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治河与朋党之争




  黄河中下游,地势平坦,河道开阔,水流缓慢,因泥沙沉积使河床高于地面,形成“地上河”,每遇雨季,往往泛滥成灾。尤其在黄河、淮河、运河交汇之处,灾情最为严重。因为黄强淮弱,黄水灌入淮水,再涌入运河,至使漕运受阻,影响北京的粮食供应。每年,朝廷都须由江南调运四百万担的粮食进京,以供八旗军消费。康熙帝亲政之后,便把平定三藩、治理黄河和疏通漕运这三件大事,写在宫中的柱子上,天天提醒自己,这是国事的当务之急,必须尽快解决。

  治理黄河,历朝历代都是难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没得力的治河大臣。正如张伯行所说,治河无功,往往坏于不学无术之人,妄行己私,变乱成规。因为面对自然现象,不像面对百姓那样,可以滥用高压手段去“治理”,河水滚滚东流,它可不怕杀头,故此一般头脑简单的治河官僚,面对河患都是束手无策,不过是借机会发发国难财而已。

  中国历史上,治河最见成效的时期,要数清朝初年,而康熙朝所以治河大有成绩,在于康熙帝十分敬重清官。最能体现清官聪明才智的事业,乃是“天人合一”治河的事业。清官所要做的只是顺应自然而已,既不必好大喜功,也不可化公为私。历任河道总督,做事极不认真,却要谎报功绩,贪污治河经费。河臣乃是肥缺,在没有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的时候,选任清官是惟一可行的方法。康熙帝经过慎重考察,决定起用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

  靳辅(1633~1692),字紫垣,辽阳(今辽宁)人,汉军镶黄旗。康熙初年任内阁学士,十年(1671年)任安徽巡抚,政绩卓著,加兵部尚书衔,升河道总督。靳辅上任之后,立即开始考察,为期两个多月,走遍黄、淮、运河干道,然后总结经验写成《河道败坏已极疏》、《经理河工八疏》,进呈康熙帝,提出五项工程,得到康熙帝的同意。

  从康熙十七年(1678年)开始,各工程陆续开工。靳辅亲自率领治河官员六十多人,食宿在黄、淮河边,栉风沐雨,不辞辛苦。他很善于学习,无论是幕僚还是缙绅兵民以及工匠杂役,只要有一言可取之处,莫不虚心采纳。他还仔细研究了历代治河经验,认为明朝潘季驯的“筑堤束水刷沙法”,很是可取,便实施采用。本来,沿河百姓就有集资集力共同治河的传统,可是各处都是仅治家乡这一段,有些地方无人治理。又或者由于财力有限,治理效果不佳。然而,一旦由国家治理,地方百姓就依赖国家,不再主动参加。所以治河官吏就强征民伕,弄得河工弊端百出。其实花钱雇工就是了,但官吏们认为征调民伕可以为国家省钱。

  靳辅的幕客陈潢是他治河的主要助手。陈潢(1637~1688),字天一,浙江钱塘人。有奇才,无奈时运不济,困于科场,很不得志。流落在邯郸,游览古迹,题壁赋诗,抒发郁闷。有一次,靳辅因公事路过邯郸,见到陈潢的题壁诗,大为叹异,寻访得之,二人结下深厚友谊。靳辅敬佩他的才学,将他聘为幕客。从此,陈潢为靳辅出谋划策,办了不少大事。此番治水,靳辅见河道败坏不堪,曾有疑虑。陈潢却认为这正可以有所作为,他鼓励靳辅说,非盘根错节不足以试利器。他的一番话大大增强了靳辅的信心。 陈潢日夜奔走在黄、淮、运工地上,心力交瘁,治河官员深为感动,对他尊敬有加,将其视为师长。

  靳辅将黄河下游河道疏浚三百里,以所挖泥土加固堤坝,在临水面修坦坡,以减消水流冲击;并根据大臣冀如锡、伊桑阿的提议,在两岸广植柳树,疏浚湖泊;并设闸渠与河相通,以便于蓄洪;又把淮河、运河疏通改造,同时高筑分水岭,以利于分洪;修建水坝以备洪期泄流,等等。

  经过三年的努力,黄、淮、运河的治理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康熙十九年、二十年,黄河上游暴雨成灾,两次洪水又将河道冲坏多处,靳辅一面组织人力堵塞,一面上书自责,请求处分。

  康熙帝派大臣伊桑阿、崔维雅等人前往黄河两岸验看堤工。他们对靳辅的治河功绩视而不见,多方挑剔。崔维雅上书将靳辅治河功绩全部否定,还向皇上建议撤换靳辅。工部尚书萨穆哈又提出让靳辅“赔修”。康熙帝不同意,靳辅是清官,哪里有钱赔修?相互拆台,挖墙脚,是封建社会官场中最常见的现象,防不胜防,如果皇帝又从中推波助澜,清官办事就更难了。所以孔子强调要“亲君子,远小人”。康熙帝算是一个明君,对小人君子的认识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是,君主对臣工们永远有着一种天然的不信任感,这就造成了一种小人亲、君子远的官场环境。多亏康熙帝对靳辅仍比较信任,他认为,若另用一人,则旧官离任,新官推诿,必致坏事。他虽将靳辅革职,但仍予以留用,只是“戴罪督修”限期完工。由此看来,历代河臣大多治河无功,主观原因是官场环境使然。坏也惩罚,好也惩罚,总是受到干扰,干脆就玩忽职守了,这一点,再看靳辅往后的遭遇就清楚了。

