收入中等偏上,并相对稳定,由于他们在农村具有相对比较高的文化知识、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是农村改革的积极推动者,但如果乡村吏治比较腐败或社会有失公正时,他们也是挑起群众进行抗争的原始动力。

  另外,还有不少数量的农村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他们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上,都是一种向上的流动。

  分化现状不适应小康建设的要求

  1.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一个自发的过程

  尽管改革开放催动了中国农村社会趋向现代化的分化和变迁,但是这个过程基本上是农村社会内部的一种自发的选择过程。以曾一度红红火火的乡镇企业来说,是农民在中国城乡二元格局下做出的一种非农化选择。既然农民一时不能进城,那就通过办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工业化,使一部分农民先改变职业,由农业转到第二、三产业劳动就业,使乡镇企业成为国家工业化的另一翼。但是,并非任何农村地区都能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来实现非农化和工业化发展,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西部农村的乡镇企业生长发展的条件改变了,市场已经被城市工业和东部乡镇企业占领,而且创办乡镇企业的条件也严苛了,当年国家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贷款、减免税等政策都被改变了。在这种情况下,中西部农村再要发展乡镇企业,就困难重重了。

  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乡镇企业发展的社会背景和外部环境也改变了,乡镇企业发展遇到了结构性困难。一方面,整个国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由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工农业产品普遍过剩,市场疲软,销售困难;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存在“二国营化”管理体制问题,产权不明晰。于是,乡镇企业纷纷开始改制,转变为私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以适应市场化竞争的需要。

  另外,小城镇建设之所以一度勃兴,也是因为在二元结构格局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是一种自发过程。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继续发展,就必然逐步集中起来,可这时城市并不允许它们进来,于是它们只能到小城镇集中,乡镇企业的职工及其家属也随着企业的搬迁而迁居小城镇。从表面上看,小城镇发展是农村发展的内在要求,但实际上这是整个国家社会结构格局限制的结果。然而,这一本质问题往往被有关方面忽视,提出了“农村城镇化”的口号。按现代化的要求,城镇化是不够的,城市化才是合理的、必然的现代化选择。当然,与改革前不允许农民进城的局面相比,小城镇建设确实是一大进步,但是城市化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普遍规律,中国现代化是绕不开这一规律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农村要通过社会结构变迁实现现代化,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性前提是,必须彻底打破城乡二元格局,消除身份制的影响,把农村人口的社会流动纳入到国家整体的社会流动,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与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

  2.农民阶层分化存在若干矛盾

  首先,职业分化趋势明显与生活方式分化和身份变更滞后的矛盾。

  从当前农民阶层分化状况来看,虽然大量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分离出而向其他社会行业领域转移,成为其他领域日益增加的就业人员,从而呈现出农民阶层分化过程中职业多样化的趋势,但这种阶层分化仍停留在职业分化的表层结构上。尽管有30%的农村劳动力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他们绝大多数仍居住在农村,过着传统的农民生活方式,仍然保留着许多农民的角色意识与心理。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与观念并没有发生深刻的变化。换句话讲,这些由农民转换过来的各种职业人员并没有成为成熟稳定的真正意义上的各种新型角色人员,尚未发生身份的彻底转换,农民依旧是“农民”,农民的特性仍然非常显著。这种农民生活方式分化相对滞后无疑反过来又成为制约农民阶层分化的阻碍因素,不利于农民阶层分化过程进一步深化。

  其次,阶层分化过程中行业之间的矛盾冲突日渐突出。

  在农民阶层不断分化过程中,由于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经济利益差异性等因素的存在,使得各行业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日渐突出,值得注意。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管理者阶层与劳动者阶层之间的矛盾。由于政出多门而引起的农民负担加重,加之一些村务干部腐败等,使得国家利益与农民阶层的利益矛盾集中表现为农村管理者阶层与劳动者阶层的矛盾,甚至激化为干群关系紧张局面,也是后文中农民各阶层参政行为非制度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行业宗派家族倾向与行业社会化趋向相矛盾。农民阶层分化在许多地方并不是完全按照社会化程度自觉进行的,而是依靠血缘关系、地域关系建立起的,具有明显的传统宗法血缘与地域限制倾向。如许多私营企业,或属于家族式企业,其管理主要靠血缘关系来维持;或属于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垄断性地方行业,各村分割为政,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行业仍保留着传统作坊的色彩。在某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带有黑社会势力倾向的行业区域,画地为域、各霸一方经营。显然,农民阶层这种行业分化倾向与现代社会的以社会化程度为基础的阶层分化趋势是有矛盾的。建立在这种非社会化分化基础上的各行业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带来整个农民阶层分化过程的无序性,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片面追求城市工业化,缺乏独立创新特色,专业独立化相对滞后。

