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热爱鲁迅




  鲁迅的伟大是公认的。从前的定评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现在头一项不大提起了,而对末一项,则是连他的敌人如陈西滢等都不得不服膺的。郭沫若称鲁迅与其弟周作人是“五四”以来中国文学“一对颠扑不破的重镇”,而在汪曾祺看来,中国现代至今的散文无非是两条路:鲁迅的奇崛和周作人的冲淡。说文学家的鲁迅是自中国有白话文学以来数一数二者,大约不会有太多的异议。

  对鲁迅的诟病主要来自他不计其数的笔战对手,前些年又鞭尸似地被某些海内外“精英”翻炒过一阵。总括起来大致有三:一曰峻急,二曰刻薄,三曰多疑。

  鲁迅对社会和人的批判确乎颇不合时下流行的“宽容精神”,但这种并非为了要报私仇或快速成名的峻急,只能让自己加速沉入无边的黑暗中去,成为“二六时中,没有已时”的“毒蛇”、“怨鬼”。鲁迅曾说,他的吃鱼肝油,保养自己,倒不是为了他的爱人,而是为了敌人,“要给他们美好的世界增添一点不愉快”,心理“阴暗”到这种地步,难怪会让讲求“闲适”的文士们大摇其头,在利己主义睥睨一切的当世自然也不合时宜之极。也许正因如此,鲁迅所期盼的自己文章的“速朽”,到今天也未能实现,现在重读这些六七十年前的文字往往会惊异于与当下的合拍,这是鲁迅的幸抑或不幸?

  说鲁迅的文字刻薄,大约是有道理的,因为曾让提倡“平和的趣味”的梁实秋至死余恨犹存。然而我以为一个并未掌握话语权的知识分子,在进行激烈的批判时刻薄甚至刻毒一些,似乎也无妨。徐志摩、陈西滢一干人常以自由主义相标榜,却动不动就指责别人为“刀笔吏”,我觉得不好这样乱比,鲁迅的笔并无随意判人生死的权力。并且,别的不说,鲁迅的敌手中,对自身的反思剖析,少有如鲁迅一样的大胆和深刻,对社会的黑暗,也少有如鲁迅一般敢于直面,倒是逃避的居多。以此观之,鲁迅似乎不乏刻薄的资格。

  至于多疑,对于我们这些比当时的人拥有更多苦难记忆的现代人来说,应该更容易理解。虽然没有经历20世纪人类两大劫难──“二战”和“文革”,但鲁迅过人的洞察力使他清楚地看到人性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和速度堕落着,对人类的绝望导致了他在生活中多疑得让人有时难以接受,他自己也多次检讨(如杨树达事件),但他在少年时代即确立的对人的不信任却始终无法改变。

  然而,即使在对身处的世界如此的悲观中,鲁迅却从未放弃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鲁迅年轻时就主张“任个人而排众数”,甚或称“民国以后,我们是做了奴隶的奴隶”,然而穷其一生,鲁迅所做的仍然是“肩着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的地方去”;鲁迅“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但当增田涉问及“是否后悔做一个中国人”时,他“眼里含有泪花,低沉着声音答:‘不,我爱中国!’”鲁迅对中国的爱和沈从文那种“不可言说的温爱”是不同的。沈从文是个浪漫主义者,终生都葆有儿童般的天真;而鲁迅是眼前连路也见不到的“过客”,是“于绝望中看见希望”,要“于无希望处得救”。拥有希望而竭力追求其实现,固属可贵,却非难能,唯在完全绝望之际仍能摸索前行者,允称大智大勇。这才是鲁迅,不朽的鲁迅,虽然身为“现代中国最苦痛的灵魂”,却依然能在弥天的黑暗与遍地的污浊中,昂起头,“一步一步慢慢向前走去”。

  这就像艾略特那句不朽的诗行:“我们全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我为什么热爱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