  靳辅指挥民工,塞决口,筑堤坝,又经过一年苦干,除了海口工程尚未完成外,各项工程多已完工,黄河归于故道。靳辅又在宿迁清河挖一运河,以保漕运畅通。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康熙帝恢复靳辅河道总督职。次年,内阁学士席柱从广东回京,路过黄河,顺便拜访靳辅,视察河工。回京复命时,康熙帝问他河道情况,席柱说: “曾见靳辅容颜憔悴,河道颇好,漕运无阻。”康熙帝自慰当初没有换掉靳辅,使其能够继续完成河工,不由感慨系之。治国、治水恰如治病,良医治病,治其根本,其效平缓;庸医治病,因病治病,务求速效,饮鸩止渴,在所不惜。治国与治水,只宜求稳步发展,慢慢地收良性循环之功,不必贪短期效益之利。好大喜功,必致偾事,古今一理。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吴三桂之乱已经平定,台湾也已收复,靳辅治河已经七年,效果如何,康熙帝要亲眼一见。十月,开始第一次南巡(后来又有五次)。康熙帝至江苏宿迁、桃源县等地视察治河工程,慰问治河臣民,康熙帝告诫官员们不要侵夺工程费用(这几乎已成惯例,所以特别提醒),又视察了天妃闸工程,与靳辅讨论了治河方略。康熙帝对他的水利知识大为赞赏,问: “治河方略都是你一人谋画,或是另有博古通今之人?”

  靳辅答: “臣的幕友陈潢先生是位奇才,臣治河措施,皆陈潢所赞画。”

  康熙帝立即将陈潢召来一见,对他印象颇佳,破例赐坐。不久就授他参赞河务按察司佥事道官衔。康熙帝返京之前,又召靳辅入帐,褒扬了他的治河功绩,并赐以亲笔所书《阅河堤诗》。

  靳辅又进京奏报须及时抢修的一批工程,请皇上转户部审批。康熙帝下谕: “河工紧要,须及时速修方有裨益,若此等事必待题明议复以后,始行修治,就要贻误工程,以后岁修、急修,河工钱粮即行支取,手续年终再行奏销,始于河工无误。”靳辅凡事先请示后行动,也是迫不得已。因为他无论如何勤勉廉洁,也会有人说三道四。皇帝又喜欢怀疑能臣自专,这就为靳辅治河造成了种种障碍。

  崔维雅显然就是张伯行所说的那种妄行己私、变乱成规的不学无术之人。他视察河工之后,写出了《河防刍议》、《两河治略》二书,进呈康熙帝。崔维雅全盘否定了靳辅的治河功绩,他建议拆毁全部治河工程,重新再修。康熙帝也提出了挑浚黄河入海口的方案。靳辅据理力争,带动明珠等重臣也反对挑浚河口,康熙帝见自己的建议受阻,很不高兴。

  于是,康熙帝将治口工程交给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习惯称“小于成龙”,不是“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去办。于成龙赞成挑浚海口,导黄入海。靳辅坚决反对,理由是河口低于海平面数尺,一旦挖开海口,海水势必倒灌,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高筑河堤,束水注海。

  在朝堂之上,二人各执己见,争得面红耳赤。于成龙力主开浚海口故道。靳辅认为下河低于海潮五尺,疏海口则会引潮水内侵,故请于高邮、宝应诸州县下河外筑长堤,束水注海,则下河不浚自治。由于两议相持不下,诏命下廷臣会议。在廷议中,支持靳辅者为多,大学士九卿俱从之,惟有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珏等少数人赞成于成龙之议,许多大臣都赞成靳辅的方案。满大学士明珠说: “前靳辅、于成龙两人互相执论,以下河不修,则高家堰一工亦可停止,此不过一时争胜,故发此论。究竟高家堰所关非小,虽不大兴工役,亦当稍加帮修。”汉大学士王熙说: “高家堰关系南河一带及淮扬等处,此工诚不可停。”连康熙本人也认为: “高家堰所关紧要,向立此堰以为堤防,设意甚善。朕意以为此工似不可停。”(《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五年二月甲午)对于下河的治理,康熙帝并没有成熟的想法。大学士们多支持靳辅的筑堤束水之议,暂时无法否定靳辅之策,然而康熙帝是倾向于成龙方案的。靳辅又提出了下河屯田提案,建议将治河得到土地招民垦殖,此事最终使靳辅丢官落职。

  这本来只是技术问题,却不可避免地转变为皇权与相权的斗争。从更高的角度看问题,人类一切斗争归根结底都是人我之争。自以为是、死不认错的态度是人性之痼疾,任何意见分歧与斗争说到底就是要证明,是我对而你不对,权力越大就越占优势,权力之争就成为势所必然。官场中的斗争所谓复杂激烈,归根到底,也无非是“我对,你不对”这点儿事。人类的一切意见分歧都有可能导致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古人要强调“自省”的功夫。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敢于认错而少犯错误,二是受到委屈冤枉时也能心平气和。要避免矛盾激化,只有修身养性一途,制度问题无论如何重要都不对治人性的痼疾。

