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7期
我国中小学教师过剩吗?
作者:范 雷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两次面临中小学教师数量的问题。一次是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教育事业的全面恢复,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日益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阻碍。因此,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将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加以关注。之后,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数量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持续增长。正是由于政府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视,才使得我国能在《义务教育法》颁布后短短的14年间,基本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艰巨任务。
正当“普九”基本实现之际,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数量问题再次摆在我们面前,关于其数量过剩与否的争论频现媒体。认为“过剩”的一方主要从学龄人口的下降,小学阶段学校数量减少的角度,表明小学教师队伍整体过剩;而认为“不过剩”的一方则主要从目前我国中小学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较高的生师比,以及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存在工作量过重现象,表明其数量不仅不过剩,而且依然不足。
实际上,我们目前面临的中小学教师数量问题,不能简单地用过剩与否来描述。在今天,中小学教师数量更多表现为结构性调整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普通教育各级学校间教师数量面临结构性调整。
主要表现为小学教师的总体超编和初中教师的趋于饱和,而高中教师严重缺乏。从小学来看,1997年小学在校生数量达到高峰后,目前开始出现下降;从初中来看,在校生自1993年开始出现快速上升,2002年达到在校生人数的峰值,此后初中在校生人数逐渐减少。与此相应,小学专任教师数量从1997年开始,经过3年的惯性增长,于2000年出现回落;而初中专任教师数量从2002年开始,至今仍在惯性增长中,但可以预计在今后二三年内出现回落。1998年后,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在校生人数从当年的930万人,增加到2002年的1684万人,是1998年的1.8倍;高中专任教师的增长由1998年的64万人,增加到2002年的94万人,是1998年的1.47倍,可以看出,高中教师的数量虽然增长很快,但仍没有跟上学生增长的速度。而据有关专家预测,2006年我国对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的需求将达到200万人以上。
由此可见,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数量问题表现在各级学校间的不平衡。
第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教师数量严重失衡。
由于高校扩招引发的人们对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增加,抑制了我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自1984年以来的平稳增长态势。1999年,随着高中在校生人数的急剧上升,我国中专、职业高中在校生人数开始下降,并直接导致教师数量的下降。普通高中从1999年到2002年专任教师人数增加25万,而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减少专任教师4.65万;从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在校生比看,近年来呈差距加大的趋势。
按照1999年制定的“十五”规划,“十五”期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要增加到2400万人,教师数量要增加到150万人左右(其中兼职教师约15万人),每年需增加10多万人。但普通高中的快速发展增加了这一规划的实施难度。因此,如果以考虑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十五”规划计算,那么我国目前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数量缺编至少在100万左右。
第三,各地区之间中小学教师数量过剩与缺编不一。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是:城市1∶19;县镇1∶21;农村1∶23。按照这一标准,目前我国小学教职工超编约67.8万人,其中城市超编13.2万人,县镇超编20.3万人,农村超编34.3万人。但是,这只是一个全国平均数,在一些省份包括安徽、湖北、广东、广西、贵州、西藏、陕西、甘肃等地还面临着需要补充小学教职工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些省份,如江苏、海南、重庆、四川、青海等地,小学教职工总体超编,但其辖内的部分地区还存在着缺编。另外,考虑到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大量“一人一校”的现实状况,因此,简单地用生师比或班师比来衡量农村教师数量的过剩与否,显然有失客观。加之农村中小学教师流失现象严重、优质教师资源缺乏、教师年龄老化、民办教师转正等因素,因此对于广大边远地区和山区农村而言,合格教师数量的缺乏仍然是主要问题。据有关专家分析,1999年全国有2.05亿中小学生,中小学教师986万人。按照1984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计算,全国中小学教师缺编10万,其中城镇中小学教师超编50万,农村小学教师缺编60万。如果减去约30万民办教师,全国中小学教师缺编40万,缺编的是农村中小学教师。
第四,各级学校内部呈现教师整体数量过剩与教师科目性缺编并存现象。
在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进行的全国教师状况调查中,许多校长表现出对教师科目性缺编的担心,有的学校由于某科教师缺编而不得不停开该门课程。在调查中,仅有31.1%的学校校长表示其学校不存在科目教师缺编情况,其余68.9%的学校校长均表示存在这种现象。
这项调查针对生师比高于标准的学校进行了具体分析,结果发现,这些教师规模超编的学校中,有32.6%的小学,40.7%的初中,20%的高中,33.3%的完全中学存在科目教师缺编的问题。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最佳状态,即教师规模不超编,同时科目教师不缺编的情况,在小学中仅占6.5%;初中占18.5%;高中占10%;完全中学占8.3%。
因此,相对于改革初期的中小学教师数量的整体性不足,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数量则进入了结构性短缺的阶段。尽管从学龄人口的发展趋势而言,教师数量总体将呈现由短缺到饱和,再到过剩的趋势,但就各级学校、各类学校、不同地区、不同科目而言,优质教师资源依旧短缺。在注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今天,足够数量的优质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仍将是我们需要长期努力的重点所在。而要做到这一点,绝非以确定教师编制法规所能解决,科学地明确各级各类教师的工作量、完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制定向教育欠发达地区倾斜的鼓励教师流动政策、加强重点科目师资的培养等均有助于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由数量的充足转向质量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