  农民的阶层分化无疑首先是受城市工业化利益的吸引带动而发展起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工商业等模式效应成为其分化的直接动力,对农民阶层打破自身传统封闭状态而进行多层次的对外分化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直接受城市化模式的影响,必然造成农民阶层分化的片面倾向,即片面地追求城市化,一切都被动地适应传统城市化模式,完全按照传统城市既成模式来简单重复地改变自身结构。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农民大量地盲目流向城市打工,简单重复地充当城市就业人员角色;另一方面,许多农民打工回乡后,在乡村,无论是生产何种项目、产品还是进行管理的方式,都简单盲目按照城市工业化现有模式,缺乏独立的创新意识,不善于依据本地实际资源和情况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地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矿企业,缺乏阶层分化过程的专业独立化特点。显然,这种照搬传统城市模式的片面化倾向,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以牺牲了农民自身独立发展前途为代价的,是传统城市在乡村区域的简单重复扩展,既加重了城市在传统意义上的扩展压力,也限制了在更新意义上的发展,不利于城乡之间在更新层次上的交流和互补发展。

  第四,行业分化不平衡,特别是科技文化阶层比例偏低,其活动效率低下,自然资源的浪费与破坏较为严重。

  有关资料表明,在农民分化的阶层结构中,农业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等科技文化阶层所占比例很小,而其他绝大部分则是农民劳动者阶层和文化素质较低的企业主管理阶层,他们所占的比例很高,二者很不平衡。显然,这种技术密集型阶层所占比例甚微的农民阶层分化结构不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最优阶层结构。在这种粗放型劳动阶层结构中,其活动效率较为低下,并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浪费与破坏。如许多乡村小煤矿、小金矿、小化工等企业,不仅造成了我国自然资源的浪费与破坏,而且还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生态污染。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民阶层分化过程中科技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

  第五,农民各阶层参政行为的非制度化倾向日渐明显,民主法制建设、文化教育等相对滞后。

  农民阶层的职业分化,必然带来自身政治文化行为的变化。就农民阶层政治行为来讲,近几年来,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活动形式为信访活动、投诉活动、行政诉讼等几种。虽然较之过去而言,农民阶层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按照社会整体发展要求来讲仍然算是很低的。他们的参政行为主要以单纯维护经济利益为目标,而缺乏政治文化的自觉。值得指出的是,部分农民的参政行为存在着非制度化倾向,即不按国家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进行政治参与,甚至也包括违反法律的非法参与。常见的主要有行贿、暴力攻击执法人员、冲击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等。这些问题近年来有扩大趋势,给农村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非制度化参与往往又与暴力参与合二而一,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出现了一些非法团伙、恶势力特别是黑社会势力,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秩序稳定的政治因素,应该值得重视。就农民阶层的文化行为来讲,其文化行为、文明程度也是较低的,缺乏高度文明文化生活的自觉性与精神。因此,就农民阶层分化过程来讲,其民主法制文化的发展程度相对滞后。

  3.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在某些方面还出现了与现代化发展方向相背离的趋势

  如果从国家的整体社会结构角度来看,尽管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变迁比80年代有更多的进步,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没有发生新的突破性进展,也由于城乡二元体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在某些方面还出现了与现代化发展方向相背离的趋势。

  第一,尽管农村社会在进一步分化,但是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加,越来越多。

  第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分化存在着结构性不合理问题。

  第三,农民工人数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和非农化进程。

  第四,农村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增加缓慢,从1989年到1999年,仅仅增加了两个多百分点。

  第五,农村一些社会阶层在经济上处于劣势,最近几年,他们的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这种状况已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第六,农民工和雇工阶层的经济状况比农业劳动者稍好一点。但是,一方面,他们的收入不是很稳定,他们随时都有失去工作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的工资收入一直没有多少增加,十多年来基本停留在400~500元的水平上,而他们的劳动强度却非常大,工作环境差,几乎没有任何保障,他们面临经常性的人身安全问题,在经济和事故纠纷中大多是受害者。

  最后,我国农村社会阶层结构还存在着区域性不均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