  治河方略的君臣斗争一开始只是隐形的。康熙帝毕竟是有修身功夫的皇帝,愿意多方听取意见,只是潜意识中还是愿意听到与自己观点相同的意见。在经筵讲官进讲时,康熙帝向江南籍日讲官征询意见,侍讲乔莱力请用于成龙之策。康熙帝说: “乡官议如此,不知民意如何?”康熙帝能如此注重民意,实在难得。他又命工部尚书萨穆哈与学士穆称额赴江南会同漕运总督徐旭龄、巡抚汤斌考察民意。但萨穆哈调查的结果却是诸州县民意见参差不一,再令每州县派出十位通晓事体之人集于淮安询问,他们都说不便挑浚海口。于是,萨穆哈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月回奏时疏请两议并罢: “详问居民,他们说,从于成龙之议,则积水难施工力,从靳辅之议,则水中也难于取土,请一并暂停。”(《清史列传》,卷一○,《萨穆哈传》)萨穆哈、穆称额去淮扬征询疏浚海口意见时,淮扬道高成美陪同,康熙帝便怀疑高成美反对挑浚海口,从中作梗。康熙帝以“高成美居官未有善绩”、保举人吏部侍郎胡简敬是“本地乡绅”两条理由,命将高、胡二人“严加议处”,并斥责九卿推举高成美为广西按察使“殊为疏忽”。这显然是因迁怒而制造的冤案。

  礼部尚书、掌管詹事府事汤斌由江苏巡抚升任至京,于乾清门陛见。汤斌说,萨穆哈、穆称额前去调查时,自己同意下河开海口暂停,但见康熙帝赞成开海口,就附和上意说: “上流之水滔滔而来,下流无一去路,不但民间田地永无涸期,且恐城郭人民将有不测之患。”并说自己曾私下与萨穆哈和穆称额谈过,由于萨穆哈与穆称额没有把汤斌的非正式意见向皇帝反映,康熙帝认为他们有暗中偏袒靳辅之嫌,以回奏不实罪,将他们革职。工部有人乘机疏参靳辅: “修理河工已经九年,并无成功,虚糜钱粮”,应“严加议处”。

  康熙帝命大学士再度传问九卿的意见,由于皇帝的态度已明,许多人便转而支持于成龙。九卿都说: “汤斌前任江宁巡抚,所见必确,今称开海口有益,故复议应开。”(《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六,康熙二十五年六月戊午)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康熙帝命工部右侍郎孙在丰主持下河挑浚工程的实施,靳辅随其督修。在闭塞滚水坝问题上,孙在丰与靳辅又发生了争执。康熙帝认为靳辅是在有意阻挠河工,下命“下河决宜开浚,断不可止”。因河员多为靳辅旧人,不听孙在丰调度,孙在丰事事被掣肘。二十六年(1687年)三月,康熙帝令大学士、九卿就此事会议,说: “孙在丰是汉人,不能约束满人。”原任淮扬道高成美乃“罢职之人,今犹不赴京,必与往修河工诸员串通妄为”(《康熙起居注》第二册,康熙二十六年三月辛丑、癸卯)。显然,治河的技术问题转而变成了朋党之争。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官场中,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党不成,则计不得行”的情况。人们必须相互攀缘交结,走门路,讲交情,请客送礼,才能办差,并且官运亨通。古之朋党,略相当于今之所谓“集团”。君主最怕大臣结党,明君考察官吏,往往把不“交游”,不走动权门作为一条准则。古语云: “君子不党。”为什么?因为“结党”无不“营私”,若不“营私”,何必“结党”?故“君子不党”。在污浊的官场之中,谁要保持清白,谁就会受到别人的打击排挤,同流合污才可以保全禄位。私欲严重的人自然要相互勾结,左右逢源,扶摇直上。所以精明的皇帝无不提防着大臣们交游和结党,喜欢结党的贪官污吏靠这些方法成势,但有时也因此而吃大亏。

  此时,(小)于成龙已从安徽按察使升任直隶巡抚。于成龙主要依靠自己的才德和皇上的明鉴,逐步升迁。这在盛世或中兴时代是比较典型的,康熙帝特别予以表扬,说: “设官分职,原以为民。地方得一良吏,则民遂其生。今观各官,虽有品行清洁者,但畏国法而然,如直隶巡抚于成龙之真实清廉者甚少,观其为人,天性忠直,并无交游,惟知爱民,即其本旗王门上亦不行走。今人不往来于大臣之家,则恐其意有不悦。如于成龙介然自守,无所交游,为大臣者其奈于成龙何!直隶地方百姓旗人无不感戴称颂。如此好官,若不从优褒奖,何以劝众?着加太子少保衔,以为廉能称职者劝。”要使大臣做到“以道事君”有两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自觉地修身,做到“品行清洁”;其次是“畏国法而然”。在康熙帝看来,于成龙属于前者,所以格外器重他。但是,儒家又有“以道抗权”的思想,这显然不是皇帝所喜欢的。在康熙帝的潜意识中,于成龙是自己的忠实工具,比靳辅听话。在治河问题上,朋党之争日益明朗化,而小于成龙其实也不是超然不党的。康熙帝在利用于成龙打压靳辅的同时,也就亲手制造了党争。这大概是康熙帝所不愿意承认的。

