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一个不折不扣的另类




  金宏达的前言是这样写的:“出过《周作人评说80年》、《张爱玲评说60年》之后,犹如做一副对子一样,自然想到要出一本《林语堂评说70年》了。”为什么?因为“三人都有些‘另类’,围观者多,评说纷纭,在现代文坛上,比起别的圈子,好象(像)另有一番热闹”。

  这样说大抵不错。不过,比起周作人和张爱玲,林语堂的“另类感”要强得多。在20世纪中国文坛,林语堂不是像鲁迅、穆旦那样的“叛逆者”,也不是像郑孝胥、陈衍那样的“卫道者”。他是一个“闯入者”,是在西方文化环境中成长,又返归到中国文化中来的游子。论对西方文化的熟悉和为西方人熟悉的程度,能和林语堂相比的只有一个胡适。但胡适是有“清儒家法”的,出国前旧学已有了相当底子,他的出国如同凤凰的涅槃。林语堂则不然,他出身于基督教家庭,九岁已经上台讲道,教会小学教会大学这么一路读上来,年轻时“几乎中断中文学习”。虽然他出国留学时已经24岁,可是西方文化对他的影响远胜中国文化。林语堂的文化气质更近似于“生于南洋,长于西洋”的辜鸿铭和在日本成长的苏曼殊。

  林语堂的特点,他自己说得很清楚,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作宇宙文章”,或曰“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在国内的成就,是编《开明英文读本》,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目的是将西方的绅士品位引入中国社会。他先后引发的两次大争论(《子见南子》的演出与《尼姑思凡》的英译),都是为了他用西方文化的眼光来观照中国的古人古事。他因为周作人的介绍喜欢上袁中郎,于是大肆提倡“性灵”,其原因如陈平原所言,并非只为了找到一个心灵相通的古人,更是因为性灵派文论与西方表现派文论“异曲同工”,给了他一个将西方文化引入中国的接口。他将“HU-MOUR”译为“幽默”,鲁迅等人很不同意,因为这个来自屈原的语词太容易被误读成“静默”,但是林语堂更反对将幽默理解为中国固有的“滑稽”或陈望道译的“油滑”。这两种翻译思路的差异在于将哪种文化作为本位文化。从严复到鲁迅,都是将“信”放在第一位,宁愿突出中西文化的异质性,好对中国文化动一个彻底的手术。林语堂的翻译主张则更接近于传教士,只顾为中西文化的相互了解觅得一条便捷的途径,运输损耗在所不计。

  所以我很能理解为什么林语堂在西方暴得大名,“美国知道他的人比中国还多”。他的《吾国与吾民》占据畅销书排行榜首52周之久,他因《瞬息京华》(即《京华烟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可是林语堂在中国,名头并不是那么响亮。《语丝》时代他跟着鲁迅,《论语》时代又跟着周作人,对于中国文化并无独到的贡献。人们尊他一声“幽默大师”,其中总带着几分揶揄。他的中文委实不算好,所以《瞬息京华》自己不敢译,要请日本留学生郁达夫代译,可是人们认定他是个文化贩子,连带怀疑他的英文水平。他们还讥笑他的犹太商人式的精明,不见钱不给稿子,兄弟拿几件旧家具还要算钱……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例子,现在还有不少(如高行健)。倒不一定是偏见或傲慢,而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以为中国就是辫子与小脚的西方人眼中,林语堂为他们打开了一扇崭新的东方之门,苦心营造了一个至善至美的中国幻境。反过来,林语堂在中国谈西方倒还罢了,他竟然大谈特谈明人小品、性灵文章、李香君的画像、院子里的竹树和梅花!新派骂他反动,旧派笑他肤浅,浮浮沉沉几十年,林语堂始终未能被加上大师的冠冕。

  然而林语堂毕竟是重要的。在那么多人汲汲于向国内输入西方文明的火种时,他反向的写作,将“文化中国”的概念灌输给西方读者,影响了几代西方人的中国想象。当林语堂赞美中国的种种好处,也许不单是出于文化自尊心的驱使,也蕴含着要在中西文化的比较中寻觅一套更合理的生活法则的意图?读完70年人们对他的种种批评、忆念与论说,林语堂的形象似乎更为模糊。这恰恰构成了我们必须更深入地、更同情地了解这位文化进出口贸易从业人士的最大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