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0期
我受过这样一种惩罚
作者:张 港
我们的老师,姓雷,是个女的,白白胖胖的、戴眼镜的南方人。那时她年龄不大,样子一点儿也不吓人。她一来就宣布了一条可笑的“法律”——谁要是犯了大毛病,或是作文写不好,那就罚他:不让他写作文。
不瞒您说,那时候的我,并不是好学生,特别懒。懒人最烦的是作文。一道数学题,看一看,算一算,答案就出来了。可那作文,一写就是两大张纸,又是草稿,又是修改,真是累死人。凡有作文,我就和从前一样,凑够字数了事。
很快我就挨罚了。
老师将作文本拿到我鼻子下,让我自己看。我这是头一回认真地读自己的“成品”。我的娘呀!错字这么老多,许多字自己也不认得了。这样的人该死,该罚。老师说:“怎么办?”我忙说:“老师,怎么批评都行。我重写吧。”
老师说:“那不行,咱们不是有言在先么?下次作文,你不能写了。”从前的老师,写不好作业,就罚重新写。不让写作文,这哪里是惩罚,简直跟奖励差不多。虽然,我心里并不舒服,因为这毕竟是惩罚,但也有窃喜:这回好了,少写一次作文。
下一次作文是写我们的校园。这天天走天天看的校园,有什么好写的?作文课上,那些人皱眉的皱眉,深思的深思,而我只要不抬头看老师,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看我喜欢的课外书了。但,终是有事在心,我禁不住看我的同桌,看我的前后桌。像一个看棋的支招者,这时,我看出了他们写作的不足,想出了自己的写法。心里一阵阵地焦急。哼!这要是让我写,一定比他们写得好。可是,我是被罚下场的队员,我只能看,不能行动。
人这东西,就是这样怪:越是不让他做的事,他越是认为能够做好,越是想去试一试。越不让我参加长跑队,我越是想跑,就早早起来自己练;越是不让我看的书,我越是要偷着看。回家后,我自己偷偷写了一篇。这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的校园可写的实在是太多了。因为不是给老师写的,我就不管不顾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我种下的小树,写我写过粉笔字的墙,写我坐过一年的教室,写我心中未来的校园……
交作文本的时候,我央求同桌,跟他的夹在一起,交了上去。结果让学习委员发现,退了回来。我只好自己找老师。我连连说,一定好好写,一定改正错误,一定要老师看看我的作文。老师一笑:“再不好好写,我还罚你!”
我的作文头一回得了好分数,我的作文头一回被宣读,我头一回将作文让爸爸看了。原来,写作是这么让人愉悦的事呀!能写作是多么美好啊!从此,我爱写作文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被“罚”。
其实,我们班有不少同学,就是这样让老师给罚出来的,就是这样让老师罚得爱好作文的。现在想起来,我的老师,是最好的老师,也是个心理学家。
责编:龚凉冰插图:董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