  康熙帝不愿意给人留下以势压人的印象,特命户部尚书佛伦、侍郎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与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再次会勘河道。佛伦支持靳辅的意见,回奏称: “臣等阅视高家堰地势,应如靳辅原议。”(《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二,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乙丑)而总漕慕天颜、侍郎孙在丰则与佛伦意见相左。慕天颜说: 尚书佛伦等人“皆从靳辅臆说,臣不敢附会。且靳辅倡举屯田一事,屯官丈占民田,百姓苦累”(蒋良骥《东华录》卷一四,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两种意见相持不下。大学士明珠支持靳辅,九卿诸臣也是赞成靳辅者居多。

  御史郭琇上《特参河臣疏》,率先参劾靳辅: “靳辅治河多年,迄无成效。皇上爱民,开浚河口,靳辅专信幕客陈潢之言,百计阻挠,宜加惩处。”(《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正月丁酉)小于成龙又向皇帝揭发了明珠揽权纳贿的问题。郭琇再参劾明珠。明珠随即失势,靳辅自然也就跟着倒霉。这是靳辅的反对者的战术。郭琇参劾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等人树党营私,称他们是靳辅的后台,几人互相勾结,侵吞了大部分治河经费。对于贪污这一指控,靳辅似乎早有预防,他把治河账款交由陈潢亲自管理,无论大小开支,一笔一笔,陈潢都记得明明白白,没有丝毫遗漏。贪污指控,拿不出证据,只好不论。

  郭琇疏劾靳辅,确实无道理,但是对权臣明珠的弹劾却大快人心。那日,正值明珠寿诞,大宴百官,郭琇忽然从袖里掏出弹章,当众宣读,然后饮大杯酒自罚,说: “郭琇无理。”随即昂然而出。郭琇力挫明珠势焰,也是间接受皇帝指使。康熙帝早就痛恨明珠把持朝政,排斥异己,这次他借题发挥,声东击西,免了明珠等人的职,赢得了道义人心,然而,却也输了道义人心。这真可谓是一阴一阳。明珠是贪官,治河观念却是对的,靳辅是清官,治河观念也是对的。他们的观念一致,就被一锅烩、一锅端了。官场无是非,清官也心寒。做皇帝的最怕大臣结党,因此鼓励大臣们互相攻讦拆台,自己则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今日拉甲方打乙方,明日拉乙方斗甲方,永远没有完结,可谓乐此不疲。于成龙是著名清官,深得康熙帝信任,康熙帝利用他来反对靳辅,是颇费苦心的,因为靳辅也是著名清官。

  康熙帝赞同于成龙的方案,其实也就是皇上自己的方案。一些善于逢君之恶者,都拼命诋毁靳辅的治河功绩。给事中刘楷疏劾靳辅题补河员之权过重,他说: “河道官员题补之权总归河臣,若是虚己求才,果能奏安澜之效,也不可久擅用人大权。何况靳辅任事以来漫无寸功,只见每年上报河道冲决而已。以后大小河官,应仍由吏部选补。”这是非常厉害的一击。君主对于权力一向十分敏感,视臣工任用私人为擅权结党。后来于成龙任河道总督时也是如此,并说“宁杀于成龙,至于属下效力人等不可不用”,康熙帝当面予以斥责。

  山东道御史陆祖修疏劾靳辅结交朝臣,说: “靳辅身虽外任,与九卿呼吸甚灵,会议定时,吏部尚书科尔坤、户部尚书佛伦、工部侍郎傅拉塔、左都御史葛思泰等不顾公议,左袒河臣(靳辅)。九卿中赞决异同者不过三四人,余者都依户部尚书佛伦等所奏具稿,箝众人之口。河臣积恶已盈,中外人心总望睿断罢斥。”(《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三,康熙二十七年二月癸丑)靳辅做了那么多的好事,竟然都成了罪证,就因为他与明珠等人是“一党”。

  康熙帝召见靳辅询问,靳辅反唇相讥说: “于成龙久与结拜弟兄慕天颜频繁宴好,孙在丰亦与亲密异常者也。”又说: “郭琇与孙在丰为庚戌科同年,陆祖修为诸生时,拜慕天颜为师,又系孙在丰教习门生,刘楷、陆祖修己未科同年,并为江南人,与隐占田亩者,无非桑梓亲戚年谊之契,故彼呼此应。”“慕天颜与孙在丰结姻亲,因于成龙倡开海口之议,故必欲附和于成龙以攻臣而助孙在丰。”(《清史列传》卷八,《靳辅传》)。看来,治河之争,完全变成了朋党之争。这可不是皇帝所希望的。康熙帝只想证明自己正确,大臣却互相倾轧。既然是斗争,就不能处在孤立无援的地位,结党(“彼呼此应”)与党争(“党同伐异”)就不可避免。

