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3期

日本国立大学即将法人化

作者:刘 迪




  企业可拥有大学股份教员能兴办风险产业
  
  近年来,日本政府积极促进国立大学的法人化,中国对此十分关注。2002年12月中旬,中国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访日时,曾与旅日华人学者座谈,席间还就日本国立大学的法人化问题认真听取了与会者的意见。另据透露,国内与旅日华人学者也正酝酿组织专门研究小组,讨论这一问题。
  
  把国立大学推向市场
  
  日本国立大学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现有国立大学99所,占大学总数的19%;教员6万余名,占大学教员总数的42%;在校生62万,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25%。
  很多研究者都认为,日本的国立大学教学、科研与市场严重脱节。日本学者指出,长期以来,日本大学教育研究与企业生产活动是两层皮,大学研究成果不适合企业使用,毕业生也不适应企业工作。因此,企业必须两面开弓,既搞自行研究开发,也搞新人培训。这种情况加重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公司的利润。但现在日本企业出现了一个新的趋势,即出资者逐渐从经营者手中夺回企业的主导权,他们在培训费的使用上十分吝啬。这就是说,市场日益需要那种来之能战的人才,而大学却无法满足这种需求。
  实行法人化后,大学不再是国家行政部门的分支机构,而成为市场主体,握有独立经营权。对大学来说,实行法人化可增加与企业合作的机会,有利于产学结合。民间企业可向研究成果卓著、对企业贡献巨大的大学倾斜投入资金;企业也可向大学法人参资,拥有大学的股份,并派人担任大学的法人代表。当然,企业也可委托大学培训职员,派遣本企业研究人员担任大学教员。
  现在,国立大学属于国家机关,而大学教职员属于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他们应该为全体国民服务,因此,法律禁止大学教职员在企业兼职。国立大学法人化,改变了目前教职员的公务员身份,鼓励他们可以兴办风险企业,将其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
  根据“大学自治”的原则,长期以来,日本大学校长、院系负责人由大学教员选举产生。笔者认识的许多知名教授,因为出名而担任校内繁重的行政管理工作,无法静心研究。有人指出,这种自治权过于扩大、直接民主过于广泛的现象,会导致学者研究活力下降。大学法人化的目的之一,是要实行经营与研究分离,创造让学者专心研究的环境,引进民间 的经营机制,在大学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
  
  国会将就“国立大学法人化”表决
  
  2002年3月,文部科学省“国立大学独立行政法人化调查研究会议”提出了《新“国立大学法人”概要》的最终报告。它是近百名大学校长和著名学者经历20个月的研究、50次会议讨论后形成的,是国立大学法人化的基本方针。日本政府将据此制定有关法案,提交2003年国会表决。
  《新“国立大学法人”概要》提出,应把竞争机制与市场机制引入国立大学,改变其完全依赖国家预算的现状。如果这份报告的设计成为现实,2004年4月1日,国立大学也将成为“国立大学法人”,6万名国立大学教员将失去公务员身份。
  对于法人化,地方国立大学教职员强烈抵抗。他们担心失去公务员身份后的保障问题。而7所旧“帝大”,即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北海道大学、九州大学、东北大学、大阪大学、名古屋大学对此并不担心。
  
  单科大学将被合并
  
  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不得不采取外延式扩大的方式,建立了很多单科大学,以满足社会需求。从教育的角度看,单科大学在培养人才方面存在明显的劣势。因为这种大学多是外延性的发展,明显缺乏发展后劲。在经济发展成熟、教育适龄人口下降之后,则必须实行内涵式扩大,这样才有利于科学创新。一般认为,日本政府推行大学法人化的目的,就是要淘汰部分大学。那么,首先被拿来开刀的自然是单科大学。
  面对法人化的压力,地方国立大学为了不至于溺毙,都在匆匆寻找联姻对象。例如2002年度,筑波大学与图书馆情报大学合并,国立山梨大学与山梨医科大学合并。2003年度,佐贺大学与佐贺医科大学、大分大学与大分医科大学也将合并。2004年度,福井大学与福井医科大学也要合并。据估计,到2004年底,目前的99所国立大学将减少1/3。
  
  大学受助资金要公开评估
  
  实行国立大学的法人化,并非要减少科研、教育资金的投入,而是想把现有的预算倾斜使用。目前,日本文部科学省已经开始实施倾斜政策,如该省的“COE工程”(意为卓越的研究中心)确定了12项重点研究领域,2002年度已开始实施。这项工程的目标是重点扶植世界领先的学科,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大学。其做法是首先由各大学校长提出申请,再由第三者评价,才对录取者进行补助。2002年度投入182亿日元,重点支持了50所大学的113个学科。从目前来看,日本文部科学省的法人化意图是甩掉包袱,集中资金资助重点领域的重点学科,而对一般学科则实行市场化。
  实行法人化后,国家不再平均分配资金,而是根据大学提出的研究规划重点实行倾斜分配。为此,大学要提出5年计划,填写详细的申请资料。申请获得批准、实施两年之后,还要继续接受中间评估机构的检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受助资格。
  关于中间机构的功能与意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永明认为,这对中国教育改革有重要参考意义,因为它可以避免学术成果验收走过场。日本的中间评估机构由专家和民间人士组成,其评估结果全面公开,根据评价结果重点分配资金。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陈武元认为,中间评估机构采用回避制度,可将利害关系人排除在外,值得我们借鉴。
  (荐自2003年1月8日《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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