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8期

“教育公平改革”风雷隐动

作者:陈初越




  这是“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被废除的第100个年头。许多人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令人颇感苦涩的问题:“中国古代科举尚且能大致体现社会公平,而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还做不到吗?”
  
  2005年春,中国教育事业的地平线上,隐隐有风雷滚动。
  2005年2月,湖南省教委原党委书记朱尚同等5位教育界老同志在媒体上联合撰文追问中国教育公正问题,文章发出了空前尖锐的质问:“今天有钱有势者的子女进入好学校的比例,是不是增多了?他们都是考上的么?我们这么多教育工作者,对此是习以为常了,还是觉得汗颜?”
  2005年3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教育公平:和谐社会的基石》的短评,文章引用了新出炉的《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报告》,指出清华、北大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生中,农村学生比例呈下滑趋势。作者评价:“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如果教育反而扩大社会差距,那岂不是背离了初衷?”
  2005春天的“两会”,“教育公正”的呼声与建言不绝于耳。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武汉大学博导洪可柱领衔的3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春秋两季高考”的改革建议。洪代表直言“没有教育公平,便没有和谐社会!”
  教育行政当局承受的压力无疑格外巨大。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期多次表示“要把教育公平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同时,他也指出:“要改变现状,就要对教育投入、规划、政策作进一步改革,这不单单是教育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三大不公”困扰教育
  
  梳理当前人们对教育公平性和公正性的种种质疑,大致有三大层面。
  首先是城乡受教育机会的不均衡——据国家相关课题组调查显示,近年随着学历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现在,城市人口拥有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分别是农村人口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
  其次是国家名校招生指标对“外省人”的不公。
  以湖北为例,恢复高考制度20多年来,清华、北大在湖北每校每年招生人数不足百人,在北京则不低于500人,招生人数两者相差5倍;而湖北总人口7500万人,北京总人口1500万人,相差5倍。即同等条件下,如果湖北只有1个招生指标,北京却拥有25个指标,这是多么严重的不公平!据统计,湖北考生上清华、北大的平均分数比北京考生要高160分!而在迄今为止的20多年间,清华大学投放北京的招生名额始终超过苏、皖、鄂、川四省总和,2001年则占其招生总数的18%,而当年北京高中毕业生数量只占全国总量的0.9%。结果必然是各地录取比例和分数线的极大悬殊。
  还有一种由各种特殊招生手段造成的不公——也往往和“教育腐败”相关。
  目前高校招生有几类降分录取:一是“定向生”,省属院校可按规定的录取线下降20分,收费“行情”不一,少则1.5万元,有的重点名校高达10万元以上。二是“二级学院”,各校收费标准不一,大体3万元左右,录取线按生源多少而定,可以降100分甚至更多。三是“专升本”,向专科生收费卖本科资格,一般在1万元左右。简而言之,如此行径,就是“卖考分”。
  不少家长还反映在高校招生中,常常让“上线”人数多于最终录取数,使具有特殊背景的考生优先进入;至于“机动指标”、“保送生”和各种“特长生”流向,往往不是一般平民子女。近年湖南省隆回一中“保送生”舞弊案,上海交通大学“招生黑幕”,以及西安市大面积“体育特长生”舞弊事件,都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教育不平等扩大阶层鸿沟
  