  孙在丰又上疏弹劾靳辅,说: “臣与佛伦等会勘河工时,原议海口应行挑浚,拟有疏稿后不以上闻。虽系佛伦主稿,实靳辅阴谋也。其幕客陈潢黩货无藉,法所不宥。”(《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甲戌)。两江总督董讷上奏说: “总河靳辅复欲筑重堤一道,臣等公议以为重堤可不必筑。其时佛伦亦从臣说,云依臣议。后来赵吉士忽而不从,云必须总河(靳辅)承担。遂面问靳辅,靳辅断不担承,因而众论游移。佛伦遂议筑重堤一道,想是若辈故作止局……佛伦又不容人说话,臣不得已而从之。”(《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甲戌)

  康熙帝召见群臣再议河工之事。在廷议时,诸人互相诋诟,有失大臣体面。慕天颜、董讷说佛伦将看视河工后的公同奏稿私行易改。佛伦说: “董讷、慕天颜伙同党谋,将臣暗行巧陷。”于成龙指责靳辅于下河开浚,“百计阻挠,将海口已开工程不令成功,皆系妒嫉私心”。靳辅说: “慕天颜、孙在丰朋谋排挤,此二人原系亲家。”“于成龙与臣幕客陈潢结为兄弟,私通书札,岂正人所为?”“于成龙前在泰州妄自尊大,讹传他升兵部侍郎,信以为真。后知不确,疑为臣所阻抑……泰州士民曾有: ‘兵部侍郎冒不得,八人轿坐不得,司道官管不得’之歌。因羞成怒,恨臣刺骨。”于成龙又说: “靳辅事事贪黩,专任陈潢,横行无忌。拜陈潢为父,馈送华美楼房,三千银两,诸如此类,罪不胜诛。”“今数年以来,河道尽为靳辅所坏。”(《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

  康熙帝希望群臣对此事能有所评议,然而“九卿各怀私意,畏惧汉军这斯,所以不肯定议”,“诸臣皆畏靳辅、于成龙,无一人与之辨难者”(《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壬申)。于成龙挑浚海口的意见显然是幼稚的,偏偏皇帝也是如此。康熙帝就靳辅与于成龙之间的河工之争再次做出了明确的裁决。他说: “屯田害民,靳辅纵有百口亦不能辩,开海口乃必然应行之事。”“海水倒灌,无有是理。”(《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辛巳)在黄河出海口附近必然会形成一大片积水的湿地,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这是应该保护的。当初康熙帝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以为只有干地才是好的。此事,康熙帝显然缺乏“天人合一”的思想,而太突出了“人定胜天”的思想。他出于爱民的热情,急于疏浚海口,将一切违背自己意志的意见都视为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一旦把个人的私意掺入其中,技术问题也就成了政治问题。

  明珠已被革官,虽然罪名是卖官受贿,其实,在治河问题上与皇帝意见不一才是主要原因。群臣更怕被皇帝视为结党,“今若有人顺靳辅而言,又恐议为靳辅之党,谁复敢言”。(《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丁酉)康熙的态度一明确,廷议中再也无人为靳辅申言。随后,三月二十四日,九卿等奉旨议复河工一案的应革人员,康熙帝诏命将靳辅革职,幕宾陈潢革去佥事道衔。慕天颜、熊一潇、赵吉士也分别以居官不善、庸劣、行止不端被革职。佛伦、孙在丰、董讷以及达奇纳分别降级留任,对两方人员作出处置。显然,康熙帝表面上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实际上,以于成龙为核心的汉军旗人朋党明显占了上风。尤其是将陈潢与靳辅同时削职,显然是康熙帝人为制造了朋党冤案。陈潢遭逮捕押解北京,未及下狱,即忧愤而死。康熙帝迁怒于陈潢,犹当初迁怒于高成美,大臣没有结党,皇帝也要制造朋党之狱。

  一些人为了自保官位,见风使舵,连日间交章弹劾靳辅。连康熙帝也觉得太过分了,自己还特别褒奖过靳辅的治绩,如果靳辅全错了,自己岂不也错了吗? 现在他要反过来整肃于成龙的支持者了。康熙帝说: “近因靳辅被参,议论其过者甚多”,“众皆随声附和”。(《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三,康熙二十七年二月庚午)有些于成龙的支持者,以前却是靳辅的支持者,如两江总督董讷就是这样,有他亲自起草的奏章为证,但他却说是别人篡改了自己的原稿。佛伦拿出原稿呈交康熙帝,当场揭穿了他。河道总督慕天颜还故意制造假象,蒙蔽皇上,他下令漕船退回,又奏报运河不能通行,漕粮无法运京。督理河口疏浚工程的工部侍郎孙在丰,经过实地考察,也认为靳辅的方法合理并予以支持,可后来他主持河工时又反对靳辅的方案,康熙帝将他们一一革职或降级。康熙帝及时将彻底否定靳辅之风刹住了。

  接替孙在丰督理下河工程的是凯音布,姓西林觉罗氏,满洲正白旗人,自笔帖式累迁至左副都御史、户部侍郎。他为人正直,办事也精干。甫到任所,便发现靳辅所开之中河,水足流畅,商贾舟楫往来不绝,颇有些欣欣向荣的气象,事实与于成龙所说不符。他据实上奏。康熙帝很生气,下谕旨批评于成龙说: “前于成龙奏云,靳辅开中河无所裨益,甚为累民,河道已为靳辅大坏矣。今凯音布等往勘中河,奏云,河内商贾船行不绝,若塞支河之口,则骆马湖之水汇流中河,水势既大,漕艘可通。今数年以来,河道未曾冲决,漕艘亦未至有误。若谓靳辅治河全无裨益,微独靳辅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于成龙在直隶爱民缉盗,居官颇优,但怀挟私仇,阻挠河务,殊为不合。”接着又斥责其他攻击靳辅的人说: “今九卿已将靳辅议罪,皆言其治河无益。若王新命闻之,亦顺从于成龙之说,以靳辅所治不善,大坏河道,将原修之处尽行更改,是伊等各怀私忿,遂致贻误河工。”又因凯音布奏折中提到原漕运总督慕天颜曾令漕船退出中河,康熙帝命将慕天颜“提拿挟讯”。康熙帝说,慕天颜如此胆大妄为,定有主使,所以要审“问谁为唆使,则实情毕露”。并说: “此等之人不重加惩治不可也。”(《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五,康熙二十七年四月庚申)刑部尚书图纳等将审问慕天颜的结果奏上,说: “臣等公问慕天颜,慕天颜供称,于成龙所与书内云,董讷、慕天颜汝二人,我曾荐举河工,尔等为何顺靳辅而言,竟不各出己见启奏?尔等即不启奏,我启奏有不可乎?”(《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壬申)为此,九卿质询于成龙,于成龙说“云寄书是实。至挑浚中河无益,得之传闻,并无指实,自甘妄称之罪”。原来是慕天颜为了附和于成龙才这样做的,这就是结党营私了。现在康熙帝对于成龙也不那么信任了。

  康熙帝任命王新命为河道总督,又派出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侍郎成其范、徐廷玺等人,对靳辅主持的河工进行全面审查。康熙帝特别嘱咐他们对实际情况要做出客观评价。康熙帝说: “尔等到彼处,宜从公详看,是曰是,非曰非,据实陈奏。”皇上既然显示了公平的姿态,说明他不想全盘否定靳辅的功绩。

  康熙帝为了搞平衡,同时打击两派大臣,总算没有使靳辅对黄河的十年治理前功尽弃。围绕河工方略进行的辩论和由此而起的整肃是人为制造的一场闹剧,根源在于封建帝王对臣工的不信任感,以及对自身权力根深蒂固的不安全感。因此,不断地搞整肃的同时又搞平衡,是高明的帝王永远玩不完的权术游戏。玩弄靳辅和于成龙的这场游戏,可谓帝王权术的经典之作。低能的皇帝只知道对臣工一味整肃,拼命打压,那只能使得臣工众叛亲离。高明的皇帝要通过整肃,使臣工都有所畏惧和感激,从而更加死心塌地地为皇帝效力。现在康熙帝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治河方略》既然康熙帝特别嘱咐张玉书等人要据实勘察,他们何必不取客观的态度呢? 靳辅的治河功绩是有目共睹的,这次勘察的结果,自然是有利于靳辅的。尤其是开凿中河,成效显著,却被于成龙诋毁。但是就在运河中段修闸还是修减水坝问题上,他们又与靳辅发生争议。九卿会议也不好做决定,把问题推给了皇上,谁知道万事通皇上怎么想的呢?大家再也不敢直抒己见,还是请皇上再去亲自看一看,自己做决定吧。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初八日,康熙帝第二次南巡,靳辅、于成龙、王新命随行。康熙帝看到新开挖的运河十分狭隘,认为不可靠。这段漕运以前是借用黄河的一百八十里,非常险要,所以靳辅新开这段运河。挖得狭隘是为了蓄水,有利于航船通行和刷沙敌黄。王新命认为,这样洪水一来不利于排泄。康熙帝对靳辅的做法也颇为怀疑。康熙帝详细考察了这段运河,并询问商民和官吏,反复听取意见。商民们都说行船很安全,随行大臣们也认为挖这条河是有益的,他才对靳辅的做法表示赞同。

  康熙帝又阅视了七里闸、太平闸、高家堰一带坝,认为很坚固,减水坝也修得好。沿河官民及商人船夫都盛赞靳辅的功绩,使康熙帝大为感动。回京之后,康熙帝下谕表彰靳辅,命靳辅把治河经验纂述成书,供参考,靳辅遂著《治河方略》进呈皇上。

  以后,靳辅处世小心谨慎,每次讨论河工,他发言都引圣谕以为根据,不轻易提出自己的见解,当年与于成龙当庭辩论时的勇气和火气已荡然无存了。由此可见“新官上任三把火”是有好处的,即使是清官,官场斗争久了,锐气也就没有了。

  又有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来疏劾王新命了,说他勒取库银,浪费国帑,应予革职。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王新命被解职。董安国被任命为河道总督,他和王新命一样外行,喜欢筑坝拦黄,败事有余,不久他也被解职。靳辅重新被任命,靳辅急忙推辞,这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使,他也干够了,但皇上不允,他只好受命。