  上大学,现在不但要比较智力和勤奋,还要比较身份、户口、关系网、财力。教育本应是推动社会公正的利器,为每个不分贫富贵贱的国民,提供改善命运的机会,但面对“三大不公”,教育的光芒却黯淡了,它失去了传统价值系统赋予的道义色彩,反而造就与扩大了阶层鸿沟。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4年7月28日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表明,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其子女职业继承性明显增强,调查数据表明:“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陆学艺就此指出,户籍、就业、人事这三个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和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使社会流动不畅,阻碍着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形成。
  观察家们还指出,中国经过10多年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人事制度等都在逐步走向公平、公正,但与之相比,中国教育的公平性却在恶化。国民占有教育资源严重不平等,造成公民在个人技能和劳动力资源方面的不平等,是社会合理流动的最大障碍之一。
  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
  不少研究者指出,中国目前这种“教育不公”的体制,很大程度上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优先取向”的思路残余——
  据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调查,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占总人口不到40%的城市人口上的投资占77%,而占总人口数60%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相关资料显示:城乡分割办学制度使农村儿童一开始就处于劣势,从而使80%左右的农村适龄人口无缘参加高考。
  此外,中国高等教育所获公共资源远远多于基础教育——为创办所谓“一流高等学府”,上亿财政拨款往往投给办学条件已相当不错的大学,而农村中小学校危险教室改造的经费,则要通过农民集资方式解决。这也就是说,为了造就堂皇体面的大学,其副产品可能正是乡村中小学的凋敝!从数据上看,中国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平均公共教育经费之比为1∶1∶23,而美国为1∶3∶2。
  还有观察者指出,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和财政官员有种偏好,即人为制造“重点”。
  于是我们听到这样一种荒谬:一所普通中学不得不用10万元的可支配经费,去面对130万元的正常运转需求;而它邻近的重点中学却可以得到1000万元的“教育现代化工程改造”拨款。与此相对应,在同一个城市,重点中学教职员工的收入,可能在相邻普通中学的五六倍以上。农村地区亦然。县里大部分高中教育经费通常投向一两所高中,力求培养几个尖子,几个状元,结果“树起一根杆,倒掉一大片”。也就是说,农村地区的教育,不仅承受了城市给予的不公正,还将这种不公正的模式可悲地复制到自己体内。
  对此,教育部日前表示,将把教育投入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农村,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公平。在高等教育阶段,将力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国家助学体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好的开端,但离问题的公正解决,还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警惕扩散到系统末梢的腐败
  
  2004年,教育行业名列中纪委调查报告中的“五大腐败重地”;河南濮阳县高考舞弊事件、中国音乐学院器乐系招生不正常事件、北航南宁招生“丑闻”……都使人深深担忧中国教育的公正性。
  研究者指出:一方面,由于历史沿革,从上世纪50年代起,中国教育一直在绝对垄断当中,不论是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还是教育思想、教学内容都在严格控制之下;同时,由于财政来源多元化,令相对短缺的资源逐渐向特权阶层倾斜,使国家教育离均衡的目标越来越远。
  显然,中国教育早就不是从前的“清水衙门”了。但相关的监督、制约措施却没及时跟进。使教育界对权力的制约落后于整个中国社会的改革进程。另外,教育的腐败早已不仅存在于基建、招生这些较为明显的环节。
  据南洋教育集团前董事局主席任靖玺指出,10年来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但这些乱收费项目,还没包括指定教材和教辅的回扣在内,如果加上这个数字,10年来的教育乱收费就应是5000亿元了!这一数字,足以养肥庞大的分利集团,并阻挠动真格的教育改革——这无疑是比5000亿元人民币贪污浪费更可怕的事情。
  
  让公平教育议题成为时代强音
  
  我们不应淡忘4年前那桩“高考学生起诉教育部”的诉讼,这一事件开启了公民参与国家教育改革的先河——2001年8月,山东青岛应届高中毕业生栾倩等3人起诉教育部高校招生计划违宪。她们认为教育部根据地域对招生人数作不同限定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这一诉讼虽以栾倩等人撤诉告终,却在全国引起了极大震动。随后,山东宣布取消省内各地区的分数线差异——这是中国招生指标松动的开端。
  4年之后,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改进高考制度”的建议,包含“取消地域指标,重点高校实行联考,全国统一录取分数线”等一系列内容。建议公布后,深得广大民众支持,一时各地报纸纷纷辟出专版讨论。
  开春以来,还有更多温和或激进的改革呼声在积聚,在回荡。
  湖南教育界5位元老建议:在国家预算法中规定,国家每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能低于4%,并应严格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恰当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崔琳在今春“两会”上提议: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公办中小学要尽快成为吸收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主渠道;
  著名教育学者杨东平建议:大学应可分为国立、省立、市立,其中,国立大学向全国公平招生,地方高校可倾向当地生源。杨还认为中小学的“重点学校”制度完全违反义务教育法,造成强烈的择校热,应该停止。保送生、特长生、定向生、国防生、三好生加分等政策,也都应予取消。
  以网上论政著称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指出:应从农村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
  “教育的改革,关系到民族国家的深远利益,有理由发动广泛的社会力量来参与教育改革,吸收最大多数人的道德热情、聪明才智,共同铸造一个透明、法治的公共教育制度——和谐社会的理想就寓于其中。”洪可柱教授充满激情地如是呼吁。
  “有教无类。”我们期待着“教育公正”运动的开展,让平等受教育权成为时代的强音。