  靳辅为人忠义,他念念不忘幕友陈潢,上《义友竭忠疏》为陈潢申冤。康熙帝借口陈潢已死,竟搁置不议,其实是拒不承认错误。陈潢的治河经验,后来由他的同乡张蔼生收集为《河防述言》一书,使后人不忘陈潢治河之功。此书附载在靳辅的《治河方略》之书后流行。靳辅年已花甲,又屡遭打击,尤其是为知己陈潢的遭遇愤恨不平,其心已冷,上任不久就病倒了。康熙帝派皇子及大臣前去探视,靳辅病笃,仍连续上疏,陈述《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数万言。康熙帝十分重视,大部分都采纳实施,到了冬天,靳辅病死。康熙帝深为惋惜,降旨悼念,特命灵柩入京,赐祭葬,下部议恤,谥号“文襄”,礼遇隆重。

  靳辅可算是“事君以道”,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以道抗权”、“从道不从君”,这一点比汤斌做得都好。汤斌甚至在领会了皇帝意图之后逢迎皇帝,康熙帝一向认为汤斌是正直而“和平谨恪之臣”,说话有分量,既然他与自己的意见一致,就更固执己见了。靳辅只有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才放弃了“以道抗权”的原则。就此而言,靳辅做得最好,汤斌次之,于成龙又次之。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康熙帝任命于成龙为河道总督,又严厉斥责于成龙对靳辅的攻击是妄言,告诫他,排谄他人则易,身任总河则难。康熙帝亲自布置治河规则,详细具体,又命于成龙及直隶巡抚李光地,在直隶治理浑河,排浚河道,加固堤防工程,并将浑河改名为“永定河”。从此,永定河下游的泥村水乡,捕鱼虾而度生者,皆筑高屋新宇而居,“种谷黍而有食矣”。康熙帝高兴地说: “朕观永定河修筑之法甚善,河身直,河底深,所以淤沙尽皆冲刷。今治黄亦用此法,方为有益。”

  康熙帝谕令于成龙,将黄河道曲处,也挑挖使直,以利束水冲沙。于成龙却没有认真执行,康熙帝也没有责怪他。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于成龙又病死了,由谁来任河道总督呢?这时候,康熙帝更加怀念靳辅,叹息道: “惜哉靳辅!”康熙帝经过反复权衡,终于选中了著名清官两江总督张鹏翮。

  张鹏翮(1649~1725),字运青,四川遂宁人。康熙八年(1669年)中进士,选为庶吉士,当时张鹏翮年仅21岁,在翰林院中年纪最小,但读书最勤。他既不奔走权门,也不追逐浮华,终日与人讲学不倦。他是康熙帝亲自发现和提拔上来的才学之士、著名清官,做过刑部主事、礼部郎中、苏州知府、兖州知府,因举“卓异”,擢河东盐运使,再至浙江巡抚,兵部侍郎,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授两江总督。康熙帝曾盛赞他的清操说: “从前清官惟宋文清一人,近日张鹏翮堪与匹。”又说: “朕留心察访,张鹏翮果一介不取,天下廉吏无出其右矣。”命他扈从进京,赐朝服、鞍马、弓矢等。

  张鹏翮授任河道总督,鉴于以往之经验,陛辞时就提出三项要求:

  第一,撤销协理河务徐廷玺,以专总河之任。

  第二,撤销河工随带人员,以节省开支。

  第三,工部与河臣事关一体,请敕部臣,不要以不应查驳之事从中阻挠。

  这在以前,任何一任总督也不敢提这种要求。现在康熙帝简直把他当做靳辅第二,痛快地表示同意,说: “过去河工之无成者,一应弊端起于工部,该部掌管河工钱粮,每借机勒索贿赂,贪图肥己,以致河工总无成效。自后河工经费直拨总河,无须经过工部,使其不能掣肘。”手续多一道,就扒一层皮。人多不干正事,不如减员以省开支。张鹏翮固然不能根除河工腐败,但是这三条改革措施,也使他自在了许多。

  张鹏翮视察河口后说,治河须明了水性,河之形态虽有古今之异,然水性则古今无别。明了河水就下之性,而利导之,即能除去水害。若董安国等人所为,违背了水性,必深受其害。筑坝违背水性,致使黄水倒灌,清口(即黄河、淮河与大运河的交汇口)淤塞,下流不通,上流溃决。他奏请将云梯关外前任河总董安国所建拦黄大坝尽行拆去。堵住引河,挑挖正河,使黄河之水滔滔而入大海。张鹏翮又奏报皇上,请将“拦黄坝”之名, 改称“大通口”。康熙帝十分高兴,赐名“大通口”。连他写的奏章也加以赞赏,说“此则河工大有望也。观张鹏翮奏章,辞简而意明,其办事精详可知矣。”(《清代七百名人传》水利第1441页)在评价某位理学家时,康熙帝认为,他的文章写得不好,必然没有学问,进而认为他没有道德。此处则认为,张鹏翮奏章简明,办事也必然精详。古人把“道德文章”视为一事,基本上是对的,但也不尽然。尤其是奏章,许多大吏的奏章是由师爷代笔,如雍正朝的田文镜、李卫也是办事精详,奏章却不是他们写的。不过,最后定稿者毕竟是职官本人,所以基本上康熙帝的观点也对。

  张鹏翮又上疏十九款,详论治河之法,“极其周备”。朝议都如所请。九卿见皇帝甚器重张鹏翮,暂时没有人敢于捣乱了。康熙帝显然是吸取了整治靳辅反倒败坏治河工程的教训,此番张鹏翮治河,给予大力支持。他说: “张鹏翮遇事精勤,从此久任河务,必能有益。”谕令工部、户部、内阁等,对治河所需物资、人力、银两,满足所请,及时拨给,不得有误。他说: “张鹏翮遇事实能宣力,朕不之信,将谁信耶?”在潜意识中这都是在忏悔对靳辅的不公,以此弥补过失。由于有皇帝亲自监督河工,各部门都不敢怠慢和作弊。张鹏翮不断地上疏汇报,康熙帝一再予以鼓励,“张鹏翮自到河工,在署之日甚少,每日乘马巡视堤岸,不惮劳苦,居官如张鹏翮,更有何议”?

  可是,治河并不是只要能干就行,人总有无能为力之事。康熙四十一年春,天公不作美,洪泽湖春水猛涨,将泗州、盱眙一带淹成汪洋。康熙帝向张鹏翮垂询修治善策。张鹏翮说: “泗州、盱眙屡被灾,应开六坝。”康熙帝大不以为然,说: “塞六坝乃于成龙题请,不自张鹏翮始。今泗州、盱眙被灾,朕今与议修治,非欲开六坝救盱眙,而令淮、扬罹患。张鹏翮奏章,昏愦已甚!”此时张鹏翮就不是“辞简意明,办事精详”了。又有人弹劾张鹏翮贪污十三万两,应交刑部治罪。康熙帝不相信有这等事,说“张鹏翮小有所取,亦未可知,谓以十三万两入己,必无之事也”。康熙帝说这话有什么根据?因为官员的俸禄甚低,即使是清官大老爷,也非“小有所取”不能维持生计。所以无论清官或贪官都“有所取”,清官“小有所取”,贪官大有所取,有些区别。

  张鹏翮又上一疏: “请以治河方略纂集成书。”他要将十数年治河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最近康熙帝对张鹏翮颇为恼火,便对这一提议异常反感,说: “朕于河务之书,无不披阅。大约坐言则易,实行则难。河性无定,岂可执一法以绳之?编辑成书,非但后人难以仿行,即撰之己心,亦难自信。张鹏翮试编辑之!”康熙帝这话颇不近情理。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正月,康熙帝第四次南巡,视察河工,由于张鹏翮治河颇有成效,康熙帝很是满意。他见到洪湖水势,畅出清口,高兴地对随行大臣说: “向来黄水高于淮水数尺,淮不能敌黄,常患淤垫,今将六坝堵闭,洪泽湖水升高,力能敌黄,运河不致有倒灌之患,此河工之所以能告成也。”他见到张鹏翮将河道裁弯取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比于成龙更有见识,极口赞扬张鹏翮实心办事。

  康熙帝回銮之日,又赐张鹏翮御制诗扇。他又对张鹏翮说: “朕三十年前泊舟于此,水不能覆堤者数寸,今安澜若此,卿之功也。”对他大大鼓励了一番。因张鹏翮治河殚心竭力,不辞艰瘁,又清洁自持,由吏、工二部议叙奖励,加太子太保衔。康熙帝书榜赍张鹏翮之父张琅,并赐他御制《河臣箴》和《览淮黄成》诗,恩宠有加。

  以后,康熙帝每隔两年南巡一次,视察河工,对治河提出具体指导,康熙帝见河水清畅,高兴地说: “异哉!此二十年所仅见也。”他又不断督促张鹏翮,及时纠正他的错误,有时张鹏翮表现得十分懒散,安居署中,数月不出,凡事委派下人,康熙帝告诫他要时时巡视河堤,不避风雨,以勉尽职守。

  张鹏翮及其以后数任河道总督治河依照靳辅成法,使黄河大堤得到进一步治理。从靳辅治河遗规,中经雍正到乾隆,直到1855年黄河改道北上入渤海,这一百多年间黄河从未出现过大患,黄河下游,农业连年丰收,治效之好是历史上所仅见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清朝前期的皇帝多是英主,却又很专断,不容臣下有表现才能的机会,所以官僚多无建树,这一点在靳辅等人治河的事情上表现得最明显。如果自始至终都信任靳辅,治河工程将会更好。

  靳辅的冤情有目共睹,于成龙之冤,却冤沉海底,无人谅解。挑浚海口明明是康熙帝的意思,他不过是附和而已。反对靳辅的逆流,如果没有康熙帝推波助澜,本来是不会泛滥成灾的。康熙帝以万事通自居,为了逞一己之能,把好事办成了坏事。但康熙帝毕竟是英主,没有像某些昏君那样办了一件坏事就再办一百件坏事来掩盖,而是把坏事改正,办成好事。只是劳民伤财稍多。

  靳辅治河十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国家的人力财力)都在内耗中荒废了。于成龙毕竟是清官,他初期反对靳辅,后来在河工中却尊重事实,故多照靳辅旧制,没有大坏河工,王新命、董安国几乎把靳辅所建工程损毁殆尽,亏得以后又有清官张鹏翮治河,他依然仿照靳辅旧制,才得以保障黄河治理工程的最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